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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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 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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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但是工作遇到了烦人的干扰。我刚刚匆忙地咽下我的早茶,要起身到海滨去,苏塞克斯郡警察局的巴德尔警官就来了。那是一个沉着、稳健、迟钝而有着深思的眼睛的人,他现在非常困惑地看着我说:

“先生,我知道你经验十分丰富。今天我来,是非正式的拜访,也用不着多说什么。但是我对这个麦菲逊案确实是没有办法了。问题是,我是应该进行逮捕呢,还是不应该呢?”

“你是指默多克先生吗?”

“是的。想来想去,确实没有别人。这是地处偏僻的优点。我们把可疑人物的圈子缩得极小。如果不是他,又有谁呢?”

“你有什么证据控告他?”

他搜集情况的路线与我原来的设想相同。首先是默多克的性格以及他这个人的神秘性,他那偶发的就如在小狗事件上表现出来的火爆脾气,还有他过去和麦菲逊吵过架的事实,以及他可能怨恨麦菲逊对贝拉密小姐的追求。他掌握我原有的全部要点,但没有新东西,除了一点,即默多克似乎正在准备离去。

“既然有这一切不利于他的证据,如果我放他走了,会把我置于什么处境呢?”

这位粗壮迟钝的警官确实很苦恼。

“请想一想,”我说道,“你的设想有一些重要的漏洞。在出事的那天早晨,他可以提出不在现场的证据。他和学生在一起,一直到最后一刻。在麦菲逊出现以后几分钟他就从后面那条路走来碰见了我们。另外不要忘记,他不可能单独一人对一个和他一样强壮的人行凶。最后,还有行凶所用的器具这个问题。”

“除了软鞭子还能有什么?”

“你研究伤痕了吗?”

“我看见了,医生也看见了。”

“但是我用镜头非常仔细地观察过了。很有特别的地方。”

“什么特点,福尔摩斯先生?”

我走到桌前取出一张放大的照片。“这是我处理这类案情的方法,”我解释说。

“福尔摩斯先生,你做事确实很彻底。”

“否则我也就不成其为侦探了。咱们来研究一下这条围着右肩的伤痕。你看出特别之点了吗?”

“我看不出。”

“显然这条伤痕的深度不是平均的。这儿一个渗血点,那儿一个渗血点。这里的一条伤痕也是这样。你说这提示了什么?”

“我想不出。你认为呢?”

“我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不久我也许能做出更明确的答案。凡是能澄清渗血点的证据都能大大有助于找出凶手。”

“我有一个滑稽的比方,”警官说,“如果把一个烧红的网放在背上,血点就表示网线交叉的地方。”

“这是一个很妙的比方。或者我们可以更恰当地说,是那种有九根皮条的鞭子,上面有许多硬疙瘩?”

“对极了,福尔摩斯先生,你猜得很对。”

“但是也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致创原因,巴德尔先生。不管怎么说,你逮捕的证据很不足。另外,还有死者临终的话——‘狮鬃毛’呢。”

“我曾猜想‘狮’是不是‘伊恩’——”

“我也考虑过了。但是第二个字一点也不象‘默多克’。他是尖声喊出来的,我肯定那是‘狮鬃毛’。”

“你有别的设想吗,福尔摩斯先生?”

“有一点。但是在找到更牢靠的依据以前我不打算讨论它。”

“那什么时候找到依据呢?”

“一小时以后——也许还用不了。”

警官摸着下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

“我真希望能理解你脑子里的想法,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是那些渔船。”

“不对,那些船离得太远了。”

“那,是不是贝拉密和他那个粗壮的儿子?他们对麦菲逊可一点好感也没有。他们会不会整他一下?”

