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棍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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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棍侯爵-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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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头往后仰。「如果你希望,我可以退掉。我是指睡衣。」
他狂暴的黑眸移向她的嘴,他的呼吸粗重而急促。「不要。」他说。
接着他饥渴的唇攫住她的,开始惩罚似地用力亲吻她。
但洁丝尝到的是胜利。她从他无法掩饰的热切、急躁探入的舌头,和悸动绷紧的身体清楚地感觉到胜利。
他仍然想要她。
也许他并不乐意,但他身不由己,就像她身不由己地渴望他一样。
在这一刻里,她不必假装。她扭动身体,伸出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脖子,任他恣意蹂躏她的嘴。同时她也尽情蹂躏他的。
他们的亲吻,就像从事殊死战的两支军队。他们的目标相同:征服,并占有。他毫不宽容,她也不要宽容。她渴望他继续亲吻她,继续爱抚她的臀部和胸部。
她发动攻势,双手抚过他宽厚的肩膀,手指戳进他强壮的臂肌。我的,她心想,感觉到肌肉在她的抚摸下跳动。
我的,她发誓,张开手指贴在他宽阔坚硬的胸膛。她死也要拥有他,留住他。他或许是恶魔,但他是她的恶魔。她不要与人分享他狂暴的吻,不要与人分享他魁梧壮硕的身体。
她扭动挨近。他突然静止,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呻吟,伸手握住她的臀部,拉她更加贴近。即使隔着皮手套和好几层的布料,他大胆的抓握仍然使她肌肤发烫。
她渴望他黝黑赤裸的大手在她赤裸的全身肌肤上游移。粗鲁或温柔,她都不在乎。只要他要她,只要他像这样亲吻抚摸她……好像他和她一样饥渴,和她一样贪求无餍。
他的唇突然撤退,咕哝了几句像是意大利语的咒骂,温暖的手放开了她。
「放开我。」他嗄声说。
咽下沮丧的叫喊,她垂下双手交叠在膝头,凝望着对面的一棵树。
☆☆☆
丹恩在绝望中凝视她。
他不该笨到靠近她。他们再过十三天就要结婚了,他有新婚之夜和其后的无数夜晚可以发泄欲望。他曾经告诉自己,在此期间,她怎样缠扰折磨他都不要紧。他曾经为更少的报酬忍受过更大的痛苦,所以他当然忍受得了几个星期的挫折。
他非忍不可,否则堂堂的丹恩侯爵就会像饥饿的杂种狗绕着肉贩车一样,绕着他的未婚妻打转。他会白天在她的门前吠叫,夜晚在她的窗外号叫。他会跟着她去裁缝店、帽店、鞋店和杂货店,参加宴会时守在她身边对每个接近的男人狺狺狂吠。
他习惯了想要什么立刻得到,不能立刻得到的就聪明地予以忽视或摒弃。但他发现他再也无法不理会她,就像饥饿的狗无法不理会厚厚的肉片。
在钱拓奕的古董店初次遇见她时,他就该明白。不然至少在脱掉她的手套就使他失去自制时,他就该察觉出问题的严重性。
无论如何,事实现在已不容否认。她只需要略微描述一下睡衣,他就失去理智地想要吞噬他。
「要我离开你的腿吗?」她依然直视前方。
「你想离开吗?」他暴躁地问。
「不想,我舒服得很。」她说。
他希望他也能说同样的话。坐在他腿上的娇小翘臀使他的下体饱受强烈需求的折磨,尤其清楚地感觉到解放就在几寸之外。他只需把她转过来,掀起她的裙子……
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淑女就是这么麻烦,你不能想做就做。你必须追求、说服,然后在床上好好地做;在黑暗中做。
