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杂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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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杂事儿-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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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杂事儿》作者:灵犀阁主【完结】 


【正文】

  写字先生

  大路上捡得白银十两。花去五百个大钱,置办从里到外男式衣袜一套;又花去七百钱,购笔墨纸砚外带高几一张高凳两把;花一两银租得位于闹市区某人家不到十平米面积柴房一间;几百钱买被褥,几百钱买洗漱用品,几百钱酒肉一顿,余钱收入荷包,贴身收藏。
  穿戴好衣衫,挎上装了笔墨纸砚的背囊,扛上还算轻巧的高几高凳,慢慢悠悠晃出门来。至前两天儿在闹市区看好的位置放下桌凳,铺好笔墨,再在地上戳上两根竹竿一块布做的条幅,上书:
  代写家书
  代写请柬
  代抄书文
  价格公道
  童叟无欺。
  而后掀起袍摆往凳上一坐,捧本廉价租来的手抄本“通俗读物”,翘起二郎腿来等生意。
  “这人一倒起霉来呀,吃块儿肉都能噎死!”三米之外,卖鸡蛋的大婶以一句不俗的开场白拉开了春光明媚的一天的序幕,“张老汉家的姑娘——昨儿去她二姑家串亲戚,晚上回来路过玉人桥,在桥头上还和马三儿家的说了几句话来着,到了桥尾人就不见了!今天早上张老汉报了官,衙门派人出去一找,你猜怎么着?他姑娘就死在了桥下边儿!你说说这怪不怪?!短短一段桥,人说死就死了!”
  五米外卖馒头的大嫂咂着嘴接话儿:“可不是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说没就没了!这老天爷行事儿啊,咱们这些凡人是料不准的!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老天爷行事,凡人难料。短短的一段桥能把活人变成死人,短短的几步夜路,能让一个人穿越古今、纵跨时空,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怪,你也不能说,说了人也不会信。所以,这个倒霉蛋儿也只能认了,不认?你找谁说理去?找老天爷?那老头儿也得有功夫搭理你啊。
  那,是谁这么倒霉?
  我。
  也就是几天前吧,倒霉的我半夜里胃疼难忍,偏巧家里没了止疼药,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到外面24小时营业的药房里现买。外面下着大雾,能见度大概只有零点几厘米,我眨着被胃疼折磨得金星乱闪的眼睛一头扎进雾中,走啊走啊的,脚下一空,眼前一黑,人就掉井里了。
  在喉咙被一个尖锐的东西刺穿的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其中一句歌词是这样写的:抓贼,抓贼,偷井盖儿的贼呀……
  于是就这么穿了。
  醒来的时候人在一座破庙里躺着,衣衫褴褛,腹饥难耐,经过一番鉴定,知道自己是在一个饿死了的小叫花儿的身上重生了,幸好她也是个女人,而且洗过脸后还是个长得很不赖的女人,于是也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好在我人虽没什么优点,乐观的精神还是有的:穿都穿了,你还能怎么着?继续活呗,吃饱穿暖有地儿住,这就行了。
  所以,幸运地捡了一锭银子后我就这样坐在了天龙朝江南清城闹市区的大街边儿,夹杂在一众大娘大婶大嫂子中间,干起了我唯一能试着干干的古代业务:写字儿先生。
  是的,“先生”。这肉身的脸蛋儿长得还真的是很不赖很不赖,虽然不明白有如此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的她为什么会是个乞丐,但在法律治安与思想意识都不健全的古代社会,无依无靠人生地不熟的“我们” 只有女扮男装才能做到最低限度的自我保护。
  说到干写字儿先生这行当,我还是有点信心的。我在那个时空的爷爷是书法协会的会长,从□着打着让我这个外在上看上去还算稳当的孙女儿学习书法,以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国际为前缀的各种书法比赛的大奖拿过无数,即便穿到古代来,在这帮古人面前我也是能硬气几分的。何况古人也是普通人,大家都是从小练字的,没道理古人写的书法就一定比今人强。
  幸好我还有这么个一技之长,否则除了卖身为奴外就只能回去继续当乞丐了。
  写字儿先生的营生虽然不太好干,但也不是一文钱都赚不到。昨天我就靠给人写家书赚了二十个大钱儿,勉强能吃饱肚子。不过今天的运气看样子不太好,眼看就要到中午了,我这儿还没开张。
  不急,看书。
  正看到“张生捧了那对三寸金莲凑上嘴去”这一段,就听见鸡蛋大婶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哟——小先生,这都中午了,您这儿还没开张哪?!只怕是要饿肚子了罢?”
