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寝室: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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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寝室:玉魂-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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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去寻了个陶器,装好何剑辉的骨灰,埋到了小树林里。
  做完这一切后,早就过了午餐时间,医学院的食堂里早就没有饭菜了。
  方媛来到医学院里的小餐馆,随便点了些小菜,一个人坐在那里慢慢地咀嚼。
  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她却没什么胃口。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努力地咀嚼,慢慢地吞下去。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善待自己的身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对光明和正义的追求。
  经历了这么多事,方媛早已懂得,就算全世界的人都遗弃了你,仍要坚强地爱自己。自然界的法则是弱肉强食,一个连自己都放弃的人,是没有资格要求别人援助的。
  “方媛!”一个惊喜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方媛抬头,看到了一个年轻女教师,竟然是以前的班主任秦月老师。
  两年前,也是在这个小餐馆中,她和秦月、苏雅、徐招娣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那时的秦月,谈笑风生,举止优雅,仿佛是她们的亲姐姐般。
  可是,两年后,再次在这个小餐馆中邂逅秦月,看到的只是一具憔悴和悲伤的躯壳。不再素面朝天,精致的化妆掩饰不住疲倦的皱纹。不再朝气蓬勃,成熟的外衣遮盖的是苍老的心态。
  “秦老师……”方媛叫了声,却不知如何说起。两年前的裂缝,始终无法完全弥补。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吃饭?”秦月显得很关心方媛的样子,“走,到我家去,我给你下厨!”
  “不了,谢谢秦老师,我已经吃饱了。”
  “那……”秦月想了想,说,“到我家去坐坐吧,我们很久没在一起说说话了。”
  “好吧。”方媛本不想去,可看到秦月憔悴的身影,于心不忍。毕竟,她曾经是她的良师挚友。
  果然,得知方媛同意后,秦月很开心。她笑了,笑容里依稀有往日的风采。
  十分钟后,秦月带着方媛回家。
  依然是学校宿舍,依然是一楼的平房,所有的场景和两年前一样。所不同的是,屋子里不再弥漫醉人的清香,反而有种淡淡的霉味。绯红色的窗帘上拉得紧紧的,在阳光的映照下显现出淡淡的污垢。
  天气太热了。方媛有点口渴,想从茶壶里倒点水出来,竟然是空的。
  放下茶壶,壶把上显出淡淡的手印。原来,茶壶上早已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显然很久没用了。
  秦月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我一个人住,很少烧开水。”
  她拉开冰箱,特意从里面挑出一个大瓶的鲜橙多,寻了个一次性杯子,倒得满满的。
  “喝点饮料吧。我记得,你以前就喜欢喝鲜橙多。”
  方媛拿起杯子,微微吸了一口,冰凉的感觉从嘴唇一路滑下去。
  “秦老师,你不是有话和我说吗?”
  秦月笑容满面地看着方媛说:“不急,你先喝完饮料吧。”
  方媛不想在这房子里呆太久,干脆一口把鲜橙多喝完。
  “好了,我喝完了。”
  秦月仍然笑容满面地看着方媛,既没有给方媛倒饮料,也没有说话。
  “秦老师……你……”
  秦月的脸,突然开始模糊起来,仿佛被风吹动一般,摇摇晃晃,渐渐充斥了方媛的所有视野。
  方媛想要站起来,脚却软软地不听使唤。
  “秦老师,为什么要这样做?”方媛痛苦地闭上眼睛。
  在她晕之前脑海里掠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两年前初见秦月的模样:气质文雅、善解人意、有着醉人笑颜宛如姐姐般的魅力女孩。
  41、
  2006年10月6日,中午11点45分。医学院后巷。
  和许多大学一样,南江医学院附近也开了很多以学生为消费群体的小餐馆。
  吴小倩没去食堂吃午餐,而是拐进医学院后门的一个小巷子里。巷子的尽头有一间破旧的老房子,上面的招牌被油烟熏成灰黑色了,依稀可分辩出“老王饭馆”四个大字。
  吴小倩走了进去,里面仅能摆四张桌子,没有一个食客。店主是一个老头子,头发全白了,佝偻着背,满脸的皱纹。
  “老王,来个酸汤鱼,血酱鸭!”吴小倩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好久没吃家乡菜了,麻烦你了。”
  老王慢腾腾地走过来,盯着吴小倩上下打量。
  “你是谁家的丫头?”
