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阴湿寒冷的城堡的。她的四周只有冰冷的石墙,成为了这个怪物的玩物。
我生了一堆火,坐在旁边凝视着火苗,鼓起勇气。在火光的照耀下,我从包里掏出磨刀石,开始磨刀,直到刀刃被磨得锋利无比,只要沾上一点就会割破手指。最后,在午夜时分,我去了城堡,用手杖敲击城堡的大门,向那个怪物挑战。
那个怪物挥舞着大棒,咆哮着来到门前。那是一个很肮脏的家伙,身上披着动物的毛皮,那件兽皮还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腥骚味。它出来以后马上开始攻击我,看得出来,它已经愤怒到了极点,这副样子多少让我有点儿胆寒。
起初我只是退守,同时寻找着进攻的最佳时机,但是接下来它开始用身体撞击我。我赶紧把刀从刀鞘中抽了出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刀深深地插进了它的头部。它就像一块石头一样,咚的一声倒在我的脚下,死了。我就这样把它杀死了,但我并没有对此有什么悔意,因为如果我不杀死它的话,它就会杀死更多的人,而且永远不会停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女孩开始向我呼救,我顺着她求救的声音爬到了石阶上面,在城堡最高的那间房子里我发现了她。她正躺在一堆麦秸上,被一根银链子捆得紧紧的。她有着牛奶般白皙光滑的皮肤,金黄色的飘逸长发,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她告诉我她叫梅姑,求我给她解开身上的银链子。她的声音是那样的悦耳动听,充满了诱惑,我一下子失去了理智,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我不假思索就上前给她解开。
我刚给她解开链子,她就一下扑到了我身上,把她的嘴紧紧贴在我的嘴上,她吻了我。这个吻是那样的甜美,我几乎都要陶醉地晕倒在她的怀里。
透过窗户射进来的阳光使我清醒了过来,让我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了她的面目。她是一个拉米亚巫婆,这从她身上的蛇形标记就可以知道。虽然她有着白净的面庞,但她脊背上覆盖的全是黄绿色的鳞片。
我感到自己被骗了,心里十分生气,于是便用那根银链子把她捆了起来,最后我决定把她带到齐本顿的深坑去。当我在花园里把她放下来时,她拼命地挣扎,我差点儿制服不了她。我只好拽着她的头发,拖着她穿过了树林,而她则是痛苦地咆哮着,尖叫着,声音大得简直可以把死人惊醒。当时正下着大雨,我拖着她在湿湿的草地上滑行,她光滑的手臂和大腿不断地被荆棘划破。我这样做确实很残忍,但也只能这样。
当我在坑边准备把她推到坑里去的时候,她一下抓住我的膝盖哭了起来,她的哭泣声是那样的令人怜惜。我在那儿驻足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内心充满了挣扎,感觉自己都要站立不稳了。最后,我做出了一个让我可能悔恨终身的决定。
我把她扶了起来,抱在怀里,然后我们两个都哭了。我怎么忍心把她扔到坑里去呢?因为我忽然之间发现,我爱她已经胜过爱我自己。
我请求她的原谅,然后我们两个就手牵手,转身离开了那个深坑。
在这次事件中我得到了一根银链子,这是一件很贵重的器具,如果不是这件事,我恐怕要辛苦工作上好几个月才能买得起。但是我失去的,或者将来可能要失去的,我根本不敢想像。美丽是一件可怕的东西,她可以捆住一个男人的心,和用银链子捆住一个巫婆相比,它要捆得更紧。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史布克不止一次地告诫我要提防漂亮的女人,而他却明知故犯!梅姑是一个巫婆,他居然没有把她囚禁在深坑里!
我迅速地翻阅了那本笔记本后面的内容,希望能够找到关于梅姑更多的记录,但是令我很失望,什么都没有,一点儿关于她的记载都没有,仿佛以后她就人间蒸发了。
关于巫婆,我已经知道了不少东西,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拉米亚巫婆,所以我把本子放回去,又开始搜索下面一层书架,那层书架上的书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我打开了一本名为《巫婆》的书,但上面还是没有关于梅姑的任何信息。我不禁开始想,为什么史布克没有再提到她?她是不是还活着?那她现在在哪儿呢?是在外地,还是在本郡的其他什么地方呢?
我真的很好奇,忽然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我从最下面那层书架上抽出了一本大书。书名是《动物大辞典》,里面按照字母顺序列出了各种各样的动物,也包括巫婆。最后我终于找到了标有“拉米亚巫婆”的那一节。
从书上的说明来看,拉米亚巫婆并不是本地的,而是来自于大洋彼岸。她们害怕见到阳光,所以白天基本上不活动,而到了晚上,她们就四处迷惑男人,吸取他们的血液。她们的身体可以变化,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野性的和驯服的。
野性的拉米亚巫婆还处于原始状态,她们非常危险,行为不可预测,从外形上来看,跟人类一点儿也不像。她们身上都长着鳞片而不是皮肤,四肢也不是手脚,而是爪子。她们中的一些用四肢在地上奔跑,而另外一些在背上长着羽毛和翅膀,可以进行短距离的飞行。
但是一个野性的拉米亚巫婆通过与人类的密切接触,也可以变得驯服。变化的过程是逐步的,她们会慢慢变成女人的样子,看起来和人没什么两样,只是在她的背上,也就是沿着脊柱的两侧,还有一条狭长的覆盖着黄绿色鳞片的地带。驯服的拉米亚巫婆据说已经和人类有了相同的思想,一般她们驯服以后就会停止作恶而变得很友好,帮人们做很多好事。
那梅姑是不是最终也变得很友好了呢?史布克当初没有把她扔到坑里去是对的吗?
