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女人飞起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让女人飞起来-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人文风采,学校的文学社搞了一个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征稿评奖,稿件的题目叫《学校一角》。虽然这个题目实在老套,但放到李慕杰那里居然就能把它写的与众不同。他写的就是学校的外语角,写它庄严肃穆,却又促成鸳鸯无数。我记得他文章的结尾还写了一首打油诗。恩~~!他是怎么写的呢?让我想想:一日傍晚,突有感触,学习英语,实在无助,来到外语一角,学习他人长处。林中穿梭,草间漫步,孤家寡人引来眼光无数。本为学习却成稀有动物,心中郁闷实在无法止住。止步,止步,误入情人俱乐部。哈哈,真是有意思极了。虽然这篇文章没有被评上任何奖,不过这篇文章却在当时的校园里受到欢迎,在校园的论坛上也被加进了精华,而这首打油诗更是在校园里传唱了很久。

    呵呵,为了李慕杰的这篇文章我打算留在这里好好画画学校的情人角。就在我思考着该画些什么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他熟悉的身影。不过这次他不是在我正对面,而是在我身边不远处的一棵树旁。他的眼神还是和昨天一样,呆呆的,傻傻的,可爱极了。好吧,就画他了。

    今天他的头发有些乱,看来是睡醒觉没理。衣服有些脏,看来是这些天一直都没洗。白色的旅游鞋很黑,看来他从来就没刷过。袜子有些发黄,想必拖了鞋一定……真不明白他的形象这么一无是处我怎么会画他,可能是他的那种呆呆傻傻的眼神真的很吸引人吧。对了,今天他的手上还拿了一本书,书名我没看清楚,好像是什么守则。难道是学生守则吗?我想肯定不是,连我这样的好学生都不看的东西难道他会看吗?恩~~!那他看的是什么呢?从封面上看好像挺花哨的,估计是什么花边新闻吧!哼,看这种东西的人一定很无聊,他很无聊吗?算了,他无不无聊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又不认识。那我们会认识吗?如果我们认识了,我一定要把我画的画让他看,他要是敢说一个不好,我就杀了他……”

    老大的办事效率就是高,自从白菜和小龙出了那挡子事后,这才没过几天,医院那边就已经都安排好了。老大招呼着白菜和小龙带着女朋友去医院那是很正常的,不过招呼着我也去未免就不正常了,怎么什么事都非要扯上我呢?我又没怀孕!为此我与老大以理具争,无论老大对我是威逼还是利诱,我都坚决表明我的观点,不去。老大见拉不动我,也就没说什么,不过从他的脸上我能看出他有点不满意。其实我知道老大为什么那么死了白咧拉着我跟着他们去医院。老大之前和我说过,说白菜和小龙的事情办完后,晚上他们肯定是要请吃饭的。老大出去吃饭向来不能没有酒,可问题就出在这个酒上。既然是到老大女朋友的医院打胎,请客吃饭的时候肯定少不了老大的女朋友,而老大的女朋友是很介意老大喝酒的,每次老大单独和女朋友在一起吃饭都免不了为了多喝两口而导致两个人闹别扭。不过要是有老大的朋友在,老大的女朋友便绝对不管老大喝酒,给老大留足了面子。我清楚老大叫我去就是为了让我陪他能多喝点,喝痛快点,因为白菜和小龙当着自己刚打过胎的女朋友面,是肯定不能多喝的。可是老大喝酒我是真的怕了,每次和老大喝酒我每次都多。关键是没有老大那么喝酒的,不管是啤的还是白的,也不管是度数高低,他总是喜欢大口大口的深,隔三差五的还要干一个。像我这种喝慢酒的人怎么会受得了。喝晕了到还无所谓,关键是喝多了,它难受啊!所以我不能和老大一起去,即便是惹老大不高兴我也不想自己晚上难受。

    等老大他们走后,宿舍里空空荡荡的就剩我一个人。打开电脑,看着自己前两天写完而被打回来需要修改的公关稿,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或许是这难得的独处时光让我突然间想起了很多关于以前的故事,关于我和公关稿的故事。

    谈到公关稿,那是我大三的时候开始从事的一项兼职工作。当时由于我总是往校刊上投稿,所以跟校刊的几个学生编辑混的很熟。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编辑告诉我有一个兼职的工作机会我愿不愿意试试,就是帮人写写稿子,平时的时候没什么活儿,既不耽误学习也不影响赚钱。有这样的美事我当然愿意做了,我问他什么时候让我见见人家,跟人谈谈,了解一下具体的工作情况。他满口答应,但却说先让我写两篇稿子给人家看看,也算是别人对我一种检验了。我觉得也对,答应了他的条件,他把要写的内容和材料给了我,告诉我要尽快写,写好后再交给他。以前我虽然没写过公关稿,不过但凡是写的东西还从来没难倒过我,不就是公关稿嘛,我一个晚上就给他写完了。第二天上午当把两篇稿子交到他手上的时候,他脸上所表露出的那种惊讶我至今还记得。根据他的意见,经过简单的修改后,我的稿子被他拿走了。他要了我的电话让我等他的消息,说要是别人录用我就会马上告诉我。于是我等啊等,等啊等,等了足足有半个多月他都没放一个鸟屁。当我找到他问到底还有没有消息的时候,他说稿子人家已经用了,不过录没录取我他还不知道,他也为我的事等得着急。而后他给了我一百块钱,说是上次那两篇稿子的稿费,以后没准还会让我写东西。我高高兴兴的收下了,毕竟那是当初我收到过最多的稿费了。

