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身上有吃食,他才觉得踏实。
日子如流水般划过,一个月里,沈奚靖竟从来没有见过这座宫殿的真正主人,皇帝穆琛。
他只是每日都在擦擦洗洗,在上虞做惯粗活的手,也经不起整日泡水,下午他们虽然不用擦洗书房,但是锦梁宫里那么多隔断回廊,却要每三日清洁一次。
加上三年前入宫的那一批小宫人,他们一共只有十来个人来做这活计,下午也没有什么空闲。
虽然手指头都有些发红起皮,但沈奚靖却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他总是闭着嘴,仔细干着活计,吃饭的时候都吃的干干净净,但凡有平喜吃不完的饼子,他都要过来,饿了就掰一块塞嘴里。
因此,虽然每日工作都十分辛苦,但沈奚靖却胖了一些,看上去再也没有那种灾民样子。
在即将要开始值夜前夕,平喜突然病了,他白天还勉强跟着沈奚靖干了书房的活计,可是下午回了房间,便再也起不了床,他开始发烧。
沈奚靖跟方安岑请了假,照顾他一下午,喂水擦汗的。
平喜难得跟他讲了句:“谢谢。”
沈奚靖笑着回他不要多想,他理解他,因为他也在上虞病过一遭。
他们病了,宫里是没有大夫给看的,就连太医预名,也只给管事叔叔们看,可轮不到他们。
平喜是累病的,沈奚靖找不到药,只能拿着平喜给的一点碎银子找到杜多福。
因为他们两个一直在书房干活,所以跟杜多福熟一些,他人倒是不错,收了平喜那些钱,给了他几颗药丸。
沈奚靖千恩万谢走了,他知道药不能乱吃,但平喜已经起不来床,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他倒了些热水,给平喜吃下一颗,平喜拉着沈奚靖的手,突然说:“安乐,你想家吗?”
沈奚靖目光有些飘远,他想要哽咽,却发现眼泪早在七月十九那个晚上流光,但他还是说:“想,我们都想,你好好的,等十年后,就能回家。”
平喜点点头,闭上眼睛睡去。
第二日,他还是没有好。沈奚靖没办法,又给他吃了一颗药,喂了他几口粥,便独自去了书房。
杜多福见平喜没来,便知道他病得不轻,只得叹口气:“今日你一个干吧,下午皇上要去上林苑习武,不会过来,你中午吃过饭,过来继续把活干完,我会跟方叔交代。”
沈奚靖又是一番千恩万谢,只能开始干活。
因为诺大的书房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干起来十分缓慢。等到中午吃饭时,他才做了平时的一半不到,等吃过饭回来,他又撸起袖子继续擦起多宝阁来。
那上面的每件器物都比他值钱,无论是台座,底架,还有上面的宝物,都要一样一样擦干净,然后轻轻摆放在一起。
沈奚靖做的极为认真,直到一个清亮的嗓音打断他的工作:“你是谁,怎么这时还在书房?”
