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福尔摩斯:重返"3·19"枪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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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福尔摩斯:重返"3·19"枪击现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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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中旬,我接到台湾方面的要求,卢检察总长将在9月退休,他希望我们能在他退休之前将鉴定报告完成。最后一直拖到8月25日,我才陆续收到其他人的草稿,我与庞巴两人,只好又是两天两夜没有睡觉,才将各人的草稿汇整,写成一份初稿,因为在8月28日我将应邀至山东临沂大学、广西大学、北京公安大学等学术单位讲学。另外也专程前往南京,参加台湾“中央警察大学”前校长梅可望主持的全球校友会,所以决定在8月28日当天完成鉴定报告的初稿,并由外交邮袋处理,转交台湾法院检察署。我将初稿封合后,亲交给驻纽约文化经济办事处的夏立言处长,并由我的好友《世界日报》社长李厚维先生监交。然后,将另外几份分别快递送交给其他参与“3·19”枪击案鉴定的专家,并限定他们在1个月之内完成审核,送回让我完成最后的结案报告,然后请大家签名,再寄送回台湾。这样做是我们一般的标准操作程序,在海外很正常的,因为这份报告是10个人的共同结论,一定要大家签名才能生效。所以在记者会中我也曾作了一些说明,初稿只是把每人的个别意见,汇整在一起,有些地名、人名、专有名词及部分的个人意见,都不太完整,也不尽相同。
  一个专案小组或特别调查委员会,甚至美国法院陪审团,州最高法院或联邦###官等都会有个人的意见,但最终的报告或结论必须代表全体的意见,所以最终报告与初稿之间自有些不同。台湾有些外行的人士,不知道刑事鉴识制度,认为最后报告与初稿有出入,是不合法的。我们这些鉴定专家说到此事,只好一笑置之。
  这份报告一出炉后,社会大众对于鉴识科学的专业性也多了一层的了解,同时也知道培养鉴识人才是迫不及待的任务。
  最近得知台湾“国科会”在我的建议下,编列了一笔特别预算,针对提升鉴识科学的建设及培养专业人才,予以特别补助款项。另外###门也特别在2004年度的公费留学考试中,编列3名刑事鉴识人员的名额,这也是绝无仅有的,都说明了台湾有关当局已经开始重视鉴识科学,并为提升台湾鉴识水准做了准备工作。希望这些培养鉴识人才的计划能持续进行,而不是“亡羊补牢”、“5分钟热度”的权宜办法。
  

从两个弹壳重建弹道(5)
2004年11月5日,台湾法院检察署将我们的初稿公布在网络上。其中有几张照片及资料因涉及破案的关键重点,必须暂时保留,不能公开,但也引起一些风波。如果这些照片、资料公布,让嫌犯知道警方所掌握的证据,进而将枪支销毁,那破案也就遥遥无期了。在此份报告中我们特别再度强调“以弹追枪,以枪追人”的原则以及“地毯式搜索”、“大海捞针”的重要性。
  在做完这些鉴识工作之后,下一步就是交由刑事局想办法破案。破案的关键有二:
  一、找到制枪弹的工厂,以枪寻人;
  二、把案发事件当时台南市金华路10号到14号的现场
  群众,全部找到,逐一清查,也可能发现破案契机。
  经过我们的研究分析,这些枪、弹设计构造相当复杂,只要找到相同的设计蓝图,那些制枪者、买枪者的身份便可调查出来。我很高兴看到刑事局同意我的看法,也确实朝这个方向去清查。
  

地毯式搜索,开创刑事办案新页
