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题材要是不用来写写八卦简直是太浪费有木有?什么“公主飞机刚落地,王子就去迎接啦”什么“二人好不容易相见,满怀恋恋不舍之情啦”什么“旁若无人秀恩爱啦”。
说得好像他们就是当事人一样。
可事实呢?不过是陈世少与她一起进了会场,二人和一些导演、圈内朋友打过招呼便各做各的了。
原本嘛,一个是涉足影视圈的,一个是歌坛圈的,虽然认识,却很难搭上一个“熟”字。可偏偏,报道写得二人仿佛地下情许久一般。
兰俊终于想起来当时看到的报纸上映着什么了。
正是二人一起进会场的照片。
四少说完,依然抱着手臂看人,那模样——还有什么要问的?
兰俊略尴尬,“这也真是挺巧的嘛。”
“巧?”四少抬眉,“是挺巧,不过没有你巧。”
兰俊瀑布汗。
这话其实也没说错,自己这一连串的倒霉事哪件不能用“出现的巧不如出现的好”来形容?
每一步都被精心计算过,一步一步踏入对方设计的圈套落得如此下场。换句话说,若他连唱歌都一般般,恐怕就是皮囊再好看,钟华也不会为了他想尽办法,沈祯和白烨这两个完全的生意人,也根本不会和他合作。
那么自己如今已经是一个隐退娱乐圈的下场了,能在这里做个经纪人,都算是祖上积德。
他撇撇嘴,吞吞吐吐道:“我也不过问问……媒体嘛,本来就很无聊。”
“是谁把这么无聊的事说成好像确有其事的?有一腿?嗯?”
“……”可以不要抓着不放嘛,好小气啊真是的。
兰俊心里正腹诽,却发现头顶有阴影罩了下来。他一抬头,唇上就被吻住,陈世少不等他反应,舌尖撬开牙关,一路攻城掠池。
“唔!”兰俊被推倒在床上,双手下意识推上男人的肩,只是还没挣扎,又犹豫了。
激烈的吻在纠缠片刻变为了温柔的缠绵,吸吮之声让人脸红心跳,男人的手熟练的顺着衣摆往上撩,手指摩挲过腰身,兰俊顿时颤抖。
“唔嗯……”
差点窒息时,唇终于被放开,兰俊深深呼吸,觉得脑袋里嗡嗡响,手脚跟着发软。
四少笑得像偷腥的猫,漆黑的眼睛盯着他,问:“喜欢这样?”
他能清晰感觉到二人的下、身都微微发胀,隔着裤子磨蹭,带出异样快感。
兰俊脸上通红,耳朵要滴出血,像吃了闷亏一样的瞪着自己。
四少毫不在意他的注视,不如说,他其实在享受。手指捏上胸口凸起,一边轻揉,另一只手拉开兰俊的裤头,问:“还是喜欢……这样?”
