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双手提著行李,没有多余的手把钱还给他,只能感激涕零的望著他。我觉得自己欠他很多很多,可是到现在,姑丈还是对我很好,就好像我是他的亲生儿子一样。
随著火车的呜呜的声音响起,姑丈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
到了学校,我第一时间就打了个电话给他们报平安。这是我第一次打电话回家,没想到接电话的人就是姑丈。我不能开口说话,姑丈却知道电话线那头是我。他关心的说上两三句就要我回宿舍好好休息。
大学的生活真正的开始了。本以为和高中不太一样,其实也没什麽分别,只是多了点自由。六个人的宿舍,只有我一个人是最特殊。因为我不能开口说话这个原因,使他们带上同情的眼镜看我。其实,我和他们没有什麽分别,只不过开不了口而已。
上课的时候,他们陪著我去,吃饭的时候,他们陪著我去,就连去个卫生间,他们也陪著我去。我知道他们是担心我,怕我会被别人歧视,什麽事都抢来做。可是他们不知道过多的关心往往更容易伤害一个人的弱小的心灵。
终於在某一天,宿舍的哥们到齐的时候,我拿起桌面的白纸,随手操起一只笔,写上了四个大字给他们看。他们就停止了这类活动,而我的生活也终於恢复平静。
「放我自由」这个字真的能让我的室友放了我,让我自由。以前的过度保护,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受伤的小鸟,躲在妈妈的怀抱里面。可是,妈妈不在的小鸟,它要学会了独立,也要学会了勇敢,才可以自由的在广阔的天空上飞翔。做一只坚强的小鸟,总比做一只养尊处优的小鸟强。
今天也像平常一样,拿著书本去大课室上课。今天上的是许教授的课,之前她说过要我们提前浏览课文,做好预习。因为这节课有点难。
许老师在讲台上面滔滔不绝的指点江山,正说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有一个穿著蓝底碎花裙的女生拿著课本怯怯的走了进来。虽说是入秋时节,但是天气也渐渐走上寒冷。这女生还真厉害,不怕冷。许老师瞅了她一眼,继续讲课,仿佛那女孩就是透明人。
那个女生微微的点了点头,不顾其他人巡视的目光,在众多的位置上选择了我那一排,她离我只有三个空位。我远远望去,她背著一个橘红色的小挎包,挎包上面挂著一个现在流行的小玩偶。她从挎包中掏出一本海蓝色贝壳的笔记本,摆在桌上翻开,坐在那里认真的听课。
下课的时候,她缓慢的往我的方向走去,脸红红的,不好意思的样子,轻声问道:「这位同学,请问一下,你可不可以借你的笔记给我抄一下?」
我怔了怔,没想到她会走过来问我。总所周知,我不能说话的原因,已经很久没有人上前搭理我,除了我们宿舍几个。可能他们认为我是个异类,所以离得越远越好。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将刚放好的笔记本又重新从包里面取了出来,递给她。
她接过手,微微一笑,露出个小小的酒窝,甜甜的弯腰感谢了我。她走回了她之前的座位坐下,翻看我的笔记,将一些可能漏写的重点抄回她的笔记本上面。
教室的人越来越少,加上我和她只有四五个还留在这里学习。她抄完之後,将笔记本还给我,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
我拿起我的速写本,在干净的纸上「哗啦啦」的写上「不用客气」四个字。她歪著脑袋,诧异的望著我,怯生生的打探:「你……你不能说话?」
我略微点了点头,又在那四个字的下方写上「请不要同情我」。她两眼发光,笑了笑说道:「我没有同情你,只是觉得很好奇,你是怎样考上来的?」
我又继续用白纸上的字回答她。她说了几句,我就写了几句。她忽然问了一个我不想回答的问题。「你会手语吗?」
我略微的摇了摇头,抿紧嘴唇,双手用力的拽著腿上挎包的肩带,。她好像知道自己越过我的境界线,怯怯的垂著头,眼神也逐渐暗淡起来,小声的道歉:「不好意思,我……我不是有心的。」
我摆了摆手,扯上嘴角说道:「没关系。」她似乎又打起了精神来,眨著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拉著我的胳膊晃了晃,说请我吃饭,和刚才怯生生的样子大相径庭。我本想拒绝了她,可是没想到她偏嚷著说我不去就是不原谅她。这是哪跟哪。
无奈之下,我只能顺从她的意思去吃饭。
我和她去的是学校的饭堂。饭堂因为过了中午的热闹时间,显得冷清。只有三三两人坐在大厅上谈天说笑,甚至还有人在打扑克……
随便找了个坐下,听她说了这麽久,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就拿起我的工具问她。
她告诉我她叫方文君。刚开始听到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卓文君的转世。她说这个名字是她妈妈起的。
她告诉我这个名字的由来。在生她的时候,她妈妈无聊躺在医院,叔叔就给她带几本小说。偏偏这几本小说里面其中有一本就描写汉代的爱情故事。
她妈妈特别喜欢那本汉代的小说,特别喜欢里面的才女卓文君。所以才有现在的名字,希望自己的女儿长大可以成才。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的名字有点附庸风雅。不知道的人以为她从汉朝穿越过来,找现代的司马相如。知道的呢,才明白是妈妈对女儿用心良苦的期待。
站在橱窗前,我和方文君要的菜是一样,一碗牛肉拉面。饭堂早就卖光了饭菜,厨房阿姨也不愿意为我俩折腾开炉炒菜。所以只好吃牛肉拉面将就。