“不,在我准备就绪之前我什么也不说,”我含笑说道。“警官先生,咱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如果你中午来这里——”

讲到这里我们受到了重大干扰,这也是本案终结的起点。

我外屋的门突然被冲开,接着走道里响起了跌跌撞撞的脚步声,伊恩·默多克踉踉跄跄闯进屋来,面无人色,头发松散,衣服零乱,用瘦削的手抓住桌子勉强直立在地上。“白兰地!拿白兰地来!”他喘着说,说完就呻吟着倒在沙发上了。

他不是单独一个人。身后进来的是斯泰赫斯特,没戴帽子,几乎象默多克一样衣服不整。

“快拿白兰地来!”他也喊道,“他已经奄奄一息了。我是尽了最大力气把他弄到这儿来的,在路上他昏过去两次。”

半杯烈酒入肚之后,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他一手支撑着,抬起身子,把上衣甩了下来。”快,拿油来,吗啡,吗啡!”他喊道,“什么都行,快治治这不是人能忍受的痛苦呵!”

一看见他背上的伤,警官和我异口同声地喊了起来。在这个人的肩膀上,纵横交错地全是同样的红肿网状的伤痕,正如麦菲逊的致死创伤一样。

那痛苦显然是非常可怖的,而且绝不是局部症状,因为他的呼吸不时停止,脸色转青,两手抓着胸口喘气,额上冒出大颗汗珠。他随时可能死亡。不断地给他灌下了白兰地,每次灌酒都使他重新复苏。用棉花蘸菜油涂了伤口,这似乎减轻了他的疼痛。最后他的头沉重地倒在垫子上。当生命的机能极度疲惫之时,就躲在睡眠这个生命之库里休息。他处在半睡眠半昏迷的状态中,但至少解除了痛苦。

问他话是不可能的,情况稍定之后斯泰赫斯特就对我说: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你在什么地方发现他的?”

“在海滨。就在麦菲逊死的地方。如果他的心脏也象麦菲逊那样弱,他早就死了。在路上有两次我都觉得他不行了。到学校去太远,所以上你这儿来了。”

“你看见他在海滨吗?”

“当听见他的叫声时,我正走在峭壁的小径上。他站在水边上,摇晃得象一个醉人。我立即跑下去,给他披上衣服,就扶他上来了。啊,福尔摩斯,看在上帝的面上,请你使用一些办法给这一方除了害吧,这地方简直没法儿居住了。难道你这么有名望的人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我想我还是有办法的,斯泰赫斯特。跟我来!还有你,警官,都来!我倒要看我能不能捉住凶手。”

把昏迷的病人交给管家去照顾,我们三人来到致命的咸水湖。在石头上有一小堆毛巾和衣服。我缓缓地绕着水边走着,两个人顺次跟着我走。湖的大部分地方很浅,但在峭壁下面海岸弯进去的地方有四五英尺深。这是游泳者自然要来的地方,这里绿波清莹如同水晶。在峭壁基部有一排石头,我沿着石头走去,细看下面水的深处。就在水的最深最静的地方,我的眼睛终于找到了我搜寻的东西,我胜利地大叫起来。

“氰水母!”我喊道,“氰水母!快来看狮鬃毛!”

这怪东西确实象是从狮鬃上扯下来的一团毛。它长在水下三英尺的一个礁石上面,是一个随波漂动的怪动物,在黄色毛束下面有许多银色的条条。它缓慢而沉重地收张运动着。

“这东西造够了孽,该结果它了!”我喊道。“斯泰赫斯特,帮我一把,结果了这个凶手!”

礁石上方正好有一块大石头,我们用力去推,哗的一声它落入水中。等水波澄清以后,我们看见大石正压在礁石上,边上露出黄色粘膜,说明水母被压在下面了。一股浓浓的油质粘液从石头下面挤了出来,把水染了一片,慢慢升到水面。

“嘿,这东西算是把我难住了!”警官喊道。“福尔摩斯先生,这到底是什么?我是在这一带长大的,但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这不是苏塞克斯本地的产物。”

“没有它更好,”我说道。“也许是西南风把它吹来的。请二位跟我回家,我给你们读一个人的可怕经历,他永远也忘不了在海上遇见的这样一次危险。”

