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其他人截然不同,他们无忧无虑却行动不便,我满怀忧虑,但可以肆无忌惮地自由散漫,就好象被遗弃的丧家之犬那样。我坐在椅子上,太阳毫不吝啬地播洒下来,也照在我身上,只有它不会嫌弃我。
我的世界有阳光、水份和空气三大要素组成。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女人,女人代表了痛苦,我喜欢痛苦,所以我喜欢女人。女人是种特别的动物,她们通常喜欢不喜欢他们的人,那个叫追求。这个年头,人人要追求,我也追求。而女人对真爱她们的男人爱搭不理,那个叫矜持。所以我明白了,女人对追求他们的男人保持矜持,而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投怀送抱,所以说女人通常都很贱。我更贱,因为我也追求了,并且追求的是一个不喜欢我的女人。
所以这是一个关于贱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去年,也是这个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时节。那个时候我还很纯真,我觉得这个世界有爱,真正的至死不愈的爱,就好象电视里看到的徇情,我很爱看徇情,因为我觉得那是爱的最高体现。活在一起,死在一块,多好啊,多凄美,多华彩彰著。然而后来我发觉那是假的,就好象从校园踏上这个社会,你会发现锦绣花簇下的藏污纳垢,并污浊腐臭。从那以后我很少看新闻,我觉得那都是假的,最起码也是搀杂了大量的水份,因为真正的社会远要比电视里精彩纷呈地多。
我曾经经历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生活,体味喜怒哀乐,人情冷暖。我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一个不算太漂亮,但却是真实的女朋友。她有躯体,有灵魂,有自己的追求,所以我无法控制她,其实我也有,我有做为他男朋友所应尽的一切义务,并且没有做为他的男朋友所获取的一切权利,为此我很痛苦。
她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很可惜,他追求的对象并不是我。我知道她是被这个社会的环境渲染了,但我无力改变环境,所以我在她之前提出了分手。她伤害了我,而我提出分手,所以我觉得我是对的,很正确,也很清晰,就象我心中留下的不可磨灭的伤痕。它隐隐作痛,但却已成了过去,那时候我还是个人,之后便成为了孤单的狼。
第四章 专情至致
第四章专情至致
那时候我在一家公交公司做修理工。那是一个很苦的行当,当顾客在车上接受服务的时候,我必须钻在车底下干活。因为我是幕后工作者,所以哪怕一身油污,还是一身泥土,这都无所谓,因为我没出镜率。可工资也少的可怜,当然我不能跟有钱人比,也当然不跟贫困山区的人比。只是按照这个工资在这个城市是属于下等水平,就是刚好能够一个人开销,别的啥都干不了。我当然不赞同用钱来划分人的等级,但这好象是冥冥中已经注定的事。人类社会发展了几千年,贫贱,富贵这样的道理已经根深蒂固。而今这个以经济建设为中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显得尤为突出。很不幸,我被划分到了社会的下层。
而那时候刘娟已经是S大的学生,也因此拉开了我们两个大差距。因为我们进的是不同的市场,我进的是劳务市场,而她进的是人才市场。这也是导致我们分裂的导火锁。她有她的追求,我有我的道路。们被一分为二,不到大难临头边各自飞了……
刘娟是我的初中的同学,她挺高,跟我差不多个头,那时候我们有过共同的爱好,我俩都爱打篮球,我经常跟她玩。打篮球不比踢足球,两个人就够了,可以一对一,转来擦去的很容易磨出火花。
那时候我也算得上学校的风云人物,因为我会跑步,并且跑的很快,耐力相当的好,也因此受到不少女生的青睐。所以说我泡她到不如说是她故意被我泡。古人说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一层纱的概念就是,有个风吹草动就能撩开了。于是在我想要翻山的时候,她便轻轻地撩开了面纱,便使我深深地陷入到她所编制的情网,久久不能自拔。
我觉得我是个专一的人,尽管有很多女孩子对我摇动橄榄枝,但就是不为所动,拥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我就象一个虔诚的教徒,我只信她,心里只有她,她就是我主、上帝、阿门、佛祖、或是其他什么的至高无上的顶端。
当然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坚持的信念到后来竟然成了埋葬自己的铁锹,顽强的毅力则成为了一种慢性毒药,开始觉得很甜美,而后来变得无药可救。
爱情就象赌博,下注越大收获也就越丰厚,相对来说输的也就越惨,我输了输掉了我的所有,我输掉了我的本性,从那以后我便成了一条狼。我无法走出阴影,我从幸福的飞机上,跌落到痛苦的汪洋大海。