11、第十一章 。。。
沈奚靖赶紧把手里的青花牡丹纹盘摆放到枣红木托架上,转身跪在地上:“回皇上话,奴才安乐,是书房的杂役。”
他其实有些慌张,因为他认出了那个声音的主人。
随着他的话,一双鹿皮靴子出现在他眼前,黑色的袍服下摆绣着祥云彩绣,走动间波光粼粼。
这是沈奚靖,第二次见穆琛。
沈奚靖僵硬地跪在地上,青金砖平滑莹润,却有些寒凉刺骨,虽然是盛夏时节,但沈奚靖还是浑身冒冷汗。
黑衣少年在他身前站了一会儿,见沈奚靖低头安静跪着,便走到书桌后坐好。
“起来吧,朕又没责罚你,怕什么。”穆琛的声音有些淡,沈奚靖听不出情绪。
他只“诺”了一句,缓缓站起身体。
穆琛仿佛并不在意有个杂役在屋里工作,他长袖一挥:“你且做吧,声音小些就好。”
他坐在这里,倒叫沈奚靖怎么安心干活,但皇上既然发话,一个小小的杂役安乐,自然没有反驳的余地。
他拧干净抹布,继续擦拭多宝阁。
这间书房他和平喜二人日夜打扫,其实里面摆放的这些古董根本就不脏,但是天子行地,却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他这边干活安静仔细,那边穆琛却从书本里分出心思。
其实他今天是要去上林苑习武的,可是那个教习师傅见他是个小皇帝,言语里多半有些放肆,穆琛一生气,便着人通传左相颜至清,叫他好生换个会说话的。
他们总说他还小,当前要务先学治国之道,政事有左右二相以及四大重臣,出不了什么乱子。
但他却对这些清楚得很,按理说,他即位时才十岁,他十皇叔镇守边疆多年,年轻有为,无论怎么说,也不应立幼主,可偏偏让他做了皇帝。
真是笑话,他父皇哥哥们活着的时候,谁都没关注过他,反而他们死了,他倒显得金贵起来。
穆琛一边想着,一边走神瞥了眼那个正忙活的瘦小身影。
那不过还是个孩子,十来岁的年纪,却要进宫为奴,劳作十年才得以出宫。
他小时候跟爹亲住在清心所里,对于宫人的生活,知道甚多。
“你叫什么名字?”穆琛又突然出声,吓了沈奚靖一跳,索性放下手里的最后一件谷纹玉璧,转身答话:“回皇上,奴才姓沈,名安乐。”
“安乐?”穆琛想想,总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抬头朕瞧瞧,总觉得没见过你。”穆琛索性说。
沈奚靖缓缓抬起头,他脸上有些惶恐不安,额头上有些薄汗,嘴唇很薄,抿成一条细细的红线。
是他!穆琛有些愕然,他这锦梁宫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不过这些宫人里,他就只记得身边几位大宫人以及管事们,小宫人们,他是一个都不认识的。
说起来,他对沈奚靖印象这样深,其实还是早年万寿宴上见过他。
或许沈奚靖不记得,也或许记得不能说,但穆琛对他印象却十分深刻。
那是宏成三十四年春,先帝四十一岁万寿节。
那一年,他刚刚八岁,因为是宫人所生,吃穿用度和帝君与侍君们所出的皇兄们没得比。
但他到底是皇帝的儿子,是天家皇子,也要为父皇祝寿。也就是寿宴上,他看见了沈奚靖。
他知道他是沈侍郎家的庶子,知道他有一块祖父送给他的鲤鱼玉佩,知道他有对他极好的哥哥们,也知道他曾经穿着锦缎长衫,作为世家子弟进宫拜寿。
那个时候的沈奚靖也就五六岁,白白胖胖,可爱至极。
哪里像现在。
穆琛的目光从他脸上一直滑到鞋面上,他长高了,瘦得不成样子,头发干燥枯黄,穿着过大的粗布豆青色衣裳,一双褐色的布鞋都有些旧了,露出些许线头。
沈奚靖有些不安,他动了动,手里的抹布随着他的动作晃荡一下。
穆琛的目光又回到他的手上。
那是一双做久杂活的手,红肿,破皮,骨节宽大,早就没了往西的细白圆润。
穆琛记得,当年沈奚靖抓着他那块玉佩,一双小手比白玉还好看。
作为先帝最小的儿子,穆琛没有皇弟,所以当他见过沈奚靖后,却每天都在想,有个皇弟该多好。
可是,景泰之乱那一年过去,他当了皇帝的时候,却又那么庆幸,先帝只剩他一个儿子。
