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里没多少人,所以周华所做的一切尽收老板的眼底,于是他对周华的定语从小气鬼变成了神经病。
周华抱着团子,去后厨找了些水把团子的碟子冲干净,才重新用布包好,放到怀里。
然后结账走人。
周华原本打算去巷口吃完馄饨,但是他走着走着想他师父了,一想到他师父,他就改买了肉包子。
嘴里吃着一个,油纸里包着一个。
晃悠到卖馄饨的巷口,他想起了冯青,决定碰碰运气,找个人聊会天,顺便感谢一下他昨天对自己的帮住。
今晚馄饨摊的生意不怎么好,除了冯青就一个人在隔壁隔壁桌吃。
周华走过去,招呼道:“我猜你可能就在这里。”
冯青抬头,“工资发了吗?”
周华坐下:“恩,还挺多的,够团子每天去饭馆吃鱼了。”
冯青:“你不吃?”
周华:“哈哈,我也吃,我跟着公孙蹭饭时吃。”
“公孙云清?”
周华:“就是他,他人够义气,别看着斯斯文文的,是个爷们。嗨,我给你打听个人?”
冯青:“谁?”
“武海。就是他今天给我发的工资,他这个人是不是不爱说话?”
冯青回忆了一下这个人,点点头。
“难怪。我本来还想着和他打好关系呢,看来前途渺茫。”
“喵……”怀里的团子叫了一声,似乎是在应和他的话。
“我差点忘了”周华把团子抱出来,“来,团子,给冯青叔叔打个招呼”
“喵……”
冯青:“……”
周华把它放到桌子上,“趴着玩吧。”
“喵……”
周华把他捂了一路的包子拿出来,“我买的包子,猪肉的,你尝尝”
不是他大方,是他觉得要留着肚子回家吃夜宵,包子什么的完全当做好人了。
冯青接了过去,但是没吃。
周华看了看他面前的两个空碗,明白了,感情是吃饱了,这兄弟也是不客气的主,吃饱了还拿。算了算了,看在他告诉自己发工资的事情份上,不计较了,一个包子而已。
“回去热热吃,还有明天当早点。”
冯青还真的收了起来,他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可理喻,简直是鬼使神差似的。
周华回家前去舞厅了一趟,虽然期望抱的不大,还是问了问冯尧在不在,答案:否。
回到公寓,冯尧也是没回来。
直到半夜楼下车灯晃醒了周华,他趿拉着鞋子,抱着团子下楼就看到了血粼粼的冯尧。
该死的,居然伤了我的金主。
周华怕吓到团子,“你自己回房,我去看看”
“喵……”依依不舍。
周华口气强硬,“回房”
“喵……”委屈但还是用着小短腿回去了。
别墅的人都惊动了,除了看门的大叔还在保卫着公寓的安全,大家都围上来。
周华走进一看,虽然样子挺吓人的,但他状态还好。
管家:“已经给霍医生打了电话,他很快就到了”
冯尧:“扶我回房”
周华跟了过去,想着能不能帮上什么忙,他看着躺在床上痛苦的皱着眉的男人,虽然手捂住了伤口,但血还在往外渗透,他上前说道:“我先帮你处理下吧,我以前是医生。”
话一出口,房间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
他脸变的有点红,“虽然没有医生的证书,但是枪伤我处理过。”
对于冯尧来说周华依然是个未知的存在,他让他住在这里,却没有丢掉对他的怀疑,毕竟他出现的太过于巧合。
这种枪伤他不是第一次遇到,可是血从身体里流出的感觉还真是不好受,“好”
冯尧的话一说出口,管家立刻把急救的工具全都准备出来。
等霍医生来的时候,枪伤已经被处理好了。
他重新检查过,问管家,“谁治疗的?”
