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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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象牙塔-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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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谜底揭开是我七岁那年,我和小澈都在家附近的小学念一年级,有一天一回家就发现多了位外国友人,金发碧眼的那种,很妖怪……身材和老爸差不多,见到我和小澈第一句就是问老爸:“啊,哪个是我儿子?”至今我回忆起来还是觉得Alec有可能是色盲,要不就是智力存在问题,要知道当时我可是顶着没染过的原发色。老爸很镇定地一字一顿地说:“Alec,你觉得呢?”男子犹豫了一下,径自抱起小澈,扬起特别纯真的笑:“这个吧,这个超级可爱的!像我!”然后妈妈就眼中含泪地和老爸说:“也不知道缺心眼儿传不传染,咱真能把瑛儿交给他吗?” 

  男子闻言居然有些神色紧张,蹲下身子,依旧把小澈搂在怀里,和我大眼瞪小眼,然后用哪种拐卖小孩儿的人贩子的口气说:“叫爸爸!” 

  开玩笑,我是那么没原则的人吗?而且你都不先抱我!我听话地叫了声爸爸,不过是对着老爸的方向叫的。

  男子有些困扰地搔搔头,随后又锲而不舍地说:“那,叫daddy!我买冰激凌给你!” 

  瑛小爷我是那么容易就被收买的吗?一根冰激凌哪够,老头儿等什么呢?往上加价啊! 

  结果我忘记了家里有个不懂放长线,钓大鱼的孩子存在,胶皮娃娃开口说:“Daddy,我喜欢草莓味儿的!” 

  冰激凌都塞到了嘴里,我和小澈暂时安静了下来,一边看卡通片一边观察事情发展。 

  Alec见我和小澈吃的差不多了,变魔术般地又拿出两根冰激凌,蹲下身子问:“还要吗?” 

  条件反射地看妈妈,妈妈有些无奈地笑笑,比了个手势说:“最后一根哦!” 

  今个儿真是个好日子,我和小澈当即再接再励了。 

  Alec弯下眉眼笑:“呀呀,这俩孩子我真是喜欢啊!那行,待会儿我就带我儿子们回家了啊!” 

  老爸白了一眼:“光天化日之下就准备制造骨肉分离的悲剧啊!” 

  Alec眨眨眼,好说话地回答:“啊,那我等天黑了,再带他们走!”顿了下,继续说服道,“好不容易在大都市成立了分公司,前几年总要多费些心力,你和嫂子就放心地搬家吧,孩子们这边儿有我呢!” 

  妈妈撇撇嘴:“谁愿意和他去啊,我舍不得瑛儿和澈儿,而且我还有工作呢!” 

  Alec咧嘴笑:“哎哟,我的亲嫂子,您那份儿副业嘛,明个儿就去把老板炒了吧,至于主业嘛,证券市场是联网的,到哪儿都一样!”瘪瘪嘴,“你们都占了我儿子这么多年了,还回来总不过分吧,我还没收利息呢,按理说到他们成年之前,都该是我的!” 

  老爸眯起眼还是很有气势的,Alec摊开两手,苦笑道:“好嘛,好嘛,我和霏儿熬了这些年就这点儿假期,想到成年也有心无力啊……” 

  好吧,说到这里,我来系统地交代一下家事,从DNA上讲,我是dad和mum的小孩儿,小澈是爸和妈的小孩儿,爸和mum是亲兄妹,所以我算是随母亲的姓。

  Dad和mum都是外交官,两人属于一见钟情的类型,因为隶属于不同的国家,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这场婚姻比较敏感,当局的回答是结婚可以,但是必须把两个人双双调到第三个国家,甚至连转职都不允许,好吧,然后他们就被分配到资源丰富,具有战略意义,极度不稳定的地区了,按照Alec的说法,民航不通也是常有的事儿,有急事儿要回来,行,坐直升机吧!然而很不巧的是,我就赶在那个节骨眼儿上出生了,把孩子带到那个地方去似乎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于是爸妈就提出要抚养我,据说老爸当时的理论是:“再过几个月就又添一只了,一只羊也是放,两只也是放!我就当是双胞胎了,不是挺好的!”而且妈妈还心心念念地想生个女孩子,凑对龙凤胎,当然小澈的出生使之破灭了。

