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宾馆开个房间,可没那么多钱。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学生,我口袋才19。5块钱,加上她的16块,加一起也才35。5块。
宾馆肯定是开不起了,又不能在野地里,那样我觉得太委屈了鹃子了,更何况这样很危险,虽然那样可能会很刺激,但我还是不能冒那样的风险。万一被捉到,我倒没什么,鹃子就毁了。会被开除学籍什么的,可能还会上小报,标题会被列的很大:本市青少年早恋引发性行为——野地苟合,当场被捉。再加上点舆论抄作,我和鹃子很快就能升天了。所以这个方案,立刻就被我枪毙了。
于是我们就去找小旅馆,要知道在这个城市30块以下一宿的旅店并不是很多,应该说是很少。看惯了高楼大厦,我突然很想念门口挂着二灯笼,上头写“住宿”二字的小旅店。
我们就那样默默地走,我脑袋空白想不出要说的话,只觉得很感动。鹃子也没吭声,所以我们彼此都不说话,只有被摔弯的自行车挡泥板,每转一圈都要碰一下车胎,发出“各蹦、各蹦”的响声。这声音撩动心铉,我知道我们彼此都在期待,已经好久了……
第二十七章 怀念旧历
第二十七章怀念旧历
“嘟,嘟”
手机铃响起了,把我从遐想处拉回来。
“喂!”
“喂!刑军呀!”
“哦,恩”。(是鹃子)
“恩,你在做什么呢?!”
“我?没事做!“
“我好无聊哦,你来看我,请我吃饭吧!”
“恩,好的,你在那里我来找你!”
“我在学校呢,你现在过来吧!”
“好的。”
是鹃子,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我内心总是隐隐作痛,我知道我仍不能释怀,虽然提出分手的人是我,但她仍然掌握了主动,因为我爱上了她,而她却没有,或许她也曾经爱,但现在……
爱让一个人麻木,或许我已经成为了她的傀儡。她掌着遥控器,让我飞来飞去。
其实我一直在后悔,后悔我为什么不能等到完全不爱她了,再提出分手呢?可我做不到这点,我对自己很失望,于是痛下决心跟她提出分手,准备来个快刀斩乱麻。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种解脱,但没有想到却成了一种失魂落魄。
我曾经一度很喜欢鹃子跟我撒娇,因为她在跟我撒娇的时间里,就不可能跟别人撒娇。我的想法很单纯,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爱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爱让一个人使人变得单纯,这就象人们常说的老鼠爱大米。我义无返顾地爱上了鹃子,哪怕她是个老鼠夹。
我坐公交车去了鹃子的学校。这样的长途跋涉需要跨越2个区县。因为图快,中途我还换了好几辆车,当然这是因为我坐公交车不用付钱。因为我偷偷保留了工作证,这证件足以证明我们是一个团体,起码曾经是过。我不认为我是骗子,毕竟我付出了青春年华。而这点福利也是我在公交公司做过的唯一收获。
S大的门面气势不凡,宽阔而整洁。学校门口的中央是一个巨大的花坛,里面有各色花卉、繁华紧簇。巨大的门柱耸立两旁,顶部则成一个波浪的形状,显得别具一格。这里很干净、空阔并且显得气派。
其实我很向往能在大学里生活,但是不行,我把中考就给考砸了,根本没上高中,所以更谈不上高考。那传说中另人窒息的高考,我没经历过,所以说我是失败的,应该说是失败的开始,因为我没得到文凭。没有文凭的人给人一种没有出息的感觉。
于是今天,在这里,我摆出一幅一点都没有文凭的样子。我的头发年久失修,参差不齐,上身穿了圆领体恤,外套一件浅绿色的格子衬衫,下身则是一条3个星期没洗,但总算看不出很脏的牛仔裤。我把左手插在口袋里,身体依在校门的柱子上,右手掏出手机给刘鹃打电话,眼睛盯着周围漂亮的学生妹肆无忌惮。
“喂!”
“恩!是我!”
“刑军吗?”
“是呀,我到了!在你们学校门口。”
“呵呵,不好意思呀,我有点事没完,要不你到我们寝室楼这来吧,!”
“好吧。”
我漫步在校园里,走过一幢幢焕然一新、色泽鲜丽的教学楼,似乎还能闻得到些油漆味,显然是经过翻新的。这个城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很快,资金也源源不断,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不至如此光彩照人。
我拐弯进了去往女生寝室楼的小道。这的路旁杨柳细腰俊俏,垂叶拂面撩人。清新的空气随着微风飘来荡去,过去每次走到这里,我都会很兴奋,就象一支刚沾了墨水的钢笔,轻书疾笔,均匀得很是舒展。
我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垂头丧气的向我走来,很显然是吃了闭门羹的。直到快与我擦身而过时,他才注意到我,而看到我自在逍遥的痞子样后,眼神变得很是鄙夷,我则欣然以眼还眼、以鄙还鄙。他让我有种幸灾乐祸的快乐感,而与他不同的是,这的女生打量我的目光则很友好,这加深了我快乐感。
其实我长的不赖,五官端正,皮肤水嫩,并且很白,属于黄种人里的白种人。我有眉目清秀的俊郎外形,而配上这痞子摸样,不得不承认,是具有一种颓废美。要不是身高限制,我想我可以去做个模特,那的人不需要太高的文凭。
尽管是这样,这的女生还是毫不吝惜秋天的菠菜,频频往我这飞抛眉眼。我边走边冲她们微笑,笑得逐渐微弱。因为我已经走到寝室楼下,但是仍没有看到鹃子。
于是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
“喂!”