周华不在,他在浴室清洁手上的血迹。
管家:“是我们少爷的一个朋友,霍医生,有什么不妥吗。”
霍
医生:“手法不错,喝过几年洋墨水。”
听他这么说,管家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不过冯尧的疑惑却深了,他居然留过洋。
☆、团子
周华可不管冯尧对他有什么怀疑,况且他也不知道。他现在做的就是把手上的血迹洗到干干净净,让团子问不到一点异样,动物可是敏感的,他可不想给团子上什么残酷教育课,虽然他家团子是货真价实小汉子。
第二天周华以及团子呆到吃过午饭才去舞厅,到了舞厅就算是苏苏也没听见她八卦冯尧的事情,看来大家对冯头关心明显不够。
夜晚的夜上海歌舞升平,赛月华和楚莺两位当家花旦齐齐到场,客人们跳舞、听歌、聊天、向美人现殷勤……在这些客人中周华还看到了熟客。
那个法国的洋妞。
周华看到她的时候,她也正好往周华这里看,从她给周华挥手的行为看,她也记起了两人当初的一面之缘。
美人打招呼啊,他就要有绅士风度,所以他绅士的给美人抛了个飞吻。
于是洋妞向这走的脚步停住了,耳根红没红他不清楚,他抱着团子去了小饭馆,依然是一碗鱼汤,团子的专属。
老板对周华这种客人的心情,只有一个词能形容——复杂。
那碗每晚必点,也是唯一被点的小鱼汤,你是多么的独特和出众,我的心为你百转千回,日日思量。他真想去建议一下这位客人,体贴的告诉他,你至少给你家猫咪点个馒头吧,馒头泡鱼汤也有可能成为一道名菜,一碗鱼汤真的太孤独了。
他遇到的每个人对他都想法,可他真的不知道,他知道的就是团子喝饱了,他肚子饿了,他此刻非常思念馄饨摊。当然他去馄饨摊不是为了吃馄饨,因为没有谁规定了馄饨摊只能卖馄饨,他今天是要去吃水饺的,还打算吃个海鲜口味的。
周华抱着团子坐下,把团子的碟子拿出来,“老板,水饺一碗,海鲜口味”
老板:“只有素馅和肉馅的”
周华:“那我要蟹肉的。”
要不是这不是周华第一次来,那老板真以为他是来找茬的了,蟹肉的水饺他做梦呢。
老板:“没有”
周华略思考了一下,“那小虾米的总有吧”
老板:“卖光了”
周华夸奖道:“老板,您生意不错嘛”
老板:“小本经营,过得去罢了”
周华决定“那我要半碗素的,半碗肉的。”
老板是个实在人,像他的水饺和馄饨一样实在,皮薄料多,口齿留香,实乃民间美食的代表作品,当然如果口味多谢就更好了,比如蟹肉的水饺。
一碗水饺算不得多,他堂堂男子汉也就管七成饱,但是七成饱也有七成饱的好处,一,不至于积食;二,
可以保持好体型;三,省钱。
综上所述,省钱非常重要。
当水饺温暖了周华的胃后,他发觉那个叫冯青的人没来,“老板,昨天和我一起吃馄饨的男人今天来过了吗?”
老板:“没有”
周华:“他是不是经常来吃饭?”
老板:“几乎每天都来”
他真是一个专一的人,天天来,也不怕吃腻。
老板:“他一天不来,我的生意就差好多,不过你来后,他来不来也没什么差别了”
周华抱着团子,将洗好的碟子收起来,高兴的说道,“老板,夸奖了,人见人爱什么的真不太适合我这样的气质型帅哥。”
老板:“……”他哪里听出自己是在夸奖他,他明明是责怪他来之后那人再也不把手下带来了,败了自己的财。
周华:“团子,跟爷爷说再见。老板,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一定争取每天都到。”
老板:“……”他可不可以怒吼,爷爷,他才三十岁好不好,风华正茂,而立之年。
上班没几天,周华越发的消极怠工了,夜色渐浓他就抱着团子走上了回家的路。
回了公寓,周华给自己和团子洗了澡,把团子擦干净后放到自己床上,“团子,你先睡,爸爸去看看你冯尧叔叔”
“喵……”
“乖,爸爸速去速回”
作为一个懂礼仪的绅士,他敲了敲他隔壁隔壁男士的门才进去。
他是听到冯尧喊进来他才进去的,可看到一位梨花带雨还见过一次的美女,他还是微微惊讶的。
半夜留在男子卧室的世家小姐。这放到那个时代都是一个劲爆的话题。
别以为你把眼泪擦看了我就看不见你微红的眼,也别以为你对我放出嗔怪的目光我就会原路退回去。开玩笑,我还没向金主问好,表达过我的关心,我怎么可能离开。
周华:“冯头,感觉怎么样了”
冯尧:“好多了,这是褚红梅褚小姐,我不方便下床,麻烦你帮我送一下”
周华:“不麻烦。”
褚红梅听他要送自己走,还有些不乐意,但她毕竟是个未结婚的姑娘,实在是不方便长时间待在男子的房中,也就只能听他的话离开。
周华只需要把褚红梅送到楼下即可,褚家的司机就等在下面。他看着远去的汽车,诗兴大发,昨日夜上海,情人和朋友,月上柳梢头,不知往哪走。今晚病榻上,月与灯依旧,看着你疼痛,泪满春衫袖。你却说,小姐慢走。
作者有话要说:第十章出现了点问题,本来有七百多字的存稿,但是刷不出来。
如果到了那天还不显示,我会在晚上重新补到第十一章。
☆、大权在握
完成了认为,周华就去冯尧的房间向他交代一下,敲门得到允许后,他推门走了进去。
冯尧披着外套站在窗户旁向外看去,他房间的窗户能看到大门的方向,这一点周华在昨天就知道了,猜测是一回事,事实又是另外一回事,周华还没有自信到他预想的是什么,事情的真相就是什么的地步。
不过他倒是觉得眼前这一幕挺熟悉的,感觉像是很多电影和电视剧都会出现的一个场景。
周华:“褚小姐跟司机回去了。”
冯尧:“我看到了。我有事要拜托你,这几日我要在家休息,舞厅的事情就先有你照管着,另外我会派李石光去协助你,有什么不了解的问他就可以了。”
天上掉馅饼!
大权在握!
欧也!
