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莲细细打量嫣公主,可不是嘛,而且还是位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自己已经很漂亮了,但是在这两位国色天香的美女面前,就显得黯然无光。
此时,高台上已经上去人,宣布本届花榜正式开始,介绍了比赛的规则。
雪莲见状,告辞离去,准备上场。
花榜大赛的评选决定权在那些王公贵族富商大贾的手里,每一位到场的王公贵族富商大贾都可以派人前去举办处购买特制的花束,每一束花都代表了固定数量的铜贝钱,得到花束最多的姑娘自然当选花魁,花束所代表的钱帛归所在的青楼、酒楼所有,而且献给花魁花束最多之人,可以得到花魁的初夜。
凌云志应景地派董先良去买了一束花,准备投给雪莲。
比赛开始,环肥燕瘦各色女孩纷纷登台献技,场面一时热闹非凡。
百花酒楼准备得非常充足,一开场就夺取了全场人的心,先是悠扬的音乐响起,两队盛装青春靓丽的女孩迈着轻灵的舞步出现在高台上,随着优美的乐声载歌载舞。粉臂嫩腿轻舞曼动,妩媚动人,似舞动花间的蝴蝶,翩翩而舞,令人赏心悦目。
舞动间,一帛画缓缓高升,一下吊起了看众的心,不知百花酒楼这次出的什么新花样,忙凝神关注。艳美的蝴蝶围着帛画穿插围绕而舞,帛画终于升到了所有人都能看见的高度不再上升,然后围着高台的边缘缓慢地舞动,只见一位傲视群芳的美丽少女栩栩如生出现在画帛上,全场一片议论声,难道这就是传说的吴城第一画艺为百花酒楼神秘的雪莲姑娘所花的画帛。
“夫君,你看好美啊!奴家也想叫那凌公子给画上一幅。”某贵妇人向夫君耍娇道。
“哇!那饰品太美了!”
“夫君,云轩珠宝行开业时,你一定要给奴家买一套,否则……”
“好美的小姑娘,花就投给她啦!”
雪莲人还没出来就拔了头筹,喝彩声一片。
音乐音调一变,变得清幽无比,高台上空无一人,众人屏息等待这位千呼万唤的绝色少女出场。
许久,在众人开始不耐烦的时候,一位清丽艳美揉合为一体的绝色少女娉婷盈盈地来到高台上,一出场就赢得一片欢呼,只见她年龄在十七岁左右,鹅蛋脸上红馥馥的,轮廓极美,眉目如画,肤色晶莹,柔美如玉,诱人之极,晶莹小巧的耳垂上坠着两滴娇艳欲滴的艳红水珠,与鲜红欲滴的樱唇遥相呼应,勾画出绝美的人间奇景,散发出一种最让人心动的绝世风情。
一身剪裁合体,质地华贵的白色丝绸春衫,衬托着她润滑白腻的肌肤,是那么的冰清玉洁,天鹅般的雪颈和胸前嫩白的肌肤上挂着一条火红的散发着纯净饱和得近乎神化般色彩的宝石项链,尤其是坠在润白肌肤上的那颗水滴状的晶莹宝石,发出耀眼的火红,鲜艳欲滴,融入女性的妩媚温柔,烈而不愠、狂而有羁,揉合出清丽艳美的绝世风情。
太美了!所有人都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窒息感。
雪莲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本届花魁,立时身价高涨,成为了吴城最红的红牌姑娘。百花酒楼大获全胜,生意更加地兴隆。
花榜会还未结束,凌云志就带着人离开,至于今夜谁会成为雪莲的第一位客人,他已经无心知道,齐鲁君今天对他的挑衅,给了他思想上很大的冲击。如果今天真与这位齐国的王弟发生冲突的话,没有任何背景的自己,下场可想而知,涉及两国关系的事情,无论是越信君,还是文相国,相信都会做出以牺牲自己来换取齐国谅解的事情,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商人的死活。
其他几人见凌云志一路无言,也都没了说话的心情,仇戈忽然快行了一步,凑到凌云志的耳边,小声说道:“主子,属下今晚就去做了他。”人冷,声音更冷。
