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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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刀-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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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秤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予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篙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四)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闭起。

因为他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种事。

在这一瞬间,她几乎已不顾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绿草地上,让他们拥抱在一起。

她的眼泪落在他脑上,这一滴滴泪水中,竟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减轻,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件事做得蠢?”

小琳点点头,又摇摇头。

小马勉强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这么样做,因为我想不出别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因为她已泣不成声。

小马道:“你为什么还在哭?难道他们还没有住手?”

小马又问道:“你的朋友没有死?”

小琳道:“没有。”

小马道:“你要我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马长长吐出口气,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么你最好告诉我们的朋友,我这件事做的并不太蠢。”

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晕了过去。

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几乎都能同样感觉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亲。

风依旧在吹,阳光依旧灿烂,两杆枪依旧在飞舞刺击。

丁喜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向着他们那杀人的枪阵走了过去。邓定侯失声道:“你想干什么?”丁喜笑了笑,脚步没有停。邓定侯道:“难道你也想去做他一样的蠢事?”丁喜又笑了笑。没有人能了解他和小马的感情,甚至连邓定侯也不能。他的人忽然飞起,也像小马刚才一样,投入他们的枪阵。他竟似也忘了,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第六卷 奇变

枪锋带起的劲风,冷得刺骨。

有谁人知道极冷和极热的感受,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丁喜知道。

他冲入了这个的枪阵,就象投入了洪炉。邓定侯的心沉了下去。丁喜绝不能死。

他—定要带他去找出那六封信和六个死人,一定要找出那叛徒的秘密,

可是邓定侯也知道,王大小姐和金枪徐是绝不会住手的。

他只有眼睁睁地看着丁喜投入洪炉,再眼睁睁地等着他被枪尖抛起。

只听—声轻叱,一声低呼,一样东西飞了起来。

飞起来的竟不是丁喜,而是徐三爷的金枪!

高手相争,掌中的兵器死也不能离手,徐三爷的金枪是怎么会脱手的?

他自己甚至都不太清楚。

在金枪徐脱手的前一刹那间,他只看见有个人冲入了他和王大小姐两杆枪的枪锋之间,两秆枪都往这个人身上剩了过去。

他想住手已不及。

可是就在这同一刹那间,这个人突然一扭身,已往他枪锋下窜过,一只手托住枪的时候,一只手在他腰上轻轻一撞。

他的人立刻被撞出七八步,手里的金枪也脱手飞起。

他只有看着,因为他的半边身子已发麻,连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近二十年来,他身经大小百战;几乎从来也没有败过。

他做梦也想不到世上竟有人能在出手一招间就夺走他手里的金枪,更想不到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年纪轻轻的丁喜。

丁喜金枪在手,霎眼间已攻出三招。迅速、毒辣、准确。

金枪徐脸色变得更苍白。

他已看出丁喜用的招式,居然就是他的独门枪法“蛇刺”。

就在片刻前,他还用过同样的招式去对讨霸王枪。

事实上,他已将蛇刺中最犀利毒辣的招式全都使出,可是招式一出手,立刻就被封死,根本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丁喜现在只使出了三招。

三招之后,他就已攻到了霸王枪的核心,突然枪尖斜挑,轻叱一声:“起!”

只听“呼”的一声响,七十三厅重的霸王枪竟被他轻轻一挑就挑了起来,夹带着风声飞出。

王大小姐已踉跄后退了七八步。

丁喜凌空翻身,一只手接住了霸王枪,一只手抛出了金枪,抛给徐三爷。

金枪徐只有用手接住。

等他接任了他的枪,才发现身子不麻了,力气也已恢复了。

丁真正看着他微笑。

金枪徐咬了咬牙,手腕一抖,也在霎眼间攻出了三招。

这三招正是丁喜刚才用来对付霸王枪的三招一一“毒蛇出穴”“盘蛇吐信”、“蛇尾枪”,正是蛇刺中的三招杀手。

在这杆金枪上,他至少已有三十年的苦功,他自信这三招用得绝不比丁喜差。

丁喜既然能在三招间就抢入霸王枪的空门,他为什么不能?但他却偏偏就是不能。

三招出手,他立刻就发现自己整个人都已被一种奇异的力气压住。

他的枪若是毒蛇,丁喜手里的枪就是块千斤巨石。

这块巨石一下子就压住了毒蛇的七寸。

只听丁喜轻叱一声;

“起!”