我和她边吃边谈话家常,在她的口中才发现原来她来自安源,一个我忘不了的地方。那里有我的快乐,也有我的伤痛。自从十年前离开之後,我再也没有回去,不知道那里有多大的改变,还有他。
吃完之後,我就送她回宿舍。站在女生宿舍的门口,有不少的女生正盯著我俩看,以为我俩是情侣的关系。
临走之前,她说下次我们再一起吃顿饭,顺便介绍一个同样是来自安源的老乡给我认识。
想不到,这大学也有很多从安源这个小镇来上学的人。
在我走回宿舍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上星期买的糖果吃完了。看来我只好绕路回去。
走到学院超市,那位认识我的老阿姨笑著和我说:「同学,又来买糖?」
我点了点头,直接走到第三排的货物架里寻找我要买的糖果。
我已经养成了坏习惯,爱吃糖的习惯。现在更习惯去超市买些糖果,特别是水果味的糖果。现在的糖果种类缤纷,再也不像以前那种吃起来甜甜的水果清香,还有牛奶味、豆奶味等等的味道。
可是,我怀念以前那种,虽然品种少,可是那种吃起来甜腻腻的味道我永远都忘不了。
架上没有我想买的糖果,我只好随便拿了一包水果味的糖果,在校园的秋风中行走。穿过那个盛开秋菊的小花园,我看到了一抹熟悉的笑容。
我以为我会忘记,没想到我还是忘不了。
第五章(中)
我以为我会忘记,没想到我还是忘不了。
如沐春风般的微笑,只要见过一次,再也忘不了。苏远志,一个曾经走入我的短暂童年的故人,一个与我共织美丽的回忆的故人,一个曾带给我无忧无虑的快乐的故人,一个曾献给我灿烂笑容的故人。此时此刻,他就在我的眼前。
我擦了擦眼睛,不敢相信的看著曾经的故人此时此刻就在我的眼前。他的样子变不少了,变得帅气高大,脱去以前那种书呆子的笨笨的稚气。
可是他的笑容还是依旧不变,还是如阳光般灿烂,还是让我无法自拔,沈迷其中。更让我一眼望去就知道他是谁。
我痴痴的看著他,透过斑驳的树影,婆娑的叶子,盯著那一抹似曾相识如五彩糖果的微笑。只不过这个笑容再也不属於我。
他站在人群中和他们交流,谈笑风生,依然保持那一贯谦谦君子的形象,依然是与其他人交往的时候有礼相待,让我不禁回想起十年前的某一天的早上。我记得那天阳光明媚,虽然是初冬却不冷。那时的他也被一群人围在中间,男男女女,相聚一起与他说说笑笑,他的身上散发出夺目耀眼的光芒。
「不好意思。」一个不认识的人轻轻的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不明所以的看著他。他提了一袋东西在我的身前,递给我,问道:「这袋子是不是你掉的?」
我看了一眼,迅速的接过来,点头感谢他。他愕然的盯著我看,上下打量我,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没事的笑了笑,写道:「没关系。」那人扯扯嘴角看了看我,就悠悠然的转身离去。
我提著那袋水果味的糖果,自嘲般盯著手中的糖果。没想到,长大的我依然对他的笑容没有抵抗力,依然还是被迷住,甚至连东西掉了也不知道,还要别人提醒。
转过头的时候,他已经走了。连刚才围在他身边的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受欢迎程度还是那麽厉害,以前是,现在也是。我再也没有资格站在他的旁边,只想可以远远的看著他,这就心满意住了。
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我站在宿舍的木门前,钥匙还没有从裤袋掏出,门就自动打开了。然後不知道谁拉了我一把进去,门又自动的关上。
等我站稳以後,映入眼帘的人就是我们宿舍的老大,任乐平。他的年龄是我们整个宿舍最大,也是最会照顾人的人。所以老大这个称号他是当之无悔。
他担心不已的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还上下打量我,深怕我身体上出现丁点伤痕。等到他检查完毕,圈也转完,他安心的舒了口气,严厉的看著我,问道:「刘辉,这麽晚怎麽现在才回来?」
我咧嘴一笑,将手中的装著糖果的袋子晃了晃。任乐平低著头,用鼻子嗅了嗅,疑惑的问道:「这是什麽?」
我将袋子放在老三徐建兴的书桌上,解开结子,打开包装,拿出几颗糖果塞进老大任乐平的手心里。任乐平愣愣的盯著手心上的两三颗的糖果,皱了皱眉头,撅著嘴说:「怎麽还是糖果?一点新意也没有?」
我双手一摊,做了个无所谓的表情。
老二陈亮从床上跳了下来,走了过来瞄了瞄桌上的东西,无奈的拍了拍任乐平的肩膀说道:「老五喜欢吃糖果这事谁都知道,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他?」
「可是为什麽总是买水果糖吃呢?现在还流行吃奶糖之类的。」老大不满意的捏起了其中一颗糖果,在半空中摆了摆,埋怨的说道:「小孩子或者女生才喜欢吃糖,老五你也不是女生又不是小孩子,为什麽总要买糖吃?」
我咧嘴一笑,拿起一颗糖果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吃著。任乐平见我这个样子,只好作罢,将糖果拿走,嘟著嘴回到自己的计算机旁玩游戏。其它人也一样,继续做自己的事,好像刚才没有发生什麽似的。
不是不愿意告诉他们,只不过属於我和他的快乐,我不想和别人分享。
我爬上我的床,将那一袋糖果全部倒了出来,藏在我的枕头底下。然後躺在床上,盖好被子蒙著头睡觉。
翻来覆去很久,直到深夜,我还是没有睡意,睁著眼睛盯著天花板,想著他。没想到他也上这个学校。可是为什麽直到现在我才看见他呢?我不明白。
上天要我遇见他,究竟是件好事还是不好的事呢?
