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无奈地说:“只有最后的一个办法。如果你不嫌麻烦,可以用滴管直接将奶滴到她嘴里,她只需吞咽就行。”
我用滴管吸了奶,挤了一滴在孩子嘴里,她立即吞咽下去。我大喜,赶快继续。一支滴管一次大约可装半毫升奶,分成3次滴给孩子,如此这般,滴了大半个小时,孩子终于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嘴。这次一共喂了20毫升奶,虽说比健康孩子还差得很远,但已是她平时一天进奶量的4倍。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二:芊芊(2)
我的孩子,就是这样靠滴管一滴滴地喂养,长大,直到二三个月后才有力气自己吸吮奶瓶。
喂完奶后,护士开始给孩子们输液。看到护士将针头往孩子头上扎,我既心疼得要命,又有些许期待——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孩子哭,更没有听到过孩子的哭声。她从来都是那样安详恬静,悄无声息的,我想听听她的哭声,以证明她是一个健康鲜活的生命。
针扎进去了,孩子平和的神态没有了,她小脸涨得通红,五官挤在一堆,终于“哭”了起来。可是,她表情虽然“声势浩大”,却没有发出相应的声音,勉强细听,可听见她嗓子眼里发出一点点喑哑的微弱的“呀呀”声,仿佛闷在被子里,发不出来。
“孩子,孩子的声音怎么是这样?”我大惊。
护士说:“她的声音就是这样,最开始一点儿也听不到,现在才勉强有一点儿声音。”
“怎么回事?她,她的嗓子会有什么问题吗?”我急得心“突突”跳。
“这不好说,窒息的孩子大多会有些残疾,她的眼睛检查过了,耳朵检查过了,都没问题,但声带不好检查,不知会不会是哑巴。”
宛如当头一棒,我眼前金星直冒,几乎要晕厥过去。我勉强稳住心神,急切地解开孩子的衣襟,检查她的身体四肢是否还会有其他什么异样。
于是,我看到孩子的一只手像一只麻花一般可怕地蜷曲着,歪扭着,竟跟我的父亲,她的外公在瘫痪后期手僵硬强直的形态一模一样。
“孩子,孩子的手又怎么了?”我已经被震惊和恐惧吓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她的手就是这样,可能是缺钙引起的抽缩,也可能,手有残疾。”
天哪!嗓子可能会哑,手也有残疾,恐惧紧摄住我的心。我勉强挣扎着辩解:“可是,几天前我看她还不是这样的。她的手好好的,还握着我……”
“重度窒息的后遗症是慢慢显露出来的,她的手前几天是好的,这两天就这样了。反正我们先给她输钙,如果不行也……”
护士说的什么我再也听不进去,我一下子跌坐到椅子上,只感觉浑身的力气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马上就要虚脱昏厥过去,偏偏脑子竟还可怕地清醒着。我的身体在瑟瑟地发抖,我想愤怒地质问上苍,到底还要怎么样戏弄折磨我们?到底还有些怎样的灾难和厄运在等待着我的孩子?这太残酷!太残酷!
“杨芊芊,你怎么了?”护士害怕了,摇晃着我,说,“打个电话叫你家人接你回去吧。”
“嗯?”我茫然地抬起头,像个梦游症患者一般,失神地望着她。
“你家电话号码是多少?我给你拨。”护士急了,掏出了手机。
“电话号码?我家的电话号码?”我张开了嘴,然而,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不知被我拨打过千百次的号码此时竟然一个数字也想不起来了!我拼命地在脑海中搜寻,记忆却像空无一物的海面,一片空白!
