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很好吃。”谢宇看到沈翔的眼里转瞬即逝的神情,认真的回答。
“呵呵,这日子,我都要过迷糊了,谢总,如果你准备用这温柔乡活活溺死我,沈氏可能没几年好撑了。 到时候你一个人,会不会太寂寞?”沈翔别过脸,笑起来,慵懒的像只刚偷腥过的猫咪。无害,但是说不出的让人忌惮。
谢宇喜欢他这样的表情,忍不住又在懒猫咪的嘴角烙下浅浅的一吻。还是香甜的草莓味。“会的,所以,沈总将来对天宇,可要手下留情。若你一个人,也会寂寞。”谢宇顺着沈翔的话,说下去。
沈翔的笑更深了。谢宇分辨的出来,那样的笑着的沈翔不像只慵懒的猫咪,他是恼了。
沈翔轻轻挣开谢宇的手,拿了猫食和两人吃剩的饭餐,下楼喂猫。同以往的任何一天一样。
谢宇一直站在原处,很久才动手收拾起餐桌。
那个吻很香甜。可简短的对话暴露彼此太多的心思。
可能也只有他们俩能明白:
——谢宇,我觉得你在玩的游戏很无聊。小心把你自己赔进去。
——沈翔,我从不做无聊的事,聪明如你,能了解。
——谢宇,我可以陪你玩,可是你别打沈氏的注意,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沈翔,我做人坦荡,我对沈氏没有兴趣,做好该做的,我们公私分明。
那晚,沈翔喂了很久的猫咪。汤圆汤匙吃完了喵呜的望着没有任何动作的沈翔,汤匙亲昵的上前蹭了蹭他的手,汤圆打了个哈欠,吐吐车头,眯起了眼睛。
谢宇收拾好桌子,冲了凉,站在门口盯着花园里的人发呆。
他喜欢沈翔。喜欢这个笑起来像猫咪一样的男人。只是他不明白,这种喜欢,和他养父间的感情,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4
4、三 盛夏的欢爱 。。。
三
汤匙刚来的时候小小的,也就谢宇两个巴掌的大小。沈翔从来不敢像谢宇那样一手一只就能抓住两只毛球想怎么蹂躏都可以。沈翔总害怕自己会伤到两只猫。
两个月过去了,汤匙已经被沈翔养的白白胖胖,那些黑黄的斑点也长开了,印在白色的毛发上看着很有喜感。汤圆喜欢窝在窝里睡觉,经常一动不动的就是一天,汤匙年轻着,吃饱睡足了就到处闹欢。谢宇无数次逮到把院子折腾的乱糟糟的那坨绒球,左手拎猫右手拿着水管就往汤匙身上浇。猫怕水,一被水淋就老实了,可怜巴巴的缩在角落里,也不敢乱动。惩罚过几次后,汤匙总算没有把院子里凌霄花的树根给刨烂。
凌霄花就这么的在沈翔某天清晨打开窗户透气的时候,静悄悄的开了满院的橙红。
…
王甫大学毕业了就进了沈氏,从普通的经营科小职员,做到现在总经理助理兼职秘书。他只用了7年的时间。
当初是沈翔接手沈氏后把他调到现在的位置。后来王甫才明白,因为自己和沈翔有着同样的处事性格。所以他们工作起来很有默契。
王甫最近很紧张。
做助理好些年了,沈翔一直都早八晚八的上班。周末加班也很正常。绝对是沈氏的表率。沈翔从来没有什么公子哥的架子,对人总是温温和和,就算真的着急恼了,旁人大概也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出几分喜怒。
所以当沈翔那天破天荒9点才走进办公室,抱着日程表等了整整一个小时有些局促的王甫有些傻眼。
“老大,要请病假吗?”那天王甫没头没脑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沈翔抬手看了看手表。是谢宇的家离得远了些,路上耽搁的久了。
…
沈翔和谢宇同居快两个月了。从初夏的凉爽惬意到盛夏的闷热烦躁。知了在这座城市的白天卖力的叫唤着。
