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乾少靠近他身边,他才闻到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小乾,你……”
“没事。”乾少轻轻揽住了大当家,顺势靠在大当家肩膀上。他很少露出这样示弱的姿态,这让大当家有点不知所措。
“发生什么事了?”大当家小心翼翼地问。
乾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大当家在听到他轻轻地说:
“大哥,我们一直都这样在一起吧。”
“……”
“大哥,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
“知……知道。”
搂住大当家肩膀的力度忽然大了点,大当家听见乾少如同叹息般的声音。
他说:“真好。”
是啊,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嗯哪,接下来要写苏缨了。
☆、苏缨(上)
十月二十八日,宜嫁娶,祭祀,出行,忌动土。
这天是苏缨出嫁的日子。
一个是苏家独女,凤凰一样养成的苏家大小姐,也是江南出了名的美人。另一个,是唐门实际上的继承人,唐家少主唐璿。
世人都说,是金童玉女,是天作之合。
到底是什么情况,也只有局内人清楚。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和那些世交家的少爷并没有什么不同,她要嫁的人不能是凡夫俗子,也不能是桀骜不能驯服的莽夫,更不能是个野心勃勃的白眼狼。
但是毕竟是年轻,毕竟是看过才子佳人的戏本,毕竟她只有十七岁。
毕竟是遇到了雷乾。
……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她不再是那个可以肆意妄为的苏家大小姐,她是苏缨,因为背负着一些东西,而不得不成长起来。
凤冠霞帔,盘髻簪花,替她梳头的喜娘在镜子里笑得一脸褶子,讨好地说:“小姐真是好相貌,梳什么发髻都好看。”
苏缨唇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没有接话。
今天大概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吧。
她小的时候,见过表姐出嫁,眼角眉梢都是喜悦,虽然出门的时候和舅母抱在一起哭了半个时辰,但却终究是欢喜的。
苏缨欢喜不起来。
或者说,无所谓欢不欢喜。
从苏家到唐门不到一个时辰路程,花轿出门的时候正是辰正二刻,路上有霜,并不太冷,苏缨坐在花轿里,眼前是一片鲜艳的红,她低下头,看见自己裙摆上绣的凤凰。
花轿前面有“得得”的马蹄声,她知道骑着马的是唐璿——自己未来的夫君。
到了唐门,到处都是鞭炮声,沸腾的人声,唐门在江湖上势力很大,名声却不好。来贺喜的大都是蜀地的人,趁这机会来表一表忠心。
新郎踢了轿门,喜婆把她从轿子里背出来,一直背进唐门的正厅,跨了火盆,她手中被塞进一条红绸子,她直到那一头就是她的夫君。
拜天地时,苏缨转过身去,看见正厅地上一方明亮的阳光。
她是嫁给唐璿,却不是嫁入唐门,今天之后,她要开始插手苏家的事务。唐璿不入赘,她也不嫁,这只是一场联姻。
她依靠这场联姻,得到自己想要的权力。
其实,不是唐璿,也会是别人。
她总要嫁的。她是苏缨,她不是可以养在深闺里的娇小姐,她是苏家唯一的血脉,也是白泽拼了性命救下来的人,她知道在这个江湖只有有能力的人才能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何况她还是苏缨。
无论如何都是要嫁人的,不如挑一个喜欢自己的,知根知底的。
可以和南门钦一战的。
她是苏缨。
她不可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
这一点,早在护送琅琊世子的旅途中,在某天,她无意间经过乾少和雷大当家房间的窗口,看见那个对自己从来都是彬彬有礼的乾少爷,轻轻俯□去,亲吻大当家的时候,她就已经清楚。
