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的麻将圈。从某种意义上说,以麻将会友,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交圈。中国人素来喜欢攀比,追求“至少比邻居过得好”,而凤凰城,则追求至少比邻居麻将的赌注大。
全民皆赌,在凤凰城几乎是蔚然成风。一到风和日丽的日子,凤凰山上,公园河边,四处是经营麻将的小餐馆,“哗哗”声不绝于耳。当地政府虽几次花大力气“清除赌害”,扫荡一切公共场所的赌具,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每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再爱吃醋的男女,听说对方为了打麻将而夜未归宿,也会释然,不会追究。
后来,当有人得知我到了北京后,竟一次也没有打过麻将,又是同情又是惊异,困惑不解地问:“麻将都不打,那成天都干些什么呢?”
对于很多凤凰城人而言,不能打麻将是令人恐惧而不可思议的。
父亲在世时,我家是坚决杜绝麻将的。非但是麻将,所有“玩物丧志”的东西都被坚决取缔。可说是清心寡欲,五毒不沾。当然,那时受政策及经济因素的制约,打麻将还属于一种地下的秘密行为,个别人在家中偶尔为之。而20世纪90年代之后,伴随市场经济的大潮,人们手中的“闲钱”越来越多,麻将也就大张旗鼓,日渐兴盛起来。
自从父亲去世,“家教”渐渐放松,而桑是赌博的忠实爱好者,所有的赌博形式无所不爱,无所不精。我也就随大流,跟着打起了麻将。
在麻将桌上耗费了多少光阴,也细数不出来,大概写上几部长篇小说问题不大。平心而论,打个小麻将不能算作“恶习”,尤其在凤凰城这样的地方,生活节奏如此之缓慢,可以发展的空间如此之小,用麻将打发光阴也在情理之中。而且,如果不打麻将,便会被人视之为“另类”,宛如不可理喻的怪物。
在形式上,我与大家打成一片,亲亲热热砌着四方城,可是,我的内心总是被什么所牵扯,尤其是想起父亲所说:平生鄙夷胸无大志,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之人,更是如芒在背,坐立不安。
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我们都把实现个人价值,对社会,对他人有所贡献作为一生追求的目标,但是,这个城市有什么土壤,可以孕育我的梦想,发芽开花结果?有什么舞台,可以施展天赋的一抹才情?
手里摸着“红中”、“白板”,我心里却呐喊着:不!这不是我要的生活!绝不是!
凤凰城再美再好,不是我的舞台。我必须要远走他乡,寻找我的梦想。所以,多年来,我一直孜孜不倦地寻找着一切外出发展的机会。这也是我和桑矛盾的症结所在,我要走,他拼命地拖住我,他知我一去就不会回来。我无数次抗争,无数次被镇压,想走的结果是换来他更深的怨恨和隔膜。走,走不了,就连在本地,也事事受他阻挠,好像从来也没有理直气壮地去做过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
《在疼痛中奔跑》十六:芊芊(2)
婚姻犹如一袭千疮百孔的袍子,明明已衣不蔽体,却仍然要被逼穿在身上。
是不是就这样任由自己坠落下去,最终沦为一个庸常琐碎的小妇人,一个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喋喋不休的怨妇?
一个夜晚我趴在窗口,看着满目耀眼的星星,想着自己那些五光十色、绚丽斑斓的梦想,无限怅然。
突然,一个念头跳进脑海:能不能出一本书?
是的,这是目前我唯一能做的身子既不离开凤凰城,精神又可超脱于世俗之外的事。我眼睛一亮,犹如在无边的黑暗里看到了一束曙光。当时我并不知道出书对我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只是想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证明自己还活着,还没有完全被世俗的尘沙所淹没,还在灵魂深处为自己保留了一片净土。就像一尾被困在沸水里的鱼,在没被煮熟之前总不甘心,拼命挣扎着要浮出水面透上一口气。
回到凤凰城,我整理了以前发表过的文字,因为疏于收整,早已七零八落。而且都是些几千字的小文章,加起来不过五六万字。翻翻书架上的书,出一本最少也要十几万字,仅就字数而言,我的文字都相差甚远,还别提文章质量。
我憋着一股劲儿,一定要做成!