「那你不必离开,」他说。「但是不要再吻我,那太……撩人。还有,别再提你睡觉时的服装。」
「好。」她好似坐在桌边喝茶般,悠闲地环顾周遭。「你知不知道,诗人雪莱的第一任妻子就是投蛇湖自尽的?」
「我的第一任妻子也想那样做吗?」他不安地注视她。
「当然不是。妮薇说,为男人自杀是不可原谅的愚蠢,我只是找个话题说。」
尽管饱受欲望折磨,有个软玉温香的淑女坐在腿上闲聊,还是很愉快。感到嘴角即将露出微笑,他连忙拉长脸孔。「那是不是表示,你暂时不生气了?」
「对。」她瞥向座椅上他无用的左手。「你真的该使用吊带以免它撞到东西,丹恩。你有可能害它受到重伤而不自知。」
「我只撞到过一、两次。」他皱眉望着左手说。「我向你保证,我有注意它。它什么感觉都有,但就是不听使唤。只是那么躺着、垂着。」他笑了笑。「良心不安吗?」
「一点也没有,」她说。「我本来想用马鞭抽你,但你大概不会有任何感觉。」
他注视她纤细的手臂。「那需要大量的肌肉,」他说。「何况,你的动作绝对太慢。我会迅速闪到一旁,放声大笑。」
她抬头。「就算我有办法打到你,你还是会大笑;就算背部被打得皮开肉绽,你还是会大笑。我开枪打中你之后,你有没有笑?」
「不得不笑。」他回答。「因为我昏过去了。真是可笑。」
此刻望着她的灰眸深处,他领悟到生她的气有多么荒谬。威林顿家花园发生的事并不是她设计的,他开始有点知道幕后黑手是谁。如果他猜的没错,那么他的行为不仅可恶,而且愚蠢得不可原谅。
他活该挨枪。她那一枪打得真好,极富戏剧性。他因回想而露出微笑。「干得好,洁丝。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
「干得漂亮极了。」她说。「策划得巧,执行得妙。」
他望向尼克和哈利,它们正假装与世无争地打着瞌睡。「如今回想起来,确实如此。」他说。「红衣服黑披肩,马克白夫人的声音。」他轻声低笑。「我那些勇敢的同伴一见到你全惊恐地跳起来,像一群在茶会上被老鼠吓到的淑女。」
他含笑的眼神转向她。「能看到一个发脾气的小女人使萨罗比和顾邦肯惊慌失措,挨一枪也值得。」
「我一点也不小。」她生气地说。「你不必因为你是大笨伯就把我说成无足轻重。你或许不知道,巨人爵爷,我正好比一般女性高。」
他轻拍她的手臂。「别担心,洁丝。我还是会娶你,我会设法将就。你不需要为此忧虑。事实上,我还带了证据来。」
他把手伸进深深的马车袋里,花费片刻寻找藏在那里的包裹。那短短的片刻就足以使他焦急到心跳加速。
他花了三个小时挑选礼物。他宁愿被绑在肢刑架上,也不愿回到珠宝店再受一次罪。他的手指终于握住那个小小的盒子。
他笨拙地掏出盒子塞到她手中时,一颗心仍在狂跳。「你最好自己打开。」他不自然地说。「单手很难开。」
灰眸从他扫向小盒子,她打开它。
短暂的沉默。他揪心扒肝,冷汗直冒。
然后—;—;「啊,」她说。「丹恩。」
他的恐慌减轻了一丁点。
「我们订了婚,」他僵硬地说。「这是订婚戒指。」
珠宝店的店员先是建议生日石,但丹恩不知道她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店员接着又建议与她眼睛相配的宝石,但世界上根本没有那种颜色的宝石。
丹恩瞧了似乎上千个丝绒衬底的托盘,看遍了绿宝石、紫水晶、珍珠、蛋白石、蓝宝石和其他各种能镶成戒指的宝石,终于在即将绝望时找到它。
一颗打磨得晶莹剔透的拱圆形红宝石,周围镶着完美得令人心碎的钻石。
他告诉自己,他不在乎她喜不喜欢。无论如何,她都得带它。
他发现她不在身边时,比较容易假装不在乎。比较容易假装他选中那枚戒指,全是因为它是最好的。比较容易把真正的理由埋藏在他荒芜的心田里,其实这份礼物别具象征意义。
血红的宝石象征使他流血的勇敢女孩;钻石的璀璨光芒,是她第一次吻他时的闪电。
她抬眼望向他,灰眸里泛着泪光。「好美。」她轻声说。「谢谢。」她脱掉手套,拿出盒子里的戒指。「你必须把它戴到我的手指上。」
