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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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怨江湖-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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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只半,赏给姚发,随帮贩运香末杂货,自此留下半帮的名目。半帮船又名“随运尾帮船”,大多是粮帮中最“吃得开”的人假借势力,贩运京广杂货,北去运南货,“口空”运京货;绍兴酒在京里称为“南酒”,大部分就是半帮船运了去的。“小爷”为何在“门外”受香火?这就涉及清帮的家法了。当潘祖组织八省粮船之初;内求和衷共济,外以对抗旗人,全凭诚信二字,讲究用“孝顺父母、热心做事、尊敬长上、兄宽弟忍、夫妇和顺、和睦乡里、交友有信、正心修身、时行方便、济老怜贫”这“十要”来感化帮中弟兄;所以虽有家法,只存名目。但石士宝杀人犯法,不比帮内的纠纷,可以用言语来“摆平”;势必要牵涉到官府。

那时的浙江巡抚叫李卫,对于维持治安是一把好手,深得雍正的信任,特旨准他可以越境捕盗;因而可想而知,石士宝杀人一案,他本人虽已逃走,但必为帮中带来极大的麻烦。以后杀官造反,成为叛逆,连累帮中,更不待言——全帮一百二十八帮半,唯有“杭海一帮”失传,实际上成为一百二十七帮半;这失传的一帮,很可能就是石士宝“当家”的那一帮,被迫解散归并之故。

因此,潘祖订定家法十条,并以香板为刑杖,借以保障帮规。开香堂、请家法,“执刑”已毕,念的四句词是:“祖传帮规十大条,越理反教法不饶!今天香堂遭警戒,若再犯法上铁锚”。所谓“上铁锚”就是以家法处死;而十大条家法,第一条就是针对石士宝所犯的“叛逆”罪。然而,这条条文,与以下的九条,措词不同。第二条到第十条,都是一开头就写明罪名,如“初次忤逆双亲者”如何如何。大致“初次声斥”,“重则请家法责打”;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或胸前烧出罪状,如“不孝”、“强夺”等等,斥革出帮。

唯有这第一条,写下的是:“初次犯了帮规,轻则声斥;重则得请家法处治。如再犯时,用定香在臂上烧‘犯规’二字,斥革。如犯叛逆罪者,捆在铁锚上烧死。”

叛逆是何等大罪?不立专条,而轻描淡写,只在第一条中,附带提一笔,似乎不妥。其实是煞费苦心,极有学问的做法;因为家法到底不比国法,何能开宗明义,就讲叛逆罪?果然如此,倒像是清帮中专出叛逆;所以首申告诫。

再说,叛逆是灭族的罪名,又何得用私刑处死?如列专条,根本不通。像这样写法,表示叛逆亦犯帮规;犯了其他帮规,轻则声斥,重则斥革,只因叛逆罪情节特重,所以捆在铁锚上烧死。

帮规跟家法一样,亦是十条,称为“十大帮规”,第一条叫做“不准欺师灭祖”;所谓“灭祖”,就是遇到有关系出入的当儿,因为某种顾虑,否认为帮中弟子、安清的说法是“准充不准赖”,定此规矩,亦有深意,冒充安清,则必弄假成真,帮中势力,逐渐增加;如果准赖,那就越赖越少,总有一天赖得光光,全帮在无形中解体。所以十大帮规,第一条就讲究根本。犯这一条的,视情节轻重,重亦可以处死。

第二条叫做“不准藐视前人”;帮中长辈,称为前人。前人有穷有富,有贵有贱。漕、河两路的武官,人帮的很多,往往士兵辈分大,官长辈分小,在官场中,“做此官,行此礼”,没有话说:私底下就得在帮叙帮,先进也门为大,不准藐视。

第三条叫做“不准爬灰倒笼”;此处爬灰不做“新台之丑”解,而是泄漏自己人的机密,卖帮求荣。这一条跟第四条一样,处置极重,犯者难逃性命。

第四条叫做“不准奸盗邪淫”,重在“奸淫”二字;因为安清弟兄,一年至少有半年在粮船上,深闺少妇不耐寂寞,而平日所见到的男子,除了至亲以外,就是帮中弟兄,极易勾搭成奸。为防微杜渐,这一条悬为厉禁,犯者甚至可以活埋。