沈翔一夜之间就成了正常的上班族,朝九晚六。傍晚会时不时的看看手表,因为有个地方很向往回去。那里有两只猫咪,一只慵懒一只调皮,还有满院子的凌霄花,矮牵牛也在墙角爬满了一排黄杨,每日日出开花,晌午凋谢。还有那个能一手一只抓起两只猫,每日清晨在院子里浇花的身影。
沈翔喜欢谢宇,喜欢那双神奇的能养活各种花花草草,制服的了两只野猫,能做出一桌好菜的手。也喜欢谢宇温柔看着他的时候那张俊朗内敛的面容。
沈翔等着红灯望着城北不快不慢的下班潮忖度着。谢宇这人冷情,到时候定不会与自己纠缠,所以,喜欢了就呆一起各取所需,等结束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难堪。这么多年来,一个人呆习惯了,那个冷冰冰的公寓是无聊空洞到了极点,比起来,现在的家柔和丰富的太多。好像生活一下子从原本的熏黑色,突然间变成了一抹橙黄,很美好,很向往,像极了小时候晚饭后拉着奶奶的柔软的手,一甩一甩的出门散步搬的惬意和温暖。
沉迷了,或者也不是。因为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长久,所以,现在能拥有的,什么都不要浪费。
…
周六沈翔会回茶园陪爷爷喝茶,钓鱼,爬山或者陪着打打麻将。沈老爷子8年前送走了老伴,一个人也就清净惯了。老伴走后,孙子沈翔似乎一夜之间长大懂事了许多。儿子和儿媳去加拿大教书了以后,沈翔知道自己寂寞,每周都来陪着他。这么些年,都没有断过。
晚上吃晚饭,沈翔接了个电话,笑起来的样子带着些许甜蜜。沈老爷子想着,孙子也二十八九岁了,儿子昌民早婚,二十八岁的时候沈翔都能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了。沈氏这些年一直打理的不错,沈翔有没有从商的料,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倒是那般的努力是自己没有料想到的。其实很多年前沈老爷子就想过,哪怕卖掉沈氏,至少沈家这三代都能过的很好,也算自己这辈子没有白活。
叮嘱了些工作上的事,沈老爷子想起孙子之前的笑里流露出少有的眷恋神情,不由得哈哈的笑了:“小翔,差不多就把那姑娘带来给爷爷看看,爷爷每个礼拜总对着你也挺无趣的。”
沈翔放下电话的手僵了一下,爷爷的话心里默默复述了一遍才明白了那层简单的意思。
“恩,有机会一定带来给您看。您爱种茶,他爱种花。”沈翔背对着沈老爷子想了很久才回答。换了身衣服,就回去了。
…
电话里,谢宇告诉沈翔,晚上汤匙和流浪狗打了一架,还打赢了,之前战况挺激烈。还有,院子里草莓的叶子下,找到了三个蝴蝶蛹。
“你确定他们会变成蝴蝶,而不是别的什么飞虫?”沈翔蹲在草莓地前,背后的灯光照的他半边脸异常柔软。
谢宇回家的早,穿着休闲裤和人字拖,上身松垮垮的套着很大的T恤。也蹲在沈翔身边。蝴蝶蛹也就指甲盖的大小,用一丝线黏在草莓叶子的背面。
“他们好小,会不会掉下来,或者被雨水冲下来?”沈翔转头问,发现谢宇就在自己脸前,两双眼睛离的及近,眼里闪闪发光的东西,怎么都挡不住的看进彼此的眼里。
“两周后就会变成蝴蝶。只要汤匙不把他们踩扁。”谢宇说完起身,回车库里拿出浇花的水管对着在墙角边吃饭吃的正欢的汤匙喷了几下。汤匙喵呜一下闪的大老远,弓起身子恶狠狠的盯着谢宇和他手上的凶器。
谢宇手里的水管时不时的还喷出点水,吓的汤匙也不敢靠近,索性自己坐了下来,舔舔身侧被浇湿了的毛发。
“草莓地里有蝴蝶蛹,如果你不小心踩烂了,就用热水炖了你。明白?”谢宇有些痞的对着四只爪子怎么都不够用,一心整理毛发的汤匙说。
汤匙转了个身,背对着谢宇继续之前的动作。还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噜不满的声响。
…