「是吗?」他努力装出厌恶的语气。「我觉得那样做既无聊又肉麻。」
「没有人会看到。」她说。
他接过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然后急忙抽手,唯恐她发现它在发抖。
她把手转来转去,钻石在光线中闪闪发亮。
她露出微笑。
「至少大小很合。」他说。
「刚刚好。」她转头飞快地亲吻他的脸颊一下,然后迅速回到她的座位。「谢谢你,魔王。」她轻声细语。
他的心抽搐一下。他拾起缰绳。「我们最好趁赶时髦人士涌入之前离开。」他说话的声音十分粗哑。「尼克!哈利!不用再装死了。」
它们喜爱表演,受过马戏团马术师的训练,能够立刻回应主人的巧妙暗示,耍出各式各样的把戏。丹恩花了整整三天向它们以前的主人学习控制它们的诀窍,但有时也会忘记使它们产生反应的是缰绳的抖动或语气的改变,而不是话语的内容。
无论如何,它们最喜欢的还是前来海德公园时扮演的恶魔角色,所以丹恩再度让它们一路扮演回去。那使洁丝不再盯着他看,而是专心祈求上帝,保佑她能活着回到婶婶家。丹恩乘机恢复镇静,开始思考几个星期前就该思考的事。
贺德鲁说旁观者有六个。
丹恩努力回想有哪些面孔。看来大吃一惊的方洛朗,丹恩当众使他难堪的萨罗比,他记得在「二八」见过多次的两个法国人。还有两个法国女人,其中一个看来很面生。另一个是柯伊莎,巴黎最恶毒的长舌妇之一,也是毕樊世最喜欢的女伴之一。
洁丝那晚说了什么?如果她没有闯进他家,流言早就平息下来了。
也许流言不会平息,丹恩回想。也许大众对他和崔小姐的关系过份感兴趣,是因为有人在火上加油。也许有人知道谣言会使丹恩抓狂,而在暗中推波助澜,助长流言和赌金。
毕樊世只需要透露一、两句话给适当的人,例如柯伊莎。她不必人怂恿就会加油添醋地大作文章,因为她讨厌丹恩。播下种子之后,毕樊世就可以返回英国,在安全的距离外享受报复的果实,在朋友来信详细描述丹恩对崔小姐之大战的最新发展时,捧腹大笑。
那项怀疑刚刚产生时,丹恩觉得太过牵强,只当它是胡思乱想的结果。
但现在他觉得它比其它的解释更说得通。至少它可以解释,为什么厌倦一切的巴黎人会对一个英国丑男和一个英国美女的数次相遇,那么着迷。
他瞥向洁丝。
她正在努力漠视尼克和哈利表演的死神战马,专心欣赏她的订婚戒指。她没有再次戴上手套。她把手翻来转去,使钻石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
她喜欢那枚戒指。
她为新婚之夜买了镶黑边的酒红色丝质睡衣。
她回吻他,抚摸他。她似乎并不介意被他亲吻与抚摸。
美女与野兽。赤口毒舌的毕樊世曾经那样形容。
但再过十三天,美女就将成为丹恩侯爵夫人。她将躺在野兽的床上,一丝不挂。
到时丹恩就可以做他渴望已久的事。到时她就会是他的,其他的男人都不可以碰她,因为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没错,他为拥有这块禁脔所花的钱都可以买下葡萄牙了。
但她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个淑女,他的淑女。
丹恩能够拥有她,鬼鬼祟祟、道德败坏、怯懦记恨的毕樊世或许助了一臂之力。
如果是那样,把毕樊世大卸八块就既无意义又浪费精力。
按理说,丹恩反倒该谢谢他。
然而,丹恩侯爵并不是一个很有礼貌的人。
他决定那只猪不值得他花费任何力气做任何事。
第十章
    一八二八年五月十一日,一个晴朗的周日上午,丹恩侯爵与故崔瑞勤准男爵之女崔洁丝站在汉诺瓦广场圣乔治教堂的牧师面前。
与大众期望相反的是,丹恩侯爵进入圣殿时,屋顶并没有坍塌;典礼进行时连一道闪电也没有。甚至在典礼结束、丹恩把新娘拉进怀里热吻,吻得她祈祷书掉落时,虽然有几位年长的淑女晕倒,却没有轰雷震撼教堂的墙壁。
因此,那天晚上,方洛朗把三百英镑的本票交给毕樊世。在这之前,方洛朗已开立不同金额的本票分别交给萨罗比勋爵、白杰姆船长、杜奥古和埃佛瑞爵爷。
