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我的刑侦笔记(共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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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我的刑侦笔记(共5册)-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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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收回了这台专为外勤装备使用的应急通信卡片机,带着郑忠亮回煤炭大厦复命去了。

    第一个出局的,是郑忠亮。

    接到了远在东江省行动组的详细汇报,经过略微有些出乎意料,可结果对于许平秋来讲似乎并不意外。此时他坐在家中,对着面前的笔记本上那张严肃的照片凝视着。

    郑忠亮,父亲是中医、母亲是乡中老师,岳西省南部曲沃人,独生子。专业是刑事侦查。履历清白,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倒还有过奖励,中学三好学生、警校优秀学员,数项不轻不重的荣誉,这个名字在警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里排在前面。

    不意外的是,许平秋最初就认为像这类在父母呵护中长大的独生子怕是熬不下来,相对较为优越的生活会削弱人适应逆境的能力。在许平秋看来,没有受过挫折的都不算优秀。

    稍有意外的是,他只支持了三天,远远低于许平秋对他的估计,最起码他还跟着那帮坏小子打架。他当时想,好歹也应该有点应变能力吧,却不料这么不济事。

    他动着鼠标,在电脑的硬盘里新建了一个叫做“淘汰”的文件夹,然后把郑忠亮的资料副本全部移动到这个“淘汰”的文件夹里了。

    任何一个人的出局都无法引起许平秋的心理波动,只会让他好奇地去寻找致使这些人放弃的原因何在,是家庭的、教育的、环境的,还是心理的?当然,家庭和环境是一个最主导的影响因素,现代社会和家庭,恐怕培养不出太多吃苦耐劳的儿女,而且大多数独立能力很差,郑忠亮出局,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第一个出局了,还会有多少个?

    最终留下的能有几个?

    留下的敢不敢用,能不能用,管不管用?

    这都是许平秋在思考的问题,他又一次把其余人的名单拉出来一位一位地看着,让他意外的是,目前表现最好的居然是严德标,这个表面人畜无害的小胖子三天穿越了半个城区,超市偷吃、夜市混饭……今天他居然还从街头老千的手里弄到了一笔钱。更令许平秋感兴趣的是,这小家伙居然能发现跟在他背后的外勤,禁毒局的外勤每一位都是千锤百炼,即便对这个任务有点放松,可也不是一般人能发现的。

    不过这个人的缺陷是奸诈有余、勇猛不足,可堪一用,却不堪大用,真要把他放到刑侦警察的岗位,许平秋丝毫不怀疑,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成长为荤素不忌的警痞。

    似乎有点不满意,他一页一页翻着这届选拔的名单,每一个人都能让他一眼就挑出缺点来,熊剑飞和张猛是个好苗子,不过脑筋有点简单了;郑忠亮、董韶军、骆家龙这几位学业尚可,不过性子没有磨练过,有点软;汪慎修、孙羿、李二冬之流,特长和缺陷都很明显,那就是社会经验太过苍白,这一堂课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补上来的;至于邵帅,是他临时起意加上去的,那孩子太孤僻,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帮。

    他看着,思考着,直到翻到最后一人:余罪。

    他笑了,这是一个集中了几乎所有学员缺点的人,而又没有其他人身上任何的一个优点或者特长。学业平平,表现差劲,两面三刀,谎话连篇,人品极烂。

    可就这样一个人,许平秋曾经想过,如果把他放进鱼龙混杂的市井,似乎应该发生点什么意外的事,可能混得风生水起,可能会走一条不寻常的路,更可能的是他也许会不知不觉地走进他期待的圈子。但是给了他这样一个环境,他依然是表现平平,连着几天窝在机场,满足于基本的温饱生活,实在太令他失望了。

    难道我看错了?合上笔记本时,许平秋这样想着,确实有点失望。

    不应该错,这里面应该有我找的人。他权当是安慰自己地想着,但仍然免不了被这个不确定的思绪纠结着,因为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沦落风尘

    当又一抹皎洁的月色笼罩在早春花市的棚顶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日。

    汪慎修从花市棚后走出来时,脸上洗得干干净净,连衣服上的污渍也用水蹭了蹭,他像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现在已经没有迟疑。他辨着方向,向着市区中心来了。

    这十天可过的是什么日子呀!