自始至终,她想嫁的,都只有那个永远温文尔雅笑着的,不怎么管事的,雷虎门的二少爷。
可惜,他想要娶的,从来都不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唉……摊手。
☆、苏缨(下)
新婚第一天,照例是要给公婆奉茶的。
唐门的婚宴办得异常盛大,整整三天的流水席,张灯结彩,触目所及,全是喜庆的红色,到处都是人来人往。
苏缨在满堂宾客的瞩目下,跪在唐门门主和夫人面前奉茶,她的夫婿——唐门少主唐璇,脸上带着儒雅笑容,宠溺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唐夫人掏出红包放在茶盘里。旁边有人奉承,笑道:“真是佳儿佳媳,唐门主和夫人真是有服福气。”唐门主笑着拱手……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十分正常。
唐璿扶苏缨起来,苏缨没有收回手,温顺地任由他扶住自己。转过身来,对满堂宾客见礼。
唐门安排席位的规矩和江湖上奉行的一样,左手边是双方亲属,右手边是江湖上有来往的宾客。后者自然是按实力来排,唐门虽然亦正亦邪,但是和江湖上几个顶尖门派都有来往。连雷虎门也排到了第三席……
苏缨手上的茶盘一斜,就算是唐璇的手再快,也只堪堪扶住茶盘,茶杯已经打翻,茶水淹没了红包。
但是,没有人关注这些了。
所有人都只看见,唐门的少夫人、苏家的小姐、苏缨,一脸震惊地看着她右手边第一张席位。
那张席位上的所有人都已经站了起来,唯一坐着的,是坐在首席的那位青衫青年。
所有人都知道那位青年是谁。
如果是南边任何一个江湖门派的宴席,这个首位上坐的都应该是沈庄的少庄主沈玺,但是,自从三年前唐门和沈庄在金沙峡一场血战之后,沈庄的人就再没有出现在唐门的任何宴席上。
所以,今天,唐门最尊贵的座位上,坐的是崔魏的少主,崔翊,字子颛。
北崔魏,南沈庄,崔魏和沈庄,是并列江湖白道第一大势力的。
苏缨几乎是咄咄逼人地直视着他。
或者,她直视的,是半靠在崔翊怀里的那个少年。
那是一个几乎撑得上纤细的少年。崔翊来的时候就和他同乘一马,在席上也一直照料着他,简直是像在照料一个不会自己吃饭的孩子。所有人都会意地没有询问少年的身份——江湖人也有不少大家族的少爷喜欢养娈童。
不能怪这些人思想下流,少年确实是漂亮得过分,而且无知得像孩童般,上一道菜就惊讶地张开嘴看着,想吃什么就眼巴巴地看着崔翊,还好,崔翊大概是教过他在宴席上的规矩,不给他夹他也不会吵着要,只是神色会蔫蔫的。
此刻,所有人都紧张而不解地看着这个画面。
而苏缨,她紧握着拳,怔怔地看着那个少年。
她的神色很疲倦,像是跋涉了无数山水,却又走回了原地。
少年攥着一个点缀着红枣的点心,神色无辜地看着他。
少年有着猫一眼的眼睛,从眼头到眼尾是无比漂亮的一条线,像是用墨画成的。
苏缨的手在发抖。
这张脸,她太熟悉。
第一次见面,少年拿着奇形怪状的大刀,大大咧咧地挡在她身前,长得那样漂亮,却说着能气死人的话,那时候她是讨厌他的……
然而,在地牢里,那样绝望的时刻,少年扛着他的刀从天而降,再次挡在了她身前,少年凤凰花一样的发尾……
她仍然记得,少年死去的那一天,她牵着马绕过十里路,在悬崖的另一边找到垂死的少年,天渐渐亮了,少年蜷缩在地上,呼吸已经像濒死的猫一样微弱……
她一直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那样一个口无遮拦的少年,扛着奇怪的刀,大大咧咧地挡在她身前,让这世上的所有邪恶都无法得逞……
原来,没有。
真好。
…
拿着点心的少年茫然地看着苏缨,嘴边还沾着一点碎末,崔翊告诉过他,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就是新娘子,见到新娘子不能乱说话,新娘子只有新郎官才能碰。
原来,新娘子很漂亮,新娘子的年纪很小,新娘子的眼睛……
他攥着点心,慌忙地伸出另一只手去碰苏缨的脸。
“新……新娘子,你不要哭……”
作者有话要说:嗯哪……这就是苏缨和白泽的全部番外,白泽家的小攻很强悍的说……
话说回来,失忆什么的,很狗血不是么?
