动物园值班的售票员不由庆幸的拍拍胸脯,神经病总算走了。刚才在那边又翻空翻,又蹲那儿自言自语的,真是快把人蛋黄都吓出来了。
“你还要干嘛?”古董总觉得高歌嘴角带着的微笑有不可告人的东西。
“有了十二地支,你不觉得还缺点儿什么吗?”高歌一边快步疾走,一边笑着反问道。
“天干地支,少了天干。”古董对华夏古文化还算是了解,不由脱口而出。
继而反应过来,机身不由微微一抖:“你好毒。。。。。。哈哈,不过我喜欢。”
动物园其实就在人民公园后方,而人民公园做为高歌最近最常去的栖息地,自然是很熟悉的。
高歌清楚的记得,在人民公园的小树林里,有一个簸箕大小的马蜂窝,为此公园管理员还在树林的边上专门竖了个牌子提醒人们注意。
这也算是生态保护的一种进步,放在以前,这个马蜂窝早就不知道被灭了多少道了。
自然,那也不能帮高歌提供所谓的“天干”了。
没错,除了能在地面行走的蚂蚁,高歌还看上了能飞上天的马蜂,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通过脑波指挥的小生物了。
至于说喝过二级基因优化液之后精神力增长到能指挥什么样的生物,高歌现在还没时间跟古董讨论,他当务之急是首先得把那帮混混们给解决了。
能在城市中心有一块供市民休息的绿地,就已经很不错了,人民公园的面积自然不会很大,只花了五六分钟,高歌就到达目的地。
马蜂窝还在,挂在离地面足足有五六米的树干上,不时的有马蜂进出。
这帮通体由黑黄色花纹组成,携带着毒针的家伙可比蜜蜂要警惕的多,高歌一走进树林,距离马蜂窝还有五六米的地方,就看到有几只马蜂在林中开始环绕飞行,发出让人心寒的“嗡嗡”声。
没少在山里撞见过马蜂的高歌知道,这是马蜂受到惊扰开始巡逻了,同时对敌人也是形成一种威慑。
虽然说马蜂在势力范围之内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百分之八十的人被马蜂蜇,都是因为人主动攻击马蜂窝招致报复的结果,但若是离其主动认定的区域比如巢穴附近,一旦侦知生物活动,就会呼朋唤友进行攻击。
像高歌这样已经踏入马蜂警戒范围的人,最佳选择就应该是蹲下身屏息静气,像根木头。因为马蜂的眼睛基本已经退化,主要依靠对声音、风向、震动来判断生物活动。
不过,拥有金手指的高歌自然不需要跑,往前继续前进两步,笑眯眯地伸出手,气势汹汹杀奔而来几只马蜂乖乖的落在高歌的掌心中。
“哈哈。”高歌大乐。
这要是被白胖子看到,指不定又得跪下高声唱征服了吧。
兴许是感受到高歌心中的欢欣,有只个头偏大点儿的马蜂还孺慕的拿口器蹭蹭高歌的掌心。
那种前所未有的体验让高歌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感应到高歌的惊悚搞得那只马蜂还有些小委屈,拿丰满的腹部又在高歌手掌上蹭了蹭。
以雌性马蜂的世界观来看,这都是献出一切的节奏了,你还想怎的?