突然之间,我发现天色已经不早了,我赶紧跑出书房去上课,看了半天书,突然走到室外真有点儿头昏脑涨的。几分钟之后我和师父来到了西花园边的树下,从那儿可以看见远处的小山,晚秋的残阳就要沉入地平线。我像往常一样坐在长凳上,忙忙碌碌地记录着,而史布克则在那里,一边来回踱步一边不停地讲着,但是我根本无法集中精神,脑子里还想着刚才看到的东西。
我开始上的是拉丁文课,我有一个专用的笔记本,来记录史布克教给我的语法和新单词。学习一门新的语言需要记录的东西太多了,那个笔记本都快写满了。
我很想问他我刚才在书房里看到的东西,但我怎么开口呢?首先,我没有遵守他的规矩——阅读他指定的那些书。我是不应该阅读他的那些日记的,现在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有看那些东西。如果我对他说了关于这件事的有关情况,他一定会很生气的。
也许是由于我在书房里所阅读的东西,我的注意力越来越难集中,而且开始感到饿了,就这样坚持到晚饭恐怕是很困难的了。通常,傍晚的时间是由我自己支配的,做一些我想做的事情,但是今天,他却一直让我学习。不过还好,离太阳落山还有不到一个小时了,再咬咬牙,就能把今天熬过去了。
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一阵钟声。我还以为是教堂的整点钟声呢,心里埋怨着师父不近人情,都这么晚了还要我在这里学啊学的。
但这不是教堂的钟声,它听起来更高、更细,显然是一个小铜钟发出的,一定是那个供访客使用的钟。没有史布克的允许,一般人是进不来的,所以来找他的人只能走到十字路口摇响那口黄铜钟,好让我的师父知道他们需要帮助。
“小伙子,你去看看。”史布克往钟声的方向点头说道。通常都是我们两个一起过去的,但由于生病,他的身体还很虚弱。
我并没有大步跑过去,一出了那所房子和那片花园,我的步伐就放缓下来。离黄昏已经很近了,今天晚上我们是没法做任何事情的,由于史布克还没有完全康复,所以得等到第二天早上我们才能办事,这样我也就没有必要赶时间了。我只要把听到的麻烦事带回去,在晚饭时详细地告诉史布克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我想偷懒磨洋工,回去得越晚,要做的笔记就会越少。今天我已经干得够多的了,我的手腕早就开始酸痛了。
被那片柳树所遮蔽的十字路口,即使在太阳当空的正午,也显得阴气森森,它总是让我感到紧张。首先,你会在心里嘀咕到底是谁在那儿等着你;其次,那些人总是带来坏消息,这也是他们来这儿的原因,他们需要史布克的帮助。
这次是一个小男孩在那儿等着,他穿着一双矿工的靴子,手上的指甲很脏,看上去局促不安,比我还紧张,和我说话时像炒豆子一样快,我的耳朵根本就没有跟上。我只好让他重复了一遍,当他离开的时候我马上转身往房子那边走。
这次不是慢慢悠悠了,我是飞奔回去的。
史布克正低着头站在长凳旁边。当我靠近他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我,他的面容看起来忧愁悲伤,我估计他已经猜到了我将要告诉他的事情,但我还是跟他说了一遍。
“是从赫尔索传来的一个坏消息,”我一边喘气,一边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感到很难过,是关于你哥哥的事情,医生没能把他救活,他是昨天早上天亮前死的,葬礼在星期五上午举行。”
史布克发出一声长长的、深深的叹息,好几分钟都没说一句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也保持沉默。很难猜测他现在的感受。他们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说话了,所以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感情了,但他毕竟是史布克的亲哥哥,他们之间一定还存在着一些美好的记忆——也许是在他们发生矛盾之前,或者是他们小的时候。
最后史布克又叹息了一次,开始说话了。
“走吧,小伙子,”他说道,“我们今天要早点儿吃晚饭了。”
我们闷闷地开始吃饭,史布克看起来食不甘味,根本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扒拉着自己盘里的食物。不知道是哥哥死去的坏消息影响了他的心情,还是因为生病的原因,没有什么胃口。通常吃饭的时候他都会说些话的,哪怕就是问问我饭菜做得怎么样。这几乎已经形成一个惯例了,因为我们要不停地夸奖史布克的异形怪物,就是为我们做饭的那个,要不然它会很容易生气的。夸奖晚饭做得好这件事可不能忘记了,要不然第二天早饭,我们的厨师就会给我们端上烤焦的火腿。
“这个罐焖土豆烧肉真是太好吃了,”我最后说道。“我都不记得上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是什么时候了。”
大部分时候我们是看不到那个异形怪物的,但是有时候它也会以一只淡黄色大猫的外形出现;要是它高兴了,就会在餐桌下面用它的身体来蹭你的双腿。但是这次甚至连一个欢快的呼噜声都没有。我想可能是我说得太假了,要不然就是因为这个坏消息,让它一直保持沉默。
史布克突然推开他的盘子,用左手抓着胡须说道:“我们要去神父镇,明天早上就出发。”
