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道褐色的影子从林中一闪而出,挡住了他们面前。
第十二章 狂暴的艾伯特
看着眼前这五个吸血鬼,艾伯特满心都是怒火。
但他闭上了眼睛,仿佛眼前的敌人并不存在。
他喃喃自语着,不知道想讲给谁听:“啊,我终于找到你们了,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们了,没有人比我更仇恨你们这些该死的吸血鬼了!”
吸血鬼无一例外,全都来自于血族,而血族,这个古老的名称,则代表着整个大陆最最古老,最最邪恶的武道宗门!
而血族的武道功法,也是整个大陆最最邪恶,最最残忍的功法!血族的弟子,学习这些功法的血族成员,则是全大陆人人喊打的吸血鬼了。
血族功法的本质很简单,就是通过吸食他人的血液,再通过秘法的修炼来增强自己的功力,内息,强化自己的身体,速度,甚至寿命!而一般来讲,吸食的对象武功越强,则修炼的效果越好,但这功法并不是没有代价,它会让越吸越多,越吸越上瘾,一旦一定时间没有足够的新鲜血液补充吸食,则会神经错乱,生不如死,甚至严重的会实力倒退,乃至死亡。这是一条只能一路走到黑的没有尽头的邪恶道路。
但狩猎武道强者是十分危险的,往往会阴沟里帆船,几百年来,被抓住处死,或者被就地反杀的不在少数。虽然一旦吸食了高阶武者的血液,他们往往能实力大进,将同伴甩在脑后,但有勇气去走上这条狩猎强者之路的吸血鬼还是少之又少的。
所以很多时候这些吸血鬼往往并不关注吸食对象的实力,他们喜欢按着自己独特的偏好来,有人喜欢壮汉,有人喜欢孩童,有人喜欢少女,有人喜欢静静的用牙刺入脖子吸食,有人喜欢一边施虐一边扯开动脉大口饮用。。。。。。但无一例外,他们全都喜欢吸食活人,而对死去的人不感兴趣。
反正只要的新鲜的血液都是有用的,那何必去招惹强者呢?反正低级武者和普通人到处都是。
可以说,每一位实力强大的吸血鬼的背后,都有着成吨成吨的无辜者的鲜血,都有着无数个家庭的破碎和血泪。
整个血族的实力也十分强大,虽然他们氏族众多,派系林立,但他们之中高手辈出,甚至武圣级的强大吸血鬼都不在少数。近千年间,作为大陆正义象征的督基武神教也曾多次派出大批强者,对血族名义上的总部:德古拉堡进行过多次的征伐,但几乎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甚至损兵折将。
而艾伯特对这些吸血鬼,一直都怀着强烈的恨意。
以前的艾伯特是个自由散漫,风流浪荡,喜欢到处吹牛打屁的人,典型的自暴自弃的纨绔子弟。但更早之前,不是这样的,他也曾是个苦修家传刀法,想要建功立业,出人头地的人。而他所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都只是为了那一个目标,那一个梦想。。。。。。
直到那一天,他失去了目标,失去了梦想。
他看到了那个一直与他青梅竹马,从小长大,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安慰他,陪他哭,陪他笑,甚至以后还会嫁给他的那个女孩的尸体。那惨白的,干瘪的,满是细密伤口的尸体。
警察来了,火枪队也来了。然而很多天后,他只得到了一句“他们轻功实在太厉害了,我们的围剿失败了,没有抓到,现在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样的回复。
他愤怒过,发狂过,宣泄过,甚至闷在家里,如同行尸走肉过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他放下了刀,拿起了酒,放下了勤勉努力,拿起了自由浪荡,变成了另一幅模样,变成了那个曾经被他唾弃的模样。
然而现在,5个吸血鬼,5个活生生的吸血鬼站在了他的面前。
刚刚在山崖上的,默默的祈祷得到了回应。
他曾经朝思暮想的情景化作了现实!
而他,现在也有了他曾经需要的,梦寐以求的力量!
他不知道这五个吸血鬼是不是他当年的那个仇人,他只知道,所有吸血鬼都该死!
“哈!哈!哈!哈!”艾伯特睁开眼睛,仰天大笑,泪流满面:“奥利维亚啊,我找到他们了!”
然后,他就化作了风。。。。。。
“她攻过来了!”
“好快!”
“背靠背防御!”
“她在左边!不,在右边!”
。。。。。。
知道碰上了大敌,那些吸血鬼匆忙的组织着防御。
他们一个个全身血气沸腾,动作迅捷如飞,一道道鲜红爪影漫布天空,一道道尖锐的气劲向着四面八方激射!
但他们挡不住。
天下武功,唯坚不催,唯快不破!
风无孔不入!风狂暴如锤!
那是风一般的拳头,每一拳都威力不大,每一拳都不能被躲闪,不能被卸力,每一拳都能完整的轰在他们身上!
那是风一般的拳头,击打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部位,头,颈,胸,腹,背。。。。。。没有遗漏,也不可阻挡!
那是风一般的拳头,哪怕他们集合,哪怕他们分开,哪怕他们四散奔逃,都能一个不落的打在他们身上!