凌云志立刻明白仇戈想左了,不过,他的提议倒是让凌云志怦然心动,权衡了利弊,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一时的意气用事的念头,轻轻摇了摇头,仇戈见状不再多话,仍然退后半步冷冰冰地跟在凌云志身后。
“先生,嫣想去店中先参观一下饰品,也好在开业之日购买。” 越嫣见凌云志情绪不高,有意打破沉寂说道。
“师兄,正好心怡也想好好看看那些饰品,今天看见的那套饰品简直太迷人了。”郁心怡这些天白天一直在城外山庄教授那些孩子,所以这些新设计制造出来的珠宝首饰她还一直没看过。
凌云志左右看看两张如花似玉的小脸,心中不再想那些事情,免得她们担心自己,恢复了一贯的笑容,温和地说道:“好啊,在下前面领路,两位小姐请随在下前往。”郁心怡、越嫣都被凌云志的神态逗乐了。
花榜结束以后,很快就到了珠宝店开业之日,珠宝首饰店被装修的富丽堂皇,非常有气势,并首开先例地在门上挂一大横匾,黑底金黄字,‘云轩珠宝行’七个大字金碧辉煌,字是由凌云志亲笔所书,龙飞凤舞。成为日后吴城文士留连欣赏的一大胜景。
来了很多客人,王公贵族,夫人小姐,就连很多平民也纷纷前来,因为几天前看到云轩珠宝行的宣传布告,店中珠宝首饰分成两个档次,分别适应贵族和平民的需要。
开业首日就挣了个满堂红,不但销出去大量的现货,而且定做的数量也非常可观,共收回黄金七千两,主要是来自王公贵族,低档货利润低微而且是以铜贝钱交易的,平民很少有人手中有黄金的。
越嫣、宁灵、南天、南逊过来捧场,并各买回一套名贵饰品。
第一卷 畅想 第二集 风云变幻 第一章 刺客
公元前316年,乙巳。
春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给货船的行驶带来很多的麻烦,行驶了三天货船才出邗沟运河进入淮水。
凌云志站在舱窗前,凝望着雨滴在河水中激起的水泡,叹了口气,丰神清秀的脸上挂满了焦虑和愁苦,一副心绪不宁的样子。
仇戈站在凌云志的身边,脸上仍是冷冰冰的,不过冰冷的眼中射出一丝关心和迷茫的神色,几次张口欲言,却不知如何劝解,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出。
云轩珠宝首饰行开业至今四个月来,经营蒸蒸日上,让凌云志过了一段很是悠闲的日子,除了每天必到山庄教授知识之外,其他事情都有人打理,根本不用他操心,每天不是与郁心怡游览五湖的风景,就是与嫣公主弹琴作画,要不就到百花酒楼与宁灵厮混,过得非常惬意悠闲。
当然也有不如意的地方,齐鲁君见过嫣公主一次后,留恋忘返,虽然嫣公主始终未给他好脸色,仍然穷追不舍,后来就恨上了凌云志与嫣公主的接触,使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由于凌云志在吴城的人脉日益高涨,齐鲁君对他也无可奈何。
三天前忽然接到驿馆传舍送来的陶府家书,言陶吴氏死于偏风(脑血管疾患),让凌云志速回。
凌云志安排稳妥,带着仇戈搭乘这艘货船急返陶城。
“先生,此时焦虑于事无补,不如不急。”仇戈终于想出了一句劝解的话,语气生硬地说了出来。
自从凌云志教授他知识以后,他不但认识了很多字,同时也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凌云志回头温和地看了一眼仇戈,露出一缕苦笑。对陶吴氏他始终有一种愧疚感,如果不是自己替换了陶云志的话,她应该生活得很幸福。如果自己不怕暴露身份的话,不那么自私的话,也可能会给她带来幸福,可偏偏一切都在向着给她痛苦的方向发展。