周华:“说什么拜托,我住你这里,帮忙还不是理所应当的。我就怕水平有限,不过要是我干得不好,我就不加工资了。”
他其实没提加工资的事情吧,冯尧不动声色的点点头,“……好,明天我会让李石光去找你”
第二日,阳光好,天气也格外舒爽,周华起了大早,在家里吃了早餐就抱着团子去了舞厅。
李石光去的也挺早,两‘早’相遇,注定的结果是,一个人用嘴巴荼毒另一个人的耳朵。
周华忍受着这位大神堪称大妈级别的絮叨,听着他介绍自己要负责的工作,说了一上午,其实几个字总结就OK了。
看场子、查勤、进货、查账、陪某些级别的客人聊天
看场子,简单,他可以胜任。
查勤,他是社会主义出来的人才,最看不惯资本主义剥削的那一套,请假什么的完全可以,大不了一天工钱不要。
进货,他能混几天,按着以前的来就行,他不过问。
查账,他上辈子这辈子都是医生来着,会计这个专业博大精深,暂不打算涉及。
陪聊,免了,他拒绝潜规则。
以上完全是无关轻重的小事,他接下来要做的才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一定要为他家团子争取利益,鱼汤什么的一定不能少,那个小气鬼,团子喝碗不按点的稀饭都要自己磨好长时间的嘴皮子
身边有李石光,他就有了耀武扬威的资本,不过他是君子来着,完全是本着以事实出发,维护大家利益为宗旨工作的,所以那往菜里加糖的习惯一定要让大厨改掉。
糖不要钱呀,懂不懂节约,懂不懂可持续,懂不懂南北菜式,懂不懂他丫的就是不喜欢吃甜菜。
别瞎想,他这种做法可不是只考虑到自己,他是一片丹心照玉壶,完完全全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后的决定。
来的太晚,中午的鱼汤是没有指望了,他只能带着团子来享用晚餐。
在李石光终于觉得自己可以功成身退的时候,周华抱着团子来到了舞蹈人员训练的房间。
周华:“公孙,来,我有事给你商量”
公孙走过来后,他巴拉巴拉在他耳边说了一通,揭开了以后几天热闹的序幕。
两人找了个安静的房间,公孙拿出纸一边听周华哼唱一边记下曲子。
周华:“等晚上楚莺来了,你同她说吧,我看了几天,发觉她挺听你的话的”
“喵……”
周华:“看,我儿子都同意了”
公孙点点图,算是同意了。
这事安排好后,他又想到了演出服的问题,新衣服就算了,他又要养儿子又要存钱给师父买房子,衣服有一套能上台面的就行。他需要的是便宜而有特殊的物件。
他凭着天生的才能,当初画骨骼的才艺,很快就在纸上画了一副作品。
逛了几家,找了一家价格相对便宜手艺好的裁缝,将图纸交给他,嘱托他尽快做好,自己过两天来取。
抱着团子出了制衣店,看着阳光,他觉得他离一鸣惊人,腰包鼓鼓的梦想不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再发一遍,希望这次没问题,求收藏,留言
☆、没想到
都说每个女人都有一个公主梦,每一个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情结。
这话对也不对,因为有一个男人此刻心里火热燃烧的是一个天王梦想,他要趁着年轻,在这个男人还没有被潜规则的时代,做出比华哥和周董还有杰出的音乐成绩。
至于你说抄袭,别跟哥哥装单纯,你敢拿你下辈子的银子发誓你考试没做过弊,瞥都没有瞥过隔壁桌同学的试卷。
抄袭只是人生的一个小阶段,不要刻意掩盖自己抄袭的事实,也不要刻意放大别人抄袭的那点小事情。
他取了特意做的帽子,这个在男式的学生帽的基础上改进的,是军训帽像太阳帽的跨时代进步,他看着裁缝的手艺觉得不错,把耐克的标志仿得非常到位,这样的人才就是要放到现代才好,没事仿个LV还不等着发家致富。
有一就有二,周华取了他耐克的帽子,把鸿星尔克、特步、阿迪达斯的标志都画了一份,让老板每样再做一个。
老板欢喜的送走了周华,表示一定尽快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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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好帽子,整了整衣服,把他家团子暂时交给公孙云清照顾,他就和楚莺走上了台。
当客人连带着赛美人的目光都投向舞台的时候,周华清了清嗓子,“下面由我和楚莺小姐合唱一首新歌,歌名叫做——你是我心中的一首歌”
大家开始指着舞台讨论,搞什么玩意,那帽子也太奇怪了,还绣了个钩子。
周华打了个响指,指着乐队的方向,“music”
“周: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心间开启花一朵楚:你是我生命的一首歌想念汇成一条河周:点在我心内的一首歌不要只是个过客楚:在我生命留下一首歌不论结局会如何合:好想问你合:对我到底有没有动心合:沉默太久楚:只会让我不小心犯错周:不小心犯错…………”
有掌声那是情理之中,但周华本着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原则,一曲完毕就下了台,把舞台留个了楚莺。
楚莺又唱了一首《问》,然后才下了台。
周华接过团子,抱着它,看着被男人包围的楚莺,他终于理解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