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架空奇幻】圣域华章II夙魇
作者:乐阙
属性分类:架空/西方魔幻/强攻强受/正剧
关键字:伊甸 洛斯华 异世奇幻
文案:这个世界有什么是真实的呢,爱不是,回忆不是,连怨恨也无所依附。
但是我看过太多离散,那些铭刻在生命里的痕迹,又有谁说的清它们的意义呢?
无可辩别的是,我们抹不掉,忘不了,逃不开。
PS:接上一步,是时间轴的最开始,谜题一步一步解开,倒退出来的却是更加不可逾越的鸿沟。
就是两个天之骄子相爱相杀的故事……
☆、夙魇 第1章
Chapter 1
阳光流云,海浪清澈,明净的碧空如洗,美好的清风拂过人们安适的脸孔。简单的生活带著让人慵懒的气息,紫色鸢尾与纯白玫瑰点缀著坐落於海洋中的群岛之国,艾茨。
“哥哥,哥哥,花园里又种了一片新的花,特别漂亮可惜我不知道叫什麽名字。。。”
“哥哥,哥哥,你听说过海边又有新的小屋建起来了吗?我想去看看!你有时间吗?”
“哥哥,哥哥,你能给我讲故事吗?我不要听英雄战士的故事了,他们都死了,一点也不好!我想听幼稚园同学讲的那种爱情故事,尤其是大团圆的那种!”
我叫伊甸,刚上幼稚园,是灵族的小王子。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
我现在年纪还处於幼儿阶段,全身胖嘟嘟的像个肉球,我的头发是浅棕色的,比树干的颜色漂亮多了,软软的有点像小女孩。
虽然现在算是个小肉团,但我坚信自己以後会很帅气,因为我比幼稚园里的小同学都好看,我笑起来有两个明显的酒窝。
我有一双大大的琥珀色眼睛,有人说琥珀不似名贵珠宝闪烁璀璨,却是更有感情的真实,因为它是树木的千年泪滴。所以伊甸,你以後也会成为一个重情义的人。
这句话我不是很懂,也忘记是谁说的了,但我还是记住了。
我刚学会说话不久,但是进展突飞猛进,一年多过去我就可以正常交流了。想当初我努力努力再努力,终於吐出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个词:“哥哥”。
我哥哥叫埃利奥特,他长得很高,当然不能跟成年人相比,但在少年里他绝对算是“英挺”。
他有银色的长发,淡淡的蓝眼,额前还有漂亮的额印。
这是灵族人的标志,同族人用额印来体现我们和其他种族的区别。
我没有额印,哥哥说是因为我太小,但是我们班的小朋友都有。
我不小了,我已经83岁了。哥哥也就比我大不到400多岁,但他却是“拥有良好教养的王者少年”。
在这片圣域中,虽然有不同种族,但是我们的寿命却都是亿万年来计算的。
哥哥有女朋友了,这可是我亲眼看见的,不过我猜不对这些八卦感兴趣。上次我晚上跑出去上厕所,看见哥哥跟一个短发女孩在“亲亲”,然後他们抱在一起……我看不见那女孩的脸,而且哥哥应该也不喜欢我偷看,所以我就乖乖去睡觉了。
不过哥哥的女朋友好多,等下次我再看见的时候,就不再是她了,而是换了一个长头发的女孩。
我非常期待哥哥结婚,因为听说婚礼很好玩,会有很多人聚在一起聊天。
我从小就也没怎麽见过太多人。
城堡里的侍卫不算,他们都不怎麽理我;幼稚园里的小朋友特别无聊,他们整天就想著这麽捉弄女生;还是哥哥对我好,只有他会给我讲故事陪我玩。
我每天都很快乐,城堡很大,有很多的屋子我都没去过。回廊很多,从我的寝室到哥哥的寝室要绕好几个弯。还有古老的壁画,我曾经想把他们摘下来剪纸玩,可惜哥哥不让。
哥哥会找很多有趣的东西给我看,但他并不经常有时间带我出去玩。我懂的,哥哥是未来的王,他当然会很忙,所以对於现状我还是很满意的。
只是有时候,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们幼稚园讲过,除了我们所在的艾茨海岛外,圣域还有其他三个国家:白皑皑的冰雪之国赤夜;树木繁茂的格瑞斯;繁盛现代的奥森帝国。
各自种族的人们都各有特点,不过据说奥森是最发达最繁荣的国家,所以是首要迁入地。
我很想见识一下,那是一个怎样的国度,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到所有的国家都看一看。
不过现在我还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艾茨很好,这里是我最爱的故土。
艾茨海岛是一个蓝色的世界,蓝色的天空,蓝色的海水,还有哥哥蓝色的眼瞳。
明朗简单。
艾茨的天是纯粹的湛蓝色,映衬白云十分干净。