手探入,轻易握住。
兰俊小腿差点抽筋,不争气地缴械投降了。
窗外夜风挤入,将暧昧气息吹淡了些,却藏不住诱人喘息。
……
之后的两日,陈世少更加投入拍摄,兰俊在空余时间里依然努力记旋律和歌词。蒙峰来过两次,改了一些地方,二人合计着,这次要做,就要做到史上最惊艳的效果。
前三首歌终于敲定完毕,兰俊在最后一天下午抽了个空,去录了个音。又去看了工作室制作的专辑封面和海报设计图。
海报是在法国拍摄的大片海,只有海,无边无尽的,远处有灯塔,漆黑,没有亮。天空雾蒙蒙的,但地平线尽头似乎有旭日将要升起,微微一点橘光,带着点金色,吸引着人的视线,又让人忍不住期待。
背面的设计还是空的,设计人说,打算拍兰俊的背影用。
兰俊觉得挺好,很有回归和“重新做人”的意味。
想想也算是新的一条路开始,他颇有些感慨。看着忙碌的工作人员,压在心底的血性终于又隐隐涌现出来,浸染上嘴角,变成他独有的自负又带着些痞气的笑。
第三日两人收拾东西出发往陈世少的老家走,竟然是在L市边缘的小镇上。
浓厚的小镇风让兰俊耳目一新,他很少出门旅游,又没逛过祖国大好河山,对于小镇有一种十分新鲜的好奇感。
二人下了长途车,径直在附近找了一辆面的,还没开出多远,迎面来了一辆拖拉机——当然早已不是老旧的拖拉机,没有黑烟没有轮带,但依然一路开一路哐哐作响。
面的往旁边让了让,那拖拉机过去,后头装着一溜长板子的煤炭。
兰俊已经很多年没看见过拖拉机了,目光刚随着转动,又看见路边慢慢悠悠过来一匹骡子。
脖子上绑着五彩绳结,绳结上系了个铃铛。背上套着白色的鞍具,两边各载着大麻袋装的东西,尾巴有节奏地一甩一甩,长长的脸呆滞地看着路面,耳朵听到拖拉机的声响,抖动了一下。
骡子的主人在前头牵着绳子,一手提着一个小筐,里头装着一袋米。他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倒是悠闲自在得很。
旁人显然也早已习惯了,并不惊诧,甚至在面的过了一个小山坡时,两边景色渐渐打开,有大量的农田围绕在房屋之后,山坡上有牛,还有马,屋门前栓着的大黑狗汪汪汪地吼,声音和城里的宠物犬完全不同,洪亮而厚沉,就像一个美声家。
兰俊几次想问四少:你小时候是在这里长大的吗?
只是话到了口边,又不知道该如何问才好。
他发誓他不是歧视,也不是觉得自己是城里人而微微自豪。如若他这么想过哪怕一点点,就让他永远在娱乐圈翻不了身!可是……他真的很难想象,在这种环境下,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是如何养成的。
大概知道兰俊在纠结什么,陈世少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道:“我父亲老家虽然是在这里,但他十七岁就离家去了A市。”
“哦——”这是包含着‘原来如此’意味的一声。
“现在要去的是我大伯父儿子的家,我父亲上头的近亲基本都过世了,眼下还剩下的只有伯父一家,之前打电话的是石伯,他是我父亲的儿时伙伴,关系很铁。”
兰俊点点头,略微觉得四少的家族有些怪异。
打电话催四少回来祭拜的不是亲戚,而是一个朋友?
L市的小镇还挺大,面的一直从西开到了东,几乎整个贯穿。
等到地方的时候,兰俊刚一下车,被一群皮肤黝黑的小孩子团团围住了。
“……”
兰俊和一群孩子大眼瞪小眼,孩子们也都不说话,只眼巴巴看着他。
四少从另一边下来,看到这幅场景,觉得好笑,便说:“他们只是好奇罢了。”
兰俊僵硬点头,身体贴着车身往旁边挪了挪,小孩的目光跟着转,他提着行李箱,一溜烟跑去了四少身边。
男人刚付了车钱,将自己的行李也提起来,道:“大伯家只有一个儿子,现在在镇上做杂货店的生意,十九岁就娶了个媳妇儿……”
“等等,还不到法定年龄……”
“在这里这是很正常的事。”四少说着,带着他朝前面一处二层楼高的自制砖房走去,灰色的墙面上写着广告,黑色的几个大墨水字——治痔疮!电话:XXXXX
兰俊好不容易才将自己的目光从那上头移开,装作什么也没看到的跟着男人进了院子。
里头的大狗猛地叫了起来,扯动拴着的铁链,哗啦啦响。
“大伯?”四少喊了一声,伸手推开半开着的铁门。
左右门上贴着门神,瞪着硕大的眼睛,看着前方。
兰俊从四少肩膀探头往外看,见从小房间里走出一个女人来,穿着碎花衬衫,挽着裤脚,手上正用一抹帕擦手。
“谁啊?”浓浓的地方口音。
四少回了一句,“是我啊,大伯母。”
“诶?”那女人愣了愣,随即睁大眼,“哎哟,是世少回来了!快进来进来!”