  之后dad和mum勤勤恳恳了七年,终于得到了长假,时间很长,待遇也不错,算是慰劳吧,毕竟一般人都不愿意到不太平的地方去工作。正好赶上爸爸在外地成立了新公司,妈妈也会去帮忙,两个人终于也要繁忙起来了。然后就是上文所说的场面了。哦,mum当时在家里收拾房子,准备迎接我和小澈。

  如果这是影视剧的话,我大概是应该眼中含泪地朝着DAD嚷:“为什么不要我!现在还来认我做什么,我才不要和你走!”之类的话,不过我当时并没有觉得dad和mum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就是觉得有两对父母,我赚了。

  我不知道小澈当时是怎么想的,其实他可以选择和爸妈一起搬家的,但胶皮娃娃扬起脑袋说:“爸爸,妈妈,你们要好好工作,我会照顾瑛的!”破孩子,明明是我照顾你才对吧。 

  一直觉得其实一家人不一定非要朝夕相对才算是亲人,无论距离多远都能彼此思念,在一起的时候就快快乐乐地过日子,绝不厌烦,绝不浪费,这样就很好了。我不在意我们分开了多久,只要在一起的时候,你们让我觉得你们是喜欢我的,那就足够了,胜过身居同处而不交心的父母子女。

  回忆起来,和dad,mum一起住的那段时间是我和小澈活得最嚣张的几年,哥的评价很干脆就三个字:“欠修理。”所幸当时年纪还小,即使折腾了一些,也没闹出什么大事儿来,无非就是让老师头疼而已。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你们都猜得到,上课和距离近的聊聊天,远的传传纸条,看到不爽的事情打一架,藏在文具盒中的青虫爬出来把同桌的女孩子吓哭…… 

  但老师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如果以上这些都集中在某几个学生身上时,那么,恭喜这些同学,将得到老师的特别关注。 

  按照物以类聚的理论,小澈成功被我拉拢到特别关注的行列中来,胶皮娃娃一直很郁闷,每次都一边照着镜子贴OK绷,一边愤愤地说下次一定在旁边看着我挨打,绝不帮忙。

  那时候老师有几大法宝,家访是其中之一,我的第一次是因为把作业借给同学抄,被发现了,据说性质很恶劣,属于欺骗老师,害了同学的行为,于是当天晚上老师就陪着我回了家,亏我还特意绕了很远的路,但敬业的园丁还是锲而不舍地跟着我。 

  按了门铃,半分钟后,犹犹豫豫开了门的小澈一脸尴尬:“老师好,我,也住在这……” 

  Mum和老师双方开始寒暄,Alec眨巴着眼睛,插不上嘴。终于到了主题,叙述了事情经过的班主任很痛心疾首地说:“这件事情非常严重,希望家长同志能配合我们一起把孩子教育好……” 

  Mum的第一反应是问我和小澈:“咦?你们有作业的吗?”为什么从来也不见你们做?

  然而一旁的dad却会错了意,附和着朝班主任发问:“对啊,他们才小学二年级而已,现在就布置作业的话小孩子不是太辛苦了吗?” 

  此事之后,我被划入了冥顽不灵的行列,小澈也有贴边奖。

  心态过好的dad经常觉得我和小澈做的事情“不算过分”,而善解人意,小孩子脾气mum的看法是“可以理解”。所以老神仙看不下去了,小学四年级,救世主出现了,小恶魔退散(吐舌头)。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爸和mum有个世交,我和小澈叫他赫连伯伯,就是那种过年过节大家族聚会时会出现,带一大堆零食给我们,说起故事来可以招惹来一群小孩子听众的存在。赫连伯伯和伯母工作都很忙,经常全国各地跑,填表格时,常用居住地这栏会让他们一阵困扰。

