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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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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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3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外形还是爱好,都有极大的不同。就连在颜色的选择上,也口味各异。美瑜是个“红孩儿”,尤其纯正浓艳的大红,是她的挚爱,就像她的性格,奔放,热烈,不留余地。而裴裴则偏好米色、烟灰、藕荷色这类不张扬的颜色,是隐忍的,低调的,内敛的。但并不是一退到底,而是含而不露,以退为进的,要细细品味才能体会出其中的奥妙。亦如她本人。 
而我,从少年时代起,就偏执地爱上了紫色。对紫色的钟情,源于一个初秋的黄昏,抬头的一刹那,蓦地发现天空原来可以是紫色的。那一种极其神秘艳丽的紫,使原本澄蓝透明的天空充满了一种奇异的妖幻迷离令人炫目的美。爱极了那一瞬间天空的颜色,从此,便发疯一样爱上了紫色。每到商场,便痴心地寻觅紫色的物品,紫裙子、紫靴子、紫风衣、紫发带……甚至家里的沙发、窗帘、地毯无一例外全是深深浅浅的紫。书上说,喜欢紫色的人浪漫、善感、理想主义、不太现实,与我的个性倒也有几分相似。从某种意义上说,颜色确实是一个人个性及内心状态的真实反映。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五:芊芊(2)   
当然,裴裴的变化并不仅仅源于外表的装扮,而是她的神态。从前的她总是冷漠淡然,郁郁寡欢的,连笑也是勉强的,无奈的,没有自信的。如今,她红晕横生,笑容甜蜜,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梦幻般的神采,令人心动。我觉得似乎有什么在裴裴身上发生了。隐隐的,她也给我提到过,如今的她,才发现自己原来也是美丽的,可爱的、有魅力的。但她从来不给我讲到具体的人和事,我说过,我对于裴裴是透明的,毫无秘密可言,裴裴对我却始终隔了一层轻纱。但我可以肯定,是有一个人出现,才让裴裴有脱胎换骨般的变化,而这个人,绝不会是沈浩。 
裴裴一直在发信息,显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过了一会儿,找了个借口便匆匆走了,只剩下我和美瑜、许雷3个人。 
也许是美瑜的活泼开朗的缘故,许雷显得松弛自然了许多。从外表看来,他在这座城市里也算是比较有品位和素质的,应该说长得也相当不错,但不知何故,总让人感觉有些不舒服。或许是他的眼神过于阴郁,看人时总是躲躲闪闪的,一点儿也不光明正大。不过他是美瑜的朋友,不该妄加评论。 
手机响了,不用看,一定是桑。每次外出,桑的电话总是如影相随,在哪里,跟谁在一起,在干什么……手机就像我的紧箍咒,走到哪里都跳不出桑的手掌心。 
我让桑过来。无所谓,君子坦荡荡。 
桑来了,看到许雷,脸一下阴沉得像刚下过雨。尤其听美瑜介绍说许雷是什么公司的什么总,他更是不快,鼻子里闷闷的一声冷哼,也不理会对方伸过来的手。桑就是这样,喜怒都摆在脸上,甚至一点儿面子都不给。许雷显然没有遭遇过这种场面,本来就拘谨的他更加手足无措了,眼神也更加闪烁不定。 
融洽温馨的谈话氛围无影无踪。 
无趣,散场。 
一路的争吵。 
桑斥责我身为一个母亲,把自己几个月大的孩子扔在家里,独自去“偷欢”。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玩过了,难道做了母亲,便要成为清心寡欲的修女吗?况且许雷是美瑜的朋友,我与他不过也是第一次见面而已。但桑不肯信,坚持说那个“眼睛贼兮兮”的男人不怀好意,以美瑜为幌子,其实目标是为了我。他说哪个男人会去喜欢一个盲人? 
