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把她等来了。
那是初夏的一天,晚上有烟花大会,祝愿被周熙晨带着去江边看烟花了,而我一如既往地去墓园里陪着小霖,可是那天心情却不知为何,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平静。我站在青石墓碑前,安静地凝视着上面的字迹,忽然有了一种很微妙的预感,好像觉得自己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很快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就像墓碑上写的那样——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起了,一小时一整天,一个月一整年,然后,一辈子,一分一秒都不少。
——祝霖,程维之墓。
然后枪声响起了,由于戴了消音器,声音并不明显,这时候江边的烟花大会也开始了,深蓝丝绒般的夜空中此起彼伏炸开瞬世的花火,很快就把那一声微弱的枪声给湮灭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左腹部涌出的血,原来子弹贯彻肉体就是这样的感受。
那个开枪的人从重重叠叠的墓碑后面走了出来,倏忽一个烟花炸裂,映亮了她流着泪的美丽面庞。
我微有些意外,可是随即却淡淡地笑了,像很多年前,我把她带回家的那一天那样,唤了她的名字:“是你啊,添乐……”
吴添乐走到我面前,她整个人都在颤抖,十八岁的女孩子,眉眼像极了她的父亲吴峰,我记得十年前我到医院去找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头发枯黄稀疏,看起来就营养不良的小丫头,她的奶奶心脏病突发,小小的孩子吓得六神无主,看到我来了,就哭着跑上来抓着我,那么无助地喊我“程叔叔”。
这之后她就和她的奶奶搬到了我在山郊的别墅,我一直很疼她,视她如己出,当然她也是很争气的,各方面都表现出锋芒毕盛的才气,人也独立,果断。
她从小就很喜欢我,做什么都要拿我当作学习的榜样和超越的目标,但是我很清楚这样做的缺陷在那里,那就和少年时的我一样,她养成了有仇必报的狠辣心理。
我扶着祝霖的墓碑,喉咙里逐渐有腥甜涌上来。吴添乐颤抖的手紧紧握着枪,但她一直都在哭,毕竟,她还只是个不成熟的小女孩,让她开枪杀人,实在是……太困难了……
我越来越觉得晕眩,呼吸也有些跟不上了,她在我眼里逐渐有了重影,我努力着开口说:“……有人……告诉了你……当初……当初杀害你母亲的……凶……手了……吧……”
我没有用疑问,我很清楚她的答案。事实上,早在之前我收养她的时候,祝霖就提醒过我,他对我说,如果吴添乐长大以后,知道杀死她母亲的人是她最喜欢的程叔叔,那么……
我觉得眼前渐渐发黑,血涌上喉咙,即使扶着墓碑也无法站稳,吴添乐扔了手枪,在我倒下去的时候捂着脸哭了起来,我听到模模糊糊的烟火炸裂声,还有她撕心裂肺地哭喊:
“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杀了她的人偏偏是你?”
我歪斜地顺着墓碑滑坐下来,手捂着左腹,却止不住涌出来的鲜血。吴添乐她只看了我一眼,就再也不敢正视我,我知道她在挣扎,她在害怕……她是那么像以前的我,我很清楚她现在的心情,只怕是……比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还要难受百倍……
她终究还是仓皇地跑走了,她一直在哭,身子也颤抖的厉害,所以她才选择了逃避,她不敢面对我的死亡。这让我想起自己头一回开枪的经历,那年我也是十八岁,对方是一个在余家下属的赌场屡出老千谋钱的中年男人,我和吴添乐一样,有勇气开枪,却没有勇气看着他死亡。
那时候是卫风在我身后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抬起温热的手掌,蒙住了我的眼睛,在我耳边宽慰地说了句:“程维,你做的很好。”
现在想来,那却是我迈进地狱的第一步。
如果有可能,我很想阻止吴添乐,告诉她在我死后,一切就到此为止,结束了,她还在罪恶的深湖边徘徊,她还有回头的机会,可是……
涌在喉头的只有血,我呛咳着,看着她跑远逐渐不见,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知道自己没有太多时间了,我侧过头,脸颊贴着冰冷的石碑,闭上眼睛仿佛听见了他的脚步声,隔着五年生死茫茫,在清冷的夜幕里,孤寂地回响。
“小霖……”我轻声喃喃,眼泪润湿了深黑的睫毛,无声无息地滚落下脸颊,我哽咽着笑了起来,用满是鲜血的手,颤抖着抚上碑身,“小霖……”
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不是吗?
就像曾经许诺过的那样。
喧闹的烟火此起彼伏,忽然想起少年时我带着他去江边放烟花,江的那一头是人声鼎沸的烟花大会,嘭然炸裂的各式烟花壮观竞艳,而江的这头我和他手牵着手,金鱼花火咝咝燃烧着落下点点橙色。
在意识沉没的最后,我隐约是看见他从墓园深处走了出来,和以前一样的清秀消瘦,我挣扎着想要看得再清楚一点,想要再听一听他的声音,然而,所有的感官都无法阻止地渐渐迟钝……
你是来接我的吗,小霖。
你是来接我……到那个有你的世界里去吗?