我无数次回忆起父亲病中的情形,回忆起他因瘫痪而蜷曲僵硬的手,回忆起他因丧失咀嚼功能而特制的流食,回忆起病中他明亮而慈爱的眼睛,回忆起18岁的我绝望地在雨夜里奔跑,心碎地看着生命一点一滴从父亲的身体里溜走……
这是我最惨痛,最不忍触及的记忆。
没想到,10年轮回,相似的厄运又再次降临到我女儿的身上。所不同的是,10年前我只是一个孩子,我躲在母亲的背后,天塌下来有母亲顶着,凄风苦雨有她替我扛着。如今,我是孩子的母亲。我稚弱的孩子危在旦夕,如此的娇小无助,等着她的母亲把她从苦难中解救。所有的狂风骤雨,所有的闪电冰雹,你们都来吧,我必挺起胸膛,无畏地承受,为了我的孩子,坚强。
医院是人生大舞台的生动缩影,生离死别,悲欢离合,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人性的高贵与卑劣,感情的深厚与淡薄,品行的真诚与虚伪,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展露无遗。人只有如此微观而真实地接近死亡,才会体会生的价值和意义,才会接触到生命的实质与重心,才会懂得感恩和珍惜。
父亲的病,让我从孩子成为大人,女儿的坎坷,让我从女孩变为女人。这是上天对我的历练和考验。由此,我抛却了骨子里固有的虚荣和轻飘,软弱和娇气,不再为风花雪月的“小资情调”矫情地作态流泪,寻死觅活,而是,在人生的大风雨面前,挺直了脊梁,努力顽强地做人。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三:裴裴(1)
经过几天的输钙,孩子的手舒展了,总算是一场虚惊。
谁能想到,这么个娇弱秀气的小人儿,竟已数度在生死线上挣扎,算是捡回了一条命。古人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知这个小小的人儿,会有些什么样的造化呢?
孩子刚出生时是5斤8两,出院时却不到5斤,已然瘦成了皮包骨。芊芊将女儿抱回了家,取名叫“丫丫”。
芊芊带孩子带得相当辛苦。为了不影响桑上班,她和孩子单独住在客房里,每天晚上要喂孩子吃几次奶,而且孩子自己不会吸,都是用滴管一滴一滴喂到孩子嘴里,还要反复地挤奶热奶,喂一次要一两个小时,隔一个小时又得喂。芊芊本来入睡就慢,基本一个晚上就算泡汤了,只有白天将孩子交给孩子的奶奶和保姆带时才能睡一会儿。
桑呢,也不可谓对孩子不尽心。很多次去他家,桑都把孩子抱在手里,一副慈父形象。不过小保姆缨子偷偷告诉我,桑比较喜欢“挣表现”,有人来就赶快抱孩子,没人时就玩自己的。我听了暗暗好笑,桑怎么仍然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还需要从别人的眼睛里认识自己,肯定自己?
而且,桑还专门准备了一个笔记本,记上孩子每一次吃奶的时间、数量,以及大小便的次数、颜色……说是以备随时观察孩子的“动向”。连晚上喂几次奶、大小便几次的时间都必须记上,这更无谓地增加了芊芊的工作量,如果哪一次漏记,桑就会大发雷霆。
我看着密密麻麻的“日记”,不由啼笑皆非。真不知这有何实际意义?可这似乎是桑爱子的成就和明证,只要一有人来他就会拿出笔记本供人“欣赏”。来人会啧啧赞叹没有见过谁当父亲这么尽心,这么有“创意”的,听着旁人的称赞,桑会露出自得而舒心的微笑。
芊芊很快地瘦了下来,甚至比她生孩子以前还要瘦,纤细的腰身不盈一握。倒不似别的产妇,成天为减肥而发愁。她依然喜欢打扮,喜欢化妆,连推孩子去广场散步也要精心装扮一番,真是一朵打不垮,压不坏的塑胶花,只是青黑的眼圈隐约可见憔悴的痕迹。
这一段时间,由于芊芊不便外出,3人聚会自然少了,我自己也深陷在这一段崭新而狂热的感情中,不能自拔。
对凌逆的痴情已快达至沸点,每分每秒,每时每刻,心里眼里都是他。独处的时候,我会怔忡地想起他,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我诧异自己怎么可以有这样奢侈的幸福,怎么可以真正和我梦想的王子走在一起?可以真切地看到他,抚摸他,可以听到他说,我的美丽的长发女友,我的聪慧的敏锐的可人儿。与此同时,我对沈浩的厌倦与不耐烦却与日俱增。
不知沈浩有无发现什么异样,每天我都很晚回家,回家后便独坐冥想,否则便是发信息。但沈浩从来什么也不说,更不问。只有一次半夜3点,凌逆的信息发过来,我忘了调整为振动,沈浩被尖锐的鸣叫声惊醒。我有些惶惑地看着沈浩,如果此时他要求看我的手机,我不知该怎样回答。毕竟有些心虚。沈浩坐起身来,揉揉眼,嘀咕着说:“谁呀?这么晚了!”