曾经我们的感情也很好,也升温也蒸蒸日上。但自从我进了这家公司,她进了那个大学,这一切便都改变了,她慢慢地对我冷淡,表面上是空间上的距离隔离了我们,但其实是她的内心对我产生了隔膜,我感觉得到,那是由核心处产生的一种无形抗拒。
我知道我不是个有出息的人,就象我爸说我的那样,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这让我明白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在社会,生不由己。我每天都在努力的工作,并且畅想我们的将来,她每天也在学习,学习忘记我和她的过去,并且畅想着没有我的将来。
我们分开是那样的水到渠成,是那样的自然而然。我很心痛地提出分手,她很欣然地答应。
我们成了朋友,我知道我心里还有她,而她也有时候会想起我所应尽的义务。
几天前我辞职了,离开了那个公司。因为我知道她不喜欢我的工作,但也说不上是对劳动人民的鄙视,却有一种潜在的厌恶;时至今日我还对她心存幻想,我刚才说了,我已经无药可救……
第五章 适者生存
第五章适者生存
所以这也是我坐在这里的原因,我没有了工作。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我不用与人竞争。但也不能生存,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失去工作就是失业,而等待工作就是待业。没有工作就是无业,这就是我——无业游民。游民很容易让人想到草原上的民族,我觉得我就是那样,不着边际、自由自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爸管我,但是他……我觉得他也没有资格来管我。
其实还有一个管我的人远在他乡,她是我的母亲。我最敬爱的母亲,我比较喜欢我的母亲,一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和大多数中小城市的平凡女性一样,她是个善良的人。我曾经也很善良,但这个城市并不相信眼泪。在这里泪水根本无足轻重,换句流行的话就是“上海不相信眼泪”。因为眼泪是水做的,而这个世界只有阳光、空气和水分不用缴税,所以这都是廉价的。
我不愿意哭,不愿意想起远在隔了万水千山的母亲,她是那样的无助。她跟我的祖母和祖父居住在那里,其实我也很想去那里,我已经厌恶这个城市,厌恶这个冰冷的城市,厌恶这个城市冷漠的人心,我的痛苦甚嚣尘上至莫此为甚。
“嘟,嘟”
手机铃响起了,把我从遐想处拉回来。
“喂!”
“喂!刑军呀”
“哦,是鹃子呀,呵!”
“恩,你在做什么呢?!”
“我?没事做!“
“我好无聊哦,你来看我,请我吃饭吧!”
“恩,好的,你在那里我来找你!”
“我在学校呢,你现在过来吧!”
“好的。”
是鹃子,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我内心总是隐隐作痛,我知道我仍不能释怀,虽然提出分手的人是我,但她仍然掌握了主动,因为我爱上了她,而她却没有,或许她也曾经爱,但现在……
爱让一个人麻木,或许我已经成为了她的傀儡。她掌着遥控器,让我飞来飞去。
其实我一直在后悔,后悔我为什么不能等到完全不爱她了,再提出分手呢?可我做不到这点,我对自己很失望,于是痛下决心跟她提出分手,准备来个快刀斩乱麻。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种解脱,但没有想到却成了一种失魂落魄。
我曾经一度很喜欢鹃子跟我撒娇,因为她在跟我撒娇的时间里,就不可能跟别人撒娇。我的想法很单纯,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爱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爱让一个人使人变得单纯,这就象人们常说的老鼠爱大米。我义无返顾地爱上了鹃子,哪怕她是个老鼠夹。
我坐公交车去了鹃子的学校。这样的长途跋涉需要跨越2个区县。因为图快,中途我还换了好几辆车,当然这是因为我坐公交车不用付钱。因为我偷偷保留了工作证,这证件足以证明我们是一个团体,起码曾经是过。我不认为我是骗子,毕竟我付出了青春年华。而这点福利也是我在公交公司做过的唯一收获。
第六章 温故无新
第六章温故无新
S大的门面气势不凡,宽阔而整洁。学校门口的中央是一个巨大的花坛,里面有各色花卉、繁华紧簇。巨大的门柱耸立两旁,顶部则成一个波浪的形状,显得别具一格。这里很干净、空阔并且显得气派。
其实我很向往能在大学里生活,但是不行,我把中考就给考砸了,根本没上高中,所以更谈不上高考。那传说中另人窒息的高考,我没经历过,所以说我是失败的,应该说是失败的开始,因为我没得到文凭。没有文凭的人给人一种没有出息的感觉。
于是今天,在这里,我摆出一幅一点都没有文凭的样子。我的头发年久失修,参差不齐,上身穿了圆领体恤,外套一件浅绿色的格子衬衫,下身则是一条3个星期没洗,但总算看不出很脏的牛仔裤。我把左手插在口袋里,身体依在校门的柱子上,右手掏出手机给刘鹃打电话,眼睛盯着周围漂亮的学生妹肆无忌惮。
“喂!”
“恩!是我!”
“刑军吗?”
“是呀,我到了!在你们学校门口。”
“呵呵,不好意思呀,我有点事没完,要不你到我们寝室楼这来吧,!”
