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初吻,已经在这场战争中,正式宣告OVER了。
*** *** ***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就在沈恋恋以为会永远摆脱不了薛君尘的时候,薛明因为公司的事而要带着薛君尘回香港。
饭店的窗口边,薛明带着儿子正向着沈父沈母辞行。
“我和小尘就要走了,这次的度假很开心,能够认识到你们。”带着笑意,薛明说明着来意。
“这么快就要走了?”沈母讶异地问道,虽然才认识没十多天而已,但是薛明的风趣和为人已经得到了他们夫妻俩的一致认同。尤其在这些天里,因为薛明的安排,这次旅游比她们原先安排的更加惬意。
“是啊,我的公司有些事情要忙,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匆忙地就要走。况且,小尘似乎也很喜欢和你们家的女儿玩呢。”薛明低头望了眼儿子道。在这十多天里,小尘真的让他尝到了当父亲的感觉,每天总是会向他抱怨对方如何不肯吃他烧的菜,然后,他便又会看到小小的身子在厨房里不停地忙碌着。
是那个女孩的功劳吧,让小尘变得更像同龄人一样。
“我们也很久没看到恋恋玩得这么投入了。”沈母笑着说。天知道,她所谓的投入,根本就是两个小孩不入流的打架。
“我已经吩咐人了,明天我走后,你们仍然可以继续我之前安排好的行程,一切的费用会记在我的账上的。”
“哎,这怎么好意思呢。”沈父讷讷地道。
“这只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而已,同时也谢谢你的女儿陪小尘玩了那么多天。”薛明微笑着道,同时俯下身子,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小尘,你不觉得应该去向小恋恋说声再见吗?这样才是有礼貌的小孩。”他指了指正在沙滩堆沙子,玩得不亦乐乎的沈恋恋。因为他们现在站在窗口的关系,所以能够清楚地看到沙滩边的情景。
薛君尘抿着唇,像是想了很久,终于抬起了脚步,向着沙滩边走去。
于是乎,大人们继续话别,让两个小孩进行他们单独的道别。
迈着小腿走到海滩边,薛君尘直直地站在沈恋恋的面前,挡住了对方的光线。说不清楚是什么心绪,当爹地说要回去的时候,他真的感到很不开心。为什么呢,他明明好讨厌她的,但是一想到要和她分开,他就觉得不舒服。一定是因为她不肯吃他做的菜,所以他才会那么不甘心地想要继续留在这里。
可是,爹地说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了,因为爹地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而他是小孩子,不可以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要和爹地一起回去。
“你干吗啦?”抬起头,沈恋恋鼓着腮帮子望着像尊门神一样站在她面前的人。今天心情不错,所以她不想和他吵架。刚才她费了好大的力气堆起了一个小城堡,现在却因为他站的位置极不合理,而让她暂时停下了工程。
“我要走了。”他死瞪着她,表情像是看着欠了他几百万的人一样。
“你要走了?”她一愣,几乎忘记手下正在堆着的城堡。
“嗯。”他忿忿地点点头。
“太好了!”沈恋恋整个人几乎跳了起来,兴高采烈的样子像是准备放鞭炮大肆庆祝一番。还好这次的假期还没过完,她还有机会去海边玩,因为他的关系,这几天她吃尽了平时最不愿意吃的东西。
“我还会再来找你的。”薛君尘笃定地说道,“我一定会做出最好吃的菜给你吃。”这几天她拼命地吐掉他做的菜,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总有一天,他一定会让她把他做的菜全部吃光光。
“骗人!”她根本不相信他的话。
“才没骗人!”他反驳着,“我一定会回到这里,让你吃下我做的菜的。”
“我才不会吃你做的菜呢。”她吐着舌头,同时摆出了不屑的表情。
“你会!”他几乎是在吼着。
“不会!”她努力地回吼道。
他盯着她,一语不发地取下脖子上挂着的玉佩挂在了她的脖子上,“这是信物,我爹地说这是我家的家传暖玉。”他看过电视,似乎很久不见的人,都是需要东西才能互相相认。
“什么?”沈恋恋掂着脖子上的玉佩,有些好奇地问道。暖暖的,摸起来好舒服。刚才的吵架此刻已被她抛在了脑后。
“暖玉啦!”薛君尘不耐烦地重复了一遍。都说了是暖玉,她居然还在问他这是什么。
“暖玉?”她重复着新听到的名字,只是把眼前的东西当成是一种新玩具,丝毫没发觉到这是一块价值上千万的古玉,“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个东西?”她有些奇怪地问道。在她的观念中,他会给她的,只有那些好讨厌的菜菜。
“因为以后我来找你的话,一定要有东西做信物才行。”他说得一本正经,把小手伸向了她,“好了,我给你东西了,你也要给我一样东西才行。”他索讨着他应得的那一份。
“我?”她一愣。明明是他自己把暖玉给她,为什么她也要给他东西呢?
