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高卢轻骑兵万夫长身旁的传令官挥舞令旗,所有骑兵立刻掏出西陆骑兵常用的骑兵弓,准备一旦接近一百米左右的距离就开始射击。
但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对面的飞虎骑却已经长弓在手,五千只羽箭铺天盖地而来。
“什么?”这些福尔斯的高卢轻骑兵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西陆射击距离最长的撒克逊长弓手,也不过只能射出二百步,二百五十米左右的距离,普通的弓箭手也不过是一百八十多米的距离。
而一般的骑兵,用骑兵弓顶多能射出九十步,一百二十米的距离。
可现在这些飞虎军的飞骑兵,竟然在马上能用长弓,并且射出了两百米左右的距离。超过了一般的弓箭手,怎能不叫他们惊讶。
就在他们惊骇而不敢置信的目光里,一阵箭雨,对面冲锋而来的高卢轻骑兵猝不及防之下,竟然折损了近两千余人,加上混乱践踏坠地的,这一次这些高卢轻骑兵就失去了三千多名的战力。
但长弓的射速也决定飞虎骑只来得及射出这一轮弓箭,转眼间这些汉兵已经长枪在手,纵马狠狠扎进了高卢轻骑兵的本阵之中。
五千飞虎骑面对剩余的七千多高卢轻骑兵竟然是毫不畏惧,采取的更是帝国最具代表性的凿穿战术。
进攻,进攻,用狂风暴雨般的进攻摧毁敌人抵抗的勇气。
带领汉兵冲阵的是飞虎军骑兵师团长赵彻,乃是英国侯赵辉城的侄子,今年三十有六三,正当壮年,手中一杆钢枪如蛟龙一般,当前的高卢轻骑兵几乎没有一合之敌。
这五千飞虎骑放在帝国任何一个军团,都是绝对的精锐,而飞虎军四万人马,全是这种近能操枪,远能开硬弓的健儿组成,组可见其帝国第一军团的威仪。
这也是为什么,在帝都的时候。明明诸葛庭他们掌控的军队在人数上占据很大优势,却不敢与赵辉城翻脸的一个重要原因。
毕竟谁也不敢说,自己的军团能正面对抗四万披甲执锐的飞虎骑,就算吕胜之的修罗军团也不敢这样说,毕竟论马上骑射和枪术,飞虎军千年来就是帝国当仁不让的第一,若一路奔驰消耗,任何军团都有可能被他拖垮。
各怀心思的他们,也只好默认了赵辉城的强势。
如今,西陆最赫赫有名的轻骑兵,福尔斯王国的高卢轻骑兵。千年来终于第一次和帝国最富盛名的飞虎骑正面遭遇,双方如两道洪流狠狠的撞击在了一起。
飞虎军的飞虎骑胯下战马都是帝国马场出产的三河马与当年西陆汗血骏马交配而来的良驹,经过千年的交配择优选种,已经形成了一个优良的品系。
这些战马不但身高体大,爆发力超强,耐力和负重都是一流,载着手舞长枪的帝国骑兵,就和一辆辆人形坦克一般。
而且,飞虎骑的士兵在入伍选拔之初就有严格限制,身高要超过一米七五,身材不能太瘦也不能太胖,而且在入军前的枪刺考核,马下要能在十步内瞬间刺中全身五大要害,马上要一秒内刺出三枪,至少要命中咽喉和胸口两处要害。
这样的严格选拔,加上入军后三年的高强度训练再次考核后才算是飞虎军的正式飞虎骑。
而且,根据千年前英国侯赵云传下来的要求,这些飞虎骑每天必须和战马同吃同住。
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每一名士兵在进入飞虎军团后,分配给他们的都是三岁口左右的未成年马,如此经过三年的耳鬓厮磨,就算不能做到所谓的人马合一,这些骑兵的一身马上骑射、枪术却已经傲视同济。
这一次,飞虎骑冲阵西方联军骑兵,就彻底展现出了这种高强度训练下的威力。