  赫连伯伯的独子开始念高中的那年,伯伯在我们所在的小区买了栋房子,可他和伯母都不经常回来住,换句话说那栋房子的常住户是高中生一名,托世交照顾一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Alec和mum本着老爸的放羊理论,十分想把邻家哥哥接来住,但当天晚上进行首次访问时,看到十六岁的少年整理的井井有条的房间,制作的色香味俱全的料理,dad和mum沉默了,我和小澈振奋了。于是当天晚上dad和mum提出回家时,我和小澈重演了当年的冰激凌事件,赖着不肯走,留下来等夜宵。

  我和小澈趴在客厅看电视,哈欠连天,终于等到赫连大少搞定了功课,做好了蛋挞,室内香气弥漫,成功地赶走了瞌睡虫,然而户主却不肯把食物分给我们,挑起眉毛说:“我不是学烹饪的,料理也不是兴趣,所以只愿意做给关系亲密的人吃,你们俩……”

  美食当前,称呼而已,信手拈来,我第一个开口,模仿着dad的称呼方式:“赫连!”对方似乎不太喜欢,径自低下头开始独享蛋挞。

  小澈犹豫了一会儿,试探着叫道:“齐哥哥?”

  户主终于抬起头来,把两个色泽金黄的蛋挞放到小餐盘里,动作慢条斯理,语气悠闲自在:“再换一个!”

  我和小澈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哥!”

  少年把小餐盘推过来,嘴角微扬:“用餐愉快!”

  好吧,听到这里,你们想说我和小澈没原则也好,容易收买也好,总之长期饭票,尤其是美味可口的,绝对是可遇不可求。

  于是我和小澈就打着照顾哥的旗号,时常蹭饭兼留宿。

  我知道你们更想了解的是什么内容,嗯哼,还是在四年级,新任班主任非常认真负责,到大多数的班级同学的家里进行访问,来我们家时,照常说了下我和小澈的平日表现,dad和mum倒也是见怪不怪,唯一不同的是哥也在场,于是翌日我和小澈再去蹭饭的时候,哥和我们进行了一次长谈,从言语上到身体上……(有咩有想歪的?)

  因为某作者特意交待我以后会在番外中详写这次的经过,让我不要过多剧透,所以我只简单谈谈感想,我有如下几点不满:首先,为什么现在还有人家里的古董架上要收藏戒尺这种东西;其次,为什么会有人拥有如此强大的语言运用能力,让小恶魔都觉得自己是只犯了错的天使;最后,哥你太瘦了啊,腿上也没什么肉,趴在上面很不舒服的啊!

  从那之后我和小澈有了门禁,好吧,按时回家就有美味的东西吃;有了新的目标,想要和哥一样到那所香樟满园的地方读书;有了更加明确的是非底线,如果不想当天趴着睡的话。

  不是什么从此走上了光明道路这样的概念,而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那么一个人,让许多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变得答案明确起来而已。不是主宰者,不是救赎者,只是同伴。

  唔?你们问dad,mum的反应,先是隔岸观火,后是弹冠相庆(我的成语老师是Alec)……

  再后来哥上了大学,三年后,我和小澈考到了哥所在城市的高中,名正言顺地继续蹭饭留宿。

  然后就顺利地考到了哥的母校,继续当米虫,唔,后来,你们都知道了!

  总算是完成任务啦,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欢迎留言询问。某作者说人气低迷,让我一定要这样做广告,真无语。(耸肩)。


第二十一章

成长的过程中也许会有那么一段时期,特别不想循规蹈矩地念书,想尽办法跷课,哪怕只是去街上随便逛逛,觉得电影中的古惑仔很帅气,偷偷开始涉猎烟酒……无奈的监护人们把这段时期称为小孩子的叛逆期。其实也并不一定真的是对成年人的逆反,也不一定真的是非不分,更有可能的情况只是好奇而已,一直以来都按照一定的轨迹生活,偶尔也想尝试一下子旁人的日子是怎样过的。隔壁的大哥哥没有念高中,早早开始工作,可以吸烟喝酒交女朋友,看上去好酷哦,然而真的让你走上他的轨迹,新鲜感一过就开始怀念以前的校园生活,彼此羡慕而已。欣喜的监护人们觉得自己家的小孩子终于懂事了,浪子回头了,其实只是体验过了,不再好奇了,没了神秘感也就没必要一次次尝试了。