  馒头大嫂接着笑道:“不如到俺家去吃午饭罢!俺家那口子今儿个不在家,咯咯咯咯!”
  鸡蛋大婶更是笑得双翅儿乱扑:“大妹子,你可莫要吓着咱们小先生了!你们家那口子不在家能在哪儿?不会是花街里找小凤仙儿去了罢?!咕咕咕咕!”
  “去你的!你看他倒是敢!我不打断他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才怪!”
  ……
  天龙朝民风开放不啻正史大唐,这一点我早已观察得清楚了,敢开这种不雅玩笑的也不过是市井粗俗民妇,真正未出嫁的姑娘们是不敢这么说的。
  当下也只做未听见这两位的调笑,她们这个年纪的妇人已经是大无畏了,连七尺莽汉都能被她们臊个脸红脖子粗的,我可没那个勇气直面这险恶人生。
  于是继续看我的书:“……肌肤吹弹可破,白皙雪滑,触手如玉。那肚兜儿斜挂,露了半抹酥胸,只教张生心内作痒百爪齐挠,便伸了手去一把扯下那肚兜儿,但见”
  “这位小哥儿,”一个声音响在身前,“请问清城衙门怎么走?”
  抬起脸来,向北一指:“沿着这条街往北走,在第三个路口向西拐,再在第二个路口转向南,直走,路东就是。”出于那一世刑警老妈的熏陶,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先打听清楚的就是派出所在什么位置,即使穿了也是一样。
  那人笑起来,一口白牙在阳光下很是耀目:“多谢。……唔!好字!”他眯起眼打量我身后的那块条幅,“笔法清逸,潇洒泰然,嗯嗯,观字知人,小哥儿不是凡品。”
  “多谢。”我微微颔首,心道哥们儿你快走吧,我的书正看到关键之处呢。
  “不妨……便请小哥儿顺便帮我在这扇子上滕首诗罢。”这人说着坐到了我给顾客准备的那只高凳上,从行囊里掏出把纸扇来,展开了递给我。
  这扇子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不过是街边摊儿上的便宜货,扇纸两面洁白如雪,只字也无。
  “不知公子这扇子上想滕哪首诗?”我抬起眼皮儿看他。
  “小哥儿做主就是。”这人倒是不挑,只管笑吟吟地望着我。
  于是打开墨盒,研墨蘸笔,认真在那扇子上书写起来。天龙朝是个架空的朝代,我在这儿的书屋里看到过正史上各朝各代的书藉,想来这个时空是完全不同于我曾在的那个时空的,它收容了那个时空某一时段的文化,却没有镶嵌于那一时段中去。
  既这么着,我也不怕因大肆引用古人的东西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一首自个儿最喜欢的《将进酒》不多时跃然纸上,小心吹干墨渍,递给这人过目。
  这人正捧着我的那本书看得浑然忘我,以至于我叫了他两三声才醒过来,舔舔嘴唇,脸上带着抹只有男人之间才懂得的坏笑,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哥儿,打个商量,这书先借我看几天可好?”
  “我还没看完。”我伸手去要书。
  这人冲我挤了挤眼睛:“我这里也有几本类似的好书,愿借给小哥儿细看……小哥儿这一本,我看完后立即还来,可好?”
  “你那里有几本?”我挑眉。
  “四本。如何?”他打开行囊,从里面掏出四本明显翻烂了的书来。
  我接在手里随手翻了翻内容,感觉还算不错,把头一点:“只要不下雨,我大概每天都在这里,你记得还我。”
  “一定,一定,”这人笑得眉眼弯弯,把我的那本书揣到行囊里,而后接过扇子仔细看了一阵,抬起眼来在我的脸上用力盯了几眼,笑道:“小哥儿也喜欢这首《将进酒》?”