“谢宇,我们做吧。”站在身后的沈翔忽然幽幽的说。声音不高不低,脸上带着一抹异样的神采。
……
“对着喜欢的身体和脸蛋什么都不能做,不是我的做事风格。”
……谢宇背对着沈翔没有回应。
“而且,你也想尝试下上男人的味道。放心,你绝对不会吃亏。”
……
“我很久没有对什么地方那么喜爱了。如果不做点什么,觉得对不起自己。而且……“
谢宇突然放下手里的水管,转身拉着沈翔的手臂上了楼。
…
院子就这么的静了下来。刚刚被水淋的狼狈的斑点猫整理好毛发,回窝里找了个舒适的姿势躺下。那盆吃了一半的晚饭好像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幽幽的黄色灯光下,墙上凌霄花半开着,凌霄花下不知名的小黄花开的明艳艳的,风吹过来就来回的摇摆,自由自在。
地上是刚刚一人一猫玩闹留下斑斑驳驳的水迹。
盛夏,
水汽蒸发的特别快,带出香甜的,夏天泥土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做好一个人默默写完这个故事的准备。倾尽全力,别让自己失望就好。
5
5、四 小米粥 。。。
四
谢宇起的很早,下楼浇花,给两只野猫喂食。
清晨的矮牵牛开的正好,在能嫩绿的黄杨叶子上点缀出一抹抹的粉白和粉红。
谢宇和沈翔的早餐一般都很简单的鸡蛋牛奶土司培根面包,有什么吃什么。有时候沈翔起的早了会熬一锅小米粥,放很多糖。谢宇和沈翔吃不了多少,主要是汤圆一闻到小米粥的味道就会特别精神,有时候会随着扶梯跳到厨房的窗台上坐下,静静注视着细细搅拌锅子的沈翔。
今天汤圆在窗外静候了多时,沈翔有点不在状态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搅拌着米粥,香甜的味道熏的汤圆轻轻的叫唤了几声。沈翔知道,谢宇在楼下继续折磨汤匙,因为撒水声和汤匙嗷嗷的叫声,一大早就没有停过。不用去看,那人和汤匙玩的一定很开心。
每个周日,谢宇都会在院子里打理很久,汤匙挺喜欢粘着他。
…
前一晚的性x爱,沈翔很享受。谢宇说的对极了,他就是自己的菜。肉体上,沈翔大概很难找到什么人能让自己肆无忌惮的与之欢爱,不用但心事前事后任何尴尬和束缚。精神上,沈翔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哪怕谢宇带给他再多的惊喜温暖和沉醉的沉迷,沈翔都清醒的知道,他们之间,无非欢爱一场,逢场作戏,不用当真,自然也不能当真。
沈翔欣喜自己想的透彻,也明白,这份透彻的认知,是谢宇喜欢的。
只是那锅原本香喷喷的小米粥,第一次被沈翔做糊了。
…
谢宇进屋脱下半湿脏乱的T恤,就闻到烂糊的米粥香。冲了澡出来,沈翔盛了半碗推给他:“糊了,不过别浪费。”
“沈翔,我不排斥和你做,爱。”谢宇拿了一片吐司,就着小米粥吃的很优雅。说的很坦率。好像在说今天天宇的股票涨了几个百分点一样。
“昨晚你在我里面射了三回,我知道你喜欢,只是技巧待磨练,谢总,下回别让我太失望了。"沈翔头也不抬头继续吃早饭,话说的很直接。小米粥的热气熏的他的脸上有一丝绯红。
“我弄疼你了?”谢宇停下吃饭的动作。
“没有,和你做很尽兴,没什么心理负担。我和你,过去竞争很和拍,如今合作也和拍,生活很和拍,接吻很和拍,做。爱也很和拍。”沈翔的视线没有离开过小米粥,有些心不在焉:“咱们算是惺惺相惜的对手,这点,你比我清楚,所以,这是我们的基本共识。”
谢宇看着一口口吃小米粥,一直没有抬眼和自己对视的男人,松开微皱的眉头,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抹去沈翔嘴角留下的一抹米粒,托起他的下颚,隔着餐桌,就这么的吻了下去。
