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别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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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爱我-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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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有接到电话了。哎,一大堆喜事哪。”钟老太太愉悦的笑了。
  “喂!你不尴尬呀!人家曾经那么喜欢你。”钟玉藜好奇的问我。
  “谁不是呢?不过想由喜欢转成爱,是要有很大的勇气的。爱我并不容易,通常我会一再劝他们最好别爱我。”
  “很抱歉,那我真的好奇,你是否对昂这么说过?或着他有特别待遇?”钟老太太仍是忍不住问了。
  我坦白道:“当然有。大帅哥如谷亮鸿都挨我闭门羹吃了,你们以为钟昂那种平凡姿色何德何能可以成为例外?我得说:他是个气度恢宏的奇男子,挺特别的。要嘛就像木头,一旦动心了,就不管别人接不接受,迳自放入爱情。幸好他爱人的方式没有压力,否则我甩人的方法多的是。”
  “可是他很穷耶,你又好吃懒做,甚至不事生产,他又没钱,怎么活下去呀。”小妮子想到现实问题,不免疑惑我的眼睛是否有脱窗之嫌。
  “我养他不行呀?我名下有三间公寓耶,随便租一间出去就有固定收入了,怕什么!”
  迂腐!都什么时代了,女人又不是养不活自己,挑丈夫还是只向钱看。会赚钱只是一种条件,看各人需要而已。
  “还不承认自己陷入爱河?抢钱妖女原本不可能会说出这种话的。”
  我懒得理会小丫头。这种事哪能兜在一块来说?不过倒是证明了一件事——如果钟玉藜小妹妹的观感是全人类一致的看法的话,那么,我杜菲凡的确是个思想无比特别的女人,难怪男人、女人都会轻易喜欢上我。
  嘿嘿嘿————我是一则传奇——是谁说过的?
  呀!是钟昂。讨厌!说好不想他的,竟又想起。
  恋爱中的女人?好肉麻的用词。
  想他就想他吧,有什么大不了。反正我特别嘛,看在他爱我的分上,多想他一点回报一下吧。
  好意外的,我在参加完台中友人的婚礼后,到台南游荡,准备参与当地某慈善机构的募款活动,居然遇到了钟昂!他、他、他——怎么会跑来台南?并且在这里窄路相逢?
  那时我正在向几位老板级人物洗脑,以不容回避的滔滔大道理企图由这些如坐针毡的人口中敲下一笔助学经费。正当我掏出收据的一刹那间,我猛然看到不远处笑望着我的钟昂。
  也不过就这么一个闪神,那些大老板全悄悄呈放射状没入人群中,我回神时简直不敢相信。没关系,他们还是得掏钱出来的,更可悲的是还得再让我炮轰一次;那绝对不是好受的事。
  “我打扰你了吗?”他见我身边的人群已作鸟兽散,便走了过来。
  我撇撇嘴:“你吓到我了。”
  “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不想打扰你的,却又是怎么也走不开。看你神采飞扬的形貌是一种享受。”
  咦?那是说他早就看到我了?
  “看到我多久了?”
  “半小时吧。”他看了下手表。
  我攀着他肩膀:“喂!偶遇是一种惊喜,你不高兴见到我吗?还是你想我,并没有我想你的多?”
  他也搂住我,与我并列着。
  “如果你定位我的人必须在花莲才得以与你重逢,那么在花莲以外的地方不期而遇,怕会给你压力,觉得似乎被盯梢住了。我不想引起你臆测,也不想在你眼中看到对我的抗拒。”
  我瞠大眼看他:“你乍看之下老实坦白,其实一肚子曲曲折折。想那么多做什么?我很高兴看到你呀,而且我想你也没有时间与金钱容你成天追着女人转。一定是有事才来台南的嘛。”这男人一点猜忌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啧!恐怕我以后是没什么无理取闹的机会了。他硬是比我多了几分细心,我还能说些什么?
  “你来做什么?”