唉,秀才遇到兵。他真以为他老婆是天仙下凡,倾国倾城?以为所有的男人都在对她虎视眈眈?我奇怪桑明明和我已淡得不能再淡,唯独在“吃醋”这一点上,没有减退丝毫的热情,还是那般冲动激烈,一触即发。 
原以为孩子的降临会改变我们的关系,我明白我错了。这段时间,我和孩子一直与桑分房而居。算起来,从怀孕到现在,整整一年了,我和桑竟没有亲热过一次。 
也许孩子的出生会让一个女人的生理发生变化。在以前,我对男女之事一直不开窍,但孩子出生以后,不知为何,总觉得身体里有一股欲火在燃烧,很渴望肌肤之亲。但桑不知是对我不再感兴趣,还是孩子的病让他深受打击,他竟然再不曾碰过我。非但如此,他连看也不曾仔细看过我一眼。 
每天早上,他起床后必过来看看孩子。我的床和孩子的小床相隔仅仅一米,他就站在孩子的小床边上,逗弄着孩子。看着他的背影,我经常浮想联翩。我多么渴望他逗完孩子后,能够转过身来,看我一眼。哪怕就是看我一眼,哪怕伸出手在我脸上轻轻蹭一下,哪怕对我淡淡地一笑,我也就心满意足。是的,我如此地渴望得到他的温存。我承认孩子出生以后我的身体变得很脆弱,我需要得到异性的温存和抚慰,我从来没有哪一个时刻像现在这样渴望他能拥我入怀。可是,每次我都眼巴巴地看着他逗完孩子后便径直地离开,毫不迟疑,从不曾转过头看我一眼,仿佛我是空气,根本就不存在。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心一下子坠入冰窖。 
此时的桑,已身陷进赌博和网络的“魔圈”,不能自拔。每天晚上,他必出门打牌直至深夜,回来时我与孩子已进入梦乡。如果在家,他则会整晚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本就高度近视的眼睛因长期注视电脑屏幕而导致眼底出血,仍乐此不疲。 
从恋爱伊始,桑便从来没有真正走进过我的心,真正懂得过我。但他时时陪伴我左右,还是让我感觉满足。前面说过,我是一个不懂得节制的人,喜欢有人时时黏着我,喜欢浓得化不开的感情。可如今,我夜夜独守空房,虽然名义上有个丈夫,却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有一次我半戏谑半认真地对他说:“你打牌一个晚上最多能赢多少钱?我把这个钱给你,换你陪我一个晚上,行吗?”他大发雷霆,说,“你这个女人如此淫荡,是疯了吗?” 
哈,可笑。我七八岁开始看王子和公主的故事,12岁有成年男子对我献殷勤,15岁有了成熟的外表和身体,并被众多男生包围,18岁进入电视台,从事所谓“大众情人”的工作,并成为众多患有“妄想症”男人意念中暧昧故事的女主人公。可是,她一共只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并5年不敢越雷池半步,洞房花烛夜因为紧张不能够令丈夫如愿。如今,因为孩子的到来,她脆弱的身心需要抚慰,她第一次渴望肌肤之亲,可是,那个爱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整整一年都不碰她。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五:芊芊(3)   
有谁可以相信,电视台的主持人,所谓的大美女杨芊芊,明媚健康的外表,令男人垂涎三尺,可是,她的身体一直很寂寞。她不明白什么叫“高潮”,什么叫“鱼水之欢”。在性上,她是一个超级弱智,一个大白痴!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六:裴裴(1)   
我被一种燃烧的激情刺激得头昏脑涨。凌逆越来越多地占据了我的脑海和心间。我每时每刻都想见到他,每时每刻。 
但我却觉察到凌逆的躲闪。他不再像从前那样每天来接我下班,而是有了许多别的应酬,我觉得都是借口,却毫无办法。 
我不知道如何去乞求一个男人,我不会。当他说他要和一群狐朋狗友去喝酒打麻将,我只得应允。 
回到家中,我坐立不安,怒火中烧。沈浩不明所以地看着我,畏缩得像只小白兔。我给凌逆发了短信,可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他仍然杳无音讯。 
我困兽一般,在屋里转来转去。沈浩过来叫我吃饭,遭到我毫无理由的大声呵斥。沈浩被骂得狗血淋头,委屈而不解地嘀咕道:“裴裴,你怎么了?你究竟怎么了?” 
我怎么了? 
噢!我疯了!疯了! 