我望着他越来越模糊的身影,背后是我们的墓碑是最后的归宿。隐约是想到那句墓志铭,我微微笑了起来,一语成谶了啊。
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一分一秒都不少了。
曾经听过一种传说,人死的时候,就好像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隧道周围会回放这辈子的林林总总,当看到自己出生的那一幕,生命也就真的结束了。
我想这样也是好的,至少我还能看一次他微笑的样子,至少,当我路过曾经的青春年少时,我还能再听他说一次:“程维,我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祝愿排在预算主角内,目前的预算是这样的:
姐夫——沈蓝——祝愿。
困兽应该不会有番外,不过很显然祝愿主角的文里会出现程先生和祝先生未来的生活记录,预算祝愿将有一只黑道忠犬攻和一只警察渣攻,程先生你杯具了,你亲手调教的儿子成了一只受……
下一章最终章,各位妹子悠着点,yoooo!!
118
118、大结局 。。。
我站在墓碑前,怔怔地望着那个面色苍白的男人。他的左腹部中了子弹,虽然手一直捂在伤口处,可是血仍然流淌不止。
五年了,这是我第一次站在他的面前,第一次那么近地看着他。可是他快要死了。
墓园的夜晚漆黑孤寂,守墓人是个年过半百的男人,嗜酒懒惰,并不常来园区巡视。这么多年来,我和程维一样了解这片墓园,只不过他是因为天天都会来看望已经死了的我,而我则躲在远处,悄悄看着形单影只的他。
程维以为我在那场车祸中丧命,其实并不是这样。这是周熙晨的算盘,甚至一开始把我也一并蒙在了鼓里。周熙晨是个很可怕的人,他做事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而且习惯铤而走险。
我这么说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因为我深有领会,那场车祸就是他一手策划好的,我曾问过周熙晨,如果那天真的把我给撞死了,你打算怎么办。周熙晨的回答很无所谓,那就直接送火葬场烧了,反正你这样,活着也得不到解脱。
程维不懂医学,而我那时候也的确是受了较重的伤,有周熙晨这个医生在旁边做手脚,很容易就可以制造出我已经不治身亡的假象。包括后来火化的时候,推我进去的人是程维,但是之后接手火化是在后面的房间里,和丧仪人员沟通之后掉包并不是难事。周熙晨有足够的本事做到这点,他在火葬场里和我彻彻底底地说明了原委,并且告诉我,当初之所以看到程维掐着婴儿的脖子,并不是程维想要害死孩子,而是他之前让护士告诉程维,孩子的情况有些不太对劲,当程维进去查看的时候,便见到了他事先留在婴儿脖子上的浅浅划痕。这些事不能在事先和我明说,因为如果我知道了真相,势必无法把戏码演下去,程维肯定能看出破绽。然后他告诉我,若是我真的下定决心要离开程维,那么就是现在,带着婴儿,立刻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也不要回来。
可是他千算万算,算错了两点,第一,我并没有机会把孩子带走,程维一直都让管家昼夜看护着他,并且在参加完丧礼的不久之后,就办了领养手续,决心把他养大。
第二,我不知道究竟是因为程维,还是因为孩子,或许两者兼而有之,我无法独自离开T城,而是留了下来,五年了,从祝愿被程维抱在怀里连话都不会说,到现在他总是顽劣不堪地欺负小朋友,我一直都在偷偷地看着他们,从未走远。
我看着程维一天天在墓园里傻傻地和“我”说话,五年来除了小愿生病,他天天都会来这里看我,从未间断。有时我看着程维孑然孤独的背影,也会忍不住想,若是当初周熙晨没有把事情做的那么绝,那该多好呢。可是周熙晨这样做到底有他的理由,那时候他答应帮我逃离,可是他觉得如果不让程维认为我死了,那么藕断丝连,即使我逃到别的城市或者别的国家,保不准哪一天还是会遇到生命里出现的他。
可是现在我依旧逃不过他,看到吴添乐开枪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懵的,或许是程维一直都显得那么强大,从很早之前就让我有一种他不会垮掉不会生病甚至不会死亡的错觉。
然而子弹就真的打入了他的左腹,他并不如别人口耳相传的那样,是永远无法打到的,立在那个黑暗社会之巅的神。
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会难过会疲惫,会因为抽了太多的烟而不住咳嗽,会因为养大的孩子不懂事而皱眉苦恼。
然后,他也是会死的。
我难以言述后来带着他去医院的那段经历,我的脑海几乎是空白的,我抬起他的一条胳膊,将他架了起来,他已经没有了意识,全身的重量都加在了我的肩头。
他的身子还是暖的,血流下来浸透了他的衣服,也浸湿了我的。
他像十年前二十年前一样高大,身上仍然有着那幽淡的,只有爱人才分辨的出的味道。那味道和十年前略微有些不同,没有了淡淡的烟草味。
他已经不抽烟了,从把祝愿带回家的那天起。
远处的烟火声此起彼伏,我朦胧地听着那些喧嚣和欢笑,烟火大会上明快的暖色调和眼前的黑暗让这一切都荒谬地像一场幻境,人们的幸福离我们那么近,可是却又仿佛咫尺天涯。