如若不然,他现在,可能跟他的哥哥们一起,葬在文帝亲王园寝里,而不是锦衣玉食,成为这个锦梁宫的主人。
景泰之乱那一年,究竟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穆琛不知道别人,但起码,现在东书房里的他们两个,已经错乱了命运。
“你的手,会痛吗?”穆琛忍不住,轻声问他。
沈奚靖猛地抬起头,又匆匆低下去,低声答:“回皇上,其实习惯了,也还好,不耽误干活。”
他的整个行为做派,已经跟大人无异了,明明还只是十来岁的孩子,却要过早地长大。
穆琛冷笑一声,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沈奚靖突然听到穆琛冷笑,以为皇帝有什么不高兴,“噗通”一声,又跪了下去:“奴才知错。”
穆琛突然有些厌烦,他不知道是厌烦沈奚靖已经完全没有过去那般天真可爱,还是厌烦自己的无能为力,他闭了闭眼,冷声说:“没你事,不用打扫了,出去吧。”
“诺,谢皇上。”沈奚靖松了口气,支起身体,拎着那个看起来颇沉的水桶出去了。
因为管事叔叔们教过,在主子面前离开,需要面对主子退到门外。
沈奚靖是极认真的人,虽然穆琛是他来宫里见过的唯一一个主子,但也颤颤巍巍,拎着水桶,倒着退了出去。
沈奚靖走了,穆琛的心却更加烦闷起来。
他知道,景泰之乱那一年,帝京有一半的世家遭受了厄运,那些他曾经见过的世家公子们,已经有大半死在流放的路上,剩下的,则艰难地在边城活着。
穆琛是有心叫他们都回帝京来的,不是他心地软弱善良,而是他知道,那些人里,有很多世代忠良,许多人为大梁流过血失去过亲人,许多人殚精竭虑鞠躬尽瘁,才有大梁这三百年的繁华。
如果世家子弟都如沈奚靖这样入宫为奴艰难存活,那么朝廷,就要让天下读书人寒心,谁还愿意入朝为官?
可是,无论是柳太帝君还是两相四大重臣与世家们,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抚慰忠臣遗孤。他一个十岁的“皇帝”又能说什么?
他知道,那些大臣家里荒废的宅院有许多都被世家与太帝君外戚柳家做霸占,他却一点法子都没有。
但是他可以等,等到他真真正正成为皇帝的那天。
可是沈奚靖他们这些遗孤们,能等到那个时候吗?
十一岁的皇帝坐在屋里纠结哀愁,九岁的沈奚靖却已经回到屋里,照顾仍旧不大好的平喜。
这一夜里,两个人都没睡好。
宫里的日子其实很枯燥,尤其是皇帝还小,不需要侍人的时候,每天就显得极为漫长。
因为大多数宫人们,都没有什么盼头。
但沈奚靖却觉得日子越发充实起来,他和平喜已经摸透了书房打扫的规律,每天只有一个半时辰便能干完,剩下的一点点时间,平喜喜欢小心翼翼研究那些古董上的图案花纹,他偏好古玉和瓷器,沈奚靖听他说过一次,他家是做古董生意的,尤其在古玉和瓷器上造诣颇深。
沈奚靖则喜欢偷偷看穆琛书房里的书,因为每隔十天左右他们才打扫一次书库里的藏书,所以沈奚靖很简单便发现,穆琛只看经史子集策论治国刚要军事地理之类的书,其他如游记医药百科皆不涉猎。
所以在沈奚靖摸透了穆琛的读书喜好之后,便放下心来,在他值夜的日子把想要看的书偷偷带出来,晚上值夜的时候看。
他运气很好,晚上值夜也是在书房门口这里,不用伺候皇上起夜,也不用站在门口吹风,书房门口还点着一盏宫灯,也没人过来巡查,沈奚靖索性靠坐在灯下,一看看一宿。
12、第十二章 。。。
他离开家的时候八岁多点,很多字都不认识,只能靠记忆一个一个记住,回去问平喜。
平喜是知道他看书的,就像他知道他研究古董一样。他们偶尔会一起商讨古董,偶尔会一起说说书里的游记,平喜的性格一点一点显露,没有以前那么讨厌,他在屋里说话依旧十分尖锐,却少了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沈奚靖现在倒是很喜欢他,他比沈奚靖多读两三年书,顺带一起学习。