  随便点了个头,再次伸出手去:“五十文。”
  这人扬起眉头,一脸好笑:“你这幡子上不是写着十文么?”
  “还有租书钱。”我依旧伸着手。
  “喔——对对,”他笑着一拍脑门儿,“租书钱是一本四十文,合计付给小哥儿五十文,小哥儿那里有我的四本书,一共是一百六十文,减去应付小哥儿的五十文,小哥儿再找我九十文就是了。”说罢也伸出一只大手来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看着我。
  “也好,”我不急不慌地收回手,“这四本书我不看了,请这位公子收回去,顺便请把我的那一本还回来,您付我十文,咱们两清。”
  “嗳嗳——”这家伙连忙赔笑,立刻从怀里摸出五十文钱,抓过我的手,把钱硬塞进来,“开个玩笑而已,小哥儿何必当真呐,啊哈、啊哈哈哈!”一边说着那抓着我的手却不肯放开,生怕我把钱退回给他似的。
  我当然不会退给他,我的那本书租金也不过是一文钱而已,平白嫌了三十九文,我傻了吗还他?!
  我往回抽着手,却谁料仍被这家伙牢牢握着,不由有些疑心地抬眼看他,他却飞快地松了手,咧嘴一笑:“就这么说定了!改日我来还书。”说着起身,掸掸那件洗得泛了白的天青色外衫,飘飘欲仙地想要乘风归去。
  而我也准备收了摊子去吃午饭,眼看鸡蛋婶和馒头嫂今天情绪有点超于哈皮最高指数,留在这里只有被她们调戏的份儿,毫无还手之力——我也不想还手。
  才刚站起身,就听得一阵大呼小叫由远及近,漫不经心地抬眼儿一瞟,还没等看清是怎么个情况,就见化仙欲去的那位仁兄被人撞得腾腾腾地倒退了好几步,直接仰在我摆文房四宝的高几上,得亏我反应不慢,向后轻轻一跳躲了开去,那人连桌带椅哗啦啦地翻在地上,墨汁兜头兜脸地洒了一身,毛笔在半空转了两圈后敲在他的头上,弹了一下最终落了地。
  我挣钱的家活什儿啊!
  就这么一下子,我至少得少吃三顿饭、多接七八笔生意才能补回来。——窦娥!你冤还是我冤?!别以为你不吱声我就怕了你。
  我走过去蹲身捡起那支才用了不过三天的毛笔,祈祷着它老人家还能带伤上工,还没来得及细看,突觉眼前黑影压顶,紧接着我就被人激情洋溢地仰面扑倒在地,后脑勺儿狠狠地磕在青石砖的地面上,眼前一片星光灿烂。
  捂着痛处望向身上这人的脸,却只来得及将一对急切又绝望的眸子印在眼底,他飞快地起身,转眼扎进了大街上的人流之中不见了踪影。在他消失后还不到片刻,七八个骑着马飞奔的人一边吆喝着行人让路一边绝尘而去。
  这个家伙大约是惹了什么祸事上身,只怕是逃不远的。
  管他,别人的事何用咱们操心。
  从地上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土,刚才的那位扇子兄带着满脸满身的墨汁扶起被他撞翻在地的桌凳和笔纸等物,向着我笑道:“抱歉小哥儿,弄乱了你的东西,这是在下的一点歉意,请莫要见怪才是。”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吊铜钱递过来。
  毫不客气地伸手收下,向他抱了抱拳:“请了。”而后不再理他,只管将笔墨纸砚胡乱塞进囊中,撤了条幅扛了桌凳,回转我的临时租住之处。
  刚刚跨进院门,就被一个人迎头撞来,于是第二次被人扑倒,桌凳也摔了,背囊也飞了,笔墨纸砚散了一地,四本交换来的书也软趴趴地摊在那儿。十分无奈地叹口气,推身上那人起来,那人却一把薅住了我的衣领,一张惊恐万分的脸撑在眼前,尖叫着道:“——死了!——死了!”