我迅速拟定了十几个题目,决定在一个月以内完成,凑成一本散文集。
写呀写,我激情澎湃,文思飞扬,文字如行云流水一般从笔下涌出,根本没有任何滞碍,只恨笔太慢,跟不上大脑活跃的思维。在文字的创造中,我忘了身边一切的事情,苦楚也好,不如意也罢,全都抛诸脑后。自觉清新飘逸,灵动妩媚,仿佛有一个新的自我从旧我里飞出。
仅仅半个月,我就完成了10万字的创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写作的过程中,桑并未给我找任何的麻烦,甚至还建议我使用电脑。我随心所欲地去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而他没有横加干涉和阻挠,这在我与他数年的交往中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不由受宠若惊,感激涕零。我想,这是因为他看到我人天天坐在家中,至少没有“艳遇”的危险。他只要管住了他老婆的身体便已放心,至于她脑子里有些什么胡思乱想,就让她发疯去吧。
如果他知道写作为我带来了什么,是否会为他对我写作的“纵容”而万般后悔?是否会像无数次阻止我外出一样,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我的创作?
从凤凰城到贵阳,有160公里的山路。为了出书,我一遍遍坐着大巴车,奔波在这条崎岖不平的山路上。
我记得那辆载满顾客的大巴车,在没有星光的夜里,晃晃悠悠地行走在山路上。青翠的大山变成一幅幅幽暗的剪影,树影憧憧,明暗有致。车厢里的人大部分陷入了梦乡,各种音调的鼾声此起彼伏。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望着暮色掩映下隐隐绰绰的大山的轮廓,想着即将付诸出版的我的书稿,有一种模糊而崭新的情愫充塞心间。虽说窗外一片漆黑,我的心,却在漆黑里看到了微弱的光亮。
春节前夕,新书终于印出来了。
看到新书的一刹那,我心里百感交集,宛如一个含辛茹苦的母亲经过10月怀胎的忍耐与期待,终于看到她的婴儿呱呱坠地。是的,它是那么漂亮,那么精致典雅。
多年的心愿终于得以完美地实现,泪水濡湿了我的双眸。
这幸福至回到凤凰城画上句号。
桑看到书,脸上犹如挂了冰霜,狂怒地说:“你那些书统统全部烧掉,一本也不许留!包括还在出版社的,也必须全部销毁!”
“为什么?”我犹如五雷轰顶,顿觉天旋地转。
他咬牙切齿地说:“没想到你书里竟写了那么多不要脸的故事,你让我怎么做人?我要点一把火,把它们统统烧掉!还要去出版社禁止他们继续印刷!”