高歌龇牙咧嘴的好不容易等到十只马蜂凑齐,就赶紧逃离了这里。
不是马蜂太恐怖,是马蜂表达出来的爱意太恐怖。
装逼这事儿,果然不能太过。
还是老法子,在一个塑料袋里倒了些基因优化液,十只马蜂疯狂的扑了上去。
过不了片刻,马蜂进化完毕。体型倒没增大多少,就是颜色变得更加鲜亮了些,本来是透明薄如蝉翼的翅膀,也变得厚重了不少,就像是一块普通玻璃变成了磨砂玻璃。
当然,这些还得古董来解释了,这方面它是专家。
“知道什么叫地窝蜂不?”不等高歌发问,古董懒洋洋的回答。
地窝蜂高歌当然熟悉,地窝蜂属于中华大黄蜂的一种,也叫人头蜂、葫芦蜂,这种体长达4厘米的马蜂绝对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蜂类之一,毒性极强,其凶名一点儿也不亚于威名赫赫的非洲“杀人蜂”。在乡间,曾有过几十只地窝蜂蜇死一头牛的恐怖传闻。
“可是这个头儿没那么大吧。”高歌疑惑的看着停留在地面上等待他命令的进化马蜂,很是奇怪。
“你以为是猪呢,以个头大论英雄。这是进化过的马蜂懂不?”古董刚显露自己的不屑,就被其中一只颜色稍显不同的马蜂给吸引了,“咦,不对,这小家伙儿竟然选择的不是进化,是返祖。啧啧,这家伙厉害了。”
返祖,就意味着这只马蜂会拥有其祖先的特点,高歌赶紧在脑海中回忆有关蜜蜂的进化史。
“你们人类才进化了多少年?那能就断定一种生物的进化史,别看你们已经找出蜜蜂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了一亿年的证据,那还远远不够。其实,这种被我们称之为授粉虫的昆虫,在地球上至少已经生存了三亿年。那个时候,它们可不是群居生物,是单独行动的,比现在的蜜蜂可要强的多了。”古董给高歌普及生物知识。
高歌只能默然吐槽,你光睡个觉就睡去了不知道多少个人类进化史,谁敢跟你这个老古董相比?
不过,这个能单独行动的特点,有啥用?高歌满腔的热情顿时被扑灭了不少。
第39章 伸手不打笑脸人
“笨,你见过几只老虎天天没事儿凑一起打猎的?单独行动,就证明它那个时候的个体战斗力强,根本不需要抱团作战。要知道,那时的蜜蜂可是站在昆虫类食物链顶端的家伙,就连没着防护的凯撒人在野外遇到,也是尽量不去招惹。”古董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教训高歌道。
高歌不由毛骨悚然,他这是培养出了一个怎样可怕的家伙?史前巨蜂?
反正这会儿他脑海里显现出的是十几年前一部名叫“狂蟒之灾”的恐怖电影里的景象,一条巨大无匹的巨蟒一口将小轿车都咬成两截。
“早着呢,想看到和它祖先一样的终极形态,你先得弄出四级基因优化液才成。”古董对高歌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表达着自己的不屑一顾。
好吧,以后的事儿谁说得到呢?一滴二级的基因优化液,这货就讹他一个万把块的金手镯,弄四级的,不得搞块金砖给它啊!高歌光想想就心疼。
直接把宠物店的方位告诉已经被命名为“甲一”的返祖马蜂,让它们自行先飞过去,高歌可不想带着一群大马蜂招摇过市。
“甲一”领了命令,带着九个小弟飞向高空朝宠物店的方向飞去,很快就不见踪影,速度比平常的马蜂少说也快了两倍。
等高歌走回宠物店,那几个小混混依旧没有离开,还挑衅的冲他吐几口眼圈。
高歌也懒得理会他们,相信等一会儿他的“天干地支”小分队一出现,这几个货跑得能比黑色闪电博尔特还快。
一走到后院,就看到大耳和小黑正蹲在后院仰望着天空,确切的说是看着头上的玻璃钢,口中低吼着“呜呜”作响。
高歌抬头一看,不由乐了,玻璃钢上停着好几个黑点,不是“甲一”它们几个还能是谁?