第五条叫做“不准江湖乱道”,这亦是怕泄帮中秘密之意。

第六条跟第九条相仿:“不准引法代跳”:“不准以卑为尊”。犯此两条的,大致是无论在帮中,在社会上,都已有了相当地位,而字派太低。不甘做低服小,屈居人下;或嫌前人声望不够,有失自己的面子,因而托人引进,转投他师。这在本人,就是“以卑为尊”;在引进者就是“引法代跳”,犯者都应重责斥革,通知各帮,不准再收——斥革之先,要用定香,在臂上或胸前烧出所犯是何帮规、家法的字样,一作用就在“共弃”。

第七条叫做“不准扰乱帮规”,是指不遵帮规行事,不受前人教训,忘却开香堂时所“慈悲”的五个字而言——这五个字,名为“敬求吃学怕”,各有说法。

五字之下,又各有五字:敬的是天地君亲师;求的是四季平安福;吃的是金木水火土;学的是仁义礼智信;怕的是生老病死苦。此为帮中师弟相传做人的道理。

第九条是十大帮规中最重要的一条。至于第十条“不准欺师凌弱”,不过凑数;清帮各种戒条,都成整数,如“十禁”、“十戒”、“十要”、“传道十条”,都不免迁就硬凑。

这第九条叫做“不准开闸流水”意思跟“不准爬灰倒笼”差不多,但前者的情况,比后者严重得多。“爬灰倒笼”意指为了个人私利,做出有伤道义的行为,受害的不过一二弟兄:“开闸放水”则可淹没他人大片田地家产,为祸甚烈。

然则如何才谓之“开闸放水”?何以为祸甚烈?这就因为清帮最初确有反清复明的痕迹:第一,家庙二门的横匾:“正大光明”;大内乾清宫的匾额,就是这四个字,用在此处,不伦不类,而且犯忌,原来其中另有说法。这四个字下还有一行:“灭清复土”,以“正”为一“征”,上下连读,就变成“征灭大清,光复明土。”

第二,二门的对联,叫做“红花白藕青荷叶,三教原来是一家”,这红、白、青“三教”实在就是洪门、白莲教、清帮。洪门公所称为“红花亭”;其义甚明;白藕之为白莲,更不待言;青荷叶的青,点出清帮。三教一家,宗旨相同;而家庙所藏潘祖遗像,挺立荷花池旁,亦见得红花白藕青荷,在清帮中隐寓着重大的意义。

第三,清帮开香堂供祖,神牌共列十七祖,因为假托佛教,所以始自达摩,迄于王降祖;据说这也是掩人耳目之计,其实供的十七祖,乃是明朝自太祖高皇帝以至南明的福王,连建文帝及景宗在内共十七帝。

第四,粮船旗号,多以葫芦为记;葫芦谐音胡虏。

第五,开香堂禁用清朝服饰。马褂、坎肩、腰带,都是满洲人带来的“胡服”,进香堂之前,一律解除;同时须将长袍襟钮解开,衣襟尖角反折向内,略带明朝“海青”的式样。辫子当然也要解开,披发在后;如果时间匆促,亦须将辫子移在胸前。这与潘祖的遗像,长袍大袖,“上怀不纽,下怀不扣,右手自握发辫”的情状是相符的。

第六,帮中有各种歌词,尤其在开香堂时,随处都听得见七字歌谣,如整衣歌。“衣冠不敢忘前朝,仪注相传教尔曹;今日整襟来拜祖,何时重见汉宫袍?”故国之思,彰明较着;这也就是开大香堂,不准外人进入的主要原因。

第七,清帮弟子,不收剃头这一行。这一条不成文的戒律,最值得注意。清初为了剃发,不知死了多少人;顺治二年六月,有一道诏命。说是汉人如果不跟满洲人一样,剃发留辫,“不几为异国之人乎?”因而限期剃完,“不遵本朝制度者,杀无赦!”