原来是我书里写的几个小故事,记录了少年蒙的一些情愫,这就惹恼了他。
我的血冷到了极点。仅仅在昨天,我还在感激他的“宽宏大量”,允许我做一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没想到……
“好,可以,你去烧吧!去吧!统统烧掉,一本也不要留!然后,我们离婚!”我大睁着眼睛,已没有了眼泪。
那天正是大年三十,我们连年夜饭也没有吃。只有争吵和冷战。我倾尽心血出版的新书,让我过了一个凄惨悲凉的春节。
最后的结果是,通知出版社,将已做好的版式改掉,而已经印刷好拿回凤凰城的,必须将他认为不雅的部分撕掉。
尽管有一个令人遗憾又啼笑皆非的结尾,这本书在凤凰城引起的反响还是巨大的,电视、电台、报纸等各家媒体纷纷报道,一时成为特大新闻。从这时开始,我不再是别人眼中的“花瓶”,“美女+才女”等种种桂冠接踵而来。
在写作里,我深刻体会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些朴素的道理。文字和土地一样,只要你不投机取巧,不偷奸抹滑,勤勤恳恳地付出就一定有实实在在的回报。那丰硕的成果与你的汗水成正比,绝不会欺骗你和辜负你。不像别的事情那么莫衷一是,人为的因素占有决定性的作用。
我对电视,对感情,对世间诸多事情的投入,当时的繁华落尽,细细想来,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得到。尤其是电视,我曾经对它一往情深,甘愿为它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可是,我空有一腔热血,却无处挥洒。虽然在这个小地方做了多年节目主持人,也小小地有了些虚名,可从来没有哪一档节目真正地按照自己的心愿完成过。由于环境、机器设备、合作者等诸方面的局限,每次都激情澎湃地投入,节目做出来却都惨不忍睹。对于电视而言,个人的力量微乎其微。我苦苦地恋着电视,期望与之终身相守,到达完美的顶峰,却由于各方面机遇的局限而未能如愿,一腔痴情付诸东流!
《在疼痛中奔跑》十六:芊芊(3)
就只有写作,像一个最懂得“知恩图报”的侠义之士,我的点滴付出,立马有涌泉相报。它在我对它并无任何奢望的情形下,无私地赠予了我梦想中的一切。可以说,我其后的所有,都是写作给我带来的,完美的爱情,世人的认可,无忧的生活。
面对世间诸多的纷扰烦忧,我感觉到自己的稚弱和无能。只有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把中国的方块字排列捭阖,我才感觉自己像一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胸中豪气陡生。
写作的怀抱是如此宽大而博爱,以至于我一头扎了进去,就再也不愿走出。
它是我一生一世,永远忠诚的朋友和情人。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1)
生活变成了一杯寡淡无味的白开水,没有滋味也没有温度。没有香槟,没有红酒,没有咖啡,没有一切奢侈的东西浸润,但仅仅有水,人便可以活下去,有时候,生命便是如此顽强而卑微。
我嫁给了沈浩,这个有着一张稚气的娃娃脸的男人,内心和他的外表一样单纯。他不懂我的内心,只是一味地对我好,执著得冒着傻气。
但是,他傻,却如愿以偿娶到了我,尽管我有千百个理由可以不嫁给他。一个工厂里的小工人,一个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都如此的不和谐,不般配,可是,我到底是嫁给了他。有时,我都不知他是真傻还是绝顶聪明。
走在婚姻的红地毯上,沈浩幸福得满脸放光,我却困惑而茫然。沈浩,可怜而单纯的孩子,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我便没有自己洗过一条手绢,一双袜子,没有沾过厨房的任何东西。他伺候我,比任何一个最忠心耿耿的仆人更为死心塌地,一丝不苟。而且,多年来如一日。缺失亲情温暖已久的我犹如掉进了一个芬芳四溢的温柔乡,软绵绵,懒洋洋,四肢百骸都好像散了架,再不愿思想,不想动弹。我是那么渴望逃离我的家,逃离母亲和裴望,我怎么可以拒绝沈浩温情的呼唤。
可是,沈浩,却从来没有走进过我的内心。他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永远不知道我需要什么。他的关怀甚至比不上芊芊的友爱,永远只在表皮上跑,就像浮在卡布奇诺表面上的泡沫,与内心无关。
在宾朋面前,我拉着沈浩的手,迷茫地笑。感觉内心里的那一个黑洞,依然存在,越放越大,而且,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填满了。