仗之成名的鬼魅轻功毫无作用,无论怎么跑都甩不掉那不紧不慢的拳头。
擅于卸力的血色罡气一击被破,拳头上附加的力量完完整整的在呈现在了身上。
千锤百炼的强大身体宛若粘土,被打中一拳,就会多一个拳印,深深的印刻进肉里。
衣碎!肉烂!骨折!血管爆裂!
他们已经放弃了逃跑,放弃了抵抗。
他们已经失去了逃跑的能力,失去了抵抗的能力。
他们在狂风呼啸中,被吹动着,改变着方向,也改变着形状,慢慢的汇集到了一处。
仿佛被无形的大手揉捏一般,搅动,聚合,挤压,最终从五团变成了一团,混杂在一起,不分彼此了。
但风还是不停的吹着,久久不曾停息。
张昂赶到的时候,只看到地上一大摊子肉泥,忍不住开口制止道:“艾伯特,够了!”
狂暴呼啸的风停止了,艾伯特出现在了张昂眼前。
他的双手微微有些颤抖,拳头上是一片血红,但眼睛里却满是泪水。
第十三章 回城
“唉,原来你也有这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啊。”张昂悠悠的叹了口气。
艾伯特又沉默不语了,只是走到溪边,默默的将手上沾染的血迹洗干净。
张昂转头看向苏珊:“怎么样,没受伤吧。”
小苏珊的小脸上还带着没有褪去的惊恐,说话也比平时小声了些:“我没有受伤,只是阿诺叔叔被那些坏人打了好多下。”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张昂又转头看向阿诺。
“没事,没事,他们一点都不厉害,就像挠痒痒似的。”阿诺摸了摸头,憨笑道。
张昂过去检查了一下,阿诺古铜色的坚实肌肉上果然没有一丝伤痕,还是油光蹭亮,光滑如同大理石一般。
“看来确实只是几个小喽级别的吸血鬼,上不得台面。”张昂看着那堆肉泥,鄙视道。
要是那五个吸血鬼还活着,听到张昂说的话,怕不是要跳起来:“我们都是堂堂宗师级吸血鬼,天赋资质全俱是上佳,往日里也一直努力吸血练功,从未懈怠。加上名镇大陆的绝顶轻功,诡异真气,强悍肉身,在同阶之中实力也是最靠前的一部分,便是碰上高一阶的强者,也有可能围攻取胜,便是不能胜,也能轻松逃走。哪里知道碰上你们这帮妖孽,活活被打死不说,还要出言嘲讽,这是人干的事情么?”
张昂又看向那小男孩:“你现在也算是报了仇了,你住在哪里,我们先送你回去吧。
小男孩看着那一堆肉泥,又看看张昂,显得有些犹豫:“嗯,你们是冒险者么?”
“冒险者啊,算是吧。”张昂想了想,承认了下来。
“那你们能带上我么?虽然我没有什么实力,但我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肯做的。”小男孩目光炯炯的看着张昂。
“啊?你现在是无家可归了么?不过抱歉啊,我们有非常危险的任务,不能带上你。”张昂无奈拒绝了他。
“可是,可是,你们不是带着一个孩子么。”男孩指着旁边的小苏珊道。
“那不一样,她是我的弟子,徒弟,这一次的任务也和她有关,性质不一样的。”张昂解释道。
“那我能做您的徒弟么,我一定会努力的,求你们不要丢下我。”小男孩还是不断恳求。
“我们不是丢下你,我们会送你回城的,正好我们也补充休整一下,至于这收徒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张昂还是打开了数据之眼看了过去。
“咦?”张昂轻咦了一声,虽然没有看到四个字的逆天天赋,但明恍恍的‘绝世’两个字却吸引了他的目光。
要知道,米其林学院整场招生,招了近百人,但除了四个字天赋的小苏珊之外,其余都是‘良好’或者‘优秀’,这‘绝世’是一个都没有。而且张昂也只在达达尼昂,苏珊,和爱乐宫的那位伊莲娜小姐哪里见到过这种资质。可见这种资质的珍贵与稀少。
据张昂的推断,这‘绝世’级的资质很有可能是两个字天赋中最高的一档,仅次于四个字的特殊天赋。
看到这样的资质,张昂有些犹豫了,他现在迫切的需要培养自己的班底,壮大自身的实力,但手下的忠诚与信赖却很难以保证,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想阿诺一样,和自己签订了“空白契约卷轴”,无条件的听从自己。
所以培养徒弟,弟子,教授他们东方系武艺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毕竟,从小培养,言传身教,这忠诚度还是能够保证的。
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张昂还是决定打听打听清楚:“你为什么要当我徒弟,或者为什么这么想要去冒险呢?你现在大仇得报,应该没那么迫切的需要实力吧。”
“我想赚钱,我需要钱。”小男孩抿着嘴,脸涨的通红。
“什么?钱?你们要钱做什么?”张昂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么个理由。
“我妈妈生病了,要钱看病,我必须要赚到二十个金克朗才行。”小男孩红着眼道。
“二十个金克朗?”张昂有些不解的看向艾伯特。
“我们现在在丹麦,当然用的是丹麦克朗。二十金克朗的话,大概等于14到15枚左右的金法郎,等等到城里找银行兑换就是了。”艾伯特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张昂。
“就为了区区15金法郎?”张昂看向了小男孩。
“我和汉克队长,琳达姐姐,尼克哥哥原来就是来这边蛇谷里采药的,这些药材很珍贵,据说一株就能换85金克朗,可是,可是。。。。。。”小男孩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没事,没事,不就是二十金克朗嘛,等等回城了,我就给你。我还以为多大个事呢。”戒指里装着数万枚金法郎,和大约一千多万金票的张昂完全不明白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
“真的么?”小男孩难以置信的看着张昂。
“当然,我不会骗你的啦,你家住哪里?我们也正好回城补给一下。”张昂有些不好意思。
“也是,老呆在这里也不太好。”艾伯特瞥了一眼那一堆烂肉:“正好回城好好洗个热水澡。”
“你不是上午刚刚洗过么?”张昂发现现在艾伯特现在爱干净的厉害。
“刚刚稍微运动了一下,出了些汗,怎么,不行么?”
