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重振大明
作者:路人家
男主角:唐枫
内容简介:
一个平凡的人来到了明朝晚期的天启年间,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拯救这个汉民族最后的王朝,他用尽了心力。
朝廷中他要与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一争高下,战场上他要与后金的大军战斗,从此他的生命将不再平庸……
正文
第一卷 初露峥嵘
第1章 历史之辩
“湖海洗我胸襟,河山漂我影踪……”手机闹铃的音乐声适时的响了起来,唐克晓顺手拿了起来一看,却发现现在才不过七点半,再看了一下日期是星期天,便把手机重新放回了枕边,半睡半醒的他咕哝道:“一定是我忘记把闹钟关掉了,现在还早,我再睡个回笼觉。”然后一个翻身就又睡了过去。
十五分钟之后,唐克晓才突然从床上弹了起来:“靠,我都忘了今天是要去图书馆听个讲座的,我说怎么会设置着闹钟呢?”一边埋怨自己的健忘,他一边急忙下床穿上了衣裤,在随便洗刷之后,便拿起客厅里母亲给他准备的早餐急匆匆地出门了。
唐克晓是一个刚刚从大学毕业在一个小公司里上班的人,为了今后找工作能简单些,他在当年填报志愿的时候忽视了自己所感兴趣的历史专业,转而学起了其他。不想最终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让他找到一份工作,这让他很是不爽,但同时,他对历史的兴趣却没有因此而降低,在平日里也总是翻看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就当是望梅止渴了。
在这个不大的小县城里并没有如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一般总有历史学者来讲授一些课程,两天前好不容易让唐克晓知道有个研究明史的博士到图书馆来讲课,而时间正好是今天的早上八点半,所以昨天晚上睡觉前他就将闹钟定在了这个点上。
骑上了电瓶车,唐克晓以最快的速度往城东的图书馆而去,现在他的心里还是为自己是身在这个小县城里而高兴的。以前他总是梦想着去北京、上海之类的大城市,现在想来在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好处。比如道路上并不拥挤,而且自己的家离着图书馆也并不远,足够时间让自己及时赶到了。
八点二十分,唐克晓走进了图书馆二楼的那个会议室中。在他看着大大的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的五十来人,而且大多数还都是头发花白的人时,心中也满是不滋味。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里没有什么学者来讲学了,就这么点听众,那些学者也不会来啊。
看看时间还早,唐克晓就开始对自己的早餐发起了进攻。他刚把早餐消灭掉,就看到一个穿着中山装的老人在一个看着是管理员的带同下走进了教室。在试了一下话筒后,那个工作人员就将讲台让给了这个老人。
刚开始,唐克晓还能集中精神去听那教授讲的东西,但是在听了近一个小时之后,他就有些听不下去了,因为这个教授所讲的东西不过都是自己知道的事情,而他的立场也没有什么特色,说哦明朝的晚期也无非是说什么朝廷昏庸无能,百姓遭受了多大的灾难,最终爆发了各地的农民起义,导致大明朝就此灭亡。到了最后,那个教授还总结说:“所以到了那个时候,明朝的灭亡已经是不可避免了,清朝的出现就是用更为先进,更为进步的力量来取代这个落后、腐朽的王朝。”这些话直听得唐克晓连连翻白眼,他有些后悔将自己难得的睡眠时间花费在这个讲座上了。
在讲完了自己的观点之后,教授也学着那些有名气的教授一般让下面的听众提问,然后由自己来作答。但是下面的人多是闲着无事的老人,虽然也有不少是对历史感兴趣的人,却也不想出风头提问,所以在那教授等了两三分钟后也没有什么人来提问。
教授有些尴尬地看着下面并不热烈的场面,在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想要说结束语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声音从下面传了上来:“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下。”
唐克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居然做了出头鸟,但是既然已经叫出声了,他当然不可能再坐下去了。看到终于有人赏脸了,那教授很是高兴,忙说道:“你有什么疑问尽管问吧,我一定尽量帮你解答。”
在整理了一下思绪之后,唐克晓就说道:“这位教授你刚才对明朝晚期的评价我不能认同。其实它并没有象你所说的那么不堪,我在书中看到明朝晚期的经济发展已经很快了,人民的生活也还不错,甚至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而清朝当时只是一个处在东北的生产力和文化都很不起眼的政权,他们一点也不先进,就更不用说什么进步了。”
教授想不到提问的人居然是来质疑的,一时也没有准备,在愣了半天之后,才说道:“你说的虽然是客观的事实,但是历史却告诉我们明朝最终不是被清朝所灭了吗?要不是因为清朝比明朝更进步,它又怎么会灭得了明朝呢?而且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明朝的统治者几代下来都不是什么明君,象万历居然三十年不上朝,天启则更是宠信魏忠贤,使得民不聊生。”
唐克晓这个时候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在许多人的面前,只当是与人在辩论,所以就说道:“你说的只是皇帝,但明朝的时候真正掌握权力的却是内阁,所以皇帝管不管事对明朝的作用其实并不太大。而且就史书里的记载所看,万历皇帝也不好似完全不管国事,他只是不上朝而已,这与现在有的人并不去公司上班而只是在家里办公是一个道理,你不能说他们没有工作吧?”