  “谁死了?”我抓紧自己的衣领,免得被这人拉扯得春光乍泄。
  “——她——张家嫂——嫂子!”这人脸色煞白,只管跌爬在我的身上尖叫。
  张家嫂子,是我的房东。
  我偏过头望向北屋,见屋门开着,现出里面一个悬于梁上的女人的身形。

  人命官司

  我的房东是一对年轻夫妻,男主人叫张荣,靠给人帮短工挣钱养家,妻子张氏织布卖钱贴补家用,夫妻俩膝下尚无子女,所以便将祖上留下的这套小四合院儿中的两间厢房及柴房出租给人住,倒也能够吃饱穿暖还有些盈余。
  夫妻两个自己住的是四合院儿北面的三间瓦房,正中的是堂屋,两边的一间是卧房一间是杂物房。院子西面的两间瓦房分别是厨房和厕所,院子东面的两间则都租住了房客,院子南面只有一间小小的柴房,里面放的不是柴,而是同样租房子住的我。
  眼前这个惊惶失措、压在我身上不肯起来的家伙就是房客之一,姓李名耀祖,二十出头,是个书生。由于科考府试在即,他从远远的乡下来到城里,住不起客栈,只好临时租了张荣家的房子落脚,至今已有十几天。
  另外一名房客是个长住户,姓陈名全发,从外地来的打工者,三十来岁,至今未娶,在清城一处烧砖子的官窑里做工,租住张荣家的房子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
  我吃力地推开书生李耀祖,站起身,报复性地薅住他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揪了起来,顺便甩了他两耳光,总算令他清醒了些,温声儿向他道:“去报官。”
  李耀祖这才反应过来,跌跌爬爬地冲出门去。
  顾不得捡起我那些挣钱用的家伙儿们,三步并作两步地跨进北屋,如果张氏是刚刚悬梁,说不定还可以抢救过来,“正常情况下”缢死的过程是三至十五分钟,这要视勒颈的绳索和缢者的体重及身体状况而定。李耀祖早已吓破了胆,留下他只能帮倒忙,还不如我一个人来。
  张氏吊在梁上,用以自缢的是她的一根裙带,带子已深深地陷入颈部的皮肤里,脸色苍白,口内流涎,裙子上以及下方的地面上都有或多或少的秽物,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
  可惜,没有救了。张氏下垂着的双手上已经出现了尸斑,现在是晚春时节,这样的气温下尸斑通常会在人死后一至一个半小时内出现,可见张氏的死亡至少已经一个小时以上了。
  好端端的这是为了什么呢?昨儿还见她兴高采烈地买了根钗子插在头上倚着门框冲我抛媚眼儿来着,难道就是因为我假装没看到她所以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
  我抬起头来望向张氏的脸,这张脸还算略具姿色,事实上她也的确是个爱美的女人,每天早晨都要故意打开窗子坐在窗前画上半个时辰的妆。虽然她并没有多少闲钱买新衣,但平日里极注重仪表,同人说话的功夫都要整理个三四遍的绦子或者裙摆。
  而眼下的她,大概是因为抱了一死之心,所以并没有上妆,头发松松地挽着略显凌乱,上面一样饰品也无。人在生前无论怎样伪装和掩饰,死后呈于世人的也不过是一具丑陋的皮囊。张氏的裙子上和地上的污物是窒息后由于平滑肌收缩压迫直肠、膀胱所排出来的大小便,这样一个注重外表的人选择了如此的死法儿,不是有点儿奇怪么?
  我把张氏妆台前的椅子搬了过来——她用来上吊的那只凳子被她踢翻在地,我踩在椅上站起身来,同尸体相距不过几厘米,凑近颈部细看,见裙带已深陷入喉部皮肤中,缢痕也很正常,是随着裙带由两侧向上,越靠上越浅直至消失——这是缢痕区别于勒痕的特征,勒痕的话一般是水平环形闭锁状,除绳结压迫处外,勒沟其他部位深度较为均匀,没有缢痕倾斜上升和中断的现象,而勒痕又多见于他杀,再加上张氏的尸体面色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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