回到书房,我们发现默多克已经恢复到可以坐起来的程度。他感到头晕目眩,并一阵阵疼痛得痉挛。他断断续续地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晓得突然感到浑身极度疼痛,拼了最大力气才上了岸。

“这里有一本书,”我说,“第一次阐明了这个也许会永远搞不清的问题。书名是《户外》,作者是有名的自然观测者.JG.伍德。有一次,他碰上这种动物,几乎致死,所以他运用丰富的知识详细阐述了它。这种为害的动物毒性不下于眼镜蛇,而造成的痛苦更大得多。我来读一点摘要:

‘当游泳者看到一团蓬松圆形的褐色粘膜和纤维,如同一大把狮鬃毛和银纸,那要非常警惕,这就是可怕的螫刺动物氰水母。’

你看,这描述得还能再清楚吗?

“下面他讲了有一次在肯特海滨游泳时碰上一个这种动物的经验。他发现,这动物伸出一种几乎看不见的丝状体,长达五十英尺,凡是触到丝状体的人都有死亡危险。尽管在远处触及,伍德也几乎丧命。

‘无数的丝状体使皮肤发生红条纹,细看则是细斑或小疱,每一斑点犹如有一烧红的细针扎向神经。〃

“他解释说,局部疼痛只是整个难言痛苦中最轻微的那一部分。

‘剧痛向整个胸部放射,使我象中了枪弹那样扑倒。心搏突然停止,继之以六七次狂跳,犹如心脏要冲出胸腔。’

“他几乎死亡,尽管他只是在波动的大海中触及毒丝,还不是在静止有限的游泳湖中。他说,中毒后他连自己也认不出自己的面目了,他的面色异常苍白、布满皱纹、憔悴失形。他猛喝白兰地,吞下一整瓶,似乎由此得以生还。警官先生,我把这本书交给你,它已经充分描述了麦菲逊的悲剧。”

“而且同时洗刷了我的嫌疑,”默多克插了嘴,脸上带着讥讽的微笑。“警官先生,我不怪你,也不怪你,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你们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我觉得,我只是由于分享了我可怜朋友的命运,才在被捕的前夕洗刷了自己的嫌疑。”

“不对,默多克先生。我已经着手破这个案子了。如果我按预期计划早一点到海滨去,我可能免除了你的这场灾难。”

“但你是怎么知道的呢,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一个乱读杂书的人,脑子里什么杂七杂八的知识都记得住。‘狮鬃毛’这几个字始终在我脑子里盘旋,我知道我在什么古怪的记录上读到过它。你们都看见了,这几个字确实能描述那个怪动物。我相信,麦菲逊看见它的时候,它必是在水面浮着,而这几个字是他能想出的唯一名称,来警告咱们。”

“那么,至少我是得到澄清了,”默多克说着慢慢站了起来。“不过我还有两句话要解释一下,因为我知道你们侦查过我的什么事儿。我确实是爱过这个姑娘,但自从她选择了我的朋友麦菲逊那天 起,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帮助她获得幸福。我甘心躲到一边做他们的联系人。我经常给他们送信。因为我是他们的知心朋友,因为对我来说她是最亲近的人,我才匆匆赶去向她报告我朋友的死亡,我唯恐别人抢在我前边用突然和冷酷的方式把灾难通知她。她不肯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你,是怕你责备我而使我吃亏。好,请原谅,我必须回学校去了,我需要躺在床上。”

斯泰赫斯特向他伸出手说:“前两天咱们的神经都紧张得过度了,默多克,请你不要记住过去的误会。将来咱们会更好地彼此了解。”说完他们两人友好地拉着手走了出去。警官没有走,睁大了牛样的眼睛瞧着我。

“哎呀,你可真行啊!”最后他喊道,“我以前读过你的事迹,但我从来不相信。你可真行啊!”

