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岚》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岚-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印难道不是天权送你的?还是我真的猜错了。”摇光说是这样说,但却一脸的笃定。
  “是又如何,我当初既然把它打碎,即使彻底修复了也不能当做没发生过。”
  “那你为何还要修呢?”
  青岚一时间无言以对,半晌后才接道:
  “这就不是摇光大人您该过问的事了,您还是关心一下如何当好忆璇的先生吧。”
  话已至此,摇光也觉得再说下去没有意义,便出门去寻外出玩耍的忆璇去了。青岚看着摇光推门离去,眉头仍然不自觉地皱着,他只觉得太阳穴一跳一跳,其实他比谁都想知道自己下一步怎样做才好……
  
  这日晚上,青岚做了一个梦,他已经好久不曾做过梦了,因此醒来的时候居然在床上呆坐了许久。
  梦中的他还未出瑶池,不过是条小蛇,他很想有谁跟自己说说话便凑到一条锦鲤面前,可是那锦鲤却说:
  “你这怪胎是什么?要说绿色的却不像青蛙那般有腿,没有腿也不似我们这样有鳍,实在是太奇怪了,且离我远一些吧。”
  青岚其实也不知自己到底从何而来,整个瑶池中只有他自己是这个滑溜细长的模样,池里的其它灵物都说他是怪胎,因此那之后他便每日将自己藏在荷叶底下望向池外。
  其实,那时候他也是想有个人可以带他走的吧,即使瑶池的生活多么安逸,他还是在心底向往着有人陪伴的生活。
  第一个主动找他说话的人便是天权,那人居然拿起胸前那块美得晶莹透彻的玉玦,说自己跟它是一个颜色。
  青岚记得后来唯一一次再回瑶池,就是天权那次带他参加王母的生辰宴,当时他独自来到池边,再次见到了那条锦鲤,他说:
  “我不是怪胎,我是条蛇,你没见过当初就不该瞎说。”
  那锦鲤从水下抬眼看了看他,不屑地道:
  “我管你是什么,你一条蛇化成个人的模样,不一样是怪胎么?”
  青岚顿时哑口无言。
  似乎不管去了哪里,他从未找到过属于自己的地方,瑶池不是,文曲殿不是,齐龙山也不是,唯有那个小小的简陋的房子是只因他而存在的,青岚想起那几株芍药,胸口再次闷闷地疼了起来。
  
  天权觉得被软禁在殿中的生活似乎不像一开始那样难过了,大概跟那名天奴的出现有些关系,也可能是自己已经渐渐习惯了。
  既然已经知道相见无望,之前一直让他痛苦的东西反而放下了一些,并且在心中的某个角落慢慢蒙尘,相信终将会腐朽风化。可即使如此,他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忘记青岚了,包括他的淡漠他的微笑他的眼泪他的声音等等所有的一切,其实不忘记最好,毕竟这些是他能够安稳度日的最后一点凭借。
  文曲殿的访客极少,这样看来自己之前的人缘确实不怎么样,当年风光时还有些大小仙人时常拜访,现在却是一个影子都见不到了,虽然天权乐得清静,也不免有些感慨。
  不过开阳倒是来过一次,一进门就将他从头到脚狠狠嘲讽了一番,留了没一会儿便扬长而去,天权当时虽然极其不忿,但不可否认心情似乎因此轻松了不少,如此看来自己这个弟弟也着实变了很多,不过那别扭的个性大概永远也改不了了。
  反倒是想象中应该出现的摇光一直未曾出现,不过想他那副神出鬼没的德行,跑到哪里一时回不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一日天权正闲来无事坐在藏书阁中翻书来看,窗外忽然飞进一只白鸟,那鸟儿也不鸣叫,直接变落在了天权的桌上,天权抬眼一看,那哪里是只真鸟,却是几张宣纸折成,那纸鸟在落在他桌上的瞬间就自动摊开,平平整整的铺在桌上,连折痕都不见了。纸上写着几行金色行楷小字,隐隐散发着墨香。
  金色的字?
  天权不用看落款也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了,大概整个天上界也无人像玉帝那般喜爱这个刺眼的颜色。
  “寡人知道这次的判罚重了些,当日你若坚持不从或者干脆不回来天庭其实也不会到如今这个地步,可既然判罚已定,便是一言九鼎,寡人只得待那执迷不悟的龙老头气消了些再与他重提此事,不过希望不大,所以你且在殿中休息吧,少说也是个千八百年的时间,不过其他方面我倒是可以稍微纵容你一些。”
  天权嘴角扯出一个弧度,想高高在上的玉帝的这封信也算是写得足够“平易近人”了,其实他在殿中过了这么些日子,不是没有设想过要是有一天自己可以出去会怎样,可是与此同时,他也觉得即使不出去也是无所谓的。毕竟若只是相见却不能相守,那还不如就此不见,不然也是徒惹悲伤。
  天权想是这么想,可却是没有一天不会想起青岚的。因此他宁愿自己没有选择,也不希望堕入不知如何选择的痛苦之中。
  
