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不可不知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年不可不知Ⅱ- 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请求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从轻判处原审被告人郑×的刑罚。

    事实和理由

    我认为,××省××县人民法院(××××)×刑初字第76号刑事判决,不管是对案件发生起因的确认还是在适用法律方面,都有错误,我们无法接受。

    一、郑×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起因,在于被害人郭××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对这一重要问题,原判没有认定,只是说“被告人郑×与被害人郭××,在××村小学房西土路上骑自行车相遇,因双方互相躲让而没有让开,致使两车相撞,随后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事实的真相是:被害人郭××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在道路的左边行驶,致使发生了与被告人郑×相撞的后果。对此,郭××不但不表示歉意,还态度蛮横,这才引起双方的口角和厮打。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被害人郭××应负主要责任,而原判对此却不分是非,在量刑时,不考虑被害人的过错,显然不公正。

    二、案件发生后,派出所有关人员曾到我家传讯被告人郑×,因郑×不在家,通知我们家长,待郑×回来后,让他马上去派出所。郑×回来后,我们把这一情况告诉他,他便去了派出所,并如实交待了罪行,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根据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以投案自首对待,而原审判决没有认定被告人郑×有自首情节,更没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给予从轻处罚,对此,我们怎能服判?

    据此,我们请求××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再审,查清发案原因,分清是非,认定被告人郑×具有自首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罚。

    此致

    ××县人民法院

    附:原审法院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郑××

    ××××年×月×日

    案例警示:

    (1)要理智对待自身

    在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发现有误判或有立功表现而量刑时未予考虑的,一定要理智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切不可头脑发昏,到处找人诉说,而不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切记一定要搞清法律程序,一步一步地为自己申诉。

    (2)法律是公正的

    对于确系有误判或判刑过重的情况,一定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回答。
(全文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