有句话怎麽说来著,蓝天是娃娃的笑脸,纯净的纤尘不染。这句话是我们昨天学的一篇课文里的话,老师还要我们积累的。
我虽然是灵族的小王子,但是因为年纪太小,所以不可能参加政事。
我哥哥每天都要去参加会议和宴会,我不晓得是怎麽回事,但我觉得就像我每天都要听老师讲课一样,是一项必做的任务。
我为哥哥感到骄傲,我坚信,他会成为艾茨最好的领导者,“让每一个灵族人都过上美满的生活”。
最後一句话也是老师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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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在一个暖洋洋的午後,拿著一块水果布丁,跟哥哥一起在庭院里荡秋千。
哥哥荡的很高,每次当他达到至高点时,我都会兴奋的哇哇大叫。
其中有一次我从那麽高的秋千上跌下去,摔在地上一连滚了好几下。哥哥吓得赶紧安慰我,将我翻来覆去看了个遍,我的膝盖流血了,哥哥就要用魔法给我治。
其实一点都疼,因为哥哥一下就治好了。
可是他看上去还是很担心,我就冲他咯咯地笑,其实在地上打滚也挺好玩的。而且那时我肉嘟嘟的,摔疼了也不怕。
我滚在地上,无比欢快的滚来滚去,沾了一身草屑,脸上也脏兮兮的。
哥哥後来也干脆和我一起躺在草地上,陪我一起滚。
这时候你绝对想不到,一直严肃认真的哥哥有多开朗的一面。
年轻时总是更加随性,再成熟的人也会有孩子气的时候。还未被时光消磨的朝气和热情,刚刚成形的信仰和梦想,以及未在社会的历练下被迫表现出的虚伪,总是生命中可贵的年少。
我还特别爱听故事,天天缠著哥哥给我讲,有时听著听著困了,我就直接躺在哥哥肩上睡过去。醒来时总能发现我躺在自己寝室的大床上,被子盖得好好的,枕头拍的松软。
我也许是身体不好,经常要做一些魔法的身体检查。刚开始老是有不认识的人来,他们一碰我我就哭,後来哥哥亲自给我检查,我才乖乖的接受检查。
哥哥总是会用魔法将我暂时昏迷,中间发生什麽事情我也不记得,反正最後测定出一大堆数据,我也不晓得是干什麽用的。
没有关系,我信任哥哥,他会好好对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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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茨是个群岛之国,它包括三十多个大小不同的岛屿,只是这些海岛都相邻很紧,所以用魔法将它们连接,组成了现在的面积很大的统一海岛。
在艾茨有一片海域很漂亮,海滩漂亮海水干净。哥哥告诉我说,这片海域的那边,就是以繁荣现代著称的奥森帝国。
我曾经忍不住好奇问哥哥,为什麽艾茨不能像那里一样繁华富裕呢?你为什麽不把艾茨治理成一个奢华的国度呢?让艾茨成为最强大的国家不是很好吗?
哥哥捏捏我的鼻子,笑著对我说,每一个种族都有向往的东西,灵族人喜欢安逸平和的生活。而且伊甸,不要因为外表蒙蔽了双眼,繁盛奢华背後,往往隐藏的是沧桑与悲凉。
我不懂的摇摇头,哥哥也没再坚持。
我能感觉到哥哥的压力很大,因为再过不久哥哥就要五百岁了。
五百岁是每个种族成年的一致年龄,一旦成年身体便会永久定型,容貌将不再改变,身体各方面的素质会一直维持在顶峰,并且直到消亡都不会改变。
成年时所有圣域种族最在乎的重大时刻,成年意味著可以参与权势纷争,可以一步步地向上攀登,不断达到地位的上层。
到那时哥哥也就该登基开始长达万年的统治了。
我喜欢哥哥,有时我想,要是我们永远都这麽大其实也好。我们可以一起在草地上打滚,一起荡秋千,我可以一直靠在他肩膀上,听他给我讲故事。
只是哥哥越来越忙了,我上幼稚园,有时一连几天都见不到他。上次找他的时候,看他眉头皱得紧紧的,眼镜片刻不离的定在一份文件上。
我想跑过去安慰一下他逗他笑,可是被他门口的侍卫拦下,他们说伊甸殿下,埃利奥特殿下吩咐您现在要去练习书法,让您今天独自用晚餐不要打扰他。
我就这麽被打发走了。
现在学的东西挺无聊的,整天就是读书练写字,小测验考试。据说等我三百岁以後,就会有专门的学校教我学魔法。不过哥哥的魔法师有人单独教的,不知道到时候我是不是也这样。
我想学魔法,非常非常想学。
我那是有一个极其渺小的愿望。
“哥哥,等我长大了,我不想当骑士,不想到前线奋勇封杀敌。”
“为什麽?每个男孩子小时後都会有一段热血的时期吧,当大英雄不是很荣耀吗?”