“好吧。”
我漫步在校园里,走过一幢幢焕然一新、色泽鲜丽的教学楼,似乎还能闻得到些油漆味,显然是经过翻新的。这个城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很快,资金也源源不断,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不至如此光彩照人。
我拐弯进了去往女生寝室楼的小道。这的路旁杨柳细腰俊俏,垂叶拂面撩人。清新的空气随着微风飘来荡去,过去每次走到这里,我都会很兴奋,就象一支刚沾了墨水的钢笔,轻书疾笔,均匀得很是舒展。
我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垂头丧气的向我走来,很显然是吃了闭门羹的。直到快与我擦身而过时,他才注意到我,而看到我自在逍遥的痞子样后,眼神变得很是鄙夷,我则欣然以眼还眼、以鄙还鄙。他让我有种幸灾乐祸的快乐感,而与他不同的是,这的女生打量我的目光则很友好,这加深了我快乐感。
其实我长的不赖,五官端正,皮肤水嫩,并且很白,属于黄种人里的白种人。我有眉目清秀的俊郎外形,而配上这痞子摸样,不得不承认,是具有一种颓废美。要不是身高限制,我想我可以去做个模特,那的人不需要太高的文凭。
尽管是这样,这的女生还是毫不吝惜秋天的菠菜,频频往我这飞抛眉眼。我边走边冲她们微笑,笑得逐渐微弱。因为我已经走到寝室楼下,但是仍没有看到刘鹃。
于是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
“喂!”
“喂!,我已经在你寝室楼下了!”
“哦哦,我马上下来拉,你再等一下!”
“哦。快哦!”
“恩。”
马上,我知道她嘴里说的马上,约为十五分钟的样子。
也就是说我有十分钟的时间来怀念一下这周围的一切,还有五分钟,则用来应付她的对于马上这个词的时间出入,我不想让她等我,因为这是我对她长久以来形成的原则。
我没有走远,去了边上的足球场看别人踢球,他们的技术很懒,这让我有些脚痒。但是他们玩的很欢快,我觉得他们在体味生命的乐趣,运动着的生命的乐趣,所以我看了会。过去我常来在这,也在这块球场上踢过球,而刘鹃在边上替我加油助威。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快乐,因为人在表现的时候总是希望能让自己的心上人看到。
我看了一下时间,11分钟,于是我赶着往回走。
结果我回到那里的时候刘鹃已经嘟囔着小嘴等着了。
“你怎么搞的啊!不是说已经到楼下了吗?”
“哦,我到那边看了一下!”
“你怎么搞得哦?你这人就是这样!”
“你刚下来!?”
“恩!”
“那我们走吧!”我不想再解释什么,我觉得看到她已经很高兴了;她没有太大的改变,我看不出来,因为我提分手后,我们只是分开了1个月,而那以后仍然经常见面,但双方都绝口不谈旧事。而我跟她这样的状况,到现在也已经延续维持了约大半年之久。
我搞不懂她心里是否还存在对我的爱?那个是曾经有过的爱,而现在却变得很模糊,我觉得现在她更多是把我作为一个备胎,而我自己内心的潜意识里仍心存幻想。
“对了,你辞了那个工作?”
“恩,是。”
“就是嘛,那算个什么工作哦?!”
“呵呵!”我干笑。
“那你现在做什么哦?”
“无业游民!”
“呵呵,做无业游民也比修车好!”
“哦,恩。”我觉得她是不知道人间疾苦,社会无奈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我仰望天空一片空荡荡。
“其实你可以去做生意啊!”
“哦,没本钱呢!”
“这倒是,恩……,找个有钱老婆呀,让她养你,呵呵!”
“……”我没有说话,我不喜欢她开这样的玩笑。
第七章 熟悉的陌生
第七章熟悉的陌生
到学校门口我毫不犹豫地拦了一辆出租去了他们学校附近的麦当劳,我不知道我是否虚荣,但我知道我这是在满足她的虚荣。
其实我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变得阔气,经管我现在是个没有生活来源的无业游民,尽管从学校门口走到那里不会超过8分钟。付钱的时候,的哥冲我笑,以为我是大款,或是傻帽。
下车我看了一下手机,是中午12点35。走进麦当劳里,看到排队卖食吃的人就象成捆成捆扎在一起的薯条。我找了个位置让鹃子坐下,而后投身于水深火热的人群之中。
当我满头大汗,端着食物回到鹃子面前。
“你怎么这么慢呀!?”
“排队的人好多呀!”我用手背摁了摁自己的额头的汗水。
“人多你不能快点啊!我都等饿了!”她象小女孩一样不讲理。
“呵呵。”我挺高兴,我就喜欢看她可爱不讲理的样子。
“你替我把生菜,弄出来!”
“哦!”
“帮我再去买个冰激淋吧!”
“哦!”
“替我把薯条沾上番茄酱!”
“哦!”
我默默无闻地被她指挥,就象清廷的走狗,就差没“喳、喳”地叫。其实我知道这些都已经不是我的义务,因为我已经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但我还是做了,就象过去做的一样好。我觉得鹃子有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