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糖果之衣冠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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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糖果之衣冠禽兽-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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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让我们思念的是习惯,瞳灵来到叶家连续一个星期失眠。冷气太冷,不开太热,饭菜不合胃口,不吃饿坏肚子,不喜欢念书,不念书就无法长大。

瞳灵适应了一个星期叶家的生活,学会一个人在陌生的小床上哭泣后入睡,呼唤,唤不来。

叶幽敲门,拧开台灯,瞳灵抱着枕头轻声抽泣,看见叶幽,擦了擦眼睛。

“灵灵是想爸爸了是吗?”叶幽抱着小小的孩子,她微微的颤抖。

瞳灵点头。

“爸爸是好人,死了以后变神仙的。”叶幽哄着她。

“那他现在能看见我吗?”瞳灵用手指着漆黑的天空。

“可以啊,所以你要乖,不要学坏,爸爸就在天空看着你一天天长大……”叶幽忽然想起自己的父母,眼眶红润。

“叶叔叔你给我讲个故事好吗,以前爸爸在我睡觉之前都讲的。”瞳灵期待的看着叶幽。

“好。”叶幽吸了吸鼻子,开始断断续续讲故事。“从前,一只蝴蝶想要找一个恋人。自然,他想要在群花中找到一位可爱的小恋人。

因此他就把她们都看了一遍。每朵花都是安静地、端庄地坐在梗子上,正如一个姑娘在没有订婚时那样坐着。可是她们的数目非常多。这正是初春的时候,番红花和雪形花正在盛开。“她们非常好看,”蝴蝶说,“简直是一群情窦初开的可爱的小姑娘,但是太不懂世事他像所有的年轻小伙子一样,要寻找年纪较大一点的女子。

于是他就飞到秋牡丹那儿去。照他的胃口说来,这些姑娘未免苦味太浓了一点。紫罗兰有点太热情;郁金香太华丽;黄水仙太平民化;菩提树花太小,此外她们的亲戚也太多;苹果树花看起来倒很像玫瑰,但是她们今天开了,明天就谢了——只要风一吹就落下来了。他觉得跟她们结婚是不会长久的。

豌豆花最逗人爱:她有红有白,既娴雅,又柔嫩。她是家庭观念很强的妇女,外表既漂亮,在厨房里也很能干。当他正打算向她求婚的时候,看到这花儿的近旁有一个豆荚——豆荚的尖端上挂着一朵枯萎了的花。“这是谁?”他问。 “这是我的姐姐,”豌豆花说“乖乖!那么你将来也会像她一样了!”他说。

金银花悬在篱笆上。像她这样的女子,数目还不少;她们都板平面孔,皮肤发黄。不成他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不过他究竟喜欢谁呢?你去问他吧!

春天过去了,夏天也快要告一结束。现在是秋天了,但是他仍然犹豫不决。

现在花儿都穿上了她们最华丽的衣服,但是有什么用呢——她们已经失去了那种新鲜的、喷香的青春味儿。人上了年纪,心中喜欢的就是香味呀。特别是在天竺牡丹和干菊花中间,香味这东西可说是没有了。因此蝴蝶就飞向地上长着的薄荷那儿去。

“她可以说没有花,但是全身又都是花,从头到脚都有香气,连每一起叶子上都有花香。我要讨她!”

于是他就对她提出婚事。

薄荷端端正正地站着,一声不响。最后她说:

“交朋友是可以的,但是别的事情都谈不上。我老了,你也老了,我们可以彼此照顾,但是结婚——那可不成!像我们这样大的年纪,不要自己开自己的玩笑吧!”

这么一来,蝴蝶就没有找到太太的机会了。他挑选太久了,不是好办法。结果蝴蝶就成了大家所谓的老单身汉了。

这是晚秋季节,天气多雨而阴沉。风儿把寒气吹在老柳树的背上,弄得它们发出飕飕的响声来。如果这时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在外面寻花问柳,那是不好的,因为这样,正如大家说的一样,会受到批评的。的确,蝴蝶也没有在外面乱飞。他乘着一个偶然的机会溜到一个房间里去了。这儿火炉里面生着火,像夏天一样温暖。他满可以生活得很好的,不过,“只是活下去还不够!”他说,“一个人应该有自由、阳光和一朵小小的花儿!”