 29。第29章 让人崩溃的任务(7)

    他第一次尝到了有苦难诉是怎么样一个难受的滋味。 此刻最清晰的感觉是饿,俄国某文豪那句“饥饿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是自己这十天生活的最好写照。前几天,他用白粉在地上写过一个求援词,很风骚的魏碑字体,编了套某某大学生落难滨海的故事,却远不如街上那些缺胳膊瞎眼的残疾人惹人同情。勉强混了两天饭钱,之后被一帮子乞丐追打的汪慎修终于明白,和当警察一样,要饭也得讲个出身,不是想干就能干得了的。再之后他混迹东江街头的夜市,在露天大排档洗碗刷盘子,干了几日管饭不要工钱的活,可昨天摊档被城管拉走后,他的活路又断了。今天无意中碰到了花市的旺季,一天搬运,也算收获了两顿盒饭外加三十块钱工资。

    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除了如影随形的饥饿感,他还能清晰地感觉到周围人眼中的冷漠、鄙夷、不屑。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他猜测也许是那位老警给新人的历练,就像所有扯淡玄幻小说中的打怪升级一样,只不过这些钢筋水泥丛林里的同类,可比深山恶林里的魔兽恐怖多了。

    走啊,走啊……每天就这么漫无目标、浑浑噩噩地走着。

    这步子迈得为什么这么沉重,心里为什么这么悲催呢?

    他在想着家里,那个温馨的环境,舒适的沙发;他在想着家乡,这个时候,是不是还在下雪,冰天雪地的北国,比这温热难熬的南地对他来说要舒服得多;他在想着那帮狐朋狗友,也不知道他们落难到了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因为人格被降到了底线以下,而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

    早春的滨海,恰如北方仲夏的气候一样,傍晚的凉爽中带着温热。

    汪慎修一路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了繁华的黄埔路,车流灯海中,他伫立在街头,迷茫的眼睛看着这座陌生的街市,又一次有了多愁善感的心境。

    同学给他起外号叫汉奸,一是因为脸白,和别人显得格格不入;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一些倾慕欧美田园式生活的论调,在这个国度拥有那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不是汉奸是什么?他懒得争辩,总是“哥的风骚你们看不懂”来自我安慰一句。

    而此时他看到了让他倾慕的城市中的那些风骚,这通天的楼宇中有着多少富商巨贾?这不息的车流中,载着多少风流男女?那一掷千金、倚红偎翠的风骚,即便再被人诟病,可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妈的……活得太窝囊了!这么回去更窝囊!”

    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辆宝马车里下来的帅哥,人家潇洒地站在车前,等着一位裙装的丽人挽起胳膊,两人相偎着进了酒店。

    本来准备进市区吃顿饱饭,然后打电话求援,结束这十天近乎侮辱人格的训练,可眼前的这一幕让他改变了想法。他踌躇了,漫步走着,路过一家超市时把仅有三十块换了一包高档烟,浓浓地抽了一口,惬意地感受着尼古丁给脑子带来的眩晕。在他觉得自己的风骚不会让别人看出自己其实是个穷光蛋后,汉奸汪慎修甩了下头发,迈步走向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帝豪夜总会。

    太他妈寂寞了,与其窝囊地走回去,倒不如让他们来接我,看到黄埔路中段的巨大霓虹广告牌时,他如是想。

    他知道救援来的肯定是警察,而现在的落魄德行就是因为警察,他仿佛生出一种报复的快意,再没什么犹豫,大摇大摆地朝那片停着靓车、背景是美女广告牌的地方去了。

    “老板好。”门卫躬身道。

    装有钱人谁都会,甭理他们就成。服务生伸手迎着汪慎修,这个高消费的地方等闲人未必敢进门,可敢进门的,多数就不是等闲人。

    比如眼前进来的这一位,浓眉大眼,脸庞清矍,服装看不出牌子可很合身,而且人站那儿说不出的一种气质。什么气质呢?很低调,不过从那目空一切的眼光里绝对看不出低调,绝对是土豪进城那种气势,服务生不敢怠慢。