“喂!,我已经在你寝室楼下了!”
“哦哦,我马上下来拉,你再等一下!”
“哦。快哦!”
“恩。”
马上,我知道她嘴里说的马上,约为十五分钟的样子。
也就是说我有十分钟的时间来怀念一下这周围的一切,还有五分钟,则用来应付她的对于马上这个词的时间出入,我不想让她等我,因为这是我对她长久以来形成的原则。
我没有走远,去了边上的足球场看别人踢球,他们的技术很烂,这让我有些脚痒。但是他们玩的很欢快,我觉得他们在体味生命的乐趣,运动着的生命的乐趣,所以我看了会。过去我常来在这,也在这块球场上踢过球,而刘鹃在边上替我加油助威。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快乐,因为人在表现的时候总是希望能让自己的心上人看到。
我看了一下时间,11分钟,于是我赶着往回走。
结果我回到那里的时候鹃子已经嘟囔着小嘴等着了。
“你怎么搞的啊!不是说已经到楼下了吗?”
“哦,我到那边看了一下!”
“你怎么搞得哦?你这人就是这样!”
“你刚下来!?”
“恩!”
“那我们走吧!”我不想再解释什么,我觉得看到她已经很高兴了;她没有太大的改变,我看不出来,因为我提分手后,我们只是分开了1个月,而那以后仍然经常见面,但双方都绝口不谈旧事。而我跟她这样的状况,到现在也已经延续维持了约大半年之久。
我搞不懂她心里是否还存在对我的爱?那个是曾经有过的爱,而现在却变得很模糊,我觉得现在她更多是把我作为一个备胎,而我自己内心的潜意识里仍心存幻想。
“对了,你辞了那个工作?”
“恩,是。”
“就是嘛,那算个什么工作哦?!”
“呵呵!”我干笑。
“那你现在做什么哦?”
“无业游民!”
“呵呵,做无业游民也比修车好!”
“哦,恩。”我觉得她是不知道人间疾苦,社会无奈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我仰望天空一片空荡荡。
“其实你可以去做生意啊!”
“哦,没本钱呢!”
“这倒是,恩……,找个有钱老婆呀,让她养你,呵呵!”
“……”我没有说话,我不喜欢她开这样的玩笑。
第二十八章 温故无新
第二十八章温故无新
到学校门口我毫不犹豫地拦了一辆出租去了他们学校附近的麦当劳,我不知道我是否虚荣,但我知道我这是在满足她的虚荣。
其实我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变得阔气,经管我现在是个没有生活来源的无业游民,尽管从学校门口走到那里不会超过8分钟。付钱的时候,的哥冲我笑,以为我是大款,或是傻帽。
下车我看了一下手机,是中午12点35。走进麦当劳里,看到排队卖食吃的人就象成捆成捆扎在一起的薯条。我找了个位置让鹃子坐下,而后投身于水深火热的人群之中。
当我满头大汗,端着食物回到鹃子面前。
“你怎么这么慢呀!?”
“排队的人好多呀!”我用手背摁了摁自己的额头的汗水。
“人多你不能快点啊!我都等饿了!”她象小女孩一样不讲理。
“呵呵。”我挺高兴,我就喜欢看她可爱不讲理的样子。
“你替我把生菜,弄出来!”
“哦!”
“帮我再去买个冰激淋吧!”
“哦!”
“替我把薯条沾上番茄酱!”
“哦!”
我默默无闻地被她指挥,就象清廷的走狗,就差没“喳、喳”地叫。其实我知道这些都已经不是我的义务,因为我已经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但我还是做了,就象过去做的一样好。我觉得鹃子有时候是个孩子,而有时候则又个大人,但我知道我喜欢她是个孩子的时候。
其实平时我的脾气很坏,但到鹃子的面前又变的很好。就象和申遇见乾隆,一股子奴性。不过这也是我想见她的最重要的原因,因为每当我照顾她的时候,我就会由狼变成了人,一个真正的人。
“你最近还好吗?”
“挺好呀!呵呵”鹃子冲我微笑,“就是有时候挺无聊的!”
“呵呵,我也是!”
“对了,一会我们去那玩?”
“要不去看场电影吧?”
“好呀,呵呵!”