南辕北辙
南门钦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北静。
那时候北静还是个奶娃娃,被奶妈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抱出来给人看,南门钦记得那天有很多人,他偷偷溜进北静王妃的房间里,看见他的姑母——北静王妃,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眉里眼里都带着喜悦,年轻的北静王爷坐在床边,温柔地与她对视。
南门钦扒在帷幔旁看了一会,忽然对那个奶娃娃从心底油然而生一股嫌恶。
南门钦十岁那年,北静刚刚进入御书房读书,他们两个都是不用给皇子当伴读的外姓王世子。南门钦那时候被称为不世出的天才,性格冷傲,见到这个当年的奶娃娃也没什么好脸色,偏偏北静不识相,老是跟在他后面,叫着“钦哥哥。”
南门钦十四岁那年,以世子身份参加科考,连中三元,殿试取了状元郎,蟾宫折桂,风头一时无两。做了礼部的官员,正七品,冷清多年的南安王府重新又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大概是为了弥补当年先皇对南安王府的打压,当今圣上在一个月内把南门钦连跳三级,成了工部员外郎,从五品当时钦天监上报,恐有雪灾,京城府尹奏本修建义堂,收容无家可归的贫民,南门钦附议,圣上于是将工程交给他,结果南门钦在一个月之内建成义堂三十余处,当年冬天大雪纷飞,冰冻三尺,但是偌大个京城竟然无一人冻死。朝堂震惊,龙颜大悦,召南门钦对答,南门钦仅仅回了一句:“不求名显,但求无愧于心。”
就因为这“无愧于心”四个字,南门钦左迁刑部尚书。正三品,世人皆传,古有甘罗十二岁为相,今有南安王爷十四岁官至六部。
但是那一年,却是北静王府的灾年。
南门钦最后一次见北静老王爷,是在朝堂之上。
那个官至左相的男子力排众议,支持南门钦出任刑部尚书。他穿朱红蟒袍,整个人像浴火重生的凤凰。
那时的南门钦并不知道,这就是回光返照。
大显四年二月,当朝左相,世袭北静王爷北堂旻驾薨,谥号敏。
那年北静十岁。
后来就渐渐身不由己了。
本来,自从几年前蔺项之的案子之后,南安王府不得先皇欢心,沉寂了许多年,和北静王府之间也十分和平,甚至还有了颇亲密的往来。但是北静老王爷去世之后,北静王府群龙无首,再加上南门钦风头正劲,原本已经衰微的南安王府竟然死灰复燃,而且渐渐压北静王府一头的意思。
再后来,现在的北静就受封了。
北静受封那年也是十四岁。
有高人批过北静的命数,说是有卧龙之相,那位高人又批过南门钦的命数,说是白虎逆天。
天下人都眼巴巴看着,等着,龙虎相斗,成王败寇。
于是,朝中分出了北静的日派,和南门钦的月派,党争、倾轧、你死我活……
不堪回首。
时至今日,已经不能回头了。
就算知道结局,也不能回头了。
他是北静,而他是南门钦,这一辈子,南辕北辙,永无宁日。
南来北往
已经是十月了。
正是秋狩的最后几天,圣上御驾在贺兰围场扎营,既然是狩猎,条件自然艰苦些。不仅圣上衣食从简,连随扈的贵人们也都入乡随俗了起来。
这天凌晨,天刚蒙蒙亮,北静王爷的贴身侍卫程风和南门钦的小厮“伺墨”在营地附近的水源处碰面,伺墨冷哼了一声,提了一桶水就走了。程风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看着伺墨吃力的背影,把那句“要不要帮忙”咽了下去。
“我家王爷说的果然没错啊……”程风在心底感慨着,“南安王府,连耗子都是用眼白看人的啊……”
卯正三刻,南安王爷在沐浴,北静王爷在圣上帐篷里请安,程风在刷马。
辰时,所有随扈的官员全部在圣上帐篷外请安,圣上口谕:今日就不群狩了,让各位“爱卿”分开行动,各自狩猎,晚上再论功行赏。
南安王爷听了,冷冷一笑,骑着自己刚刚驯服的那匹汗血宝马就走了。
半个时辰之后,骑着汗血宝马的南安王爷带着一匹小白马的北静王爷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小树林子里相遇了。
北静王爷靠在树边坐着,小白马栓在树上,悠然自得地吃草。
南安王爷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冷笑道:“物肖主人,懒人配懒马。”
北静王爷好脾气地笑着,一言不发。
早就有人多事,评论过北静王爷和南门钦两人的性格,说北静是温如玉,说南门钦是绵里针。但是没有人知道,南门钦一旦在私底下遇到北静,就不是绵里针了,而是态度恶劣,并且十分幼稚。
比如现在,他就挑着细长的眼睛,用眼角余光看着某个靠在树上的人,一副不屑的样子。
“下马吧。”北静忽然淡淡地道。
南门钦冷哼了一声,道:“下什么马,你长得很像下马石吗?”
下马石,是府邸门前用来给人下马时踩的石头。
北静不再说话,从树上把马解了下来,把马缰递到南门钦面前。
南门钦高傲地哼了一声,道:“这马丑死了,又丑又矮……”
话是这么说,他人已经从自己的汗血宝马上直接跨到了那匹小白马上,还好小白马听不懂人话,也不知道他骂了自己。
北静翻身上马,他长得高,还未弱冠,身量已经长开了,穿的又是白衣,看起来倒是颇风流倜傥。
两人换了马,一起慢悠悠地朝猎场深处进发,还时不时地有几段对话,
“小白的鞍是我昨晚自己做的,裹了几层棉绒,骑着不痛吧?”
“哼,这丑马的名字真俗!”
“你还没说痛不痛呢……”
“关你什么事!”
“我看你腿上都磨破了,还要骑这么硬的马鞍……”
“我爱骑什么马骑什么马,爱用什么鞍用什么鞍,关你什么事,我这鞍虽然硬,但是比你这匹丑马上的丑鞍好看多了,和你换是看得起你。”
“是是是,多谢南安王爷厚爱,北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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