“这是应该的。”他说得理所当然,目光瞥向了她带在手上的小手镯。
她意识到他的意图,赶紧护住了手腕,“不要!”
没人理她的话,他伸手拔着她的小手镯。
“你放手啊。”她费力地护着。这是爹地在她去年的时候送她的生日礼物,她才不要把手镯给他呢。
啪!抵抗无效,手镯还是落到了敌方的手中。
“好了,东西交换好了。”他满意地收好手镯,“以后我一定会来找你的,你要记得不可以把我的暖玉弄丢哦。”说完,他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留下了依然呆愣地看着空空手腕的沈恋恋。
“你”坏蛋果然是坏蛋,他根本就是抢劫嘛!
第二章
15年后
市中心某家喧哗的PUB中,嘈杂的摇滚音乐在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和着昏暗的灯光以及各式各样的美酒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恋恋,听说你这次又被炒鱿鱼了。”某道男性的声音,在啤酒的碰撞声中响起。
砰!一记铁拳直接轰上了某男那颇有几分英俊的面容,“死吴正元,你皮痒了是不是!”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年头,通常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哇,女人,你也打得太狠了点儿吧。”说话的正是那名被叫做吴正元的男子,而他口中的恋恋,则是我们该书的女猪脚,呃,是女主角沈恋恋是也。
一头利索的短发,配上一张中性化的脸庞,还有那虽然平板,却有1米68的身高,活脱脱是漫画小说中的美少年形象。
不过遗憾的是她这样的长相居然配上一个女性得不能再女性的名字“恋恋”。长得中性化,至少名字也该取得中性化,这样才不委屈自己的这张脸吧。偏偏老爸老妈十足的古板思想,坚持不让她改名,害得她只好顶着这名字度过了20多年。不过好在这副皮相多少也能和帅字挂上钩,至少比起那些歪鼻子斜眼睛的,她要幸运得多。
而至于失业一词的说法,则是源于她今天下午接到任务,要把花送去交给某集团的老板。事有凑巧,发生得又突然,当她把花送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见那老板与老婆纠缠不休,不光骂,甚至还打。激动之余,她把手上的整束花都砸向了那秃头老板的头顶,顺带拳打脚踢一番,以表示女性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只不过做好事不一定会有好下场,当秃头老板鼻青脸肿得重新投入他老婆的怀抱中的时候,她也连带着第七次被人炒了鱿鱼。她的老板甚至还要自掏腰包把砸人的花整束买下。
换言之,她现在属于待业青年中的一员。
“哼哼!”沈恋恋轻哼两声,“你们怎么知道我失业了?”她不记得自己今晚提过这两个词。
“你哪次失业没找我们喝酒的。”吴正元捂着鼻头语音模糊地说道。想他堂堂大企业的小开,外表风流倜傥,内在的文化修养高,只有沈恋恋这个女人敢把他当成沙包来打。