我们在街头拦车,可是没有出租司机愿意在晚上接载这样可疑的客人,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似乎每一秒都像一年般漫长。后来终于有一辆警车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个年轻的警官,其中一个看了程维的伤势,就让我们上了车,一路打亮了警灯送我们去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一路上我一直抱着他,我说不出任何话来,他靠在我的膝头安静地像个孩子,我怔怔凝视着他,他的嘴唇薄薄的,全无血色。但却是带着笑意的。
那种笑意很淡很淡,只是嘴角浅浅的上扬,仿佛解脱。
我听说当一个人在弥留之际或许会看到一些虚渺的幻影,我不知道他在意识沉沦之前最后看到的是什么,他靠着墓碑慢慢滑坐下来的时候很平静,我想那时候他或许是看到了幸福的错觉。
医院递来一张手术同意书,我的手在表格上停顿了几秒钟,最终是在“与患者关系”那一栏,填上了家属二字。
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程维在抢救室内,我在抢救室外。我怔怔望着掌心里他的血液,没有掉下眼泪,却僵冷得厉害。
直到一只手拍了我的肩膀,我才稍微回过神来,抬头看去是送我们到医院来的其中一个警官,他清秀的眉头微微皱着,轻声问:“你还好吗?”
我喉咙发紧,说不出话来,只能僵凝地点了点头。
和这个警官一起的,还有另一个眼角吊梢的警官,狐狸眼警官看了我一眼,语气并不是很和善:“你们是怎么搞的?大晚上会出现在城北公墓那块地方,其中一个还中了枪伤。”
我没有答话,另一个警官就对他道:“算了吧,李旭,你少说几句。”
“我只是问一问而已,又不会真的去管。”狐狸眼耸了耸肩,“我可不想在出差途中还给自己拦一些别的活儿,就算是杀人案都懒得去理睬,反正过两天就得回杭州了,干什么还要给T城警界做贡献。”
那个清秀的警官抿了抿嘴唇,问我:“你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我摇了摇头。他便叹了口气,留了个电话给我:“那如果有事,就再和我联系吧,我姓安。”
他本来是要走了,可是走了两步,又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折返回来:“你带够了钱吗?不然我借你?”
同行的狐狸眼气得直戳他的脑袋:“我靠,你和他很熟啊,我们送人到医院已经仁至义尽了好不好,你是警察,又不是冤大头。”
我也有些意外,摇头拒绝了他的好意,安警官和狐狸眼走出很远之后,我还听到狐狸眼在那边和他嚷嚷,让他不要做滥好人什么的。
滥好人么?
我一个人静静坐在抢救室外的长椅上,抢救指示灯的红光幽暗地映在地面。回想当初程维又何尝不是个滥好人,竟然会为了把钱给素不相识的小乞丐,自己一个星期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早饭。
其实人都是会变的,如今已到不惑之年,回头去看一看十年前的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很多事情就好像在做梦一样,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是如何从一个锋芒毕露的纨绔子,变得像现在一样软弱,隐忍,畏首畏尾。
而程维呢,二十年的时光也让他渐渐迷失了自己的信念,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我知道他曾经是那么正直坚强,就好像刚才那个年轻的警官一样,愿意伸出手拉一把素未平生的我。
可是我们终究都被现实打磨了棱角,戴上了面具,变成了一个和最初的自己相去甚远的角色。
其实又何止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钢铁之城里,很多人都是一样的,为了生存,不得不委曲求全,不得不削去自己的枝节。
曾经张狂不羁的人在碰的头破血流之后,学会了隐忍避让,察言观色。曾经口直心快的人在被人恶意中伤之后,学会了缄默不语,虚与委蛇。曾经诚实善良的人在被背叛诬陷之后,学会了信口雌黄,造谣生非。
那些人都亲手杀了最初的自己,我和程维,我们也是一样的。我是从上流社会走到滩涂地上的落魄子弟,二十年前的我,何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自己最不齿的样子,唯唯诺诺,犹犹豫豫,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苟延残喘。而程维也是一样的,我知道他曾经最恨的就是那种草菅人命,快意恩仇的黑道兄弟,可他自己却与初衷背道而驰了。
连自己的本心都无法保护的人,是最可悲的。
然而我们最终都走上了这条道路。
为了在这座弱肉强食的森林里活下去。
手术是在第二天黎明时分才结束的,那时候熙微的初阳从云层后面微微吐露出柔软的辉煌来,就好像每一个不杳人事的少年,对未来抱着那样美好而大胆的幻想。
万枝金箭刺破黑暗,从窗口射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手术室的灯熄灭了,被医生推出来的他安静地合着眼睛,躺在病床上,露在外面的手背正戳着点滴。
我上前几步,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