这道诏命,是摄政王多尔衮受了一个人的煽动,所作的断然处置。当清兵刚刚入关,衣服鞋帽,仍沿明制;前朝的降臣,还是头发束在头顶心,用簪子扣住,加上“进贤冠”;穿的也还是宽袖长袍。朝廷之上,满人一班、汉人一班,服饰不同,径渭分明,原也相安无事;不料有个无耻的山东人,出了花样。

这个人叫孙之獬,原是明朝的进士;为了求富贵。媚新主,首先剃发改装,换成满人服饰。汉班看他服饰不同,羞与为伍,推他人满班;满班看他是假旗人,不屑与之同列。这样推来推去,变成俗话所说的“狗不理”了。孙之獬羞愤交加,便上了一道奏疏,说:“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仍其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

多尔衰原想让降臣改服饰,但恐阻力大大,不便开口,难得孙之獬有此一奏,大为赞叹:“想不到降臣中,还有人能说这样的话!”因而下了削发的诏命。

诏令中的限期极严,“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同时声明:“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换句话说,剃发与否,即是顺道之辨;因而又有两句惊心动魄的口号:“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事实上雷厉风行,绝无例外,甚至衍圣公亦应照办不误。

阙里的地方官,照定制必由孔家族人担任,当时的曲阜知县叫孔文讠票,特为上了一个奏折:“臣家宗子衍圣公孔元植已率四世子孙,告之祖庙,俱遵令剃发讫。但念先圣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贤起而羽翼。礼之大者,莫要于冠发,先圣之章甫逢掖、子孙世适守之,是以自汉暨明,制度虽有损益,独臣家服制,三千年未之或改。今一旦变更,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先世衣冠、统推圣裁。”这篇文章做得很典雅,说得也很委婉,一则表示三千年来衣冠未改,不是有意反抗新朝;再则陈明先遵功令,再请示应否蓄发?只是“以复先世衣冠”这句话,措词正好触犯忌讳,因此,孔文讠票碰了个大钉子,得旨:“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文讠票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对之时者,似此违制,有抬伊祖时中之道,着革职永不叙用。”

这是孔文讠票沾了孔门后裔的光。在东南一带,明末因受东林的激励,对先朝的忠忱,非出太监和阔党的那些地方可比;因而为了三千烦恼丝而骄首受诛者,时有所闻。

孙之獬就是阉党。所谓阉党,意思是指明末权势熏天的太监魏忠贤的走狗爪牙。阉党专与大半为正人君子的东林党作对,有一部“三朝要典”是阉党大头目,后来亦降了清朝的冯铨所纂;这部书等于阉党捕治东林的黑名单。崇祯即位,魏忠贤伏法;这部“三朝要典”当然要毁掉;而孙之獬不识风色,竟跑到内阁痛哭力争,要求保存,因而也入了“逆案”——专为处理阉党的一案;结果落了个革职回籍的处分。

明臣投降清朝的很多,孙之獬官不过翰林院侍讲,应该是个无人注意的小角色;亦不会有人跟他过不去;但就因为他出卖中国衣冠以求荣的无耻行为,引出了限十日剃发的严旨,以致于“留发不留头”者不知凡几,所以血性男儿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他是做“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同乡;顺治四年谢迁起义反清,攻破淄川,孙之獬一门被祸,妇女皆受凌辱,连未成年的孙女都不免。真所谓“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孙之獬等于与所有的汉族为敌;无怪乎受报如此之酷。

由于严旨限十日剃完,而要剃的又是满洲式样,同时在明朝亦可能根本没有剃头匠这个行当、所以“留头不留发”这个差使,便由旗丁充任。

在京里,剃头棚子相沿算是“官差”;剃头名为“做活”;剃头钱名为“活钱”,都还遗留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段惨痛史实的痕迹。每一个剃头棚子,当然都有官兵在“伺候”;路人被迫削发。如若不从,捉到官里正法,所以剃头棚子本身并无可怕之处:但剃头担就大为不同了。