楚越约我喝咖啡。 
我去了。 
楚越本是凌逆的朋友,在一个聚会上认识。他见到我的第一面即眼睛一亮,当场交换了名片,第二天便要请我吃饭。 
楚越是那种标准的所谓“好男人”。他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还是一家珠宝店的老板。毕业于贵大中文系,也算是“儒商”系列。他长得不漂亮,也绝不难看,非常中庸平和的外表。男人如果有钱又太漂亮,会给女人很大的压力和不安全感,中等“姿色”已经足够。而且,他很稳重,据凌逆说,数年来从未有绯闻传出,所以,在很多人眼中,楚越是一个优秀的有本事的好男人。 
我不能说楚越不好,但我无法对他产生兴趣。我就是不能对那些贴满“完美”标签的男人感兴趣。这一点上我和芊芊有过讨论。芊芊憧憬的是“完美的爱情”,她渴望的男人是宽容的,豁达的,事业成功的,有才华的,有责任心的,对她忠贞不贰的……总之,是100个人里面99个都说“好”的男人。而我,我却欣赏“缺憾的美”。我害怕完美,我喜欢的男人是亦正亦邪的,特立独行的,丰富而生动的,在有的人眼里有着满身的缺点,在有的人眼里却魅力无穷。如果让100个人来评判,恐怕50个人嗤之以鼻而另50个人欣赏有加。或许在骨子里我有一种狂野的,自毁的倾向,喜欢一种非主流的,残酷的美,这和我文静清秀的外表大相径庭。而芊芊恰恰相反,她看起来敢闯敢冲,颇有侠女风范,可是她连恐怖片和侦破小说都不敢看,怕晚上做噩梦。她害怕刺激,喜欢温吞。但是,她偏偏选择了一个极端不完美,可以说心理上颇有缺陷的男人做老公。我,却偏偏嫁给了除却没有钱,其他方面无懈可击的“五好老公”。或许这再一次证明人在现世里的状态往往与想象背道而驰,或者说人向往的永远是自己所没有,所匮乏的。 
我对楚越没有兴趣,但并没有完全拒绝与他的交往。或许女人骨子里都有一份潜在的虚荣,喜欢有人欣赏,有人追求,尤其是成功优秀的男士,这让女人有一种骄傲和成就感。而楚越,他显然对我相当着迷,这一点他并不曾掩饰。 
我没有认为自己长得羞花闭月,恰恰相反,我一直都为自己的容貌感到自卑。就像母亲常常责骂我的“像个小寡妇”。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没有裴望漂亮。长大以后,我也并没有什么光彩,不像芊芊,到哪里都有人关注。可以说,整个28岁以前,我都是灰巴巴的。但是,最近以来,我却接连“命犯桃花”。凌逆,本城鼎鼎大名的白马王子,众多女人梦寐以求的理想情人,把他青睐的目光投向了我。然后是楚越,沉稳出色的中年成功人士,也无所顾忌地表达了他的爱慕与崇拜。更别说那些狂蜂浪蝶,此起彼伏,零星地点缀着我原本枯燥单调的平静生活。 
我诧异自己怎么已经过了按理说女人最美丽的年纪,才开始大放异彩,或许以前的岁月太过埋没了自己的天资。当然,我知道自己并不是沉鱼落雁的大美女,准确地说,我应该是“以气质取胜”。我的柔怯和娇弱对某些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当然还有深邃的思想和不俗的谈吐,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胸大无脑的白痴美女。 
楚越点了鱼翅羹和冰糖燕窝。还有清蒸多宝鱼和几样小菜,菜简单却经济价值高。这家酒楼在本市的高档豪华程度居于榜首,公然打出最低消费每人168元。而今天的这桌饭菜价格应该在2000元左右。其实我并不喜欢所谓的燕鲍翅,无非是“物以稀为贵”,但像楚越这样的“成功男士”,每次必点这样铺张而毫无实际意义的菜,仿佛不如此便不能体现他的诚意和身份。 
无所谓,有时看着楚越诚恳忠厚的笑脸,也会感觉有些愧疚。其实我知与他的交往不过是应景,不过是凌逆不在的一种替代和补充。但楚越并不介意,也无太激烈太明显的目的和企图,仿佛偶尔出来吃顿饭喝杯咖啡便已足够。 
裴望发信息给我。我没理会他,他不停地发,我只好告诉他我在“王子酒楼”。 
匆匆作别楚越,我在楼下见到了裴望。他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看起来落魄而狼狈,那一张漂亮的脸笼罩了一层铅灰色,且瘦得像根竹竿,仿佛风一吹就要飘了起来。 