打开一扇侧窗,在高歌指挥下,十只马蜂次第飞了进来,大耳和小黑立刻站起身来,做出攻击姿态,连脖子上的毛都炸开了。
显然,这十只飞在天上的小东西,给它们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见有生物对自己挑衅,虽然体型是它们的几百上千倍,但“甲一”也毫不示弱,带领着小弟们围绕着两条狗飞行起来,翅膀急速的扇动发出令人心悸的“嗡嗡”声。
高歌忙下命令让“甲一”带着它的小伙伴们停留在那片常春藤上,厚厚的叶片能遮挡一起,以后,那里就是它们的家了。
“甲一”倒是令行即止,带着小弟们直接钻到常春藤厚厚的叶片里不见了。
大耳和小黑则开始不依不饶了,冲着那面墙开始狂吠。
高歌知道,狗一般只有警示和恐惧才会狂吠,一看这俩货尾巴都有点儿耷拉的样子,就知道这群进化马蜂对它们俩的威胁不小。
不过要说起来,甲一率领的马蜂小分队的战斗力的确是要远强于这两个还没长成的小家伙,被它们叮上几口,大耳和小黑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
动物对危险的侦知要远强于人类。
高歌微微一笑,也不去安慰,只是往它们喝水的盆子里倒了点儿二级基因优化液,两条狗顿时就安静了,大口大口的去喝水去了。
进化的诱惑自然是远大于一群小虫子的。
而后,高歌又在小院的角落处,用土堆了个小土堆,再用几个最不好卖的青萝盆栽给挡住,这姑且就算是“子一”它们的家了。
“子一”等十二只大蚂蚁也不嫌弃,一爬到土堆上就开始忙活,来回搬弄着土粒,这是准备建设家园了。
别啊!把你们弄出来就是来搞那几个家伙的,不是让你们来做窝的好吧!高歌对这帮勤劳的家伙们不仅有些无语。
高歌很想让这帮勤劳的家伙现在就出门把那几个货一一搞定,但学习生物的高歌知道,蚂蚁和马蜂虽然都有眼睛,但不论是寻找猎物还是传递消息,都是通过嗅觉来完成的。那怕就是它们进化过,这些本能应该也不会变。
想了想,高歌还是决定自己先亲自出马。
想到就做,高歌也不拖泥带水,拿着一盒软黄出了门。
小混混们看见高歌走过来,纷纷站起身来,脸上的表情都是跃跃欲试。
一个人单挑一群会让观看的人有快感,但一群人围攻一个人,围殴的人更有快感。
这就是电影和现实的区别。
可惜,高歌没让他们如愿。
反而离着老远,就开始拿出烟盒往外拿烟,“哥几个辛苦了,辛苦了,来,来,抽支烟解解乏。”
“啥意思啊!兄弟?”锋哥迟疑的接过烟。
伸手不打笑脸人嘛!这点儿江湖道义小混混们都还是有的。
“老板这段时间恰好不在,我特么早就想休息休息了,这两天正是升级的关键时刻,感谢兄弟们成全哈,晚上我接兄弟们坐坐。”高歌很诚恳的说道。
以锋哥为首的小混混们都有点儿懵。想过傻小子会过来求他们离开,也想过傻小子想不开来跟他们单挑,但惟独没想过高歌会这样。
卧槽,怪不得某委员长说过一句话:要攘外,必先安内。这说得太特么有道理了,有内贼的话,真是死得快啊!
小混混们集体默然,他们在这儿晒大太阳,这内贼在里面吹着空调玩游戏倒挺开心的。
挨个给每个人点上烟,很感激的握了握手,高歌闪身走人,临了还不忘回头交待:“哥几个先忙着,等我打完那两局,晚上大虾我请。”
“我怎么感觉特想打他呢?”直到高歌的身影消失在宠物店里,一个小混混狠狠地嘬了一口烟幽幽的说道。
“麻痹的,谁说不是呢?我怎么感觉这小子是特地出来恶心咱们的,我们这儿晒大太阳,他里面玩的嗨的很,还吃大虾,吃特码啊吃,再敢出来老子非揍他。”混混头目锋哥这会儿的反应倒挺快。
他总觉得高歌笑得很假,假的让他汗毛都在竖,貌似这货出来,就是专门来找他们握手的一样。
不会还是个GAI吧!锋哥忍不住拿手在裤衩上搓。
不得不说,男人也是有直觉的,尤其是优秀的男人。
很快,锋哥的直觉灵验了。
第40章 生意开张了