那教授显然没有料到这个提问的人如此会说,也有些招架不住了,但是唐克晓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继续道:“而且明朝之所以最终灭亡,说到底还是因为天灾的缘故。就因为天灾才使得民不聊生,最终导致了各地的起义,在后金和起义军的双重打击之下才灭的国。我们再来看看您所说的清朝,在您口中先进的清朝在发展了两百多年之后,居然让我们的民族遭到外国人的侵略,而那时候的执政者比如慈禧却只顾着自己的享受,这难道就是您口中的先进吗?”
教授更是有些招架不住了,他看了看下面的听众,发现众人都饶有兴味地看着自己,知道自己是不得不说下去了,于是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一个王朝到了他的后期当然是不象话了,但是比起明朝来清朝是好得多了,它兴办了洋务运动,让资本主义得以在我们国家开始……”
“教授你好象忘了,我刚才就提到在明朝的中后期我国可是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啊,这可是史书上承认的事情。这比起你口中的洋务运动可早了不下几百年啊。而且那时候的清朝政府搞什么洋务运动为的是学习西方的枪炮,可是在明朝的时候我们中国的火器可还是位于世界的先进水平的,怎么到了你口中的先进者手中的时候我国的火器反而倒退了呢?”唐克晓完全进入了状态,也不等人说完就连续发问道。
这样一来,那教授更觉得面上无光了,他在呆了半晌之后,才说道:“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但是历史已经无可改变了,反正明朝被清朝取代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了。”然后在想了一下之后,他才又说道:“而且从明朝后期的情况来看,要是受到西方列强攻击的是明朝,只怕他们的下场还不如清朝呢。”
唐克晓心中的火气也被他的这最后一句给点燃了:“你怎么就肯定换了角色后明朝会不如清朝?要知道直到万历年间,我们明朝的大军还能够帮着朝鲜大败日本的侵略,而清朝在那个时候却被日本打得签定了《马关条约》,这可是不争的事实。另外即使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是明朝打不过列强被人家给欺负到头上,也和清朝人与外敌签定不平等的条约不同。要知道中原的主人是我们汉人,清朝的人不过是抢夺了我们的土地和人民而已。他们抢去也就罢了,最终还丧权辱国到那境地。这就好比我的财产被我自己败坏了那无所谓,但是一个人抢了我的钱后挥霍干净,还对我说要是这钱财在我的手里挥霍的还要干净,还要彻底,这又是什么逻辑呢?”说着看向了上面的教授。
那教授一下就说不出话来了,其实他也不过是个半吊子的教师而已,来这里讲课不过是想赚点钱,想不到今天却被人问得无言以对,这让他很是难堪。旁边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教授没了反驳的话,所以只能上来解围道:“谢谢这位热心的先生提出的看法,因为时间的缘故,我们今天的讲座就到此结束了,谢谢各位的光临,欢迎大家下次再来!”
在那工作人员的解围下,那教授才得以从讲台上走了下来,此时的他已经满脸是汗了。
唐克晓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太激动了,为了一个已经过去的继成事实居然这样和人争辩,实在不象自己的一贯作风,所以在自嘲地一笑之后就离开了图书馆。
第2章 倒霉的穿越
回家吃了午饭之后,唐克晓就打开了电脑,和自己在网上的朋友聊起了今天上午在图书馆发生的事情。他的朋友在听了他所叙述的事情经过之后便笑着说道:“哈哈,想不到你小子还这么厉害,居然连教授都不是你的对手,要靠着管理人员的帮助才能下台,真是让我佩服啊。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辩论了,以前也没听你说起过啊。”
发了个无奈的表情过去之后,唐克晓也打字过去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居然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之下和他辩论了起来。虽然我能言善辫,有苏秦、张仪之才,也向来只是以沉默为主的啊。想来是最近看明朝方面的书籍太多了点,对明朝最终被清朝所取代很是不忿吧,而那个教授又正好撞到了枪口上才会这样的。”
对方“切”了一下后又打字过来:“虽然我是不太理解历史的,但是却也知道其实你所知道的历史也不是真正的历史,要知道你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过是后人写出来的玩意。谁知道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的呢?除非你能象现在最流行的那些穿越小说的主人公一样,真的穿越到了明朝晚期的那个年代去看看,这样你才能知道明朝为什么灭亡了。不过这样的事情我想比中个几亿的彩票可要难多了,你还是死了这份心吧。”说着又发过来一连串的鬼脸。
唐克晓也笑了,是啊,自己的确没必要去较这个真,所谓历史不过是过去的事情,自己又有什么好争辩的呢?明朝被起于垄亩的李自成给灭了,而李自成又被由吴三桂开了山海关而放进来的清朝军队给剿灭了,然后满清代替了明朝,这一切都已经是既成的事实,自己又何必去操这个心呢。但是他的心中却是一动,说实话如果自己真的可以如那些穿越类的小说所写的那样穿到明朝去,说不定以自己对历史的了解还真能改变这个既成的历史呢。但随即他又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一个时代的终结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所能够挽救的,除非自己变成了皇帝,说不定那还有戏。
就在唐克晓发呆想着自己的事情时,对方又有话发了过来:“说起穿越的类的小说,我倒是看过不少,你想让我给你推荐几本吗?”