现在一切都不可挽回,一个善良的女子就这么离开了尘世,丝毫让自己弥补的机会都没留下,怎不让他懊恼、苦闷。正是这些感触才促使他不得不回他永远都不想再回的陶府。
夜晚,货船停靠在淮水边的一个小村镇上,小雨仍然顽固地下个不停,凌云志躺在床上已经入眠,仇戈坐在床边擦拭着两把长剑,忽然雨滴敲打木板声中传出异样的动静,自幼的野外生活让仇戈有着超出常人的对危险的感觉,伸手捅了凌云志一下。
凌云志立刻醒了过来,看见仇戈的手势,敏捷地下了床,接过长剑,凝神静听外面的动静。
仇戈身法如狐狸一般灵巧,迅速移动到舱门,没有发出半点声音,目中的精光如他手中的剑,锋利而森冷。
凌云志也快速来到窗前,长剑斜挑,全身戒备。
雨声中划过六七个高手接近船舱的声音,凌云志和仇戈对视了一眼,均明白今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
“咔嚓,咔嚓。”窗户和门同时传出破碎的声音,紧接着劲风刮过,两条黑影长剑前指,直奔床铺而去。
凌云志长剑疾挑,“碰”的一声落下地来,一股温热的液体喷在了他的身上,穿窗而入的黑影已经被他开膛破肚死于非命,凌云志更不停留,急忙移形换位,俯身来到窗户的另一侧。
仇戈长剑如历练般一闪,一丝暗夜的寒光,准确地点在了黑影的咽喉上,招魂的一点寒光,霎时夺去了一条生命。
外面忽然变得寂静,只能听见雨滴的声音,凌云志、仇戈大为警觉,剩下的四五人绝对都是难以对付的高手,凌云志对仇戈做了个手势,低身快速移动到他的身边,仇戈极快地低声道:“出去,你后,各走。”
说罢,仇戈使开身法,长剑舞动,罩住身体,急冲而出。凌云志不敢怠慢,长剑一引,剑去如矢,飞身疾冲,他的身体刚冲出门去,只见从窗户外扔进引火之物,霎时浓烟滚滚。
屋外之人似是未想到屋里之人会先一步冲了出来,不及反应,仇戈和凌云志已经未遇到阻击地落在了外面。
仇戈手下不停,长剑疾点,寒光点点,漫天纷错地罩向四个黑衣人,凌云志脚步不停,配合默契地腾空起身向船外跃去,身体眼看就要越过船栏杆,黑暗中忽然闪出一抹寒光,直奔他的小腹。
凌云志半空勉强移身,长剑疾点寒光,“叮”的一声传出,手上一震,长剑差点脱手,身体更是被大力推得快速向前飞去,踉跄落于岸上,急运身法,向远处逃去。埋伏在暗处的黑衣人见阻击失手,快速追了上来,几个起落,追上凌云志,长剑疾挑,凌云志直觉的背脊一热,随后传出彻骨的痛感,哪敢停留,将身法运到了极限,狂奔不停。
仇戈由于占了先机,打了对方个措手不及,一时阻住了四个黑衣人的身形,时间一长就不是四个黑衣人的对手,身上多处受伤,如果不是他不要命的打法使四个黑衣人有所顾忌,恐怕早已命丧黄泉,野性般的生存本能此时完全激发了出来,顽强地抵抗着四人的围击,凭着他野性的直觉,终于找到了围击的缺口,身形以超出常规地速度冲了出去,不过还是付出了大腿和胳膊肉翻见骨的代价,“扑通”声传出,河水激起一个大的浪花,瞬间吞噬了少年的身体。
四个黑衣人趴在船栏杆上向下眺望,除了雨点激起的水花,再看不见别的东西。这时船上传来救活的喊声、脚步声,四人互看了一眼,不再停留,向凌云志逃逸的方向追了下去。
凌云志被身后的黑衣人追了两天两夜,又饿又疲,背上的伤口更有恶化的趋势,如此连续的追击让他有种即将崩溃的感觉,但是骨子里一股不服输的倔强支撑着他,就是死也要死在移动中的想法更是给了他一股勇气。
前面终于出现了山的影子,激发了他求生的本能,在天黑前凌云志跌跌撞撞地到达了山底,浓密的深林就在眼前,可是后面传出的纷杂的脚步声差点让他绝望,勉强支撑着麻木的身体向前移动,一步,两步……时间好像已经停顿。
五名黑衣人暗暗诅咒前面的逃跑者,不停地跑了两天两夜,他竟然还有力气。他们也同样地疲劳,如果不是能看见逃跑者的身影,恐怕他们早就放弃了这漫长的追击。