    不过我的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几天后我在一个报摊上买报纸的时候,看到某某日报时尚版块登了一篇文章。虽然题目变了,但我感觉到那篇文章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那么熟悉,虽然文章的某个段落做了一些修改,但无论怎么改,那都是在我写作的基础上做的修改。也就是说那篇文章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出自我的手笔,然而文章的署名却是那位编辑的名字。从那时开始我意识到我被耍了,我心甘情愿的给别人当了一回枪手,虽然我收到了稿费,但是我知道,我拿的那点不过是个小头,真正的大头被别人拿了。

    看着那份报纸我很火光,当自己的劳动果实被别人窃走而自己却还跟傻子似的对盗窃者千恩万谢,那对我来说实在是一种耻辱。为了洗刷我这分耻辱,我决定要回击。我并没有大张旗鼓的拿着砍刀去砍那个编辑,我也没有怒目而视的冲到校刊编辑部去臭骂他一顿,我觉得那样做不是在回击,而是在丢人现眼。我需要做的是等待,我需要等待一个绝好的机会让他比吃屎还难受。

    这个机会很快被我等到了。自从看过那份报纸后没过多少天,他就又找到我让我写稿子,说只要能用,稿费少不了,至于工作的事他绝口不提。我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回去后我很快的把他要的稿子写好,不过我并没有把稿子给他,而是关掉手机,心情愉快的和宿舍的哥们儿们去四处玩耍,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的让他找不到我。没过两天,他便拨通了我的电话,语气有些着急的问我稿子写的怎么样,他那边急着要。于是我就漫不经心的给他摆出我最近是多么多么忙,有多少多少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要等着我去解决,除了跟他扯这些闲皮,我还要给他吃定心丸,告诉他尽管放心,他的稿子我绝对不会耽误,我说到做到。但我会把稿子这么轻易的给他吗?傻瓜都知道我会怎么做。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给我打电话,我总是用几乎相同的理由来拖延时间,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他的电话越打越勤,脾气越来越急,口气也越来越不友善。我知道他着急,不过他越着急我心里就越高兴,这证明我的计划在按部就班的逐一实现。当我费尽心思的拖过一个星期后,他终于急了,在电话里咆哮着指责我办事拖拖拉拉,不负责任。我则在电话里真诚的向他道歉,痛下心扉的检讨自己的过错,并告诉他明天一早就把稿子交到他手中。

    不过第二天一早我并没有去找他,而是情绪极佳的去上课了。当他像热锅上的蚂蚁找到我时,我看得出来,他简直就是在暴怒状态。我陪着笑脸,一边道着歉一边跟他去了编辑部。到了编辑部我把印好的稿子拿了出来在他面前晃,我知道现在我回击的高潮即将来临。他要拿稿子我没给他,我说只有我拿到我该得的稿费稿子才能交出去。他很诧异,问我什么稿费。我当着编辑部里众人的面告诉他就是他盗用我稿子的稿费。他听后怒了,几乎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他说我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我则把在报摊上看到的那份报纸摔在他面前,当他看到那份报纸时,一时愣住了。这时我挖苦的对他说:你胆子也忒大了,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盗我的文章,你是不是以为我从来不看报纸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当着他的面把那几份写好的稿子撕得粉碎,然后对他说:我宁可让我的东西变成垃圾,我也不能让你盗走。

    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的脸已经绿了,一只手举起来指着我半天才鳖出一句话:算你狠……

    这件事过去两天后,他又找到了我,不过他不是来找我兴师问罪的,而是给了我两百元钱,说是以前稿子没有给我的那部分稿费。我毫不客气的收下了,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最后他还一个劲的跟我解释,说他并不是盗我的东西,是那家公司没搞明白,这不能愿他,对我们之间的误会他表示万分惋惜,还对我说希望我们以后还是好哥们儿,并且非常愿意为我介绍一个写公关稿的兼职工作。我这个人向来不爱没完没了,反正我的气已经消了,这件事跟他也就算了了,不过他对我的善意我可不敢接受,谁知道他是不是鳖着劲诳我呢~!本来我并不是个喜欢猜忌的人,但这件事让我明白“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是多么重要,轻易的相信往往就会被轻易的欺骗。老大知道我这件事后,打趣的说我这件事玩得绝,但从中也看出了我的阴险。老大这么评价我,我并不能同意,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我那么做只不过是为自己争口气,跟阴险是扯不上关系的,真正阴险的人应该是那个编辑。

    有了这次经历,我觉得自己成熟了很多。后来我通过其他途径找到了一家公关公司为别人写公关稿。只是写这种东西会花费很多时间,而且写多了还会觉得头痛,因此我对公关稿的兴趣也越来越少,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在硬着头皮去应付。但我之所以坚持到现在还在写,是因为有一个极客观的原因在左右着我,那就是我缺钱,我需要用它来赚钱
第六章
    第六章

    由于下午的浮想联翩,我的稿子一笔都没有改。就这么昏昏沉沉的发呆到了五点半,该吃饭了,正打算出门,可宿舍的电话去刚好响了起来。

    “喂,你找谁呀?”