  但总有些后知后觉的孩子存在,年愈二十了,还觉得下半夜在街上游荡是件很有吸引力的事情。北京时间十一时四十分,多数的店铺们都打烊了,然而市中心附近还是灯火辉煌,当然大多数的流动人群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金发碧眼的男子有些郁闷,看着前面的两个一脸兴奋的少年,比照白天的时候除了人少了,根本就风景依旧嘛,到底有什么可逛的。

  没走多远便到了当地有名的酒吧一条街,零点一过,正是热闹的时候,男子似乎有些了悟两个少年要逛夜城的原因了,一定是想去酒吧,结果两个少年只是隔了玻璃扫了一眼就走了过去,男子有些诧异地停住脚步,问道:“不进去吗?”

  瑜瑛得意洋洋地扬起小卷毛:“高中的时候哥带我们进去过,没什么意思。”

  星澈皱皱娃娃脸:“而且在哥那里,私自喝酒要按照酒精度来付账的……”

  Alec耸耸肩说:“那有没有哪条规矩是过了宵禁的时间,按照秒来算账?怎么就那么听赫连的话!”语气中却有了些小孩子般的别扭。

  两个孩子对视一眼,娃娃脸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因为哥是户主啊,dad你也不想我们流浪街头吧……”虽然现在明明就是在积极制造街头游逛的机会,但还是很委屈。

  小卷毛大方地拍拍男子的肩,忍笑说:“好啦,好啦,Alec你要是实在想去的话,我们陪着你就是了,乖,别不开心!”

  男子咬咬牙,径自朝着江边大堤的方向走去。

  两个少年跟在后面,小卷毛挑眉说:“小澈,Alec他不会是想不开了吧……”眉梢眼角却隐不住笑意。

  娃娃脸撇撇嘴,诚实地说:“瑛,你的表情让我想起上次在法院遇到的那个等着继承遗产的大叔。”

  堤上装饰着深深浅浅的彩灯,还有一个微小型的乐队在演奏,聚了三四个人在听,老歌联唱,当前曲目《十年》,宁谧的江,沉静的夜,完全没有了白日的喧哗,配上有些哀伤的曲调,倒也别有风味。父子三人站在江边吹风,Alec开始和空闲的演奏者聊天,瑜瑛借过吉他拨弄几下,哼了两句《灰色轨迹》,意犹未尽之时,娃娃脸却盯着一个方向看了好一阵子,扭过头对自家兄弟说:“瑛,那个人在江边的栏杆上坐了好久了哎!”

  小卷毛还了吉他,眯起眼朝着星澈指的方向看去,灯光昏暗处果然有一个人坐在石栏上,而且是朝着江的方向,难度系数一颗星,危险指数四颗星,瑜瑛咧咧嘴:“呃,不是真有想不开的吧……”毫不犹豫地朝着目标方向走去。

  小卷毛少年小心翼翼地靠近,不知是受了什么影视剧的影响摆出一副谈判专家的样子来,故作镇定地说:“喂,坐在那里很危险哦……”

  石栏上的男子毫无防备,着实受到了惊吓,很配合地坐了个危险动作,手一滑,重心一时不稳,眼看就要称为自由落体,还好一旁的少年反应比较快,一把上前抱住男子,和跟上来的娃娃脸一起把无力的男子拖了回来。

  三个人都心有余悸地沉默了两分钟,石栏男子看上去和赫连大少年纪相仿,终于稍稍恢复了过来,瞪着小卷毛说:“你,你要谋杀啊?”

  小卷毛眨巴眨巴眼睛:“啥?刚刚是我们救了你一命吧……”

  青年勉强站起身:“要不是你吓我,我能坐不稳吗?”

  娃娃脸也挺直身子,PK身高的话,自己也不输多少啊,淡淡地说:“我们不是救生员,也不是你的亲属,对你没有任何义务,别说今个儿我们俩拉你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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