当时的专案小组也诚实以告,这种“地毯式搜索”非常困难,毕竟台湾社会形态、治安状况今非昔比,全面查抄地下枪械制造厂难度极高。但是在现场的不确定及物证有限的情况下,这是唯一的破案机会。为了掌握关键的破案契机,台湾法院检察署在网站上公布我的鉴识报告中,特别保留了子弹结构和工具痕迹的部分资料。在鉴识报告提出后的4个多月时间中,我很高兴台湾方面接受了我的建议,不但全面查察非法枪支和地下兵工厂,甚至还要求基层办案人员,不论是任何案件,只要抄到枪炮弹药者,一律都得送专案小组做比对检验。
  可以想像这项工程有多么巨大!根据专案小组的统计,仅是2004年的7月到9月之间,警政署实施自动报缴枪械方案,全台湾就有300多把手枪和子弹自首报缴,其中制式手枪45把,其余都是改造手枪。同时,据报载自“3·19”枪击案发生后至12月份期间,全台湾总共查获改造手枪2800余把,其中制式手枪共360余把。然后,专案小组再从这么多查扣的手枪和子弹中,逐一比对,并从26把8厘米手枪和子弹中,终于比对出“3·19”枪击案的凶枪和子弹制造者唐守义。
  值得一提的是,听说有一件在“3·19”枪击案发生之前查获的涉案枪弹,这批枪弹在被销毁的前夕被及时追回,而查扣的那批子弹中,恰巧同时含有铅弹头及铜弹头这两种完整子弹。
  案发后,台湾刑事警察局鉴识科便日夜赶工,加强比对枪支、子弹。程晓桂、侯友宜常与我联系,随时与我讨论枪、弹比对的进展。2004年11月25日那天,我应北京中科院基因研究所及山西省公安厅的邀请,到中国大陆讲学,突然接到程晓桂的来电,说工作人员找到了一些具有相同工具痕迹的子弹。我当时建议他们再做一些进一步的比对,以加强结论。他们几个月来的辛劳总算有了些成果,大海捞针总算也找到了“针”。当然,下一步是随着“针”来找“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唐守义。侦查人员也从大圈圈内,找到小圈圈,小圈圈内找到特定目标。刑事警察局给我一些资料、照片和比对结果,并快递到康州,我一下飞机回到康州,立即连夜比对,我完全同意他们的鉴定结果。我马上打电话给程晓桂,嘉勉他们的辛劳与努力。证据总算说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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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之夜
1979年仲夏,美国康涅狄格州一个名叫伯灵顿的宁静小城彻夜未眠。全镇大批居民摸黑出动,拿着手电筒,分道四处寻找一个名叫乔安娜的12岁女孩。乔安娜,一名天真活泼的中学生,当时正在参加夏令营游泳的活动。和别的参加活动的学生一样,乔安娜在下午2点散营后回家。在开营的头几天,乔安娜天天都骑着脚踏车准时回家,但是当天下午,她的母亲在3点后仍没有看到她的踪影。
  乔安娜的母亲猜想女儿可能是在散营后到同学家逗留了一会儿,就没有将她的晚归放在心里,觉得她会在4点前回家或给家里打电话。但是过了下午4点,乔安娜仍毫无踪影,也没有打电话回家。母亲急急忙忙打电话给乔安娜的同学,这些同学都说乔安娜散营后没有去他们家,以往和乔安娜一起回家的同学也说,乔安娜在下午2点散营后就离开了夏令营,独自骑车回家。
  傍晚,乔安娜的父母找到了夏令营主办人员。他们也证实,散营后乔安娜单独一人骑着脚踏车回家了。
  乔安娜与家人的关系很融洽,在亲友的眼中是个乖女孩。她的老师也说她平时与同学和睦相处,人缘很好,不是叛逆型的孩子。自从参加夏令营后,同学都说她十分开心,根本不可能私自离家出走。
  伯灵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入的白人家庭,从来没有发生过孩童失踪案件。得知乔安娜没有回家,警察马上组成一支200多人的搜索队,开始沿着乔安娜到夏令营必经的山林小道及附近地区搜索。
  “乔安娜!乔安娜!!”叫喊声此起彼落,但只听到山谷的回音。直到天亮,搜索仍没有任何结果,没有人见到乔安娜的踪影,警方也没有接到任何线索。
  警察局发现事态严重,第二天便组织更大规模的搜索行动。乔安娜的父母赶紧将她的照片印成传单,在镇上四处散发,看到人就拿着传单问:“你有没有看到这个女孩?”平时,乔安娜和附近的小孩偶尔会拿着糖果挨家挨户地推销,替学校筹集经费,许多居民对乔安娜有很好的印象,也主动地加入了搜索队伍。