女人热情地冲了上来,伸手想拉四少,半途又缩回去了,尴尬地在裤子上擦了擦,“大伯母正在杀鱼……”
兰俊也注意到,她的手指缝里还残留着血丝。
四少却不在意,左右看,“大伯呢?”
“他去街上买东西了,你石伯说你今天晚上才到,怎么这时候就到了。”女人将他们往里迎,边又好奇看兰俊,“这是你朋友?”
“嗯……”四少还没介绍,兰俊赶紧道:“我是他经纪人。”
“哦、哦……经纪人,这个我知道。”女人点头,将落在耳前的发丝往耳后捋,“像……助手那样的,秘书之类对吧?”
兰俊笑道:“这么理解也行。”
正说着,屋里蹦出来个小娃娃,大概三四岁年纪,走路摇摇晃晃,脖子下塞着一块手帕,上头绣着只小鸭子。
“奶……奶……”
“诶,给奶奶抱。”女人赶紧去抱,怕狗儿吓着他,又道:“乖孙来看看,这是你叔叔。”
“苏……叔……”小孩奶声奶气地喊,睁着大眼看人,口水流了满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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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报告~~本文将于5。2号,也就是星期四入V~入V当天三更~感谢大家的支持(^o^)/~感谢支持正版么么哒!
感谢小鱼的地雷么么哒!!=3=~~~
P。S:读者群五一之后解散,咱发了群邮件,在群里的孩子可以看一下。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和支持,群解散不代表任何意义,阿莫一直都在这里~=3=
71Chapter 71
不过一会儿;陈世少的其他亲戚也到了。兰俊看到了他的大伯;一个看起来十分沧桑的中年人,两鬓已经斑白;皮肤很黑;打着赤膊;耳朵上夹着一根烟。
他一进门就看见了陈世少,脸上绽放出笑容来;“哎哟四少!你石伯说你晚上才到啊?”
紧跟着男人进门的大概是周边邻居;身后推着只木板车,看样子是来装东西;闻言抬头;也是一愣;“哟,四少回来了?啊对,这两天该是你父亲忌日了。”
几人放下东西便来打招呼,兰俊和陈世少在他们之中站着,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倒不是其他的什么,而是他二人个头都偏高,冒出好大一截去,这幅被围着的样子就显得很滑稽。
人们对陈世少似乎特别感兴趣,问前问后,有的人担心他身体,有的人担心他还不结婚生子,大部分人更好奇他的收入,三句不离钱的问着。
兰俊算是开了眼界,站在一旁也不搭话,倒是大伯母体贴,搬了凳子来,让两人坐了,又去帮他们提行李。
“你们怎么睡?”大伯母十分单纯地问:“客房咱有的是,平日也没什么人来,分开住吗?就两隔壁……”她说着,指了指院子西侧的方向。
兰俊还没开口,陈世少便道:“不用麻烦,你们还要铺被褥什么的,让我和他睡一屋就成了。”
“也是。”大伯母咯咯笑,“两个大男人嘛,睡一屋又没有关系。”
说着,便将行李提进了其中一个屋子,随即又忙前忙后准备被褥等东西去了。
兰俊无语地看了陈世少一眼,那意思——不错啊你,说得理所当然的。
陈世少回看他,面上表情不变——难道不理所当然?