  另一边,青岚已经觉得活得够久了,可是他却从来没像现在这般觉得日子如此难熬,早就知道有一个词叫“如隔三秋”,一开始他并不相信只觉得那些文人骚客过于夸张了,但如今才知道这个词果然将几寸相思形容得入木三分。
  早先的他只觉得这样也好,不想见那个人也不想跟那个人再有瓜葛,反而觉得一成不变的平淡日子及其好过,一眨眼百年就过去了,然而现在却不同,他整日将那个小小的方印带在身边,他期待着再见那个人,期待着可以跟他说自己看见芍药时的切身感受,也期待着……让一切重新开始。
  仔细想来,如果有一个人为了救你不惜损害自己的身体,有一个人即使放弃一切名利也要留在你身边,有一个人为了你犯的罪甘愿身陷囹圄,有一个人连你无意中说的话也会牢牢记在心中,那么就算他曾犯过再大的过错,也应该是可以被原谅的吧,就算所有人都责怪他,那么自己不也应该是唯一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么?
  然而一直以来自己偏偏丝毫看不透这些,自顾自地钻进了执拗的世界里不肯出来,却忘了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资格指责天权的人。
  直到看见那几株芍药,青岚才恍然意识到一直以来自己有错得有多么离谱,也终于明白自己伤害和错过的东西到底有多珍贵。
  青岚的心从未如此地平静过,就算当初还生活在瑶池中的时候也没有。他已经作出了决定,一个跟当初捏碎那枚印章时截然不同的决定,如今剩下的只是等待这个决定实行的时刻而已。即使这等待有多么的难熬也没关系,他已经不想再让自己有机会后悔。
  
  时光流逝。
  门口那颗槐树的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不知多少次,有一天青岚猛然发现忆璇的头顶已经到了自己的鼻尖,他问道:
  “忆璇,你多大了?”
  “十六了。”
  “十六?原来已经是四年了……”青岚有些惊讶,“我还道时间难熬,却忘了它本身就是最不等人的东西。”
  忆璇闻言沉吟了下,问道:
  “青岚哥,你是否一直在等着什么?”
  青岚并不答话,只是道:
  “记得你说天权提过我们两个会陪你过百年,我会做到,连他的份一起。”
  “你果然是在等天权哥哥……”忆璇地叹了声,然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般的抬头看向青岚,“你去找他吧。”
  青岚闻言一愣,然后唇边挂上了轻笑:
  “我会去的,但不是现在。”
  “我已经长大了,青岚哥你不必再顾虑我。就像你有想要的东西一样,我也有的;就像你总有一天会离开齐龙山,我也一样。”
  “……我想我大概知道你想要什么。”
  忆璇听了这话脸变得通红,没再接话。
  “可是忆璇,连我都看得出来,他本人更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装作不知,你可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不过是百十年的寿命,拼一拼又如何?反正对于你们来说眨眼间我就成了老头子了。”忆璇说到这里有些沮丧,“他说过只要我想,就会带我到外面的世界去闯闯看,所以青岚哥你放心吧,我已经十六岁了,在人类里面都可以成亲生孩子了。”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再不答应倒好像是我妨碍你了。”青岚笑叹一声,心情却轻松了起来。
  “随你怎么想。”忆璇闻言哼了声,转身要出门,却被青岚拉住了手臂。
  “……谢谢你,忆璇。”说着,青岚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忆璇忽然觉得眼眶有些湿润,硬生生地憋回泪意,说道:
  “都说了是你妨碍我,谢什么。”说完轻轻推开了青岚的手,出了门去。
  等到忆璇再回来时,屋内已经没人,其实一切都没有变,改变的只是屋子的主人可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那一天阳光正好,照得文曲殿的前院里一片通透,天权与那位掌灯的天奴正坐着下棋,而他照例是毫不留情地将对方黑子杀得零零散散片甲不留。
  “你这人当真不讨人喜欢……”那天奴如今跟天权混得熟了,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
  天权嘴边露出欠扁的笑,半开玩笑地说道:
  “你要是能劝得青岚回来,或者让玉帝放我出去,我就让你一盘。”
  那天奴火大地欲讽刺回去,一抬头却愣住了,嘴上说道:
  “一盘不行,以后你都得让我赢才行,还要不着痕迹的那种……”
  “罗嗦什么,好像你能做到似的。”天权看向对方,却发现与他说话的人正死死地看向自己身后,他疑惑地转身,也瞬间呆立当场。
  “青、青岚……?”天权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下午阳光太好而起了错觉,这个一身青衫面带浅笑的人真的是自己想念的那个人吗?天权只觉得心若擂鼓,而且随着那人一步步靠近心脏越发跃动得不可抑制,几乎跳出胸腔。
  “既然是一起犯下的罪过,没有理由你独自承担。放心,既然有无穷无尽的时间,我愿意陪你一起偿还。”
  ——如果你出不去,我就进来陪你。咱们再来做一次约定吧,不过和上次不同,这次再也没有时限……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了~!这是一篇拖拖拉拉的文,不是说我更得慢,虽然我确实是更得挺慢汗,而是说情节并不紧凑,到后来估计不只我憋得够呛,估计各位读者大人也憋得够呛吧……
下一篇文我决定换个轻松点的来写,其实这样的“憋屈文”并不是我喜欢的,也不是我写着顺手的。
因此,多谢各位大人看到最后,请继续支持小排的下一个坑,我会尽快挖好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