  乔安娜失踪的第二天,分头寻找的三支搜索队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在太阳快要下山时,在山区地带搜索的一名队员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发现一个土坑里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大家赶紧跑过去查看,原来是一双白色球鞋。再扫开满地的树叶,发现了一具女孩尸体,已烧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看清其面容。
  搜索队连忙将乔安娜的父母找来辨识。尽管尸体已烧得五官全毁,但是从体形及衣着上判断,他们认出这具尸体很可能就是那原本天真可爱的女儿。乔安娜的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惨不忍睹的被害现场,根本无法接受,一下子晕倒在地。
  伯灵顿的警察局和别的小镇的警察局一样,主要是处理一些交通事故等小型案件,命案发生时,往往是由州警政厅来负责协助处理。州警政厅的刑警一得知伯灵顿命案发生,马上通知我们刑事鉴识化验室人员到现场协助侦查。
  

现场勘查(1)
一般来说,命案的侦办工作主要是由刑警来负责。一般警员从事巡逻工作,必须执勤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经验后才能升任刑警。刑警受理案件后,要负责案件的侦查、证人及证据的搜集,以及最后的出庭作证,而鉴识人员则负责现场物证的搜集、化验及鉴识,提供新线索,导正侦查方向,确认嫌犯身份及证明其犯罪。因此要成功侦破一宗案件,需要两者密切配合。
  当我上前向承办本案件的两位白人刑警打招呼以了解案情时,其中一位名叫怀特的刑警拿杯咖啡,大摇大摆地上前跟我说:“可能是连环摧花杀手干的,我们已经知道是谁干的,上级只是请你来看看而已。”
  我笑一笑:“不用担心,再说吧。”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尸体的旁边,地上已有很多不同的脚印,尸体的头部及衣服都被动过。我十分气恼,责问当地的警员和警长为何没有先封锁现场。从来没有处理过刑事案件现场的两名年轻巡警,支支吾吾,无以作答。
  由于现场维护不良,再加上微物证据保存不易,我决定争取时间,彻夜勘查。我蹲下来,仔细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勘查尸体,发现尸体虽然焦黑,手脚却可以看出绑住的痕迹,身上的游泳衣被脱下罩住脸部,胸部裸露,泳衣与脸部均被烧毁,下体和双手也被烧焦。
  警察和义警分头到山林里搜索,我和两位刑警继续留在尸体旁搜集证据。我们弯着腰,手持着高亮度的电筒,蹲在地上一步一步地搜索。在烧焦的草丛中,我发现有一根仍未烧完的火柴棒,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放入装微物迹证的盒子里,准备带回化验室化验。
  我想,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必然会有火柴盒,于是叫刑警们在周围搜索,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果然,我们在距离尸体15米处找到了一个用纸板折叠起来的火柴盒。但是火柴盒已被烧过,用肉眼很难看出上面的字样。
  我压低身子,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一下焦灰,很像无铅汽油。
  站在一旁,看着我一声不响地在草丛里翻弄,怀特后来走到我面前,问道:“是用什么助燃物来烧的?”
  我回答说:“可能是用汽油,一种无铅汽油。”
  怀特听到我的回答,走过来接着问道:“你真的确定是汽油吗?能不能告诉我是哪一个牌子的汽油?”