  “送来一只训练好的导盲犬给台南的客人。还有,这家育幼院的院长向我要了两只可以看门的狼犬,我也一同送过来。明天开始要到台南各乡镇的流浪动物之家义诊。”他细数下来,约莫会停留八至十天。
  “那正好,台南是我的地盘,我可以带你四处走。如果你没有地方住,可以往我家,我家现在只剩一名管家——喔,对了,文小姐有一同来吗?”我一直看不到人。
  他摇头:“我将她介绍到台北友人处工作。既然不能接受她的感情,还是别给她期望最好。我那位朋友是个年轻英俊并且很有抱负的兽医。”
  喔,美男计!这男人不呆嘛看得出来文小姐对工作的热情通常附带着浪漫的条件。一次的感情挫败或许无法在短时间之内重振旗鼓,但希望永远存在,美男在旁久了也就芳心暗移了。希望她这一次可以追求到瑰丽的恋情,表现出现代女性的精神。
  “你真是不容小看”我嘘他。
  “何苦让三个人都不自在?”他低头亲我。
  “钟昂,我想没有女人逃得过你的手掌心。”我叹息着。
  他温柔微笑:“我不要其他女人。但我只要你在我的手掌心。”
  我想,我终究会爱上他的。
  第九章
  既是恋人,就好歹做一些恋人会做的事吧。
  挑了个晴朗的星期二,两人皆没事的空档,我拉着钟昂上街约会。夏天了,南部的骄阳简直可以晒死人。三十三度耶,为什么不乾脆火山爆发算了?
  我左手挖着雪花冰,右手抓着棺材板,不时的以哀怨白眼睛向万里无云的天空。将人晒得像只气喘不已的哈巴狗,老天爷又得到什么乐趣了?
  钟昂以冰凉的矿泉水淋湿手帕,在我脸上颈上擦拭着,使我的浮躁降低了一点点。
  “现代还有人在带手帕出门呀?”我转移注意力的问着。面纸方便多了不是吗?而且不必洗。
  “环保,手帕用途多,脏了可以洗净再用。”
  “你以为少你一个人用面纸可拯救几棵树木?”我也很有环保心,只是难以力行口毕竟我对“便利”两字太热爱,容不得削减分毫。
  “至少尽到一份心了。”他对我的尖酸刻薄不以为意,依旧忙着为我除热。
  “你实在很适合照顾别人。难怪你除了当兽医之外,还兼了那么多差。”我得寸进尺的依入他怀中,让他以厚纸板为我凉。
  “我很庆幸自己是付出的一方,很虚荣的为这情况而自豪。”
  “我也很虚荣于自己擅于向企业王榨钱,得到很大的成就感。其实我讨厌人家扣我慈善家的帽子。”
  “我知道。”他有同感。“我也不是慈善家。我只是相信人生于世,必然带着什么任务来走这一遭。没有人的出生是无意义的。也许我就是生来为别人做一些什么,以及——遇见你。”
  我笑:“我倒没那么宿命,我只觉得活得快乐最重要。即使是恋爱,也是寻一个最适合我性子的方式去进行——”忍不住的,我告诉了他与朱棣亚会面所谈的话。而,当我愿意投注给他相当于我曾投注给朱棣亚的信任时,是不是表示钟昂已取代了朱棣亚曾在我心中占有过的分量?
  我并不为这种转变感到遗憾。如果我的心思已这般改变的话。
  “你是个幸运的女子。”他听完后,在我耳边这么说奢,眼中浮起了对朱棣亚的欣赏。
  “大概吧,我遇到过的人事物,造就了今日的我。朱棣亚更是至大的元凶。被人这么了解到透彻的地步非常可怕。要是他存心不利于我,我大概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打了个哆嗦。
  “你不希望我了解你太深吗?”