“裴望,你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我惊问。 
“有什么办法,生活的折磨呗!”裴望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斜靠在电线杆上,吊儿郎当地说,“姐,你在这么高档的饭店吃饭啊?真阔气。”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六:裴裴(2)   
“别人请我,我哪里会有钱。”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赶快堵他的嘴。 
“是啊,我姐姐也算是名人了,在我们院里,你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谁不夸爸妈养了个好女儿呀。” 
裴望还是这么油腔滑调,我啼笑皆非。他拐弯抹角,到底想说什么?果然,他话锋一转,换了一副哀求的语调,说:“姐,给我点儿钱。” 
果然,他只要找我,只要叫我“姐”就没好事儿。我气愤地说:“不是才叫妈给了你200块吗?这么快就花光了?我不过一个月才挣2000块而已,你以为我开银行啊?” 
“姐,给我钱,否则我就要死了。你是我姐,我不找你找谁?” 
我转头想走,裴望却一把拖住了我。他说:“求求你,姐,给我钱,我要死了。这大街上拉拉扯扯地对你影响不好。我无所谓的,我什么都没有,你还是名人呢。” 
我又急又气,左右张望,果然已有不少路人在侧目而视,只好对他说:“好了,好了,你放开,我再给你100块钱,别再找我了。” 
他松开了手。我从手袋里掏出钱包,正准备拿出100块钱,裴望却伸手一把将钱包抢了过去。 
“唉,你干吗?”我猝不及防,伸手去夺。裴望却已迅速地将钱包里的钞票悉数拿出,将空钱包扔在地上,一边嚷嚷着:“姐,我没办法,我再没钱就要死了。”一边一溜烟儿地跑远了。 
我傻傻地望着裴望的背影,呆若木鸡。 
裴望,裴望,裴家全部的希望,从小母亲就对他寄托了全部的梦想和期待,结果他成长为这样一个混世魔王,流氓无赖。而我,备遭母亲嫌弃和轻视的小可怜儿,却成为家里的顶梁柱,扛着一家老小的生计。真不知母亲见此情景会作何感想? 
裴望的出现再次提醒我自己的出身。那个肮脏污秽的大杂院,虽说现在院子已经拆了,但那份底层里的龌龊和卑贱依然存在,就像胎记,已浸润到每一个人的血液里,走到哪里,都带着大杂院肮脏的气息。10年前,我因为对家庭的绝望而险些走上绝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苦苦力争上游,终于在电台谋得一席之地,谋得人们的尊重和仰慕。我拼命想忘记我的出身,忘记那个不被上帝垂青的地方,它就像一块丑陋的伤疤,提醒着我不堪回首的过去。 
我坐在本市最高雅的酒楼里,风度优雅地品尝着昂贵的燕窝和鱼翅,接受着一个成功男士的殷勤和恭维,仿佛一个高傲的公主,可是,裴望的出现,却无情地揭露我的秘密:我来自大杂院,女的都去当“鸡”卖春,男的都偷盗抢砸,无恶不作。 
裴望,他究竟在做什么?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七:顾美瑜(1)   
那次见面之后,与许雷的关系近了几分。不单是通电话,他有时候还会到我家里来,闲聊一番。 
有一次,他说:“你可以让杨芊芊把她的书送给我看看吗?现在市面上买不到了。”我心无城府地答应了。 
过两天,他带了自己以前发表过的小说,说:“你让杨芊芊读给你听,好吗?顺便也让她给我提提意见。”我心中有些不悦,没有吭声。 
从初恋失败以后,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异性走近过我,即便和异性接触,别人也总把我当成“自强不息”的典范,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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