  “我姓吴。”吴小倩笑兮兮地说。
  “你是……你是头人家的那个小丫头?”老王的语气十分恭敬,“是小主人啊。没想到啊,才几年功夫,你就长这么大了。”
  吴小倩也乐了:“老王,这几年功夫,你可是一点也没变哦。”
  “老了……”老王摇摇头,颇为伤感,“再过两年,就要入土了。我只希望,能回到寨子里去等死。”
  “这样吧,老王,明天你就回去吧。”吴小倩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尸体运回去。”
  老王打了个哆嗦:“小主人,你说啥?”
  吴小倩勉强笑了笑:“我是说,如果我死了,还有尸体的话,你再劳累一下,把我的尸体运回寨子去。”
  老王深深地吸了口气:“小主人,那个人,又出现了?”
  “我不知道。”吴小倩的脸色凝重起来,“不过,我看到了金蚕蛊。”
  “你看到了金蚕蛊?”老王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你能在金蚕蛊下脱身?”
  “确切地说,我是看到金蚕蛊攻击过的尸体。”
  “至今,我们苗人还没有从金蚕蛊中成功脱身的纪录。小主人,你虽然天赋异禀,恐怕还不是金蚕蛊的对手,千万要小心。”
  吴小倩若有所思:“不是说,月神族早已灰飞烟灭了吗?蛊毒祭司死于祭坛之乱,怎么还有传人?而且竟然炼制了金蚕蛊这种天下奇蛊?”
  老王叹息了一声:“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月神族能延续几千年,自有其过人之处。”
  “老王,你说,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战胜金蚕蛊?”
  “战胜金蚕蛊的最好办法当然是用火刺猬。可是,这种奇物濒临灭绝,寨子里的人都没有看见过。”
  “除了火刺猬,就别无他法?”
  “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助你。”想了想,老王又摇头,“不过,恐怕很难。”
  “没关系,说来听听。”
  “天生万物,相生相克。有黑就有白,有正就有邪。月神族延续几千年,却始终没有掀起太大风浪,是因为在月神族身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天敌。”
  “天敌?”
  “是的。”老王的眼光望向遥远的江边,那里,有天下奇楼滕王阁,还有千年古刹绳金塔。
  “如果有一捆金绳和驱风、镇火、降蛟三宝剑中的一柄,战胜金蚕蛊不过举手之劳。”
  吴小倩若有所悟:“你是说,绳金塔的宝物?我听母亲提及过,说那座塔自古就有高人在那里修行。”
  “不错。绳金塔本是高僧所建,除了宣扬佛法外,最重要的原因是镇妖辟邪。这个所谓的妖邪,估计就是月神族了。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月神族六十多年前的祭坛之乱中,就有绳金塔高僧的身影。否则,仅凭大祭司的能力,还不足以制伏月神,击败其余六大祭司。”
  “那绳金塔高僧是谁?”
  “不知道。”老王叹息了一声,接着说,“不过,我知道绳金塔下有个年轻的僧人,名夷大师,有通天彻力之能,想必是绳金塔高僧的传人。”
  吴小倩笑了:“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去找他帮忙?”
  老王摇头:“谈何容易。他们的宗旨和我们不同。我们想消灭蛊毒祭司,他们却仅仅是想制衡月神族。否则,他们完全可以把握祭坛之乱的机会,一举消灭月神族。他们所追求的,是至高无上的佛法,摆脱凡人生老病死的‘大道’。而我们,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稍微有点奇异的凡夫俗子。我们和蛊毒祭司的恩恩怨怨,和争夺一粒米而大打出手的两只蚂蚁没什么两样。”
  吴小倩无语。
  老王关切地说:“小主人,你也别想得太多。你现在还年轻,不如先随老朽回寨子去,暂时避避蛊毒祭司。等时机成熟,再和他宣战也不迟。”
  吴小倩苦笑:“躲得了一时,躲得了一世?如果现在不动手,待其羽翼渐丰,能熟练运用金蚕蛊时,怕是一点机会也没有,全寨子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好了,老王,你别说了,快给我上菜!我要好好地吃上一顿正宗的家乡菜。”
  老王蹒跚着脚步走进厨房。
  过了一会,他捧上了热气腾腾的酸汤鱼和血酱鸭。
  吴小倩一边吃,一边问:“老王,附近有没有一个懂得蛊毒的苗族老婆婆?”