金枪徐只觉得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压下来,整个人都已被压住,手里的枪却弹了出去。

就在这片刻间,他的金枪已脱手两次。

(二)

金光灿烂,金枪飞虹般落下,“夺”的一声,插在徐三爷身旁的地上,

徐三爷没有动,没有开口,

霸王枪也已插在王大小姐身旁,枪杆还在不停的颤动,琴弦般“嗡嗡”的响。

王大小姐也没有动,没有开口,苍白的脸已涨得通红,嫣红的嘴唇却已发白。

丁喜看着她笑了笑,又看看徐三爷笑了笑。

他只不过笑了笑,并没有说出什么尖刻的话。

“像两位这样的枪法,还争什么风头?逞什么强?”

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来,也不必说出来——他用金枪徐的蛇刺击败了霸王枪,又用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击败了金枪徐。这是事实。

事实是人人都能看得见的,又何必再说出来?

所以他只不过笑了笑,笑得还是那么温柔,还是那么讨人欢喜。

可是在王大小姐眼里看来,他笑得却比毒蛇还毒,比针还尖锐。

她明朗光亮的眼睛里又有了泪光,忽然顿了顿脚,抄起了霸王枪,拖着枪冲过去,一把拉住了杜若琳:“我们走!”杜若琳只有走。

她不想走,又不敢不走,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等她再回过头时,眼泪已流下面颊。金枪徐却还是痴痴地站在那里。金枪徐呆呆地看着面前的金枪。

这杆枪本是他生命中最大的荣耀,但现在却已变成了他的羞辱。

他脸上完全没有表情,心里是什么滋味,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痛苦和悲伤,就像是妻子的乳房一样,不是让别人看的。

——痛苦越大,越应该好好地收藏。

——乳房岂非也一样?金枪徐忽然笑了,微笑着,抬起头,面对丁喜,道:“谢谢你。”

丁喜道:“谢谢我?为什么谢谢我?”金枪徐道:“因为你替我解决了个难题。”

丁喜道:“什么难题?”

金枪徐望着青翠的远山,目光忽又觉得十分温柔,缓缓道:“我已在那边的青山下买了几亩田,盖了几间屋,屋后有修竹几百竿,堂前有梅花几十株,青竹间红梅,还有几条小小的清泉。”

金枪徐道:“我早已打算在洗手退隐后,到那里去过几年清闲安静的日子。”丁喜道:“好主意。”邓定侯道:“好地方。”

金枪徐叹了口气,道:“怎奈浮名累人,害得我一点儿都下不定决心,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放下这个重担子。

丁喜也叹了口气,道:“浮名累人,世人又有几人能放得下这副担子?”

金枪徐道:“幸好我遇见了你,因为你,我才下了决心。”

丁喜道:“决心放下这担子?”

金枪徐点点头。

了喜道:“决定什么时候放下来?”

金枪徐道:“现在。”

他又笑了笑,笑得很轻松,很愉快,因为他的确已将浮名的重担放了下来。

他已不再有跟别人逞强争胜的雄心,已不愿再为一点儿浮名闲气出来愿别人拼死拼活。

能解开这个结并不容易,他的确应该觉得很轻松,很愉快。

可是他心里是不是真的能完全放得开?是不是还会觉得有些惆怅,有些辛酸?

这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有空时,不妨到那边的青山下去找我。”

“我记得,你的屋后有修竹,堂前有梅花。”

“我屋里还有酒。”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去。”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等你来。”

金枪徐也镇定了,显得很洒脱。

一个人只要败得漂亮,走得洒脱,那败又何妨,走又何妨?

(四)

红日未坠,金枪徐的人影却已远了。

邓定侯忽然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人果然是条好汉。”

丁喜道:“他本来就是。”

邓定侯道:“你看人好象很有眼力。”

丁喜道:“我本来就有。”

邓定侯道:“你也很会解决一些别人解不开的难题。”

丁喜道:“我也替你解开这个难题?”

邓定侯道:“我就不知要怎么样才能让徐三爷和王大小姐住手,你却有法子。”

丁喜道:“我的法子一向很有效。”

邓定侯叹道:“不管你的法子是对是错,是好是坏,的确都很有效。”

丁喜道:“所以别人都叫我聪明的丁喜。”邓定侯笑了。

丁喜道:“你知不知道我还有个最大的好处?”

邓定侯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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