几乎每一个飞虎军骑兵都能做到以一敌三,甚至敌四敌五。尤其是他们经典汉兵三角小队配合,就如一把把尖锐的锋刃刺进了联军的心脏。
锋矢在前,两侧紧随,一个个三角扎进高卢轻骑兵的阵内,杀得他们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
一万西方联军的高卢轻骑兵,先是被一阵箭雨射下三千余人,如今剩余的六千余人被五千飞虎骑杀的溃不成军,眼看就要溃败下去。
这时,从两边包抄的一万鲜卑骑兵却已经扑了上来。
赵辉城一见,冷笑一声,一挥手,一万飞虎军团的飞虎骑兵分两路。直接迎了上去。
赵辉城从不打没有准备的战斗,一万鲜卑轻骑的移动他早就观察在眼里,那一万飞虎骑也早就厉兵秣马,此刻呼喝着冲上上去,直接就和两边的鲜卑骑兵撞在了一起。
对于这些鲜卑复兴军统领段海德手下的鲜卑骑兵来说,汉兵的骑兵曾经是他们先辈的敌人,也曾是他们这些人的战友,但现在双方却要在战场上分出你死我活,证明谁才是这个大陆上最好的轻骑兵。
这些段海德的嫡系,却是比较了解飞虎骑的威力,意见对面飞虎骑张弓搭箭,全都藏身马腹之下,而无论是帝国、鲜卑还是西陆的战马,这个时代多已经披有简单的皮甲,因此一阵箭雨过后,鲜卑骑兵不过损失了数百人。
而这些鲜卑骑兵在马腹之下就已经上好了弓弦,下一刻翻身上马,箭似流星,射向飞虎骑。
飞虎骑士兵也是藏身马镫下,躲过了这一批箭雨,但鲜卑的弓箭虽然威力不如他们的长弓大,但却胜在射速奇快,他们刚一露头,第二匹箭雨就疾射而来。
这些飞虎骑挥动手中长枪拨打,但还是有五六百人被射落马下。
可是这些飞虎骑似乎毫不在意,袍泽落马,却是看都不看一眼,常年的严酷训练让他们都坚信一个信念:“只有杀死敌人,才是为死去的战友报仇的最好手段。
第四卷 天行健 第三百二十四章 危城不倒
镇海府旁,帝国与西方联军,两路五千对五千,两边就是两万人马,加上中间的一万多骑兵,三万余人的集团冲杀,让整个联军右翼阵前一片人仰马翻。
而飞虎军团飞虎骑的实力明显高出对方一筹,虽然数量相当,却杀得对方的高卢轻骑兵和鲜卑轻骑纷纷落马。
鲜卑骑兵还好一些,能凭借优良的骑射能力和飞虎骑打游击战,但高卢轻骑兵就差了很多,骑射比不过飞虎骑,近战更是不敌,一万高卢轻骑兵此刻已经被杀得不足四千。
“阁下,为什么还不出动条顿的重装骑兵,难道你向让我们的勇士白白送死么?”联军大营内的一座瞭望台上,神圣教廷红衣大主教,联军监军伦勃朗看到这情景。尽管他并不在乎那些士兵的死活,但却在乎整个战役的成败,因此愤怒的冲龙先生吼叫着。
而同在瞭望塔上龙先生手拿千里镜看着战场上的情况,缺丝毫没有露出什么惊讶或者焦急之色,因为这些情况早在他的预料之中,龙先生笑眯眯的对伦勃朗道:“大主教阁下,您不必着急,只要汉兵出现颓势,我军立刻就能发动总攻,这上边风大,而且据说对面汉兵新开发出一种神臂弩,射程高达千步,如今他们还是顺风进攻,如果真有流矢射来,恐伤了阁下。”
“超过千米?这怎么可能?”伦勃朗嘟囔了一句,却还是在亲卫的搀扶下,走下了瞭望台。
伦勃朗走后,一直站在一侧的田中世光道:“你应该很清楚飞虎骑的厉害,这些人马上去完全是送死。”
是的,飞虎军团是怎样的实力,飞虎骑又是怎样一支可怖力量的存在,龙先生很清楚,而且他也早看出对面的赵辉城要在联军右翼强攻的心思。
既然敌人不肯从联军左翼进攻,那么他也不可能将那天然存在的河湾和费力建好的水寨搬移到右翼,就算挪过去,赵辉城难道就不会左右翼互转么?