“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
众人吵闹着,向着远方的城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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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皎月当空。
一道鲜红色的身影在森林中不断穿梭闪现,在明月的照耀下,拉出一道道长条形红色的影子。
从东到西,从南往北,那道血影不停歇的闪动着,仿佛在寻找搜寻着什么。
终于,血影来到了小溪边,发现了那一堆肉泥。
层层血影交叠汇聚,化作了一个美丽的少女来。她一身浅红,鲜红,和深红交织的华丽长裙,皮肤仿佛晶莹剔透一般,嘴唇鲜红,眼中闪耀这淡淡的红光,一头长发红里透黑,说不出的邪魅诡异。
与其说是一个漫步森林的旅人,她更像一位准备参加舞会的名媛。
她走上前,用青葱般的食指尖在肉泥里搅了一下,然后放到了嘴里,允吸起来。
“唉,原来你们在这啊。。。。。。”那穿着血色长裙少女幽幽的叹了口气。
第十四章 考验
格林斯塔是丹麦典型的内陆城市,不大不小,普普通通。
虽然不靠海,没有渔业支撑,但这里土地平整,河流众多,是丹麦难得产粮区,靠着种植和贸易,格林斯塔的人们过的还算不错。
但如同其他城市一样,除了城外各个贵族领下的农场村庄,城市内是非常阶级鲜明的。
从环绕在城主府和教堂周围的贵族区,到环绕在贵族区外的平民区,到平民区外围,靠近城墙的贫民区,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据汤米说,他们家就在城门不远处的贫民区里。
但一行人并没有先去汤米家,而是去了城中央的丹麦银行分部。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大陆各个国家都筹办起了自己国家的银行,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大大小小的分部。张昂听不太懂艾伯特说的那些什么铸币权,什么便于流通,什么金融产业,存储借贷之类的大道理。
对他而言,对他这样的大土豪而言,这遍布全大陆的各个银行只是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罢了。
比如说现在,他将一大袋子金法郎砸在了丹麦银行格林斯塔分行的柜台上,无视周围人们惊奇的眼神,淡淡道:“这些是金法郎,帮我全部换成进克朗!要快!”
沉甸甸的袋子被打开,金晃晃的金币露了出来,柜台后的主管当即就下达了命令:“赶紧给这位尊贵先生把事情办好,你,你,你,赶紧上来帮忙。”
几个女办事员离开了自己的柜台,被集中了起来,一起清点起袋子里的钱来,不一会,更多的一堆钱币就被堆到了张昂面前:“尊敬的客人,您的业务完成了,您的500枚金法郎我们已经全部帮您换成了我们丹麦的金克朗,扣除百分之五的手续费后,总共支付给您679枚金克朗,您可以清点一下。”
张昂可没空跟他们浪费时间,抓起一枚看了看,他发现,这些金克朗比金法郎稍小一些,一面是一位骑士的半身像,另一名是一柄很短的剑,像是一柄断剑。然后,就将金币全部收到了袋子里。
“不知道客人您是否需要护卫保护呢?我们这边有大师级的强大护卫,保证将您安全护送回家或者旅馆,这价钱好商量。”张昂正想离开,那胖胖的主管迎了上来。
“呵呵,不需要。”张昂果断拒绝了他,这什么眼力劲啊,劳资堂堂巅峰武道宗师,刀法出神入化,手下强者如云,猛将如雨,还用得着护送?
出了门,张昂和其他人会了合,来到了已经旅馆中,然后数出100枚金克朗递给小汤米:“我们在这边等你,你自己去吧,等家里的事情处理好,再到这里来找我们,好么?”
“用,用不了这么多,我,我只要。。。。。。”小汤米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治好了病,其他钱可以留在家里嘛,毕竟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就是我的弟子了么?“张昂打断了他:“好啦,去吧。”
看着小汤米走出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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