    “老板,到大厅还是要包厢?”服务生躬身问着,进了这个门厅,汪慎修一下子被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看晃眼了,他嗯了一声,看着帅帅的奶油服务生,笑着道:“大厅人多,多不清静。”

    “那老板到包厢吧,我们这里音响效果很好,如果老板喜欢,我们可以给您准备乐队和舞伴。”服务生殷勤地介绍着,音响、乐队、水酒、舞伴……特别强调舞伴,如果是单身客人出来找乐子,谁也知道是来找什么乐子。汪慎修笑着问着:“吹牛了吧?有那么好吗?我听说东莞那边才是男人的天堂,你们这儿不算。”

    “老板,这两天千万别去天堂。”服务生小声道,然后以一个男人之间都懂的笑容劝着汪慎修道,“天堂正在扫黄。”

    “哦,懂了。”汪慎修笑道,这调调果真好玩得紧,他摸了摸兜里的手机,思索着玩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被天堂里的人直接灭口。

    高档的警用装备,等闲难得一见,唯一的一件值钱物品被汪慎修刻意地拿出来炫了炫,打消了领班的最后顾虑,直接把汪老板请进三楼包厢了。

    灯亮,音响悠扬,落座,汪慎修脚搭着茶几,整个人几乎陷到了沙发里。他曾经琢磨过心理学,从行为习惯上讲,土鳖和土豪没有什么差别,所差的不过是在心态上。土鳖因为畏畏缩缩什么都在乎,所以没人在乎你;而土豪越是满不在乎,就越有人在乎他。

    果不其然,服务生听口音判断,此人应该是来自煤老板的家乡;再看这德行,和以前见过的那些浑身散着馊味的土豪无甚差别,他服务得就更殷勤了,问着喜欢什么音乐、喜欢不喜欢跳舞。汪慎修心想一试果真很灵,这些土包子屁都不会,一摆手:“来两瓶酒,红的白的都成。”

    “那老板,要不要找位美女陪您解解闷?”服务生顺势道。

    “还用我说吗?没漂亮妞我立马就走啊。”汪慎修大气地撂了句,服务生眨眨眼睛,暧昧地说道:“放心吧,老板,一会儿您一定舍不得走。”

    轻轻掩上门,服务生回头看了眼闭目小寐的汪慎修,这么坦然的样子,恐怕不是心疼钱的主。他对着手机轻声报道:“三楼302包厢,果盘、两瓶红酒,叫俏妹上来,告诉她把人多留会,应该是个有钱主。”

    这种极度尊崇客人的地方,谁也不可能进门就看客人的钱包,而且也不能以貌取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很多衣着打扮土得掉渣的货,钱包里可是富得流油。久而久之,这种场所形成了重任全部交付到迎宾侍应的身上,全靠他那双利眼来安排客人。

    今天服务生的走眼成就了汪慎修的梦想,此时他已经轻挹着高脚杯中的红酒,轻轻沾唇浅尝,旁边一只纤手,递过来切得精致的果肉。他尝着果肉的美味,闻着近在咫尺的体香,欣赏着钢琴王子那首《致艾丽斯》,好一副壮志得酬的惬意。

    他妈的,生活就该这个样子,汪慎修陶醉了。

    一曲刚了,他回头想问身边美女的名字,却不料一只柔弱无骨的纤手轻轻掩着他的唇,然后他看到了娇艳欲滴的红唇,轻轻地,慢慢地,向他挪来。那紧闭的双眸,眉睫清晰如星如月,轻轻地吻了吻他,然后他听到了如天籁的声音:“别问我叫什么……茫茫人海相遇就是一种缘分,我好喜欢你陶醉在音乐中的样子,就像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哇,现在的风尘女子也这么有才了?