    “就找你,下午睡觉来着吧?”话筒里传来了老大的声音。

    “没有,待着来着,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已经回来了。就在学校外边的鸿都烤肉店,白菜,小龙他们都在,你嫂子也来了,出来吧,陪我喝点。”

    我一听“喝”这个字心里就开始发抖,于是连忙说道:“哦~!老大,我已经吃过了,现在饱得要命,我就不去了,你们好好吃吧!”

    “那不成,兄弟们都在呢就差你一个了,我不管你吃没吃,你要是不来咱们回去家法伺候。”

    “老大,我……”

    还没容我说话老大就把电话挂了,没办法,去吧!老大的家法我可领教过,那就是不让你睡觉。据说这损招还是老大蹲局子的时候学来的。唉,躲了一下午最终还是没有躲过老大的毒手。

    慢慢腾腾的到了烤肉馆,老大他们已经开始在大快尔垛了。老大一见我来,二话没说先让我连干三杯,说什么我迟到了,这是罚我的。我本想推辞,可是白菜和小龙一个劲的起哄,再加上嫂子善意的劝酒,唉,喝吧~~!等三杯酒一口气下了肚我就开始没有控制力了,酒量本不大的我也开始跟老大你来我往的敬着酒,谈笑风生。

    此时的老大似乎心情很好,喝起酒来不像往常那样一口一口的深,而是改为了一杯一杯干。开始的啤酒对老大来说只能算是漱漱口,后面的白酒才是动真格的。老大动了真格的那是为了喝个痛快,可我呢?每当和老大干掉一杯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涌,脑子也随着酒精的麻痹开始发涨发晕。这个时候的我说实话是真的不想留,真的很想走,可是在老大执意的挽留和嫂子的热情的招呼下,我一次一次的留了下来,于是陪着老大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到底有多少。而小龙和白菜呢,陪在女朋友身边有说有笑,看我如此玩命的喝酒除了露出对我表示同情的笑以外,居然也不帮我解围,这兄弟真是白交了。

    从烤肉馆里出来天还不晚,老大搂着女朋友的腰跟我们简单交代了几句就一脸幸福的走开了。小龙说老大今天晚上去女朋友家不回来睡了,此时我才知道老大为什么在吃饭的时候那么高兴,好不容易等来一次不干好事的机会他能不高兴吗~!小龙和白菜则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去超市转转,说给自己的女朋友买点补品补补身子,本来是邀我一起去的,但我婉言拒绝了,我向来不喜欢给别人当电灯泡,更何况是当两个人的电灯泡呢。

    一个人溜溜达达,摇摇晃晃的回到了学校,外面的冷风吹拂着我的身体让我感到很舒服,头脑的昏玄和胃中的澎湃也随着冰冷寒风的吹拂压下去不少。此时的我还不想回宿舍,呆在外面醒醒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来到了学校的篮球场,这是我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我喜欢来这里的原因是我喜欢打篮球,除此之外,学校的篮球场还正对着女生宿舍楼,在一般情况下总会有女生趴在阳台上看着篮球场上的男同学挥汗如雨,比拼球技。而球场上的那帮哥们儿似乎也很在意阳台上那一双又一双注视这里的眼睛,打起球来都异常的卖力,时不时还要玩几个花哨的动作,想必这全是为了吸引MM的目光,毕竟,多一份关注就等于自己多一份“机会”!

    我坐在球场旁边的看台上,点上一枝烟悠闲自在的吐着烟花。球场四周的人不多,只有几对情侣顶着彻骨的冷风,手拉着手围着球场绕圈子。球场中心空空荡荡的,除了有几个低年级的学生还在不懈的投着篮以外,整个几块篮球场都是空无一人。毕竟是天冷了,记得夏天的时候,这里从傍晚一直到宿舍息灯就从来不带消停的。

    这时在我身边不远的地方走来了两个女孩子,由于天色已晚,我没有看清她们的相貌,不过其中一个女孩子的身材看起来很眼熟。对她们我没有过多的关注,而是依然悠闲的抽着烟,醒着酒。但随着她们的走近,我还是被她们聊天时的话题吸引了。

    “最近那个鸿之鹄怎么不写东西了,我等他的《网络男女》已经等了快两个星期了。”

    “你去别的网站查查,说不定别的网站上有,咱们学校的论坛有时更新比别的网站慢。”

    “查过了,没有。他的《网络男女》除了在咱们学校发,好像也只有在起点网上发了,可他最近一直也没更新。对了,你不是知道咱们学校那个鸿之鹄的真名吗,他到底是咱们学校哪个人呀?你从来都没对我说过啊。”

    “他嘛~~!是中文系的。你猜猜他是谁。你应该见过的。”

    “中文系的?中文系能写东西的人多了,到底是谁呀?你就别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