  我望着他:“人与人之间,既然生来就是个个体,就不该太过透彻到完全无遮掩。你可以知我、了解我,偶尔的看出我的心思,但千万不要摸清到连每一分一秒的思维都在指掌间。我想,我没有爱上朱棣亚的最大原因是:他根本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被人完全了解是很可怕的事。人生既然是未知数,就该以摸索的方式行进;如果连我也预测不了我下一秒的行为,别人就不该比我更快看出来。如果他两年前没有想到今日可能会发生的事,也许我们早就会有小孩,也许我过的不是今天这种生活。”不知道怎样才能确切表达,到最后,竟只是以寂然的浅笑收尾。
  “人生处处是桃花源,只看当时有没有把握住。我不敢说我会做得比朱先生更好,但我期望你一直自由、一直快乐。过了他那个村,就来我这个店吧。”他一定看出了我的遗憾,没有醋意,以微笑驱走我不请自来的感伤。
  “钟昂,我有没有对你说过我很讨厌爱情?”
  他轻轻摇着我:“有的——它让你不停的在失去,所以你讨厌,是吗?”
  在他怀中点了点头:“我没有机会厘清我与他是怎么一回事了,但我希望与你这一段,可以走出一个圆满。
  如果那代表爱情——好可悲,再怎么讨厌也得去走。更宽广或更狭隘,也只有走过去才知道。“
  “你像个无措的孩子,哪里还有抢钱妖女的威风。”他轻轻取笑我,努力要使我快乐。
  我轻叹:“也许,我早已走入其中而不自知,钟昂,你觉得如何?”
  “我会觉得荣幸。”
  我咭咭咕咕笑了出来,偎紧了他。
  阳光炙烈已不再是重要的事,雪花冰融成凉水也无所谓,偶尔扑面的沙尘更是进不了我们的注意力中。
  我们两个真是怪胎,凑在一起负负得正,也真叫老天垂磷了。
  心中开始有了一个预感——也许我会与这个男人携手共度一生,而不感厌倦。
  我不要让人看得剔透,我只要一份彻底的包容。
  这个人会是他吧?也一定是他吧?
  我过生活的方式其实相当随性,有地方住就好,有钱花就好,哪边有事往哪边走,无时不刻保持一颗愉悦且好动的心。
  走走停停之间,能让我久留的地方并不多。花莲,却成了我极喜爱的地方之一。
  因为风景美吗?民风淳朴吗?没有都市专有的扰攘喧嚣,只有清净的空气与广阔的空间,是原因之一吧。不过我想,重要的是——钟昂人在这里。
  时序已步入盛夏,是七月炎天了。也就是说我与他的交往算起来已有三、四个月之久,当然真正相见的时间数得出来,不过既然分别的日子里我们有在互相思念那么凑出出三、四个月的数字也不过分。
  之前与朱棣亚通过电话,他将在十月份迎接他长子的出生,也决定在长子满月时顺便举行婚礼。听说他的准妻子仍希望见到我,知道我会去喝满月酒,说什么也要把婚礼订在那一天。也就是说,如果我前去喝满月酒,也就一定得喝杯喜酒就是了。
  朱棣亚果然喜欢那种性格强悍的女人,而非软绵绵的柔弱女子。由一些蛛丝马迹看来,未来的朱太太一定会让朱棣亚的生活过得很精采。
  嘿嘿,不过我就是坚持不让他的妻子见到我,也不给闲杂人等有嚼舌根的机会。
  过了一季春天,人事已丕变不少。朱棣亚要当爸爸了,小苹果她爸爸娶了一个温柔美丽的老婆,小谷正与日本名模热恋中,消息天天见报,根本不必见到他的人,就可窥知他恋爱的全貌,甚至他们昨天去喝了什么,玩了什么。老实说,我怀疑这桩恋情持久的可能性。再有,我与钟昂的事也已多人知晓,人人都在为钟昂的眼光居然如此之低而哀悼不已。
  以现实的观点来说,我结过一次婚,容姿平凡,又有抢钱妖女的恶名。相较于他的斯文端正、热心助人,以及没有感情“污点”来说,我的风评必然比较不好。
  整体的社会价值观真的很不公平。记得前几个月参加小苹果她爸的婚礼时,世人对于结过婚、坐过牢、浪子回头的男人无比包容(当然他长得帅也是原因之一)。祝福着他二度婚姻娶来纯洁如小百合的女子,救赎他走出灰涩的过往。
  污点满身的男人娶了清纯女子可以且应该,反倒污点女子嫁给端正男人是占了天大便宜。
  真是教人撞头的差别待遇。幸而我的性格狂妄自我,自爱得不可思议,也就不怎么认为我有何污点可言。只不过偶尔有人会在我身边讲一些有的没有的,较为令人烦躁。我真的很喜欢花莲这里的环境,但会不会是因为生活圈子太狭小了,所以人人对我无比关注,热心到教人咋舌的地步?