    汪慎修睁开眼睛,看着美女伏在他肩头,他也痴看着美女,瓜子脸,淡妆,卷发,没有一丝风尘气息,有的是淑女式的那种雅致,就像她现在的眼神,在倾慕地看着,就像她的身体,保持着暧昧却不下流的姿势,一下子让汪慎修把看她的眼光提高了不少。

    “其实我也期待一段美丽的邂逅,不过从来没有遇到过。”汪慎修略带羞涩地说道,这位美女姐姐,似乎和他期待中的邂逅相差无几。而且美女姐姐似乎窥到了他的心思一样,修长的手背,轻轻地抚过他的脸颊,略带揶揄地问着:“今夜之后,你一定不会再有这种遗憾了。”

    “希望如此,不过,我怕好景不长,美景难再。”汪慎修心虚地说道。看过不少风骚的爱情故事,那调调终于在自己身上重现了。

    他很迷茫,同样很期待,患得患失的心情类同于男人那种猫抓痒痒的表情,惹得美女姐姐顾盼一眼,浅浅地笑着,伸手邀请道:“那你还等什么?一起跳支舞啊。”

    于是汪慎修被那双纤手拉着,在音乐中漫步,两个人时而如痴如醉地走着舞步,还真像有一种发自心灵的默契;在默契时,又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眼,似乎在眼光的碰触中,有微微的电流袭过全身。舞曲终了,她又轻偎在汪慎修的肩头,两人以交杯酒的姿势,含情脉脉地抿一口红酒,然后又重复着先前的事,跳舞、对视,在优美的旋律中,感受这次邂逅的美好。

    “你在想什么?”一瓶酒去了大半,两腮淡红的美女姐姐靠在汪慎修的肩头轻声问着,她似乎也迷醉在这次意外的邂逅里。

    “我在想,这么美好的氛围,真希望永远不要结束。”汪慎修道,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快穿帮了,距离结束的时间不会很久了。

    “如果你喜欢,就不会结束。”美女姐姐轻柔道,美眸迷离地看着汪慎修,现在懂情调的男人可比懂调情的男人少多了,面前这位无疑是一位很难得的绅士,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任何一点下流的举止。

    “我很喜欢,不过它还是会结束的,其实我来这儿是出于一种报复心态,而且想麻醉一下自己的神经,不过我突然发现不管怎么麻醉,我依然很清醒,而且我真的不想骗你。”汪慎修道,看着美女姐姐,眼神中有一种惶恐。

    好纯情的小帅郎,美女姐姐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着劝慰道:“我好像听到了一个受伤的心在说话,一定有一位美女在你的心里放不下吧?”

    汪慎修一副失恋的神态,看着美女姐姐,终于摸着良心说话了,他喃喃道:“您理解错了,我不是心里有美女,而是口袋里没钱……”

    美女一笑,刚要劝时,汪慎修来了句更猛的:“别误会,我连今晚的酒钱都没有,我在滨海已经流浪十几天了。”

    那美女一愣,马上明白自己的情感被人免费享受了,怪不得这家伙身上有馊味。她腾地起身,一杯酒朝汪慎修脸上一泼,杏眼圆睁、倒眉含愤、朱唇轻启、贝齿紧咬、妍态尽失地雷霆一句:

    “一毛钱没有来夜总会泡姐?等着吐血吧你!”

    美女咬牙切齿,几乎有操着酒瓶砸他脑袋的冲动,汪慎修坦然待之,准备闭目受之,可不料那美女姐姐下不了手了,对方虽然是个穷光蛋,不过是她见过的最懂情调和最尊重她的穷光蛋。

    她哼了声,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出了门外,紧接着汪慎修就听到美女姐姐气急败坏的叫声,跟着听到踢踢踏踏的脚步声,门“砰”的一声开了,闯进来五六位大汉,包围着他,个个虎视眈眈一言不发,盯着他。

    “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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