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骑士精神,春秋以前还可以看到。例如,“效忠”,通过“委质为臣”的仪礼;委质为臣的义务,只对表示效忠的对象有效;例如,豫让的“以国士待我,以国士报之”;例如“士可杀不可辱”;例如“重然诺”。
战国时代还有极盛的养士风气。不过,这种士已是游士,是食客,不是受封土的陪臣了。
秦汉时代,骑士精神似乎仅见于“游侠”。“游侠”之风,到汉景帝以后就绝迹了。汉景帝非杀掉郭解不可,理由是,一个“布衣”的号召力比皇帝还大,不杀是不行的。以后,似乎只见兼并的豪强,而不见游侠了。
宋明理学所塑造的一些忠臣,文天祥、史可法等等,和骑士精神距离得似乎很遥远了。谭嗣同倒有点骑士派头。
骑士精神支配的世俗文明,和西方民主制的关系如何?它在宗教改革中,曾否对平行教士文明发生过什么影响,从而也影响了宗教改革本身的进程?这些都是饶有兴趣的问题。
〔评注11〕
英国不久就大大削弱了,直到16世纪的伊丽莎白时代,英国是欧洲的二等国家。
顾准《顾准文集》
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发展
一、《资本论·原始积累章》和《共产党宣言》
1、40年前,在《资本论》思想指导下,参加了实际斗争的行列,但是系统地读《资本论》,19年前才开始。这以后,曾长期地作过一些由《资本论》引起的历史和哲学的探讨,没有重读《资本论》。感谢促进者,这一回又翻开了《原始积累章》,并联系地读了《共产党宣言》。
这一次重读,是发现了以前没有注意过的几点的:
甲、《共产党宣言》从阶级分析开始,那里所指的“资产阶级”是burgher①,亦即法文的布尔乔亚burgeois,其实原意是“市民”或“市民阶级”。在那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分析了市民阶级怎样从他的卑微地位上升为统治阶级,这个过程当然就是资本主义成为统治的生产方式的过程。
① burg市镇,burgher为市镇人民,相对于乡村人民而言。黑格尔《法哲学》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以前各卷文章,“市民”和“市民社会”联称。细读《共产党宣言》第1章,可以知道这意义,恩格斯1888年所加附注,正是为了不愿意burgher再从往昔的广泛解释而加上去的。
乙、《原始积累章》是为驳斥忍欲、节约之类的谬论而写,其目的是要把资本主义的牧歌(可以译为田园诗)式的创世史②,还原为它的血腥的创业史的本来面目,所以着重写劳动者怎样从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被剥夺成为从生产资料和产品异化出来的一无所有者,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阶级。
② 现在的《资本论》中译,有些地方似乎还值得斟酌。例如原始积累章之四,英译标题为Genesis of the Capitalist Farmer Genesis,套《旧约》的〈创世记〉,有一种真实历史的神话的意思。中译为干巴巴的“资本主义租地农业家的发生”。此外,potestant是新教。这是中国人习知的名称,直译应为“抗议教”。译者用日文外来语的方法译音,结果,凡是和基督教有关系的、无关系的中国人,一概看不懂。原始积累章涉及大量西方历史,译文似需进一步推敲。(按:顾准写此文时,《资本论》新的中译本尚未出版,此处指郭、王中译本。)
阐述的目的既不同,论证的方法自然也不同,至于作者的立场当然是始终一贯的。
2、然而,作者写成这两部伟大著作以后,究竟已经过去100多年了。后世的人,经历前辈所未曾经历过的事情;后世的人,对先前时代的历史知识当然也有某些新加的东西;所以,读这两部伟大著作,提出一些问题加以探讨,马克思和恩格斯如地下有知,必定也会赞许。这是符合他们“为人类服务”那种严肃的精神的。特别是我们中国人,虽然今天面临的已经不是资本主义发展不发展的问题了,可是,100多年来,中国从天朝大国下降到地下发掘出来的木乃伊的可怜地位,中国人对之记忆犹新。这100多年中,中国人深深具有马克思当时对德国的那种感慨:“我们……为资本主义不发展所苦”(《资本论》第1版序言)。这样,我们的探讨,就不仅仅是“无产阶级是怎样异化而成的?”它必然要涉及“我们历史上的异化是什么性质?”以及,如果这种异化不同于欧洲的话,“为什么不同?”“它是否使我们苦恼更为严重?”等等。
这不过是历史的探索,对于立志为人类服务的人来说,从来都是服务于改革当前现实和规划未来方向的。因此,这个笔记的范围就不免要宽泛一些——也许是大而无当的。
二、市民阶级是欧洲文明独特的产物
1、“市民阶级”在欧洲文字中的语源,我没有考究过,也许这是中世纪以后才有的词汇,并不是从希腊拉丁文字传下来的。不过,马克思下列的几句话,显然承认市民阶级的渊源可以上溯到罗马和罗马以前。
“资产阶级〔市民阶级〕……在一些地方组成独立的城市共和国,例如在意大利和德国。”(《共产党宣言》,1971年版,第25—26及第26页脚注①)