不过话说回来,他、雷浩、江辰三个都家境富裕,自小到大,周遭的同学都是费力地讨好他们,惟有恋恋会把他们当成普通人那般打架、乱骂或者勾肩搭背哥俩好似的喝个不醉不归。
这…也对。沈恋恋转了下眼珠,想想她每次失业好像都是找他们来PUB喝上几瓶啤酒。
“对了,恋恋,你找到新的工作了没?”一旁的雷浩开口道。斯文和俊秀并重,很难想象大学时期她和他手拉着手去打群架的景象。
“是啊,如果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们。”江辰喝了口啤酒道。
“谢了。”沈恋恋豪气地拍了拍江辰和雷浩的肩膀道,哥们果然是比较知心。
话说沈恋恋在漫长的求学过程中,基于没有任何突发性奇迹的发生,所以一直坚持以低空飞过的成绩为最高目标。直到高三升学考的那年,她那亲爱的老妈日日催,夜夜念,只差没拿把枪轰上她的脑门了。于是为了不导致日后漫长五十年的神经衰弱,沈恋恋终于很认命地拿起了教科书,挑灯夜战,以熊猫眼为光荣勋章,终于“过五关,斩六将”地混上了市内的某所二流大学。
于是美好的人生就此展开,大学课业比较松,老师管得不紧,她也乐得逍遥地和一帮男生称兄道弟,以拳头征服全校。
“哪里哪里。”被拍肩膀的两男人扯了扯脸皮,努力地摆出微笑。好重的力道啊,不知道肩膀有没有脱臼。
“不过现在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好找的。”沈恋恋灌了口啤酒道。对于喝酒,她虽然称不上是海量,但也不至于几杯就倒。
“如果怕找不到的话,不如就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好了。”雷浩提议道。贵为事务所的老板,要安插个人对他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律师事务所啊…也许可以考虑,沈恋恋暗忖着。
“我家的公司也可以。”吴正元接口道。
公司…唔,也可以考虑。
“你家的公司怎么会适合恋恋!恋恋她根本是坐不住的人。”
“那么你的律师事务所不也一样。
狗咬狗,一嘴毛,这道理绝对可以印证在雷浩和吴正元身上。
“或者可以来我的夜总会帮忙,我一定会给你安排一份好的职位。”江辰补充着开口道。
夜总会…也可以呢,这个好像就不太能考虑吧。
这厢未等沈恋恋开口说话,那厢已经有人把杯子盘子砸向江某人了。
“你要死啊,想叫恋恋去当坐台小姐啊。
“这叫什么工作啊。”
“你的夜总会想倒闭是不是啊!
“还是你活得不耐烦了。
骂声一片,夹杂着江某人可怜兮兮的道歉声。
由此可见,从大学时代开始,在历经四年的风霜雪雨当然,这词是夸张了点儿,他们之间铁哥们的情谊是何等的深厚。
“停!”玉掌往桌面上一拍,沈恋恋翻着白眼喊道,若是这时候她再不喊停,只怕他们三个会一直没完没了。“有报纸没?”她朝着三人问道。
“这间PUB的吧台那边应该有吧。”江辰率先开口道。
“那好。”她站起身子,朝吧台走去,找到了被放在角落边的一叠近期的报纸。
三个男人尾随其后,“恋恋,你翻报纸做什么?”
“找工作。”沈恋恋头也不抬地答道,“你们也帮忙找。”她把手中的报纸分摊了一部分给他们三人。
“你打算自己找工作?”