神父镇?我真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史布克总是像躲避瘟疫一样躲开那个地方,他还曾经告诉过我说,永远也不会踏上那片土地。他没有给我解释原因,而我也没有问他,因为当别人不愿意解释某件事情的原因时,我是绝对不会再问的。以前每次我们要穿过雷布河,到对面近在咫尺的海边时,史布克所痛恨的神父镇总是一个大麻烦。因为史布克拒绝从神父镇的桥上走,所以我们需要沿着河一直走出去老远,找另外一座桥,这样我们就可以绕开那个镇子了。
“为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声音压得很低,心里还担心他会不会生气。“我还以为我们要去赫尔索参加葬礼呢。”
“小伙子,我们是去参加葬礼,”史布克说道,他说话的声音冷静而富有耐心。“我那个愚蠢的哥哥只是在赫尔索工作,但他是一个神父。在本郡,神父死了以后尸体总是要运回神父镇的,在那儿的大教堂举行一个葬礼之后,才会下葬在教堂旁边的墓地里。”
“所以我们要过去送上我们最后的祝福,但这也不是我们去那儿的全部原因。我在那个被上帝遗弃的镇子还有一件没有完成的工作。拿出你的笔记本,小伙子。翻到新的一页,写下这个标题……”
我还没吃完我的罐焖土豆烧肉,但我还是马上照他说的做了。当他说“还有一件没有完成的工作”时,我知道他指的是驱魔的工作,所以我从口袋里掏出了墨水瓶,放在我的盘子旁边。
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问史布克:“你指的是不是我制服的那个异形怪物?是不是因为当时没有足够的时间挖一个九英尺的深坑,它已经逃跑到神父镇去了?”
“不是的,小伙子,你做得很好。我说的远比那个更为可怕。那个镇子已经被诅咒了!被一个我二十年前与之较量过的东西诅咒了。当时它比我强,把我打败了,我身受重伤在床上躺了足足半年。实际上我差点儿死了。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但这次我们需要去那个地方,我应该做完我未完成的工作了。那个家伙可不像吸血怪物那样好对付,它是一个古老的邪灵,称为毁灭者班恩,它是现在仅存的一个。它变得越来越强大了,所以我们需要做点什么,不能再让它无法无天了。”
我在新一页的起始处写下了“班恩”,但令我失望的是,史布克突然摇了摇头,紧接着就是一个大呵欠。
“小伙子,你先想想,等明天我再跟你说吧。不过,你现在最好先吃完晚饭。明天我们会起一个大早出发,所以我们最好早点儿上床休息。”
第三章毁灭者班恩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就出发了。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背着史布克那个沉甸甸的皮包。但走了一个小时我就意识到,这次我们起码要走两天才能到那儿。以前史布克总是大步流星,走得飞快,而我则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赶。但他现在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所以走一会儿就喘不过气来了,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儿。
那天的天气很好,时至深秋,空气中有些许寒意。碧空如洗,鸟儿在树上婉转歌唱,但是我根本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满脑子都是那个毁灭者班恩。
史布克都没法制服它,还差点被它杀了,这个班恩该有多大的法力啊,一路上我都为此忧心忡忡。更何况现在史布克已经老了,还生病了,如果他不能够马上恢复元气的话,面对班恩,我们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多歇了一会儿,我终于按奈不住,想问问他班恩的情况。但我并没有立即问他,因为当我们一起坐在横倒的树干上时,我惊奇地发现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条面包和一大块香肠,然后给我们每人切了很长的一段。通常我们在路上时只吃少得可怜的一点奶酪,因为我们在与黑暗势力斗争之前需要禁食。
我这会儿正饿得厉害,也就没多说什么。我想葬礼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禁食,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史布克需要食物来恢复他的力量。
吃完午饭之后,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我的笔记本,然后向史布克请教那个班恩的情况。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让我把本子收起来。
“等我们办完事回来以后再写吧,”他说道,“还有就是,对于班恩我也不是十分了解,我告诉你的这些没准儿也不对,到时你还得再修改,你现在记下也没多大意义。”
他说的这些话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我还以为史布克对这些邪灵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呢。
“不要那么惊讶,小伙子,”他说道,“你也知道,我一直有一个笔记本,用来记录各种各样的知识,你将来也得这样。做这份工作,我们永远不能停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