正无聊的唐克晓就顺手回了个“好”,然后对面就刷刷地给他列了好几本畅销的穿越类的小说。对涉猎颇多的唐克晓来说,这些小说他也是看过一些的,于是便和对方就这些不错的小说进行了讨论。
不知不觉间,两人的谈话已经从什么历史转变到了小说,然后又变到了小说的情节以及人物上了,而最终两人将话题不自觉地就扯到了小说里所描写的女角身上了。两个大老爷们聊天始终还是无法摆脱女人这个永久的话题的。
在刚提到某本小说中的女主怎么怎么漂亮的时候,唐克晓就听到窗外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他们家所在的这个小区外面可是有着门卫站岗的,住的人也大多是城里的职工,倒是很少有人吵闹,一时好奇之下,唐克晓就绕到了窗前向下看去。在过去之前,他发了一句:“等下,我楼下很吵,好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去看个热闹再说。”
由于是住在二楼,所以下面的发生的事情唐克晓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的。只见两个人正在一追一逃地朝着自己家的楼下跑来,只见前面逃的人肩上挎着一个背包,手里还拿着一把硕大的扳手,而后面追的则是一身的制服,唐克晓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情了。最近他们家的小区里时常发生被偷窃的事情,看情况是这个小偷在“光顾”某家的时候被发现了,而且可能他的运气还不好,那家的男主人正好是个警察,所以只能跑路了。
看着这个小偷急急如丧家之犬的模样,唐克晓就觉得很是高兴,本来他就对小偷很是愤恨,觉得这些偷偷摸摸的人实在是社会的一大毒瘤,被抓了还没什么大的罪过。看着双方的距离并没有因为警察的奋力追赶而拉近,而小偷已经快到自己的窗下了,唐克晓也很是为那个警察着急:“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主,连追个犯人都这么累。”心中鄙视着的同时,唐克晓决定帮那警察一把。但是现在跑下去帮忙干不干得过那个手里有“凶器”——扳手的小偷难说,而且自己冲下去的时候只怕两人已经跑得远了。
正在唐克晓有些难办的时候,他突然一眼看到了自己的手边放着的那个花盆。眼看着人都要从自己的窗下过去了,唐克晓也顾不得想这个花盆下去会不会把人砸死了,拿起来就探出半个身体朝着小偷的头上砸了下去。
“碰!”花盆正好击中那小偷的背部,将他打得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
“砰!”几乎在同一时间,那警察为了恐吓那个小偷,拔出了自己的佩枪朝着天上开了一枪。巧合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那颗子弹好巧不巧地正好贯进了唐克晓的胸膛里。
原本就是有半个身体挂在窗外去砸小偷的唐克晓被击中后就是一阵头重脚轻,整个人便从窗上一个倒栽葱摔了下来,正如他所扔的的那个花盆一般掉到了楼下。
追在后面的警察一下就愣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随便开的一枪居然会打中一个无辜的人。在呆了半分钟后,他也顾不得察看那个头部被打中委顿于地的小偷究竟怎么样了,立刻拿出手机拨打的120。
当急救车赶来将两个重伤的人运去的时候,唐克晓的电脑上又传来了那个朋友的话:“怎么样,是什么热闹啊?是不是有什么美女正在被人追杀,你可以下去英雄救美一把?”但是他调侃的问话是再也不会有人来回答他了。
轻飘飘地,好象是在梦里一样,这是唐克晓的感觉。他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不真实,无论是医生严肃的面容,护士紧张的神态,还是父母悲伤而焦急的表情,一切看来都是那么的不真实。“这是怎么了?难道我是在做梦吗?”在疑惑中,唐克晓看到了自己的身体被停放在了急救病房里,在手术床的边上围满了医生和护士。
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就被推出了手术房,他的身体的上面已经盖了一块白布。“不是吧,我难道已经死了,可我明明还有思想,怎么会这样的?”看到伤心欲绝的父母,唐克晓只想立刻回到身体里面,但是却无能为力。
接下来的一切,唐克晓只觉得更是虚幻,自己无法和人说话,但却可以清楚地听到人们的谈话,他们在劝说着自己的父母要节哀,而自己的父母因为受不了这个打击而双双住进了医院。在等了几天之后,唐克晓又看到了自己的亲戚们将自己的身体从医院里领了出来,然后装上灵车往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