方洛朗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或用什么方法弄到钱来支付那些本票。十年前,他曾经向高利贷求助过。那两年的悲惨生活使他得知他们的规矩,简言之就是借五百还一千。他宁愿饮弹自尽,也不愿重蹈覆辙。
他很清楚要不是离开巴黎前必须还清那么多债务,他就不会为目前的赌债大伤脑筋。而如果他懂得记取巴黎的教训,不再碰和丹恩有关的打赌,那么他现在根本不会欠债。
他只赢过一次,而那次根本不算什么胜利。不出柯伊莎所料,丹恩把崔小姐诱进威林顿夫人的花园亲热,害他输给她两百英镑。和伊莎自信满满的预料正好相反,丹恩并未在被撞见时英雄救美,破例地表现出他的一贯作风,这才让方洛朗把钱赢回来。
令方洛朗的荷包元气大伤的是,那种事只发生了一次。受到崔小姐枪击后,丹恩发誓即使用纯金轿子抬来,他也不会要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但一个星期不到,他就泰然自若地走进安东餐厅宣布与她订婚的消息。他说她是公害,娶她是为民除害,只有他这种恶人才能收服并骑得了她那匹恶马。
坐在朱里巷剧院南边、老皮生蚝屋角落的桌子边,方洛朗闷闷不乐地心想,不知是谁收服了谁。这里不是什么高级餐厅但常有艺术家光顾,使毕樊世对它情有独钟。这里的东西也很便宜,因此目前颇受方洛朗偏爱。
「听说丹恩演了一出好戏给你们看。」毕樊世在女侍替他们斟满酒杯之后说。「吓坏了牧师。在新娘发誓服从时大笑,亲吻她时差点弄断她的下颚。」
方洛朗皱起眉头。「我原本深信丹恩会拖到最后一分钟再大声宣布不愿意,然后大笑着沿原路走出去。」
「你以为他会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对待她。」毕樊世说。「你显然忘了其他女人都是卑微低贱的妓女,崔小姐却是出身高贵的淑女。情况完全不同,洛朗。但愿你看出来了。」
方洛朗现在看出来了。他无法相信自己怎会看不出那么显而易见的事。淑女,完全不同的种类。
「如果我看得出来,你现在就会损失三百英镑。」他故作轻松地说。
毕樊世拿起酒杯,端详片刻,小心翼翼地啜一口。「勉强能喝。」他说。
方洛朗拿起自己的酒杯猛灌了一口。
「也许我真正希望的是,早点知道实情。」毕樊世在片刻后说。「事情现在就会完全不同。」
他皱着眉头注视桌面。「如果早知道实情,我至少会露口风给你。但我不知道,因为内人没有告诉我。要知道,我真的以为崔小姐身无分文。直到昨天晚上,一个替佳士得拍卖公司画素描的艺术家朋友才消除了我的误解。」
方洛朗不安地注视他的朋友。「什么意思?大家都知道由于崔博迪的拖累,他的姐姐一贫如洗。」
毕樊世瞥向四周,然后倾身越过桌面,压低声音说:「记不记得丹恩告诉我们的那幅腐朽小画像?崔小姐用十苏向钱拓奕买到的那幅?」
方洛朗点头。
「后来证明是俄国圣像画,而且是现存最精致罕见的斯特罗加诺夫画派作品之一。」
方洛朗茫然地看着他。
「十六世纪末期。」毕樊世解释。「俄国贵族的斯特罗加诺夫家族开设圣像画坊。艺术家绘制家用的小画像。作品非常精致并煞费苦心,材料昂贵,因此近来评价极高。她的那幅饰有金箔,黄金打造的画框上镶有许多贵重的宝石。」
「价值显然不只十苏。」方洛朗努力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丹恩确实说过她很精明。」他两口干杯后重新斟满酒。他从眼角瞥见女侍端着他们的餐点接近。他希望她快一点,他不想听到更多。
「当然啦,价值由观看者决定。」毕樊世说。「我估计至少值一千五百英镑。在拍卖会上,价钱可能是那个的好几倍。但我知道至少有一个俄国人不惜卖掉长子也要得到它。一万,甚至两万。」
英国首富之一的苏塞兰公爵给他女儿关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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