“在意大利,……大多数的城市,是罗马时代传下来的遗产。”(《资本论》第1卷,1954年版,第905页,脚注189。译文据英文本改。英文是In Italy……the towns,for the mostpart as legacies from the Romantime)
罗马共和国是城邦共和国,罗马时代意大利的各城市都有城邦式的组织,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中世纪中期,威尼斯、热那亚、皮萨、佛罗伦萨,这些商业共和国,或商业-手工业城邦,十足地承袭了罗马时代的遗风,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吉本(Gippon)在他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中还告诉我们,威尼斯在古罗马是海滨荒村,蛮族征服罗马的时代,许多富有的罗马人避兵乱到那里,她逐渐扩大起来,不过没有成为“世外桃源”,却发展成为一个借商业为生的城邦,以后变成一个足以左右十字军行动的、富有的、有强大的商船队和海军的、威力强大的商业共和国。城邦国家,商业城邦,这都是希腊、罗马的传统,其渊源远远超过中世纪,这是西方传统的一个显著特点。
我们中国人却往往忽略这个特点,并且只把这种渊源推到欧洲的中世纪,还接着来了一个非历史的类推:既然欧洲中世纪产生城市,产生市民阶级即资产阶级,这种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规律对于中国就应该是无条件适合的。因此,中国的中世纪也有资本主义的萌芽,倘若不是意外的历史事变打断客观历史发展过程,中国社会自己也能生长出资本主义来云云。
2、这种非历史的观点,必须批判。欧洲文明的传统,离不开希腊。希腊的社会经济类型,希腊思想,被罗马几乎全盘继承。蛮族征服,给欧洲文明打上了日耳曼的烙印,可是罗马传统通过基督教会大部分保存下来了。13世纪以后的文艺复兴运动,更使被基督教神学掩盖掉的那部分,欢乐的、世俗的人生哲学,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和具有强烈实证气味的理性主义学术思想,以新的面目恢复了它们的旧观。谁都承认,文艺复兴运动是世界近代化,亦即资本主义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外国人承认这一点,随而肯定,迄今的西欧文明可以名之曰希腊罗马文明。中国人也承认这一点,可是他们目光所及,以中世纪为限,不再上溯到希腊罗马时代。种种误会,可以说大部分由之而起。所以必须略加叙述。
希腊人本来是北方的蛮族。他们来到希腊半岛和爱琴海诸岛屿的时候,开始也以务农为生。有些部族,所占土地肥沃,一直务农下去了,斯巴达就是其中之一。大部分部族,所占土地太贫瘠,几代以后,土地上的出产就养不活愈来愈多的人口了(最著名的是雅典)。可是爱琴海域海岸曲折,海域不宽,岛屿密布,周围又是一些早已具有高度文明的富裕的专制主义农业王国或帝国(埃及、巴比伦、波斯……),或者是已经相当开化的蛮族(北非的柏柏尔、欧洲的高卢、凯尔特、拉丁……),于是航海、商业(进一步兼及精制品的手工业)、殖民就成了他们的传统。
希腊人的特殊环境,使他们无须组成统一的民族国家来抵御外族,他们组成一个一个城邦,他们的政治基本上是民主的,当然是贵族中的民主。有过所谓僭主政治,有过斯巴达那样的特殊类型的尚武的集权国家,但从未建成同时代埃及、波斯那样的绝对专制主义的国家。
希腊时代的学术,有文法学、逻辑学、几何学。在中国人看来,他们很笨,一件事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一些不容怀疑的自明之事,他们要制成什么“律”、什么“律”的。例如,“甲是甲”,中国人从不进一步考虑,他们却说这叫作什么“同一律”,并由此推出矛盾律、排中律之类。他们的哲学,考究宇宙论,如地水风火是宇宙的四大要素之类。中国也有,五行学说即是。不过他们从这里出发,期望对自然作出精确的分类,还引申出什么概念、判断、推理之类的逻辑学。中国人的宇宙论,不经过什么中介,立即应用到“正名定分”、“圣君治天下”之道上去,要不然来一个庄子式的一切虚无,于是,实际生活,客观事物的考究,就被排除在士大夫的冥心思索之外去了,等等。
希腊时代有些东西,在现代的中国人看来,惊人地“现代化”。希腊世界曾经团结起来抵抗波斯帝国——希波战争。战争胜利结束之后,立即开始了以雅典为首的一个集团和以斯巴达为首的一个集团之间的长期战争,所谓伯罗奔尼撒战争。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斯写了一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翻开这本书,我们惊异地看到,由欧洲人带到中国、带到全世界的一套国际关系的惯例——条约、使节、宣战、媾和、战争赔款等等鸦片战争前中国人不知道的东西,已经盛行于当时的希腊世界。这一套国际间的法权关系,只能产生于航海、商业、殖民的民族之中。