其实我一个人从不看电影,那是两个人活动。不过这让我想起我和鹃子第一次牵手那次,那次也是看电影,人很多,摩肩接踵地,我和鹃子随着人流往里涌。我们两个肩并着肩走在人群了里,免不了要磕磕碰碰,这使得我的心里活动很剧烈,心如狂潮,好似海啸,血脉翻滚,犹如地震。
但那时候我们才初三,在那个年代的少年人都还很纯洁,当然也包含了我们俩个。尽管两个人彼此都有意思,表现得都很内敛,双方都不采取主动。开始我也退缩,尽力地往边上挤,减轻我和鹃子之间的摩擦,于是就这样我们两个在周围人流的涌动下,碰撞在一起,却久久擦不出火花。
但是到了最后关头我还是晚节不保,眼见人流要散,我终于鼓足勇气把暗中下手。她没有反抗,但是脸却红到了脖子根,那一刻我今生都不会忘记,我知道她把手放在我手心里,就象把心放在我手里。而我的幸福就在那一刻产生了。那很珍贵,真的很珍贵,在这个如今连处女膜都能修复的时代更显得由为珍贵。所以我也一直很珍惜,却也是我至今不能忘情的重要原因。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叫野蛮师姐的电影。说是野蛮女友的姊妹篇,却挺让人受不了的,开头还好点,到后来基本成了抽象的艺术,男女主角频频出现穿插在各种场景之中,感觉并不是一个故事,是好几个故事拼凑起来的一本故事会。又或是象是街上卖的麻辣烫,啥都可以来点。那个专业术语好象叫“蒙太奇”的,就是说蒙着眼睛还是觉得太奇怪的意思。
反正我是没怎么看懂,当然也不得不承认,我根本没仔细看,觉得有点累,困了,这样的电影很容易让人心生倦意。鹃子却独自看得很高兴,忽忧忽喜地;但我却睡着了……
我跟鹃子道别,就象往常那样,我没有说什么,估摸着她也没有期待我说什么。我看着鹃子,她冲着我微笑,我说再见,她转身离去。没有再回过头来,步子的基点走的那样的稳妥,看不出有半份情绪波动,我抬头看天,分明是飘动着的云朵。我很无奈,我知道我们只是因为彼此无聊而共同打发了一个沉闷的下午,我付出了一点金钱,并得到了一些慰籍,但却没有预期的效果。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每次都是这样,因为我知道这是我过多的奢望造成的。
鹃子变了,但那个留在我心中的印象没有变。印象活在我的心中,时不时地让我心痛。其实我是知道这一点,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她,但时光不可能倒流;所以我多么地希望她能变回过去的她啊……
但是希望毕竟只是希望,也许些希望可能会成为现实,但有些则永远不可能实现。那不是依靠个人努力和坚持信念可以实现的。但是我不明白,或许又明白了,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明白?后来我知道我是明白了,但没有理解,因为我不愿意去理解。照理这是一回事,但我必须将它们区分开来,明白和理解分立两旁,那样很痛苦,但可以平衡心理。
我不尊重客观事实,因为有一种我曾经亲心栽培的、滋养的、无形的力量在牵引我、诱导我,使我一意孤行、固执己见。是它把我坑了,使我曾经很快乐,但现在却痛不欲生……
第二十九章 热爱自由
第二十九章热爱自由
吃了晚饭后的我,实在无聊透了。我爸在看新闻,美国人的飞机在投炸弹的画面。我觉得很心痛,因为听说每一枚炸弹都要好几万美圆。
我有时候想,我也必须去搞些钱,以达到在这个城市生存的目的。从而我必须去学习一些,技能以期生存在这个城市中,那叫顺应潮流。但是很多时候我却一直在想,我应该去种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脸朝黄土背朝天,过起那中自由自在的生活,我只需要管我好的一亩三分地,其他什么都不用去想。饿了啃窝窝,渴了喝凉水。起身便坐,倒头就睡。我还能养鸡养鸭,甚至还能养头猪,用于改善伙食。我想娶个相貌和鹃子一模一样,却大字不识的村姑做老婆。我可以培养她成为新时代的良好公民。
我不认为农民有何卑贱,我只给自己种粮食吃。碰上真正挨饿的,我就给上他们几顿口粮。遇上态度蛮横的城里人,我就甩给他们一句话,“想吃?自各种去!”我觉得我甩出这话,“他们准得傻冒,这年头有几个城里人会自己种地的?”我觉得我们首先是做为公民,而存在的,而不是做为农民。我显得高傲、巨大、孔武有力,并且吐气扬眉。我是个实在而又憨厚的庄稼人,顶得住任何来自大自然的考验,使得我在这片田地里生生不息,安贫乐道。我在村里就不上网了,我可以看看书,看看不管生死荣辱的书,看看各种有趣的书,但不看人类进步的书,也不看历史意义的书,更不看教科书,我只看可以使我忘记时光流逝的书,让我的生命慢慢流淌。
我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的快乐忘忧,谁也别来打搅我!我幸福地,并且对希望孜孜以求。我想有个老婆,但是会带她去做结扎手术,我不打算要孩子,培养孩子是件痛苦而烦恼的事。我只和我老婆在一起,我要让她永永远远无无比比地幸福!如果她愿意,我要给她念我的小诗,如果她愿意,我要写日记,记载我和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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