所以,龙先生要做的就是牺牲这两万由高卢轻骑兵和鲜卑轻骑兵组成的先锋。死死咬住飞虎骑,再用那两万条顿重装骑兵却终结飞虎骑千年不败的神话。
如果,这还不够用,那么他不介意提前让已经埋伏好的何塞和乌尔班的大军出现。
只要飞虎军团覆灭,那么帝国的军队就等于去了肱骨,尤其是军心士气上,将再不复现在的高涨。
那时候,就算还有修罗骑的支撑,可真论起骑射,自己首先段海德的鲜卑轻骑,还有乌尔班带来的一支隐藏在海船上,如今才登陆的那两万可怖的神威军骑兵,都可以轻易将修罗骑牵制消耗光。
那时候,帝国军队就将是失去了獠牙的老虎,不足为威胁。
而联军的骑兵也会损失大部。
而他,龙先生,那一直保存的实力也将登上战场。
帝国纪元999年11月19日,帝国江南行省金山府,西方联军围攻金山第五日。
从这一日的进攻开始后,类东风就冲到了城墙之上,老道林清平为保护雷东风。抢在了他身前。
一路杀将下来,一个走迅猛、一个走轻灵,两人面前几乎没有敌手,却被几个联军士兵盯上,数把刀枪一起攻来。
林老道好生了得,轻身一转,手中青锋宝剑横斩而出,就将数把兵刃阻挡在身外,却不想斜刺里一个本已经半跪在地联军士兵,在老道闪身避开后手中长剑猛然上撩,直接刺向老道身后的雷东风。
雷东风此刻正专心对付身侧的敌人,老道刚刚格挡开前边西方联军士兵的兵刃,他冷锋双戟趁势挥出,将几人瞬间刺倒。
所以,此刻根本没有注意到身下这一剑,眼看着此人的长剑就要砍中雷东风小腹。
老道暴喝一声,以迈出的左脚为支点,生生旋转,一屈身将自己拦在了雷东风身前。
下一刻,林清平背后青衫道袍被砍破,鲜血崩现。
老道闷哼一声,牙关紧咬,却是怕雷东风分心,反手一剑刺死了半跪在地的敌人。
而雷东风此刻已经杀向另一侧。
雷东风专心杀敌,一时间竟然没有发现老道的异常,而他们身后的汉兵亲卫有些看见了林清平的伤口,想要出身,却被老道用眼神制止。但雷东风还是察觉到了什么,一扭身。就看见了老道背上的鲜血,眼中寒光一闪,却是退了几步,暂时让亲卫顶在前面,自己却一把撕下战袍,给老道包扎起来。
“诶,轻点,雷小子,你要疼死我啊。”老道抽着冷气,笑骂道。
“你死不了,我也不会让你死!”雷东风包扎完后,提起双戟再次冲向敌军。
此刻,城墙之上,已经有数段被西方联军攻占,若从空中俯瞰,就能见到身穿黑色铠甲的狂澜军士兵和身穿银色或者土黄色铠甲的联军士兵已经死死纠缠在一起,而且,不断有更多的银色和土黄色的身影,如一波接一波的浪潮从远处的联军大营向金山府城墙边缘蔓延而来。
此刻,黑色的身影正逐渐被包围蚕食,但却依旧在顽强抵抗着。
而在那进攻浪潮的发源地,西方联军副统帅,条顿公国大将军。金山府战役的指挥官伯格曼正仔细观察着战斗进行的情况。
今天已经是联军围攻金山府的第五日,前三日,伯格曼几乎已经可以判断,自己的大军快要将对面的汉兵消磨殆尽,但在第四日,汉兵却使用了能爆发出巨大轰鸣之音,将人马和器械炸得粉碎的神雷(火雷弹)。
虽然后来汉兵的火雷弹告罄,但毕竟联军士兵已经失了锐气,第四日的进攻草草结束。伯格曼想要攻占金山府的计划被打断。
事后,伯格曼也特意就这个问题,咨询了跟随在阵中的西陆幻术师。问他们这究竟是属于幻术一类的东西,还是通过激发人体潜能制造的火器。
可那条顿公国的御用幻术师也解释不了这个问题,他所知道的所谓最大威力的幻术,不过是激发人体的潜能,通过修习类似内功的方法,让体内产生火焰的灼热力量或者是冰冷的力量,但威力其实都只是一人之力,或者可以说是数人敌,但若说能如此连续不断的激发潜能制造爆炸,却绝对不是幻术。