“但是上战场会看到太多人死的,我想在後方,用魔法保护大家。”
在我100岁生日时,哥哥送给我一串蓝色的风铃,是海贝形状。做工简洁但精致,一看就是哥哥特意给我定做的。
蓝蓝的色彩就像艾茨的明空,简单又纯然。我十分宝贝的将它挂在我寝宫的窗户上,微风拂过,可以听见叮叮咚咚的脆响。
我时常坐在窗台上,伸手拨弄这串风铃,就好像听见了哥哥清朗的嗓音,和自己甜腻的笑声。
我的童年时代,短暂但幸福。
孩子什麽都不知道,所以孩子无忧无虑。高兴是因为有人和自己玩了,生气是因为和小朋友吵架了。什麽都不用担心,什麽都无需记挂所以孩子最幸福。
只是这世上“幸福”都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短暂”。
作家的话:
我发誓只有这一章如此幼稚~
PS:接上一步,是时间轴的最开始,谜题一步一步解开,倒退出来的却是更加不可逾越的鸿沟。
就是两个天之骄子相爱相杀的故事……
☆、夙魇 第2章
Chapter 2
晴空碧天,白衣的天马飞奔在清晨朦胧的烟云中,飘渺的薄雾迷惑视线。天马非得平稳,白翼轻振,与浮云相伴,与疾风相随。
翩然的连起祝福的轨迹,悠闲地画出愉悦的符号;光线像融了的奶糖,粘稠的粘在身上。
艾茨广阔的苍穹上,阳光美得不切实际,只有我和哥哥两人并肩骑马飞翔。
一百五十岁以後,我就不再上幼儿园了,而规定到三百岁才可以进入学校正式学习,所以我闲置了好长时间。
“哥哥,听说圣翼族人都能用魔法长出翅膀,那他们岂不是可以向天马一样,随心所欲的非在天空中了吗?”
我的小天马名叫“朝阳”,它头上有撮毛是罕见的橙黄色,它年龄不大,但作为我的天马还是绰绰有余。
我时不时的摸摸小天马翅膀上的羽毛,手感好的让我恨不得拔下几根插自己身上。
云朵像棉花糖,细细软软的。哥哥比我飞得快多了,但他控制著天马的速度,优雅的挺著背颔首。
“确实如此,这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在战斗中也极为有利。可据我所知,与生俱来的能力鲜少被随意使用,圣翼族人平时都不会展开光翼。”
我咋著嘴:“那太可惜了,听说很漂亮呢。我要是能有一个圣翼族的小夥伴,我就天天看著他的翅膀片刻不移眼睛。。。”然後撒娇:“哥哥,我想找个圣翼族的小夥伴。”
哥哥看著我浅笑:“那你一会儿许愿时可以说啊。”
今天是我200岁的生日,哥哥没有为我举行生日宴会,倒是特地陪我去一座未开垦的荒岛上“庆祝”。
哥哥说著算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觉得他很大方,艾茨海岛岛屿众多,小荒岛更是多到只能用“1号”、“2号”、“3号”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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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降落在荒岛上,带下一连串金色的剪影。岛上没有勃勃生机,但却多了几分随性和不羁。
我和哥哥跨下马,任它们自己去休息。
荒岛上其实并不清凉,甚至还有些清幽的美。郁郁葱葱的树木横斜,斑驳的树影汇成清浅的地上河。我一直就很喜欢这样的景致,平时看惯了一板一眼的建筑,今天看见纯自然风光,自然眉开眼笑。
“哥哥,我很喜欢这个岛,你真了解我!”
前方是一片开阔的草地,绿油油的小草参差不齐,甚至有些凌乱。零星的野花遍地散落,遥相呼应是大地的眼睛。
我跑了几步,转过身来冲哥哥招手,“你快过来,你看著一片空地,是不是很适合建造一座木屋……还是说,木屋干脆建在一棵大一点的树上?”
没等哥哥跟上来,我又往另一边跑去:“哎呀呀,你看哥哥,这个树枝多粗,往这上吊个秋千多好!”
接著奔向反方向:“哥哥,这有一条小溪,你看溪水多清澈!里面游著好多的鱼呢,你给我捉几条好不好?”
“……”
简直是个小疯子,兴高采烈的跑来跑去,想象著创造一个自己的理想国度。朝阳从远处向我跑来,嘴里衔住一支快要枯萎的野玫瑰。
“哥哥,我打算把岛上全都种上玫瑰花!”
“哦,你种玫瑰做什麽?”哥哥看起来很意外,他大概以为我要把岛上改造成一个新型藏书馆。
我不屑的撇撇嘴,道:“你没听所过麽,以後交女朋友都是要送玫瑰花的,还是越多越好。我自己种玫瑰,以後送给女朋友一大把亲自种的花,那显得多有诚意……唉,不过,可惜……”
我看看自己肉肉的小手,还有小小的脸蛋,再想想周围一群没长开的丫头,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女朋友,心情陷入低落。
哥哥被我说的话逗乐,哈哈嘲弄的笑了几声:“你还想过女朋友的事情?这些东西都是谁教你的,这麽不入流。”
我想起了小时候看到哥哥和不同的女孩子“亲亲”,略略思考了下,以後我也会和女孩子“亲亲”吗?怎麽亲呢?什麽时候亲呢?
……我满脑子暂时被这些东西占领,脸上微微燥热,捋著天马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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