  我回答说:“现在仍很难断定是哪个牌子的汽油,但是我可以肯定助燃物是汽油。”
  死者虽然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但从牙齿、指纹记录来看,我们很快就确定死者的确是乔安娜。
  一般来说,刑事鉴识学有16种辨认身份的方法,如指纹、牙齿、容颜、颅骨等。如果这些证据被摧毁,确定死者身份会相当困难。嫌犯将下体烧掉,很可能是一宗奸杀案,凶手试图将精液证据烧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使人身辨别更加容易了。即使人体的重要部位被烧毁,但是我们仍然有办法取得指纹,例如手掌外表皮被烧毁,但是仍可从第二层表皮看到指纹。如果脸部被毁,可以用头颅骨通过计算机重建原貌。
  从乔安娜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她时是将泳衣拉起,罩住她的眼睛,不让乔安娜看到他的脸。我就跟怀特说:“这名强奸杀人犯很可能认识乔安娜,可能是她的同学、朋友或邻居。”
  怀特不以为然地反问:“博士,你怎么知道的?”
  我根据罪犯心理剖绘的经验解释说:“如果你去强暴你认识的人,你愿意面对着这位你熟悉的人吗?”
  他自讨没趣地摇了摇头。
  我接着说:“罪犯在强奸时不愿意面对被害者,为了灭口,他便下了毒手。”
  我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是被鞋带绑住,便将烧焦的鞋带,拟带回化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
  死者被刺了12刀,从伤势及伤口长宽来判断,凶器是小型、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现场勘查(2)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搜集到不少物证,刑警便叫人来准备将尸体移走。但是我表示仍未结束,仍要从死者的下体搜集精液证据。
  他们都不相信,因为下体已被烧焦,一般人都会以为所有精液证据都已被烧毁。不过,我跟他们说,刑事鉴识人员不能满足于“想当然”,而应实际检验。果然,我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搜集到一些液体。
  我再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阴毛。我也将这几根毛发放入了证据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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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化验提供线索
回到化验室,虽然设备有限,但是我利用显微镜及一些化学方法,也开始进行检验分析。在烧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经过一番辨识,原来是一家总部设在哈特福市的机械公司。我马上打电话,叫刑警沿线查访。
  分析毛发时,我发现这些毛发是男性白人的阴毛,很可能是罪犯在强奸被害者时摩擦而脱落的。
  我发现,绑住死者手脚的鞋带是靴子的鞋带。靴子的鞋带通常有不同的标准长度,如26英寸(1英寸=厘米)或32英寸等,但是本案的鞋带却有47英寸半长,相当蹊跷。我推想罪犯家里也许有一捆鞋带,然后自己剪下来使用。此外,在鞋带上我们还发现了红色油漆,这种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单层油漆。经过漆片化验,油漆很新,因此我推断凶犯可能在案发前不久曾做过油漆工作。
  我曾告诉两位刑警烧毁乔安娜尸体的助燃物是无铅汽油,他们希望能找出汽油的品牌,再向出售该牌子的加油站探查线索。于是警方派遣大批人力,到市内各加油站搜集汽油,送到化验室叫我比对。我向他们表示,在早期炼油厂不多、品牌很少的时候,或许可以比对,但现在加油站的汽油来源不一,炼油厂众多,不可能比对出汽油的品牌。
  他们并不理会我的解释,并背对着我说:“我们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位更厉害的科学家,一定能将汽油来源比对出来。”科学并非万能,但是他们并不信服我这位东方面孔的化验室主任。在他们请联邦调查局的化验室出马几个星期过后,得出的化验结果为该助燃物是类似汽油的物质,但无法判断汽油的品牌。这两位老美刑警仍不服气,再到联邦枪支烟草管理署的化验室化验,4个星期后,结论仍是助燃物可能是汽油。他们还不死心,最后求助于美国海防队的化验室,因为海防队经常处理海上漏油及海上事故,为当时全美规模最大的油类化验室;该化验室的7位科学家花了3个星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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