真正的毛骨悚然并不是从某个小弟惨绝人寰的惨叫开始的。
那怕那个小弟仿佛中了邪一般痛哭流涕的哀嚎,甚至他都能看到那货裤裆下面的湿润,但也不至于让曾经挑断过两个人脚筋的锋哥恐惧得头发毛都竖起来。
但当“甲一”率领着其余九只大黄蜂出现的那一刻,锋哥毫不迟疑,转身就跑。
不跑的是。
他不需要跑过马蜂,只要跑得过其余几个还呆在原地发呆的小弟们就够了。
所谓的兄弟义气,在看见能让人从头顶凉到屁眼正在朝他们俯冲下来的十几只超级大黄蜂那一刻,就早已被锋哥抛到脑后了。
只可惜,他实在是低估了这一两天一毛钱都没赚到的高歌对他们的怨气。
高歌不仅派出了马蜂战队,还嫌不够,把大蚂蚁们也派来了。
早已悄悄爬到每个人脚面上的大蚂蚁们,纷纷对各自的目标狠咬一口,可能“子一”对主人心中的怨气领悟的更深,咬了一口还嫌不够,还连咬几口,这才快速撤退。
一时间,正拔腿跑路的小混混们纷纷哀嚎起来。
锋哥,做为领头的,就算是嚎,也嚎的比其他人更豪迈一些,谁让他身上正好趴着的是连下了几口毒口的“子一”呢!
看得搬着小板凳在门口观战的高歌都替他们蛋疼,子弹蚁噬咬所带来的痛苦还远超他的想象。
什么叫屁滚尿流,高歌今天总算是见到真的了,他清楚的看到,至少有两个人的脚下是出现一片水渍。
极度的痛苦让小混混们根本忘记了反抗,只能哀嚎着像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跑。
因为,还有群马蜂追着他们呢!
可惜,两条腿的跑不过四条腿的,四条腿的跑不过长翅膀的,大自然的规律早已定义了这个悲剧。
甲一带着小弟们在每个夺路狂奔的小混混脑袋或者脸上连放了好几个尾炮才得意洋洋的返回。
剧烈的蜂毒外加蚂蚁们带来的极度痛苦,让已经跑出去二十多米的锋哥倒下了。
活活给疼晕的。
峰哥在昏过去的那一瞬间都没想明白,他都已经把小弟们甩开钻进了人群,为何那只大黄蜂就像是认得他一样,准确的在人群中找到他,狠狠的叮在他鼻子上。
坐在门口悠闲看热闹的高歌当然不能告诉他,为了弄到他们每个人的气味儿,他可是忍着心痛大出血连发了五根软黄鹤楼香烟,价值高达五元人民的币啊!
大街上行走的人们先是被这几个突然发疯又发癫的小混混们吓了一跳,搞什么搞,聚众K药都搞到大街上来了?这几个家伙在这一带混吃混喝不务正业早已是出来名的了。
继而,又看到一群能让人吓尿的马蜂追着小混混们蛰,纷纷想跑时,却又发现马蜂们对其他人根本没兴趣,蛰完小混混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恶有恶报。这是在场的所有人对“马蜂蛰人”事件的结论。
某些毒品的香味儿可能会对马蜂的嗅觉系统形成刺激,这是官方对于本次“马蜂蛰人”事件给出的结论。
等警察赶来将几个昏倒在街头的小混混送进医院救治进行各种必需的检查之后,意外的竟发现这几位体内都含有毒品的成分。
自然,这几个倒霉蛋儿不仅进了拘留所,还给了百思不得其解的警察们一个体面的给市民们解释的理由。
当然,那群喜欢毒品香味儿的马蜂无论警察们怎么找,那也是找不到了。
“甲一”它们正忙着在常春藤叶片下构建自己的窝,短期内是不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了。
第二天早上。
花费了巨大的代价才把几个小兄弟从拘留所保释出来秃头看着几个脑袋肿胀的像猪头,还在不停哀嚎的小弟,眼神阴鹫。
“帅子,你怎么看?”朱有才很难相信这几个大男人被马蜂叮了几下就疼成这个样子。
“的,这是变异马蜂吧。”朱帅心有戚戚焉的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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