得到这样回到的伯格曼,反而放下心来,只要不是异能,不是可以一夜之间恢复过来的,那么也就间接说明了这不过是汉兵所发明的新式武器,而且根据昨天的反应,肯定已经用完,那么第五日的战斗就不用再害怕它的出现了。
第五日,伯格曼在天刚放亮的时间,就选择开始攻城,在他看来只要再不出现火雷弹,眼前的金山府今日一战必下。
一个小时候,朝阳腾空,金山府上下已经是尸横遍野,但那看似岌岌可危的金山府却始终如中流砥柱一般没有被攻破。
金色的朝阳温暖不了这将倾之城,也不能让鲜血变成烈焰,反而让整个战场愈发的肃杀起来。
“大人,敌人已经是强弩之末,请让我带领人马上阵吧。”此刻,留守在后阵的条顿公国条顿骑士团万夫长海因里希七世?冯?罗伊斯对伯格曼请战到。
这个有着一副暗红色大胡子的年轻人身高近一米九,金发、高鼻,是典型的条顿人相貌,而他的出身更是高贵,乃是条顿骑士团的创立者、条顿骑士团第一任总指挥、公国大将军海因里希一世?瓦普特?冯?巴塞赫姆的直系后代。
在国内,罗伊斯甚至在见到公国大公的时候都不用跪拜,只需行骑士之礼。
而且为了拉拢条顿骑士团的军心,教宗乌尔班更是曾亲封罗伊斯为金狮骑士。
此次联军东征汉帝国,罗伊斯一开始并没有随军出征。而是跟随教宗二次援军抵达的帝国。
这次金山府战役,跟随何塞而来。
客观的讲,罗伊斯虽然年不满三十,但已经完全继承了祖上的勇武,甚至有人说,如果不是因为明月骑士阿尔斯和星耀骑士加雷斯的存在,罗伊斯才会是教宗最喜爱的那个人。
年轻气盛,身世显赫,又早早当上了万夫长,罗伊斯若无骄傲之心反到不正常了。
但自从攻打金山府的战斗开始以来,伯格曼就一直把他和两万条顿骑士团的重装步兵以及一万重装骑兵当成最后的底牌使用,一直没有派他们登上正面战场的意思。
可惜罗伊斯并不想当预备队,他渴望的是上阵撕杀,尤其是在几日前看到过斯泰拉那在城墙下出没的矫健身影,更是战意熊熊。
一方面试因为罗伊斯和斯泰拉两人在西陆之时就曾为阿里尔而有过争斗,双方当时甚至要进行西陆的生死决斗,却被阿里尔想办法通过教廷的干涉制止。
另一方面却是罗伊斯想要立下战功,不输给对面那个曾经的袍泽与对手。
在罗伊斯看来,自己这头教宗亲封的金狮才是阿里尔那头母狮子的良配,可竟然被斯泰拉那个有着奥丁后裔鲜血的家伙占了先。
论家世、论自身的条件,罗伊斯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必斯泰拉差,今日战场遥遥相见,却是誓要证明自己。
他却不想,阿里尔那样的奇女子,就算体内没有奥丁后裔的鲜血,她所热爱的也绝对不会是罗伊斯这样高贵的家养雄狮。
而斯泰拉这样的野性不化,如疯狗、如野狼一般的无忌少年。自由、坚持、热烈,这些才是斯泰拉让人喜欢的真正原因
第四卷 天行健 第三百二十五章 倾城之战
斯泰拉与罗伊斯之间曾经的决斗,因为种种原因而中断,关于两人谁在是条顿国内第一人的争论让罗伊斯一直耿耿于怀。
所以今日,罗伊斯不介意在这战场上,堂堂正正的击败斯泰拉,以证明自己。
但按照西陆的规定,如果双方第一次决斗因故中断,那么除非双方是战场上的敌人,否则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再举办第二次决斗。
在斯泰拉没有背叛联军的守候,罗伊斯虽然因为阿里尔的原因,对斯泰拉充满嫉恨,当年生性骄傲的他并不屑用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