  老王摇头:“我没有看到过。懂得放蛊的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寨子,说不定是其它寨子出来的。据我所和,其它寨子即使有懂得放蛊的人,水平也有限的紧,你找她们帮不了什么忙的。”
  “我知道。”吴小倩宛尔一笑,“我妈妈说,我是草鬼婆中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所以,我一定能战胜金蚕蛊的!”
  “但愿如此!”老王喃喃自语。
  吴小倩吃得很饱,以至于走出老王饭馆时脚步都有点凌乱。烈日下看不到什么人影,偶尔经过的女生们都打着伞,唯恐晒黑了她们的皮肤。
  吴小倩让自己曝晒在阳光下,脸色依然苍白如纸。她的身体有点奇怪,无论怎么吃也吃不胖,无论怎么晒也晒不黑。
  回到441女生寝室,里面空无一人。吴小倩仰面躺到床上,张着嘴呼气。
  一条青色的小蛇从她的嘴里钻了出来,竖起了身子,吐着舌信好奇地东张西望。
  “倩儿,回来!”吴小倩怕它被其她女生撞见。
  然而,一向唯命是从的倩儿这次却违抗了命令,没有回去,而是围着吴小倩不安地游动。
  吴小倩大怒,刚要喝叱倩儿,却发现,墙壁上匆匆爬过一头蝎子。
  这不是普通的蝎子,背上的颜色五彩斑斓,足有三寸长。对于毒物来说,色彩越艳丽,体形越大,毒性就越强。
  吴小倩记得很清楚,这只五彩蝎子,是她早上用毒庐在小树林里擒获的。
  毒庐是用特制的药草炼制的,能散发出醉人的香气。毒物闻到这股香气,如同人类吸食海洛因般,会沉醉在梦幻般的幻觉中,不能自拔,即使是交配也没兴趣。
  可是,这只五彩蝎子,居然放弃毒庐里的享受,慌慌张张地赶路,仿佛在逃命般。
  吴小倩的心悬了起来。
  对于毒物来说,只有一件事,比享受毒庐里的香气还重要,那就是死亡!
  441女生寝室里肯定出现了比这些毒物还要恐怖的东西!
  怪不得倩儿如此不安!
  吴小倩一下子就从床上蹦了起来,紧张地搜索。
  五彩蝎子向窗户方向爬去,显然,它想从这里逃出去。
  忽然,一个金黄色、拇指大小的物体沿着墙壁迅速游动,一下子就趴到了五彩蝎子的背上。
  吴小倩睁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金黄色的物体。
  椭圆形,闪烁着黄金般的光泽,纤细的足,微微蠕动的触角,赫然是一只金黄色的蚕!
  42、
  2006年10月6日,中午12点05分。苏舒寝室。
  “姐姐!”翩翩起舞的苏舒看到了苏雅,停下了舞姿,仿佛一只小鸟般欢快地蹦了过来。她的脸,通红通红的,挂满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衣服上显露出一块块被汗水浸湿的印迹。
  苏雅拿出手绢,怜爱地抹去她脸上的汗水:“这么热的天,跳什么舞?”
  “我跳得好看吗?”
  “很好看。”
  苏舒骄傲地说:“当然好看,我的舞蹈,是妈妈亲自教的。”
  苏雅问:“妈妈亲自教的?”