通常有些不定期的聚会,开始都是媒体中人,后来别的人加入进来,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这种男男女女一大帮的聚会,圈内人称之为“作秀”,申请演出,然后曲终人散。那些人,或权贵,或儒商,或才子,都是本城威风八面的“名人”,也不可谓不风雅,但我总是反应最淡漠的一个。我不喜欢喧哗,不习惯粉墨登场,事实上,人多的环境让我厌倦,让我窒息。混在人群中,我感受的却仍是孤独,要命的深入骨髓的孤独。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当然,他们的目标本也不在我,芊芊的才情、美丽已占满他们的话题。电视上天天可见的名主持人,男人以结识她为荣,凤凰城很小。美瑜又活泼开朗妙语如珠,营造了热火朝天的谈话气氛,一切都与我无关。我衣着黯淡素面朝天,又神情萧索、沉默,在两大美女的夹攻下,是极不起眼的一个。
或许,我仍是不可救药的颓败女子。尽管我已经正式进了电台,成为台里资深的节目主持人。我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宽大整洁的办公桌,不再是那个瑟缩地躲在走道一隅捧着一杯热水暖手的小可怜儿,可我仍然没有办法让自己像别的主持人一样,昂首挺胸,神采飞扬。抑郁和落寞像马背上的烙印,浸入肌肤,无可摆脱。我总是穿着色泽黯淡的衣服,低着头贴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个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
只有夜晚,当暮色笼罩了大地,周遭静寂无声。我走进直播间,这个四面封闭的小空间,像一个密闭的小盒子,没有任何干扰和束缚。我置身其间,独立自由如同君王,就像小时候坐在上海的屋顶上看鸽群飞过,像在大山里无拘无束恣意奔跑。只有这时候,才有狂想和激情喷薄而出。
我主持的《书林漫步》节目已跻身于电台的名牌栏目。我读一些经典名篇,也有一些临场的发挥。听众称我有“最美丽的声音”和“最深情的表达”。
然而,不会有人发现电台那个激情四溢的主持人就是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子。我亦抱臂冷眼作壁上观。
直到凌逆出现。
早在几年前便听说过凌逆的大名。他是本城数得着的“白马王子”,有关他的风流韵事一直层出不穷。我以为他该是一个衣着光鲜,举止嚣张,自命风流倜傥的男人。就像文学作品里常见的招蜂惹蝶的恶少,身穿长衫手拿折扇,带着一帮狗腿子四处追女孩子。
可第一次见凌逆,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烟灰色的休闲夹克和同色布裤子,慵懒地坐在沙发一角,非但不张扬,还有些落寞,有些沧桑,有些游离于主流圈外的颓废不羁劲儿,低调得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仿佛对于别人的看法也并不关心。
芊芊把他介绍给我,说:“海归精英,风流才子。”
他淡然一笑,伸出手来:“凌逆,凌乱的凌,逆子的逆。‘海龟’无业游民。”
我也笑了,没见人这么介绍过自己。那些所谓的这书记那老总,都恨不能在额头上贴上“商政界精英”的标签,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孩子,更是摆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唯恐失了面子。他却刻意如此自轻自贱,玩世不恭。
凌逆,一个特别的人。
我好奇地打量他。这个声名显赫的男人,有着一张清瘦而轮廓分明的脸。浓密锋利的眉毛、挺直而线条冷峻的鼻子、薄薄的若有所思的嘴唇,眼睛应该是他脸上的灵魂,并不大更不亮,却让人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眩惑。
我并没有认为他长得帅,如果帅指的是英俊或者漂亮。我害怕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神采奕奕的男人,完美无缺的五官既呆板又装腔作势;也不喜欢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男人,像外企常见的高级白领,一身的世界名牌,浑身散发千篇一律的冰冷气息。我只能说,凌逆,他有一张非常生动而感性的脸,这张脸并不完美,却让人的眼睛无法挪开。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2)
是的,我欣赏凌逆。这个世上,能让我欣赏的男人实在太少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容颜清秀嗓音甜美,纵不是倾国倾城,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但我无法对那些人产生任何感觉,更无法对他们的盛情做出任何回应。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我吝啬得不肯付出哪怕一丝一毫。因为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不肯有一点点违背自己的感觉和意愿。
我以为自己已经丧失爱的能力。
可凌逆让我心动,死水微澜。
我开始频频参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