我没有回答。沈浩看了我一眼,倒头又沉沉睡去。我心里轻轻地吁了一口气,半是轻松半是失望。或许沈浩就是一段麻木不仁的木头,没有任何感觉。有时我甚至宁愿他清查一下我,宁可他也同我理论吵闹一番,总比这样不痛不痒的好。可,沈浩太木讷了。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我心里一阵火起,突然爆发地冲沈浩嚷道:“睡!睡!就知道睡!你到底有没有心?到底懂不懂一点儿浪漫?”
沈浩被我从美梦中骂醒,莫名其妙地睁开眼睛,不解地问:“你怎么了?没事吧?这半夜三更的,不睡觉干吗?明天一早还要赶公交车呢,你让我到哪里去浪漫?”
我张大了嘴,傻傻地望着沈浩,突然感觉无趣,垂头丧气地说:“没什么,睡吧。”
我发现从前游走在沈浩与凌逆之间,左右逢源,相安无事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我以为一个人满足我的精神,另一个照顾我的生活,我各取所需,充实快乐。可是,我的感情天平越来越偏向凌逆,与此同时,对沈浩有了生理性的厌恶。我讨厌沈浩碰我,当他一接触到我的肌肤,我浑身就会起鸡皮疙瘩。偏偏他对我的身体依旧着迷不已,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要求。我只有晚上尽量晚些回家,然后借口加班在书房看书写字直至深夜。沈浩早起要赶公交车,因为工厂要打卡,不得不早睡。通常他上床后,左等右等我不去,也就自己先睡着了。
然而,面对沈浩一如既往,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每每我又感觉愧疚,感觉太对不起这个毫无心计的老好人。
我终于明白,女人的身和心是一体的,不可能分开,找个爱我的做老公,找个我爱的做情人,说这话的不是男人就是从不知情为何物的薄幸人。女人的心里,只能装下一个人。
这一天,沈浩突然打电话给我,兴冲冲地说:“裴裴,今天早些下班好不好?我们庆贺一下。”
“什么事?”我莫名其妙。
“你忘了?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呀。”沈浩不以为意,仍旧兴高采烈。
惭愧惭愧!我竟然忘得一干二净!我又愧疚又诧异。这个“求真务实”的榆木疙瘩,居然也知道要过纪念日?难为他还记得。我心里升起一股久违的柔情。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三:裴裴(2)
“哦。准备怎么过?”
“我5点来接你下班,然后……到时你就知道了。”
“哟,还卖关子?”我放下电话,有些莫名的欣喜。我想沈浩是否也觉得我们的生活太沉闷,也想增添一些浪漫色彩?那么,他会如何安排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呢?捧着一束鲜花,西装笔挺地出现在电台门口,然后,找一家情调优雅的西餐厅,共进烛光晚餐?他会送我什么礼物呢?当然不会是钻戒或项链,沈浩一向用钱节俭谨慎,绝不会这样大手笔,那么,是一瓶香水?还是一支口红?或是,一件内衣?
我胡思乱想着,有些隐隐地兴奋。认识沈浩这么多年,还从来不知他“浪漫”起来是何模样,不由有隐隐期待。
我想了想,给凌逆拨通了电话,告诉他晚上不和他一起吃饭了。
凌逆没有丝毫的不快,十分大度地说:“好啊,玩得开心点儿。不用管我。”
我收了电话线,有些怅怅地。凌逆总是这样,好像从不知什么叫“吃醋”,什么叫“嫉妒”。提到沈浩,他总是说沈浩不易,能如此忠心耿耿地对待家庭,对一个女人的男人不多,要我珍惜……他的话无任何不对,但是,我真希望他有时能够表示一下淡微的醋意,至少表明他心里在乎我。难道爱情不是自私的吗?难道爱上一个人不希望全部占有他吗?