他喜欢沈翔明亮的眼睛和自己对视时那一末凛然的气度。他更喜欢沈翔在黑暗中沉溺在性0爱高0潮里,眼里似水的柔情。那双似蒙上了水雾般没有焦距让人心存怜惜的眼睛对上自己的眸子那一刻弯起的笑意,让谢宇没有办法把持住自己,第一次和男人的性0爱,就让他做到了近乎疯狂。
所以,谢宇不喜欢现在沈翔逃避疏离的眼神。吻完眼前的人,谢宇看着沈翔有些出神的眉眼说:“沈翔,我喜欢你,也喜欢和你做0爱。和你在一起很舒服自在。”语气淡淡的,带着浓浓的温柔。
沈翔喜欢谢宇的温柔,一直都喜欢。微笑扬起,七分美艳,只有谢宇还能看出他的笑里那三分似有似无的无奈。“所以我们得抓紧时间,好好玩。”
沈翔拉住谢宇的衣襟回吻过去。混乱了彼此的气息。
…
沈翔想,谢宇想要的无非就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点滴生活。谢宇一定没有和男人做过,而和女人的经验应该也少的可怜。所以一直以来谢宇都没有办法体会养父间的感情。其实男人和男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和依恋,没有区别,只要真的爱过什么人,自然就会明白。谢宇很温柔,只是感情上很空白。他想体会的感情,自己能给的,就都给了吧。当初应允了他时,自己也希望,至少在这个冬天来之前,能好好的去爱一个人,没有束缚自由自在的那种爱。长也好,短也好,能撒欢了去爱,也是一种幸福。而错过这个人,可能就没有下一次机会。
谢宇想,沈翔是特别的,如果换成别人,他万万是没有办法与之生活在一起,拥吻在一起,身体和身体连结在一起。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办法爱上什么人,好似没有谁能真正走进他的世界。那些说爱他的女人们,多数自己也搞不明白爱他什么。她们会虚伪的伪装对自己虚华表面和财富的喜爱,会说“我爱你的内在”。可是没有谁能真正了解他的欲望和渴求。所以谢宇需要一个和他心心相惜聪明睿智的灵魂,不用费力猜忌,怀疑,做作。直白的表达,直白的情感,是谢宇真正想体会的。两个男人之间,矫揉造作就会味同嚼蜡。而沈翔的存在,恰当好处,是自己喜欢的。
于是,两人彼此忖度着对方的想法,相视一笑。
糊了的小米粥的味道还是甜甜的。
那抹淡淡的苦涩,藏的很深。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看文的各位。谢谢大家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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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五 养不熟的白眼狼 。。。
谢宇七岁开始的记忆里就充满了叶辰和胡年丰的身影。自己过继寄给这个同志家庭的时候还很懵懂,只是觉得叶辰的笑颜很温暖,胡年丰虽然是个严肃的人,但是眼里对自己的怜惜心和喜爱,是怎么也没能藏住。
从七岁到十四岁。谢宇的生活里充满了音乐,两位父亲的疼爱和家的气息。
在国外生活的十年,对叶辰和胡年丰不是不记挂的,只是心里一直有个疙瘩,怎么也没有办法直面两位养父。所以,当年胡年丰告诉他无心经营天宇希望他回国的时候,他停了在美国所有的工作,就回来了。
胡年丰是个音乐家,更是个商人,天宇集团是胡年丰在谢宇离开他们之后创办的。从小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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