  “是啊。妈妈过世之前,每天都要教我跳舞。她说,舞蹈能让人快乐,忘记痛苦。我记得,她经常愁眉苦脸,不喜欢和别人说话。教我跳舞的时候,是她笑得最多的时候。”
  苏雅隐隐心痛。爱是一把双刃剑,很容易伤到自己。父亲的爱情是如此,母亲的爱情亦是如此。这个世界不存在绝对的真空,每一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会影响身边的人。无论多么纯洁的爱情,都不能脱离社会和家庭独自存在。
  “妹妹,你能不能放弃这次歌舞剧?”苏雅心里还抱着一丝幻想。
  “可是,我真的是很喜欢跳舞啊!”苏舒的眼神黯淡下来,“为了妈妈,我也应该好好地表现一次,不是吗?姐,你是我最亲的人,难道也理解不了?”
  苏雅笑了:“好了好了,别用妈妈来压我!只要你喜欢,我一定全力支持你!”
  她很清楚,对于苏舒来说,这次表演,并不仅仅是赚取名声那么简单。她需要一个舞台来充分展示自己,增强自信,从自卑和自闭的阴影中走出来。
  苏雅望了望寝室,问:“她们呢?”
  “她们?”苏舒哼了一声,“没一个好东西!星星只知道和她的秦渔卿卿我我,人影都看不到。小妖刚才还在这里,接到了一个男生电话,一下子就跑得没影了。还说什么好姐妹,一个个全是见色忘义!姐,晚上,你去看我排练,好吗?”
  “好啊。”苏雅摸了摸苏舒的头,“还没吃饭吧,走,我请客,让你开开眼界。”
  “我就知道,姐最疼我了!”苏舒眉开眼笑,“来,亲一个!”
  “去去去!”苏雅苦笑不得,“别闹了,让人看到,还以为我们同性恋。”
  苏舒一脸痛苦状:“这可是我的初吻啊……”
  “我才不稀罕呢!”苏雅不怀好意地笑着说,“还是把你宝贵的初吻留给你未来爱人吧。你以为我像你一样,没人要啊。”
  “姐……”
  “好了好了,不说了。”苏雅推了推苏舒,“收拾一下,换件衣服,我们去吃饭。”
  苏舒冲了个冷水澡,换了件淡黄色的裙子,长发随意地挽在一起,显得清雅脱俗。
  两姐妹走在校园里,吸引了不少男生的眼光。苏雅仿佛粉雕玉琢般,气质高雅,举手投足间魅力四射。苏舒虽然不是很漂亮,却给人一种温柔清新的感觉。
  已是午时,烈日如火,热潮席卷了医学院的各个角落。苏雅和苏舒撑着小伞,沿着树荫慢慢行走。
  树叶的投影犬牙交错在一起,偶尔有风掠过,仿佛无数条黑色小鱼般游弋起来,缝隙中的阳光更是变幻万千,忽大忽小,伸缩自如,仿佛调皮的精灵般。
  在医学院门门口,苏雅遇到了柳雪怡。她笑容满面地挎在杨浩宇身上,仿佛拴在大象身上的一只小猴子般。
  苏雅本想假装没看见,可柳雪怡却对她招手:“苏雅!”
  苏雅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这是我的男朋友,杨浩宇,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和主力中锋。”柳雪怡脸上掩饰不住的得意。
  “你好。”苏雅大大方方地打了个招呼。
  杨浩宇却有些畏畏缩缩,不时去看柳雪怡的眼神,仿佛一个害羞的小男孩般。
  苏雅心中暗自生疑,脸上却不露声色。
  “这是我的同寝室好朋友,苏雅,全校第一美女和第一才女!”看来柳雪怡颇以和苏雅为傲。
  杨浩宇没有说话,只是有些惊奇地看着苏雅。
  “浩宇,你哑巴了?倒是说话啊!”柳雪怡有点生气。
  杨浩宇惶恐不安,哆哆嗦嗦地说:“哦,你好,苏雅。”
  苏雅的疑心更重了,多看了杨浩宇几眼,却发现柳雪怡脸色不善,匆匆告别:“我们还有事,下次再聊吧,再见。”
  柳雪怡拖着杨浩宇离去。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苏雅若有所思。
  一直没说话的苏舒问:“姐,你在想什么?”
  苏雅郑重其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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