他撞着窗玻璃飞,被人观看和欣赏,然后就被穿在一根针上,藏在一个小古董匣子里面。这是人们最欣赏他的一种表示。“现在我像花儿一样,栖在一根梗子上了,”蝴蝶说。“这的确是不太愉快的。这几乎跟结婚没有两样,因为我现在算是牢牢地固定下来了。

“这是一种可怜的安慰,”房子里的栽在盆里的花儿说。

“可是,”蝴蝶想,“一个人不应该相信这些盆里的花儿的话。她们跟人类的来往太密切了。”

叶幽看看身边眼睛睁得很大的瞳灵,“睡吧,好吗,叔叔明天要上班。”

“再讲一个。”瞳灵哀求着,封绿芽从来没有讲过这样的故事,他一般说大灰狼和小白兔的故事。

天亮了。瞳灵困了,睡了,叶幽拖着疲惫的身体到房间,林达还在睡,叶幽吻了吻她的鼻子,她睡着的样子真好看。昨天晚上本来是要做爱的,却因为瞳灵耽误了。林达心里在偷笑,又逃过一次了,真不知道为什么叶幽非得喜欢这样,进进出出,然后小弟弟再吐出一滩白色奶油,然后就睡觉了。

还不如抱着叶开看动画片好玩。

当然,很多时候,我们的想法是不能说出来的。

而一个男人只要想到身边这个女人是彻底属于自己,大抵是觉得她是美丽的。

向日葵看见叶幽熟悉的身影朝自己走过来,激动得脸色绯红,难道……

果然,叶开和瞳灵回来上课了。还是要回来学校,原来的班,原来的老师。叶开在车上偷偷对瞳灵耳语,“今天是上学的第一天,送你两个礼物。”

瞳灵的手心多了一个东西,红宝石做的飞蛾。

“谢谢你,还有一个礼物呢?”

叶开指了指开车的叶幽。

瞳灵笑了。一个星期以来的第一次会心由衷的笑。一个星期,足以让人忘记红色刺眼的悲伤和心痛的痕迹,使他们变得渐渐淡漠,默默在心底怀念,想起来偶尔的痛和遗憾罢了。瞳灵甚至能感觉到封绿芽在天空的微笑,就如叶幽所说的。

下车。

向日葵的呼吸变得困难,叶幽很高,高而成熟,成熟又英俊,英俊又冷漠,冷漠中有坏,坏中藏匿温柔,“叶先生…。。我……我们班……”

叶幽看了看表,“两个小朋友交给你了向老师,我们先走了。”

瞳灵和叶开走进教师,叶幽和林达上车。

向日葵站教室门口发呆,天气热,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突然回过神来,傻笑了一声,摇头叹息了一下,走进教室。

吃完晚餐,林达建议大家玩捉迷藏。按规定,不许两个人躲在一起。

叶开和瞳灵都赞成。叶幽感觉自己象三个孩子的爸爸,但为林达这样的性格感动了,为了小孩,宁愿自己扮演小孩,他哪里知道,林达的身体里也是个小孩,再邪恶,也是小孩。

原来,买大房子是有好处的。林达被蒙上眼睛,数到一百下开始。

瞳灵躲在储物室。听到脚步声,是林达进来,突然反锁了门,掐着瞳灵的脖子,瞳灵透不过气,却喊不出声音。林达玫瑰色的尖锐的指甲,嵌得深入,瞳灵脖子上的血管,变得很粗。

(三十九)

叶幽躲在床底下,叶开爬上高高的柜顶,没有人知道发生什么。

林达笑着,狠狠的用力。瞳灵艰难的转了转脖子,尖锐的指甲插入了瞳灵的眼睛,后脑勺那只。

林达的手指指尖觉得有些湿润,突然一阵钻心剧痛,放开了瞳灵。

叶开推开门的时候,林达正往洗手间里冲,手指含在嘴里,那蒙眼睛布掉在地上,瞳灵慢慢捡起来,给叶开,“轮到你当捉鬼人了。”

林达的食指渐渐露出白骨,皮肉腐烂的飞快,整个洗手间弥漫着一股难言的臭焦味。

迅速把手指放嘴里,嚼得干崩干崩响,仿佛那不是自己的食指,那是一截脆生生的萝卜,和着鲜血,嚼不碎的骨头有些卡牙缝,用力一舔,从牙缝里跳出来,滑入食道,从此一个美艳的少妇右手食指剩下半截。

血滋补着身体里的叶迷仙。她爱血,也爱血人,血人让叶开回到身边。

瞳灵进来。

叶开在黑暗中咯咯的笑,“你们在哪里,我来抓鬼啦!”