“废话。”不然若依照他们三人吵闹的程度,等他们吵完了,她大概也老得要掉牙了。
沈恋恋视线浏览着报纸的招工版面。
技术维修人员,不行!经她之手维修过的机械,好的也成坏的了。平面广告设计人员,不行!她是会画点儿图画,但是水平只限于小学三年级以下的儿童看。银行收银人员,不行!如果银行不怕倒闭的话,尽管来找她去收钱好了…目光逐一地往下扫描,终于在看到了某排铅字的时候眼睛蓦的一亮。
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招收女服务生…唔,这个可以考虑。
年龄,20岁以上30以下OK,她24岁,绝对符合标准。
身高1米60以上,相貌端庄她身高1米68,而至于相貌嘛,虽然算不上是美女,但也没歪嘴巴斜眼睛,应该属于端庄的范围吧。
高中以上学历她的学历是大学本科,还有剩余的呢。
无不良嗜好,热爱工作的有为青年她死都不承认自己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况且对于工作,她向来都是投入百分之两百的热情,有为青年这几个字,真是形容得太贴切了。
工作地点,XX海边好熟啊,好像…就是她小时候遇见那个讨厌小男孩的地方嘛。
那段遥远的记忆,没有刻意地去记,却也没有刻意地去忘。在她九岁的时候父母带她去海边玩,遇到一个可以让她称之为极度讨厌的男孩。对方的容貌,她几乎都忘得差不多了,惟一记得的,只有他被她打得像熊猫似的两只眼睛和每天逼着她吃她最讨厌吃的菜的恶劣事迹。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还把她父亲送她的小银镯子强行扒去。不过,他好像也送给她一块破里吧唧的玉。而至于那块玉现在下落何方,她自己都不确定,估计是被她塞到某个抽屉里去了吧。
好,就这家吧。“决定了!”拿着报纸,沈恋恋拍着桌子喊道。
“你决定了什么?”三个男人同时瞥向了沈恋恋。
“新的工作啊。”她展开报纸,放大在三人的眼前。
“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女服务生?”
“没错。”沈恋恋点点头。
“你打算去海边打工?”
“YES!”她卖弄她少得可怜的英文,“这次的工作,绝对绝对是适合我的。”
“不会再被炒吗?”从以往的经历来看,恋恋每个工作的平均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
“一定不会!”沈恋恋说得斩钉截铁。
依稀记得小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似乎曾经说过,以后一定会再回到海边。希望真的如他所说,能让她再碰上他,这一次,她死都要让他把当年强行拿去的手镯还给她!
哦,海滩,哦,泡泡龙,她来了!
*** *** ***
两天后的清晨,一个20多岁的女人站在泡泡龙快餐店4号分店的门口,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餐馆的招牌,毫无形象可言地发着豪言壮语:
“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被炒了,哈哈哈哈!”
肆无忌惮的笑声,随着人的走动而飘进了餐馆。
喀啦!餐馆的招牌为之一晃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
*** *** ***
“世维,我想休息一段时间。”男人站在落地窗前,舒展着全身的筋骨。对于自己,他从来不会亏待。兴许是前段时间工作太累,所以想要好好放松一下。
“休息?”站在男人身后被唤做“世维”的人一愣,清秀隽雅的脸庞上出现了一丝疑问,“你要休息多久?”一段时间这词可长可短,没有确切的定义。
“不知道。”男人耸耸肩膀,不甚在意地说道,“只要我觉得休息够了,自然会开始工作。”
唔…这个回答有些危险,“那一个月后的美食争霸赛怎么办?”
“那个啊,你难道不觉得那是无聊到极点的比赛吗?”男人皱皱眉,对此抱以否决态度。
无聊极点?!偌大的办公室中有重物落地的声音。若是让那些美食专业人士听到这话,恐怕血都有好几口可以吐。
“那你打算去哪里‘休息’?”盛世维加重了休息二字。
“海边吧,很久没去了。”男人瞥了眼挂在脖子上的银色饰物。
真的是,很久没去了。
*** *** ***
一个男人,很特殊的一个男人,沈恋恋注意这个男人已经有两个星期了。从他第一天走进这家泡泡龙快餐店的时候,她便不自觉地把目光投注于他的身上。
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呢?先从他的外表说起吧,
他有一头很柔顺的黑发,不是太长,却也不是太短,刚好在肩膀以上一厘米左右的位置,服帖地披在颈上。棱角分明的面庞,直挺的鹰钩鼻,明明该是张极为男性化的面庞,却因为那过于妩媚的双眸和粉色玫瑰的双唇而破坏了整体效果。
他的眼眸和唇有多妩媚呢?套句古代的诗词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