可是,如果他真希望全部占有我,我又该怎么办?
我在镜前仔细地化了个淡妆。最近常和凌逆出门,我已习惯了薄施粉黛。凌逆喜欢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且,随着摸索出化妆的经验,我发现自己其实非常适合化妆。我小巧的脸形和立体的五官是许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只是由于面孔苍白,连嘴唇也毫无血色,加上郁郁寡欢的神情,显得非常不起眼,抹上粉色的胭脂和雅致的口红,整张脸立即鲜亮了起来。着装上,我也摈弃了过去偏爱的黑灰白,当然我也不适合大红大绿,我选择了一些粉蓝、明黄或藕荷色,清新淡雅,明媚可人。款式也不再局限于长裙或筒裤,紧身的牛仔裤或小巧的A字裙使我一米五八的娇小身躯显得玲珑秀美,而不似从前那般宽衣大袖,只见衣衫不见人。
从凌逆惊喜而赞赏的目光中,我知道自己变了,变得越来越妩媚,越来越漂亮了。走在大街上,路人纷纷投来的“注目礼”,也使我知道自己其实也是颇有几分姿色的。我诧异自己从前为何总是衣衫随便,素面朝天。确实,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我虽然不是沉郁落雁的大美女,真正打扮出来或许也并不输芊芊呢,至少也是各有千秋吧。
女为悦己者容。我承认,是凌逆改变了我的慵懒和消极,爱情使女人变得美丽。
我穿了一套米白色的薄呢外套和同质地的修身长裤,白色高跟鞋。站在电台的门口,自己也感觉有些亭亭玉立的。
沈浩过来了,依然穿着那套灰色的休闲夹克,跑得气喘吁吁的,显然又是坐公共汽车过来的。我注意到他两手空空,不由打趣地说:“哟,空手啊?还以为要捧着一束玫瑰花呢。”
“玫瑰花?”他有些诧异,然后讷讷地解释说:“我也想过,可是,那多贵呀,不划算的。其实花的成本很低,都让花贩子赚去了……”
“好了好了,”我不耐地打断了他,问道,“准备去哪儿吃饭?”
“去哪儿?当然是回家呀。”
“什——么?回家?今天是咱们的结婚纪念日,你让我回家?”我气坏了。哪有如此不解风情的人。
“是啊,今天是结婚纪念日,我特地去菜场买了好多你喜欢吃的菜,有酥炸带鱼,有红烧烤麸,有肉塞面筋,还有鸡汤……”
“够了!我一年365天天天吃你做的饭,今天是结婚纪念日,可不可以去餐厅吃点别的?”满腔热情降至零点,我不由火冒三丈。
“出去吃?那多贵呀!你想想,一盘蔬菜成本最多几毛钱,可餐厅要卖到七八块,一盘鸡二三十元,最多只有1/4,不上算的。我自己在家给你做,多经济实惠呀,又卫生……”沈浩絮絮叨叨地算起账来。
我已经没有了要和他出去吃饭“浪漫”的奢望和兴趣,泄气地对他说:“行了,回家吧!”
到家后,沈浩安排我坐在沙发上,端上水果和瓜子,说:“你先看看电视,我随后就好。”然后便系上围裙,一头扎进了厨房。
如果是别的女人,可能会憧憬这样一幅“温馨”的生活画面,可是,我天天都在如此“享受”,实在是没有任何新意了。
我闷闷地翻着书,心里莫名烦躁。早知如此,还不如和凌逆出去呢。唉,凌逆,凌逆,想到那张生动易感的脸,那略带嘲弄的若有所思的嘴角,便不禁悠然神往。如果今天换成是凌逆,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
沈浩将饭端上了桌,五彩缤纷摆了一大桌,还有一瓶长城干红。他兴致勃勃地关了灯,点燃了两根蜡烛,然后把酒斟进杯子,递给我,碰了一下,却不知要说什么,只顾傻傻地笑。
我心中不禁有些感动。沈浩,他还是动了一番心思的。
第一次共进这样“浪漫”的烛光晚餐,加上又是“结婚纪念日”,我故意放任自己多喝了几杯。我想,无论如何今晚自己应该尽一尽做妻子的义务。
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