叶幽白天疲惫一天,晚上还要陪三个孩子捉迷藏,床底下真是睡觉的好地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瞳灵看着林达平静的问。

“你是什么东西?”林达的嘴角残留自己食指的血,声音又尖又细,“你怎么有三只眼睛,你是个妖怪,我不准你抢走开开。”

瞳灵往前走一步,林达往后退一步。

“你杀不了我,我也不想杀你。”瞳灵叹了一口气,“我爸爸死了,知道吗?”

“你想怎样。”林达已经缩到墙角,继续吮吸剩下的半截食指,血已经凝固。

“不怎么样,就这样。”瞳灵整了整刚才被弄乱的头发。

叶开把门拧开,听见瞳灵的声音,扑过来抱住了,“抓到鬼啦。”顺手把蒙眼睛的布扔到地上。

瞳灵说,“我可不是鬼,你林达阿姨是。”

“都是,都是。你们躲在一起,全部被我抓到了。”叶开高兴的拍掌。

瞳灵说道,“你说是就是吧。”

“爸爸呢,轮到他了。”叶开拉着瞳灵的手,“咱们一起找他去。”

林达看着镜子发呆。

从此以后,我和你分享我的叶开,但你要谨慎,要躲藏,不要张狂,我们无法毁灭彼此,我等他选择,许多东西如果无法选择,我除了消失,就是让你随风而去。

叶幽睡的很香,被叶开找到的时候正在愉快的打鼾。什么也没梦见,就是睡,睡得像死了一样。

(四十)

向日葵和叶幽面对面坐着。马上两个小朋友就要小学毕业了,面对自己喜欢的人还是没有办法表白。

“叶先生,我有话和你说。”向日葵在电话里小声道。

“来家里吧,七点之前。林达带两个小朋友看电影狮子王去了。”叶幽在电脑前整理今天的收盘情况,很快就算清楚今天赚了多少钱,数目让人满意。

男人在心情好的时候,比较容易答应女人的要求,女人要想让男人心情好,就答应他的要求。

向日葵换了一条吊带紫色色亮片长裙,走到公共汽车站的时候被拥挤不堪的人吓了一跳,坐上出租车,开车的大胡子司机热情暖意道,小姐你真香,我都舍不得开窗了。

向日葵马上从车上下去,又返回家,看了看时间,五点三十分,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三十分钟。

回家换了一条牛仔裤,挤上公共汽车。

大胡子开着空车在街头闲逛,一边嘟囔着,什么他妈的文明服务月,说什么要赞赏乘客,搞得生意都没的做。

向日葵和叶幽面对面坐着,房间空无一人。此时此刻,电影刚刚开演。林达坐中间,叶开和瞳灵坐中间。这四年以来,每个月看一场电影已经成了家里的习惯,看电影吃大桶爆米花也已经成了习惯。

这四年来,鬼和妖为了人而和平共处。这四年来,叶幽感激林达从不强求他结婚,这样带着内疚和习惯的爱,让曾经拥有却永远消逝的仙静安稳的躲在叶幽的某个角落。

这四年来,瞳灵和叶迷仙比试着成长,年龄和修行,鬼有鬼的一套,妖有妖的规矩,彼此比较,渐渐的,算是和睦。

林达四年来越来越漂亮,每个月月圆的晚上,林达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开车带瞳灵到山上各自修炼,叶幽过问,林达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带灵灵出去买衣服。

想斗的时候,偏偏风平浪静,不想斗的时候,也许不得安宁。

“什么事?”叶幽看着向日葵穿着牛仔裤的腿。

“我……。”向日葵看着长长腿毛的叶幽,初夏。

叶幽早已经明白,每次家访或补习的时候,向日葵看到自己总是一付害怕紧张仿佛叶幽一靠近就会晕倒的样子。

“我喜欢……”向日葵,向日葵,四年前27岁,省名牌师范学校毕业,第一次喜欢的人是学生家长的爸爸。

三十一岁还没有尝试过男人滋味的向日葵今天终于有勇气表白。

叶幽听着,点头。看了看时间,还早,直接抱着她往床上一扔,身体弹起来很高,鞋子没有脱,直接帮她脱衣服。

向日葵恨自己穿牛仔裤。

黑漆漆的电影院,瞳灵正和林达小声的聊天,“我们班上有个男生外号就叫星巴。”