罗马人几乎全部承袭了希腊传统。他们唯一的独创是法律,而这是近代欧洲“不可须臾离之”的东西。
不过希腊罗马文明在东罗马帝国却承袭得大大走了样。它的根干,在西欧虽有日耳曼征服的“遮蔽”,却和日耳曼精神混合得更向自由化走了一步。在拜占庭,它和巴比伦的东方专制主义结合,成了所谓东正教文明,其正干是今天的俄罗斯(拜占庭末代皇帝的女儿嫁给俄罗斯的基辅大公,俄文字母是东正教教士帮助创制的。俄国人说,罗马是第一个罗马,拜占庭是第二个罗马,莫斯科是第三个罗马,永远不会有第四个罗马……)。拜占庭帝国的首都拜占庭,在中世纪初期,是西方唯一的商业发达城市。它的商业一大部分是通过“丝路”西运的丝绸转口贸易。这个帝国对于商业的态度和中国一样——当作帝国的摇钱树看待。它的朝廷奢华,国势衰弱,而皇帝特别装腔作势,显出无上的威仪。马克思称之曰“没落帝国”。
3、在这里,宜于说说中国的城市和市民了。中国从来没有产生过商业本位的政治实体,而且也不可能产生出这样的政治实体。中国城市发达得很早,航海技术发达得也很早。春秋末期,吴出兵攻打齐,一路军队是从海上运去的。洛阳、临淄,是早期的大城市。中世纪欧洲的商业规模,从一些经济史文献可以看出,那是十分可怜的。马可·孛罗来到中国,对于当时的北京、杭州等城市的繁华,惊为天堂,而马可·孛罗还是从威尼斯来的。拜占庭依靠丝绸转口贸易为生,而当时丝绸的唯一来源是中国。这就是说,中国从不缺少商业。陶希圣甚至断定,唐代的社会是商业资本主义性质。但是,中国的城市、市井、市肆,却从来是在皇朝控制之下(参见《文物》,1973年第3期,刘志远:《汉代市井考》),是皇朝的摇钱树,皇朝决不会允许商业本位的城市、城邦的产生。
这是中国传统和希腊罗马-基督教文明传统的极大区别之一。外国人对此是不了解的,正如中国人不了解他们一样。最现代的一次误会,就是英国唆使广州的陈廉伯组织商团企图赶走孙中山。伦敦的商人,在内战中(17世纪)起过巨大的作用,甚至在滑铁卢战役中也是军队的骨干。在中国,谁要是听到商团要打天下成大事,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4、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兴起,更和罗马传统的法权观念有关系。
中世纪欧洲城市,是一个摆脱了封建主和王朝的封建义务的自治体。它在法国干脆称作公社——mune,共产主义的名词由此而起,巴黎公社的公社两字,也袭用了这个传统的名词,这种城市自治体的内部关系是:
13世纪[英国]大小不同的城市都已多少取得一点自治。城市现已摆脱了封建的勒索,其主要目标是将它的商业掌握在它自己的市民手里。所根据的原则是,只有对本市的自由出过一份力的人才有分享它的特权;由于市民组成商业公会,这个目的达到了……
14世纪之末,伦敦市长只可由12个大行会里选出。
上述引文,摘自英共作家莫尔顿《人民的英国史》(1962年,三联书店版,第56—57页)。我没有把城市内部的阶级特权和雇工等的无权状态等文段摘录下来,我不是不注意城市内部的阶级斗争,我只是想指出,城市及其自治,是中国历史上所绝对不会发生的,甚至是东正教文明的俄罗斯沙皇统治下所不允许存在的。一个苏联人写的《苏联通史》叙述过,俄国(大概是诺沃哥罗德)有过城市公社,不久就被帝国勒令解散了。
城市自治是怎样取得呢?是卖买封建主的封建权利而得到的。莫尔顿书上说:
[12世纪末,第三次十字军兴起之际]需要额外的现款。这些款项的筹措方式不一,最重要的是向城市出卖特许状。这些城市仍赖耕种他们的公地来维持,它们所以与周围的乡村不同,主要是因为市内土地保有权的条件有较为自由的倾向。然而,城市常要负担种种既无理而又苛刻的地租和赋税。城市渐渐发达,与领主们订立合同,约定交纳一笔总款项,更常见的,交纳一笔年租以免除他们的种种义务。要做这事,便不免给予一纸特许状,设立一个集体负责交租的团体。……
摆脱私人关系和私人服役制度的自治市“地方自治体”兴起了,结果形成了准备加入政界的新阶级……(第59—60页)
在中国,朝廷兴军筹饷之事很多,但是决不会有出卖特许状,由此建立一个个“独立王国”式的城市自治体的可能。考究其原因,中国历史上的法,是明君治天下的武器,法首先是和刑,而不是和权联在一起的。可是,取法希腊精神的罗马法,以及继承罗马法传统的欧洲法律,法首先和权联在一起。他们的封建制度,是具有严格身份等级的一种统治制度,可是,至少在统治集团之间,相互间的身份和关系,观念上认为是由契约规定的,法学家称之为“规定身份的契约(Contract to Status)”。中国,这类问题由简单的16个字加以解决,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正因为城市具有特别的法权,所以它有特殊的政治地位。《共产党宣言》说:
资产阶级[市民阶级]“在工场手工业时期,它是等级制君主国或专制君主国中同贵族抗衡的势力,甚至是大君主国的主要基础”(1971年版,第26页)。
原来,十四五世纪,欧洲在彻底的分裂中兴起民族国家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