第二天上完朱教授的课,我就甩开缠人的方文君,早早收拾好书包离开,怀著一颗激动的心情快步跑到那个小花园。我又看到他。只不过,今天只有他一个人。
他站在那里,手里拿著一本书,认真的小声的朗读著。我躲在离他不远的後面的樱花树下,偷偷的伸出头,望著他。
他还是埋著头读书,有时候读得口干舌燥,就从书包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上几口,又继续读书。有时候,他似乎发现了些什麽,从书包掏出一本小本子,在上面写了写,心满意住的笑了笑,又将笔记本放了回去。也有的时候,有几个穿著打扮时尚的人拿著手中和他一摸一样的书,走过来询问他几句,他认真的教导他们。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有的人来了,有的人走了,而他还是停留在那里。我远远的望去,他的背影挺拔,不像以前那样幼弱。
他将他的书放回包里,站了起来,拍拍因为久坐弄得有点皱痕的衬衣,然後背著书包,和认识的人打声招呼,离开小花园。
他一个人在校园的小道慢慢行走,我在後面一个脚印一个脚印的跟著他。担心他一个回头,发现了我。所以,我只能在离他好远可是自己能看到他的距离往前走。
穿过小花园,他走进学校的超市。我站在不远处的电话亭旁,偷偷地看著他。他提著一袋糖果走了出来,继续往刚才的路走回去。
我继续跟著他走,来到了五号宿舍楼。原来他的宿舍和我的宿舍只隔了一个四号楼。虽然只隔了一幢,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相遇过彼此。
随著他上了楼梯,看到他进入了502的房间,我才默默的回转身,离去。下楼梯的时候,因为一个不留神,我差点撞上了别人。
那个人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衣,在微黄的楼梯灯的照耀下,显得有点发旧。他左手提了提黑框的眼镜,和我道歉。
我低著头,迅速的从裤袋掏出纸和笔,写上「对不起」。他还没有来得及打量我的时候,我就转身离开了。我害怕别人用同情的目光望著我。
回到宿舍的时候,任乐平又发挥他的敬业精神,关心的问了几句。我没有搭理他,径直上床,躺在软软的被褥上,一只手搁在脑袋後面,另一只手将枕头底下的糖果掏出一颗,一边仔细端详的盯著红色包装纸的糖果,一边回想今天发生的种种,特别是他为什麽要去小卖部买糖果,而且是和我一样,买的是水果糖?
第五章(下)
持续这种跟踪状态已经一个星期了。
每天一早还没有到六点就起床洗漱,安静的出去,来到五号宿舍楼的楼梯下,靠著外面的一棵樱花树下静静等待他的出现,一直跟随他去饭堂吃早饭,然後跟著他来到文科楼,陪著他爬上楼梯,望著他走入教室。
下课的时候,立即收拾好书包,急急忙忙的跑了出去,跑到文科楼找他,假如他不在的话,我就跑去小花园去寻找他的身影。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了。我依然偷偷的去看他,接近他,却不让他发现。对於这种状态,我很满意,也很喜欢。希望可以保持下去。即使他从不知道。
我打听回来关於他的消息只有三样。第一,他读的是文科,而且是文学系的散文专业。我记得他的语文一直不是很好,可是他为什麽不选择对於自己有利的理科呢?第二,他为人不错,只不过有个小缺点,就是喜欢吃水果糖,就是那次我看到他从学校的超市提回来的那袋水果糖。第三,他的文学功底很好,就像他的微积分一样。对於文科好的学生,理科就是一大缺点,可是对於苏远志来说,这不成问题。
我依然躲在光秃秃的樱花树下偷看他读书,依然在後面尾随他的步伐去小卖部看著他买水果糖,依然在他的宿舍楼底下,看他走进502宿舍。
这麽多的依然逐渐成为我的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他已经走入我的世界,但是他的世界没有我。
每一天,回来晚的时候,我的舍友们都会关切的问我去哪里,特别是老大任乐平。他紧张兮兮的样子,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敬业精神。虽说他是我们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