“为什么啊?”林达很喜欢听瞳灵说学校里的事情,因为现在的林达是叶迷仙,被鬼带大的小鬼。

“因为他的嘴巴够大。”叶开听到了他们的聊天,插嘴道。

叶幽抱着瑟瑟发抖的向日葵,吻着,牛仔裤终于被脱下来,而皮肤仿佛温润的玉,刺破粉红色薄膜的一瞬间,向日葵并没有尖叫,床单上也没有血。原来N年前向日葵骑自行车摔了一跤。

电影散场了,叶幽对身边初尝男人滋味的向日葵道,“你还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扬起的眉毛,闪动的眼睛,叶幽从来都是这样迷人。

向日葵穿牛仔裤的时候叹息道,你终究不会和我一起的对不对?

叶幽道,“电影快散场了,你走吧。”

向日葵回去,走路的时候腿分得很开。

林达回来了,叶幽说,刚才向日葵老师来过,又走了。

哦。林达回房间和叶开讨论剧情,瞳灵放水洗澡。

叶幽有些黯然,原来不爱吃醋的女人是那么让人失落。

小学毕业考试,叶开语文100分,数学100分,瞳灵语文30分,数学20分,九年义务教育,全市最好的初中的大门向他们敞开。

瞳灵没有心思考试,考试之前身体突然发育,每个月的十号产卵,透明的十二个卵,孵出来灰色小飞蛾,朝窗外的路灯奋不顾身的飞出去,瞳灵想,我是个妖精。

风过花落春无影,人去妖来鬼不知。

(四十一)

瞳灵心里难过因为自己不是正常的女孩子,上课的时候经常看窗外发呆走神,有时候会回忆封绿芽的脸,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做梦的时候封绿芽根本没有死,而在笑着给自己梳辫子,醒来以后,恍惚又让人迷茫。

考试的时候叶开经常被安排坐在瞳灵后面,迅速写完卷子然后反过来摆着。瞳灵用第三只眼睛看,然后抄下来,分数几乎是一摸一样,老师已经不是向日葵,是中年爱财的龚先生。叶幽请过他吃过饭,一张支票给了龚先生,淡淡的说,“小孩不听话,请老师多管教。”

向日葵对叶幽充满幻想,叶幽差点忘记了这件事。向日葵喜欢他,他本不爱她,但她很可怜,她希望他侵犯她,所以那是额外的恩赐,如果没有那一次,也许向日葵连幻想的基本资料都没有,叶幽觉得自己的小弟弟能满足一个女人的幻想,这是一个男人的骄傲和简单的热心。男人如果不让女人怀孕而器官又不是奇大无比,大抵上女人也是很舒服的。

向日葵不那么想,她期待有一天可以和叶幽再续鱼水之欢,可惜的是,自己想的,只能是自己想。如果每段露水姻缘都要男人女人彼此负责任,叶幽的小孩起码可以组成一营的童子军。叶幽已经不是当年在聊天室里找一夜情的浪荡公子,有女朋友,有小孩,两个。叶幽爱着仙静除了经常被她魂飞魄散之前的丑脸在噩梦中吓醒来,对于最初美好的回忆,仍然记在心里。林达很好,从来不催自己结婚,和叶开的关系很好,也曾经表示过自己一辈子不生小孩,这让叶幽很感动。
没有父母,却有孩子。也是一种补偿。

瞳灵修炼的机会比林达少,林达最近自己出去故意不带上她。到荒野的坟地,停了车,召唤那些厉鬼们,枯萎的树枝上用红绳悬挂年月渐久的骷髅,尖叫咆哮的林达,无人的旷野,回响着,却不知为何而生存。有时林达去医院寻找新鲜的尸体,在人即将变成鬼子的那一瞬间,林达走过去,掠走他们的精元。只需要路过,林达体内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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