这样的日子,让沈奚靖很满足,虽然天渐渐冷了,手指更加难过,但好歹还算开心。
唯一叫他担心的是,他现在完全不知道云秀山的动向,从他们来到锦梁宫,就再没离开一步,皇上出行,是轮不到他们跟着的。
一般去前政所早课时是杜多福和一个叫赵多宝的大宫人跟着,而去别处,有时苍年会跟着,有时是方安岑。另有两个早来几年的宫人会跟在后面打下手,像沈奚靖和平喜这种,是凑不到主子跟前的。
但他不着急,眼看春节便要来了。
到了春假时,他们都能去御花园看腊梅与冬茶,观赏漂亮的花灯,到了那时,他便能跟云秀山见面。
很快,冬季来临,一场冬雪在除夕那天降临到帝京这座百年古都,带来了极致的寒冷。
沈奚靖终于等到了除夕那天,因为年关时节皇帝有许多祭祖祭天的典礼要参加,所以书房也不怎么去了,天又很冷,杜多福便十分爽快地放了他们假,让他们在屋里暖和暖和。
除夕那天,沈奚靖心情极好地穿上了他自己缝了大半年的那件惨不忍睹的内衫,跟着一群管事叔叔大宫人哥哥们给皇帝拜年。
这是沈奚靖第三次见到睿帝穆琛。
因为去岁景泰之乱,穆琛在慌乱之间继承大统,刚好赶在了年节之前。
那时候他瘦瘦小小,穿着临时赶制出来的冕服,却一点都不合身。他的亲生父侍也在那个月病死在宁祥宫,他没有心思摆出或是威严或是与民同庆的高兴样子来。
那个年节过得十分不愉快,因为他爹爹身份低微,礼部申请谥号的折子总被右相林子谦打回,一直绵延到天启元年五月末,才终于给他爹亲一个还过得去的谥号……敬。
敬这个字,倒也意味深长。
他知道,他们在告诉他,如果不是他们,他当不了这个皇帝,所以要心怀尊敬,知道感恩。
当穆琛看到那个折子上的敬字时,他什么都没说,甚至还笑笑感谢了林子谦挑的字很好。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天,他宽大袖子下的双手,攥得有多紧。
而这一年,当穆琛忙完了年关的祭天大典与祭祖大典时,再看到那些小宫人给他拜年,不知怎么的心情就变得十分愉快。
可是,这种愉快没有维持多久,他又有些难受了。
因为他看到,沈奚靖也跪在十几几个小宫人里面,这半年来,偶尔他有那么一两次在上午去书房,就能看到沈奚靖默默劳作的身影。
与刚入宫时不同,他胖了些,看上去比较像是个普通的少年,恢复了些幼年时的神彩,人也高了点。
虽然这些变化都不明显,但是穆琛还是能看出来。
因为那几次简短的见面,都令他印象极为深刻,所以对于他的改变,在穆琛眼中,便格外清晰起来。
他记得有一次,在用膳的时候,听身旁的几位大宫人笑话沈奚靖,说他从来都不剩饭,每次都把平喜剩的饼子或者馍馍揣进怀里,生怕饿着。
穆琛笑笑,没说什么,他知道沈奚靖为何如此,如果身边许多人都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也会像他那样珍惜每一点到手的粮食。
那些小宫人按照年纪排成行,沈奚靖跪在最后面,一起给穆琛磕了三个头,嘴里说了一句:“皇上福寿齐天,大梁万世永安。”
穆琛穿着一袭黑衣,衣袖缀日出东方串珠绣,几条张牙舞爪的金龙从蓝色的绣纹里若隐若现,双目都用明珠所制,看上去炯炯有神。因为是大年初一,他特地用紫色发带束了发,并用白玉簪固定。
十来岁的少年,清俊端正,尊贵无双,下面跪着的小宫人,虽不敢明目张胆抬头看他,却也觉得脸蛋发红。
“你们也新年好,起来吧。赏。”穆琛带着笑说。
下面跪着的小宫人整齐地站起身,却仍旧不敢明目张胆看向皇帝,只是偷偷拿眼角余光瞧着。
沈奚靖低头站着,没兴趣去偷看穆琛,对他来说,待会儿穆琛要赏的红包才是更重要的。
他们这些做杂役的下人,因为不在主子身边伺候,一年到头也分不到什么赏银,所以过年这一遭,主子们会多给一些,聊表心意。
苍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