兰俊:“……”
“这位是?”大伯帮别人装完东西,走回来,这才想起问侄子旁边的人是谁。
“这是我的经纪人,兰俊。”陈世少简单介绍。
兰俊起身跟他握手,笑容满面,“大伯好。”
“你好你好,啊……你很面熟……”
小镇上和其他地方不同,娱乐新闻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对兰俊陌生倒也理所当然。家里的男人大多关心劳作,没事就出去三五成群的喝酒打牌,也不怎么看电视,女人则只看长篇的连续剧,那种家长里短,恩怨情仇的最是喜欢,偶尔几个女人围在一家杂货店前,一人抱个盆,边洗菜边看电视边讨论剧情。倒也和谐得很。
只是兰俊又没演过什么电视剧,主要发展都在歌坛,这里听歌的人有,但大多又不是什么金榜流行曲,反而是一些人人都容易上口的乡村野曲,风格活泼,旋律好记。那些温柔抒情的,什么你是花我是叶的,在这里不怎么流行。
所以大伯虽然觉得面前人眼熟,但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更没听过他的名字。
兰俊嘴角抽了抽,斜眼瞄陈世少,心里暗想:这种时候演员的优势就显示出来了,尤其是这种演过许多片子的……虽然四少已经逐渐退出电视圈子,但以前的影响力也一直还在。
他只得道:“大众脸,所以看着眼熟。”
那大伯连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有道理?他不过是谦虚!瞎子也该看出自己这张帅得天地变色的脸吧?大众脸长成自己这样子,真该壮哉我大中华!
陈世少见兰俊脸色变来变去,心头好笑,伸手将他拉了过来,解释,“他是唱歌的,得过很多奖。”
一边手在对方身后慢慢抚摸,看上去好像只是哥俩好,只有兰俊知道,这是陈世少在说——行了,知道你每天是被自己帅醒的,这种事不用说大家也看得出来。
“唱歌的?”大伯有些惊讶,“那为什么是经纪人?”
“……兼职!”兰俊抢先回答。
众人心声:这年头什么钱都不好赚啊,连明星也要兼职打工……
顿时看兰俊的眼神多了几分同情。
兰俊:“……”他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陈世少简直要憋笑憋出内伤,赶紧转移话题,“石伯呢?”
“他上隔壁镇子卖东西去了,还说顺便给你逮只大鱼回来,让你大伯母给烧大鱼。”
众人立刻七嘴八舌起来,什么“你小时候最爱吃啦”“还记得你石伯带你去逮鱼,结果掉进水里不?”
一开始兰俊还听得津津有味,到后来话题就越发宽广起来。
“隔壁牛娃都有儿子了,这么大了!”有人用手比划,兰俊吐槽无力。
“如今到处都在建工厂,咱们附近也圈了块地,虽然给了补给,但少得可怜……”
“是啊是啊,听说强嫂那份到现在还没给呢。”
“哎呀,跟那些人争不过的,倒是小心了以后人家欺负你……”有人低声道:“我听说K市下的一所村子已经被严重污染了,我们这里会不会也变成那样?”
话题越来越偏,到最后,连陈世少也搭不上话了。
二人就这么僵硬坐着,直到太阳下山,天空换成温柔的深色,门口走进一个魁梧大汉来。
那大汉看起来年纪不小,可精神十足,穿着蓝色背心,一条四角短裤,踩着拖鞋,手里提着只大鱼。
他一进门就愣了愣,显然没想到这么多人,随后就看见了人群中间最显眼的二人。
“小陈?”石伯眨眨眼,哎哟一声,“你怎么就到了?我还想给你个惊喜!”
说着将手里的鱼乱晃,“你看,石伯给你逮了大鱼!”
四少站起来,面上表情显然与和其他人说话时不同。兰俊看得出来,这是他的真实情绪。
他几步走了过去,帮忙把鱼接过来,口里带着些责备,“怎么跑那么远去逮鱼?自己的河塘不也一样?”
“不一样啊,咱们这河塘好些年没有大鱼了。”石伯摇头,“上回,还有上上回你都没吃到,石伯这次专程去给你逮……”
“万一又像以前一样掉水里,你这么大年纪了,出事怎么办?”
“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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