地方官为了遵行功令,必须在十日以内剃完;而乡下人终年难得进一趟城,同时也不可能为了剃头,专程进城。更何况本心不愿,为了留发又要留头,杜门不出,或者逃入深山;这样,就必须“移樽就教”,主动“唤头”来剃。

京里的剃头担,招揽顾客用两种不同的东西,在城里用小木梆;乡下用一把形如镊子的铁器,其名为“唤头”;捏在手上一开一阖,发出“呛、呛”的声音,就叫“打唤头”。

至于剃头担子,一共分为两部分,前面是一个红漆圆笼,当中置一只小炭炉,上坐一挑子水,回笼旁边挂一只脸盆,专为洗头之用,这不足为奇。奇的是竖一枝旗杆,且有习斗;这枝旗杆的形式,与衙门前面所竖的完全相同;只是具体而微而已。

后面一部分是一只长约两尺许,宽一尺的小红柜,柜中藏剃头用具。这是顾客的座位,但在最初,却是剃头的人座位;被剃者是没有得坐的。

因为当初并无剃头匠的名称,这些旗下为人剃头,乃是奉行法令,据说官封“待诏”之职;翰林院有“待诏”,是从九品的小官,专掌文字抄缮,与旗丁剃头这个职务,风马牛不相及,何以有此离奇的误会,已不可考。

不过当时旗丁“奉旨剃头”,颇为威风,确是事实。大致每到一处,用“唤头”将一村一乡的男了都唤了来,由旗丁逐一验看,已剃者自然无事退去;未剃者集合待命。一然后“待诏”手执剃刀,大马金刀地坐在小红柜上。而被剃者则须跪在他面前,俯首受剃:倘或抗命不剃,立刻为随护的兵丁抓住,就地正法,悬首示众——人头就挂在剃头担子前面那支具体而微的旗杆上。

这就是所谓“留发不留头”;但亦有人宁死不屈,特别是明朝的遗民志士。采取两种方法避免受辱,一种是归隐,入山唯恐不深;一种是干脆做和尚,等你来剃不如我自己剃。相传旗丁“唤头”不至,大肆搜索,有所谓“三不追”,其一就是寺庙;就因为既逃入寺庙,不落发则终究不能露面,无须再追。

剃发是清初汉人痛心疾首之事,也是汉人受异族压迫的开头;同时也因为清初的旗下蛮横暴虐,跟粮船上的水手、纤夫,时有殴斗,因而成为清帮的公敌,自然摒诸门外。但到潘祖组织粮船成帮时,“奉旨剃头”的苛政早已过去几十年了;而剃头亦已成为行业,都由汉人充任,最大的变化是:被剃的由跪而坐,施术的由坐而立。那支旗杆倒还保存遗制未变;只是旗杆上再也看不见人头,而刁斗则正好用来盛放洗头所必需的皂荚。

话虽如此,清帮却对剃头这一行始终存着成见,称之为“扫清码子”;或者也是有意摒拒这一行,借以提醒帮中子弟,当初汉人有此一惨痛史实。无论如何,安清成帮之初,隐存反清的宗旨是可信的,但两百年下来,已经没有人理会这个宗旨;也很少人知道,为何帮中没有剃头的这一行进山门。

但小张居然知道。刘不才听他说得有头有尾;特别是剃头担子上的旗杆,原就令人不解,一说明白,便成了他所谈的故事的证据,令人不能不信。同时也深感兴趣,便即问道:“你是听什么人说的?”

“孙样太。”

“那是帮里不传帮外的秘密,他怎么会告诉你?”

“时世变过了。”小张答道,“再说,孙祥太欠我很大的一个人情;我要问他,他不好意思不跟我说。”

关系深到帮中的秘密都可相供,看来这孙祥太着实听小张的话。刘不才宽心之余,少不得还要打听打听,孙祥太究竟是欠了他怎样一个大人情?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后一页前一页回目录02、徒弟与师娘说起来也是孙祥太帮中的纠纷。他有三房妻小,发妻住在嘉兴,两个小太太,分住山东济宁和浙江石门;在石门的这个小太太,有了处遇,情夫不是外人,是孙祥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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