凌云志终于钻进了密林,继续向上爬去,试图远远地甩掉危险,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后面又响起了让人绝望的移动声。凌云志脚步不停,回头探视,忽然一脚踏空,身体快速向下坠去,凌云志闭上眼睛,终于可以休息啦的想法闪过,随后昏厥过去。
五名黑衣人看着逃跑者向下坠去的身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天已破晓,大地从薄明的嫩晨中苏醒过来,丁冬的泉声在这寂静的黎明显得格外的清脆。
昨晚的雨早已停了;浓厚的枯叶嫩草上湿漉漉,空气中更是弥漫着雨后的潮气。
尤若棉絮般软软厚厚的枯草堆上,一位丰神清秀的青年浑身血迹地仰躺着,身上的长衫湿漉漉,破烂不堪,沾满了泥土和血迹,困乏的脸上露出香甜的梦寐。
晨起鸟儿的鸣叫声惊醒了酣睡者,凌云志缓缓地睁开眼睛,勉强支撑着酸软疼痛的身体,坐了起来,背脊传出钻心的痛感,不禁一呲牙,忍住疼痛,游目察看周围的情形。
这是一片小缓坡,满是茂密翠绿的古树,一条小溪穿林而过,身后是一个五米左右的垂直悬崖。
凌云志苦笑了一下,暗呼侥幸,同时心中升起警觉,小心翼翼,艰难无比地站起身来,不敢弄出声响,步履蹒跚地钻进密林中,顽强地向远方走去。
一个小时以后,浑身泥浆的五个黑衣人出现在凌云志掉下来的地方,仔细搜索一番,然后沿着凌云志逃逸的方向追去。
凌云志踉跄着出了山林,忽然改变方向,折向西行,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照在身上,凌云志直觉得头昏眼花,眼前金星闪耀,软倒在地,昏了过去。
两位年轻猎人肩上扛着猎物,兴高采烈地从密林中走了出来,发现前方的疏林草地上躺着一个人,急忙走了过去。
凌云志醒过来已经是两天以后了,救他的猎人是兄弟俩,没有姓氏,只有简单的名,分别叫诸、卫,以打猎为生,方圆几里只有他们兄弟俩人居住,从未走出过山林。
他们虽然不懂医术,但是多年的山林生活还是让他们发现了一些小草医治伤口的作用,他们削去凌云志背部伤口的腐肉,敷上了捣碎的草叶,简单包扎了一下,居然抑制住伤口的进一步恶化。
凌云志奇迹般地没有发烧,否则后果难测,事后凌云志自己也研究过,最后只能归功于阴阳修功诀了凌云志醒来后感谢了兄弟俩人的救命之恩,诸、卫质朴,让他很是喜欢,简单介绍了自己的身份,然后询问他们是否愿意跟随自己到外面的世界。
兄弟俩人商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到外面的世界看看,不好再回这里,他们纯朴的想法让凌云志不禁莞尔一笑。
兄弟俩人做了一副简易的担架抬着凌云志,踏上了前往陶城的路途。一路上兄弟俩人精湛的射箭之技,让凌云志赞叹不已,兄弟俩人的弓箭都是自制的简易竹弓、竹箭,随手而发,百发百中,沿途所见体小之动物无一能逃。
几日后,在阴阳修功诀的调理下凌云志的身体大好,坚持着自己慢行,希望能加快身体机能的恢复。不过,背部伤口一直不能愈合,让他也不敢奢望太多。
黑衣刺客再没有出现,使凌云志放心不少,不过仍然不敢大意,三人多走些偏僻的林间小路,遇见村屯都是绕行而过。
这日,已是离开吴城的第十天,凌云志三人穿过了一个山岗,正向山下走去,诸、卫两兄弟不时说出笑掉人大牙的童稚言语和表现,常常让凌云志忍俊不住哈哈大笑,精神非常好。
“先生,前面好像躺了个人。”卫一指前方的树林,说道。
一路上,凌云志不时地给这兄弟俩人介绍一些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