我只好摇摇头,如果接受这种恭维,那等于降低我的标准。

“开头我很迟钝——可以说是有罪地迟钝。如果尸体是在水里发现,我会立刻破案。毛巾蒙蔽了我,可怜的麦菲逊顾不上擦乾身上的水,所以我就以为他没下过水。真的,这正是我犯错误的地方。哈哈,警官先生,过去我时常打趣你们警察厅的先生们,这回氰水母几乎给警察厅报了仇。”

新探案 第二章 三个同姓人

这个故事也许是喜剧,也许是悲剧。它使一个人精神失了常,使我负了伤,使另一个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里面还是有喜剧的味道。好吧,让读者自己判断吧。

这个日期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在福尔摩斯拒绝了爵士封号的同一个月里发生的事,他要被封爵是因为立了功,这功劳将来也许有一天我还要写出来。我只是顺便提及封爵的事,因为做为合作者我应该谨慎从事,避免一切冒失的行为。然而这件事却使我记牢了上述的日期,那是一九○二年六月底,就在南非战争结束后不久。福尔摩斯在床上一连躺了几天,这正是他不时表现出的行为,但有一天早晨他却从床上起来了,手里提着一份大页书写纸的文件,严峻的灰眼睛里闪着讽刺的笑意。

“华生老兄,现在有一个使你发财的好机会,〃他说道。“你听说过加里德布这个姓吗?”

我承认没有听说过。

“要是你能抓住一个加里德布,就能赚一笔钱。”

“为什么?”

“那就说来话长了——而且有点异想天开。我认为在咱们所研究过的复杂的人类问题里头,还没有过这么新鲜的事儿呢。这个家伙马上就要来接受咱们的提问了,所以在他到来之前我暂且不多谈,但这个姓氏是咱们需要查一查的。”

电话簿就在我旁边的桌子上。我不抱希望地打开簿子翻阅着。但使我感到诧异的是在应该排列它的位置上还真有这个奇怪的姓氏。我得意地喊了一声。

“在这儿!福尔摩斯,就在这儿!”

他把簿子接过去。

“N·加里德布,〃他念道,〃西区小赖德街136号。抱歉,华生,这可能使你失望,这是写信者本人。咱们需要再找一个加里德布来配他。”

正说着,赫德森太太拿着托盘走了进来,上面有一个名片。我把片子接过来看了一眼。

“有了,在这儿!〃我惊奇地喊道,“这是一个不同名字的开头字母。约翰·加里德布,律师,美国堪萨斯州穆尔维尔。”

福尔摩斯一看名片就笑了。“我看你还得再找一个出来才行,华生,〃他说道,“这位也是计划之内的,不过我倒没想到他今天早上会来。但不管怎么说,他能告诉咱们许多我需要知道的东西。”

不大会儿,他就进来了。律师约翰·加里德布先生是一个身材不高、强壮有力的人,一张圆圆的、气色很好的、修面整洁的脸,就象许多美国事务家所具有的特征那样。他总的形象是丰满和相当孩子气的,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笑容可掬的青年。他的眼睛是引人注目的,我很少见到过一双如此反映内心生活的眼睛,那么亮,那么机警,那么迅速地反映出每一点思想变化。他的口音是美国腔调,但并不怪。

“哪位是福尔摩斯先生?〃他在我们俩之间来回打量着。“不错,你的像片是很象你的,福尔摩斯先生,恕我冒昧。据我所知,我的同姓者给你写了一封信,对吗?”

“请坐下谈,〃福尔摩斯说。〃我觉得跟你有不少可讨论的问题。〃他拿起那叠书写纸。“你就是这份文件中提到的约翰·加里德布先生喽。但你到英国已有相当长时间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先生?”

我似乎在他那富于表情的眼中看到了突然的狐疑。

“你的服装全是英国的。”

加里德布勉强一笑。〃我在书上读到过你的技巧,福尔摩斯先生,但我没料到我会成为研究的对象。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上衣的肩式,你靴子的足尖部——谁能看不出呢?”

“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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