  瞧瞧,眼前这不就又飞来一只蚊子在叫了吗?
  朱茜迪,一个手术刚做完,包得像木乃伊,不能见阳光的病人。我来医院看朱娅,顺便看她,对于没有往来的人,通常我都是点头了事,不怎么客气。但她可不这么做,露在纱布外的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
  “你配不上钟昂。”她哑着声音说着。
  “你是月老吗?我削着苹果,本来打算给她吃的,后来决定送入自己嘴中。
  “你别以为我们山地人只能接收平地人的破鞋。”
  喝!人身攻击耶!不要命了,身为女性,居然用女性的侮辱词来声讨我,置我们的性别于何地?
  “要不是你在生病中,我会送你一记过肩摔。谁规定我结过一次婚就丧失了再结婚的权利?我没有资格恋爱吗?”
  “但——但他值得更好,不,最好的女人。”她气弱了好半晌,仍是坚持她的本意。
  我把玩着小刀。
  “除非他是处男,否则别来要求我当处女。当然,假如他是处男的话,我会记得上床后送他一个红包的。事情就这么简单。”
  朱茜迪显然被我的口气不恭而气煞。
  “你!你们平地人果然很坏!当年钟昂他妈就是笨,好好一个大美人却跟了他爸吃苦受罪!你们平地人最坏了!”
  “请不要把你们自身的仇恨放在我身上。做人要自立自强,山地人里也不乏发达的人,平地人中也有乞丐之流,各人有各人的境遇,少来扣我帽子。除非我图谋的是他的财色,否则两相相悦的情况下,我本人性格好坏并非重点,没什么好牵拖的。”
  “反正,反正你不行!”口舌向来不轮转的女子更加气煞,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一举打发我这尾“狐狸精”。
  真是抬举了。想那聊斋中,每一位狐狸精莫不天仙绝色,却总是配土一位痴呆书生,赔人赔心又遭声讨——我被声讨是真,容貌却无可取之处,用这种名词形容我,还真是侮辱了貌美之人。
  “唔。”我将水果刀递给了她,吓了她好大一跳!
  “做什么?”她呆呆接过。
  “要吃水果自己削,我吃完了,也要走了。”
  “喂!你没有清洗耶!”她叫。
  “拜托!这里又不是我家,来者是客你懂不懂?”我挥挥手,走人也。
  民风淳朴有个好处,人心比较不邪恶,也就不会动辄刀棍相向,不然电视中多少恶女挥刀行凶。再有,男人长得不够帅有个好处,女人不会轻易爱上,代为出头时不含爱慕的私心。
  我很腻争风吃醋那一套,也幸好钟昂的男色没什么料,否则我对他一定会腻得很早。
  医院草皮上,钟昂正与一群孩子们在玩,小朱娅也在其中。我挥开思绪,一蹦一跳的过去,扑坐在钟昂身边的草地上叫:“在玩什么?我也要玩!”
  “我们在玩接球,不可以让球掉到地上。”近来钟昂新收的助手小田回答着。二十岁,刚服完役,将我当成他未来老板娘看待。长得很帅,迷煞了方圆百里小少女们的心。
  所以我不意外有三、四个小护士会坐在这边摸鱼。
  在大家玩闹成一气时,钟昂悄声在我耳边问:“你们谈了些什么?”
  “没。吃完一颗苹果我就走人了。”
  “晚上我们去看海。”他在我耳边说着。
  “好呀,吹点海风一定很舒服。”
  这算不算我们很正式的约会?
  恋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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