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的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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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的另面-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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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狼狈不堪,避走杭州。汪康年与章太炎同乡且交善,汪自然袒章。
第49节,
    张之洞一开始并没有参预《时务报》的内部纷争。

    从“张之洞档案”来看,他最初对梁启超极欣赏。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97年1月30日),张之洞通过其大幕僚梁鼎芬发电梁启超:

    “《时务报》馆梁卓如:南皮有要事奉商。明正第一轮来,住芬处。专待,盼复。芬。俭。”

    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三年正月十五日到达武昌,次日即去拜访。他在信中详细说明了与张之洞相见的情况:

    “十六日适南皮取侄媳,贺客盈门。乃属节庵入与之言,其午乃入见。南皮撇开诸客延见,是夕即招饮,座中惟节庵、念劬两人相陪,谭至二更乃散。渠相招之意,欲为两湖时务院长,并在署中办事,以千二百金相待。其词甚殷勤,又其辨过于伍”1米1花1书1库1 ;www。7mihua。com

    张之洞撇开宾客专门与梁相见,又以梁鼎芬、钱恂两亲信幕僚相陪欢宴至日“二更”,再以“院长”、年薪银1200两相待,在我所见的“张之洞档案”中,张待梁之规格,似属其待人的最高优礼。然梁仍以《时务报》之需为由辞之。光绪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1897年7月20日),张之洞又发电盛宣怀:

    “上海盛京堂:梁卓如孝廉即经奏调在沪,曾见面否?此人必须优礼。如尚未晤,似须台端先往拜更好。洞。箇。”

    对于一位年仅24岁的举人,要求如此施敬,意味着对其才华的肯定。光绪二十三年七月二十日,张之洞给汪康年、梁启超的信中再次邀请梁:“甚盼卓老中秋前后来鄂一游,有要事奉商,欲得盘桓月余。此不多及。”是年秋,梁启超去湖南任时务学堂职时过鄂,张之洞仍与之多次交谈。到了光绪二十三年底,张之洞对梁启超遵从其师康有为的思想,已经极为反感,但仍有意做梁的工作,等待其改变态度。

    汪康年毕竟是其旧属,张之洞也视《时务报》为自家之物件。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1897年9月24日),张发电汪:

    “致上海《时务报》馆汪穰卿。急。汤蛰仙大令寿潜来鄂,谈甚洽。昨已赴沪,请挽留贵馆,三四日作一文,取其持论正大,既可分诸君之劳,兼以救他报新奇之弊。在鄂时,汤已许可。每月由敝处筹送薪资四十金。即送关。祈转致,并示复。俭。”

    从电报的语气来看,与对待其在武昌的下属并没有什么两样。汪康年对此完全照办,并复电同意。此外,张之洞还经常委派他办理聘请湖北新学堂教习诸事,“张之洞档案”中存有两人之间此类事务的多件电报。
第50节,
    二、张之洞与黄遵宪的交谊

    前节已叙,在《时务报》的创办过程中,黄遵宪也是一位主角,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他又是张之洞极其欣赏的人才,“张之洞档案”中对此留下了大量的材料,多未发表,我在这里稍加详细地予以介绍。

    张之洞电调回国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广东嘉应州(今梅州)人。光绪二年(1876)中举。次年由清朝驻日本公使何如璋奏调赴日本,任使馆参赞,撰写《日本国志》。后任清朝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国使馆参赞、驻新加坡总领事等职,官职历保为二品衔补用道。长期驻外的经历,使之对外国事务多有了解。甲午战争初期,两江总督刘坤一北上统军,湖广总督张之洞奉命署理两江总督,未行前即于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一日(1894年11月8日)电奏,请调时任新加坡总领事的黄遵宪来南京交其“差委”。光绪帝下旨予以批准。黄遵宪奉旨后,于十月十六日发电:

    “遵宪蒙奏调差委,奉旨准往,即钦遵办理。约月底交卸,即行启程。谨禀谢。叩贺。职道遵宪。铣。”

    此后,黄遵宪一路皆有电报给张之洞,报告行程诸事。至十一月底,黄到南京,张派其主持金陵洋务局,由此成为张在战争期间的主要幕僚。张荫桓等人赴日谈判议和,途经上海,电请黄遵宪到上海,共同商议对策;黄亦将相关内容向张之洞汇报。

    甲午战争结束后,根据总理衙门的指令,张之洞于光绪二十一年七月派黄遵宪到上海,与法国驻上海总领事谈判办理江苏等五省历年教案。黄遵宪事事皆向张禀报请示,其中包括江苏教案、日本租界、法国兵船拟入长江、五省教案谈判地点等,张之洞对此亦有回电,予以指示。至十一月,黄遵宪将江苏五教案办结,张之洞对此也甚为满意,发电上报总理衙门。与此同时,张之洞又命黄遵宪与容闳等人办理沪苏铁路招商等事。这些电报的数量较多,我也将相关的档案在注释中抄录,以供研究黄遵宪的学者参考。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896年2月12日),张将离开南京回任湖广,保举其在署理两江任内的人才,其中就有黄遵宪。

    留苏及北洋任职新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王文韶,不愿全用李鸿章的班底,于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奏调黄遵宪赴北洋差委,任总办水师营务处。光绪帝予以批准。王为此于十二月初十日(1896年1月24日)专门发电张之洞,请求关照:

    “北洋以合肥故,连类而及,旧时在事之人,几为众射之的。其中人才本少,不得不借助他山。昨奉调黄道遵宪来直,已奉谕旨允准。除备文知照外,合先电闻。两江、两湖人才济济,务求分润,俾资臂助。感荷实深。韶。蒸。亥。”

    王文韶虽是张之洞在战时及战后的政治盟友,但张得知王调黄遵宪,立意决不放人,于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初四日(1896年2月16日)上奏:

    “兹准直隶督臣王文韶咨,奏调该员赴北洋差委,奉旨允准。窃思洋人性情,凡商办一事,已与何人议办者,即不愿更换他人,取其端绪清楚,易于商量。且凡交涉等事,不能徇人率准,亦不能逞臆强驳,必深明中外事理,则其言易入。今黄遵宪议办江苏教案,深悉外洋情状、法律,操纵兼施,准驳中肯,尚为顺手。法总领事似颇多就范之处。虽多驳正,而该领事意颇欣悦。若另委他员,断不能如此妥惬”

    张不仅要求将黄留下办理江苏等五省教案,并声称湖北将新开商埠沙市、宜昌有洋兵击毙官员、汉口将添租界,“是湖北一省兼有新增商务、洋务三处,实较他处尤为棘手。湖北远在上游,需才罗致,又较难于江南”,由此提出:
第51节,
    “合无仰恳天恩,俯念湖北商埠初开,准将黄遵宪由臣调往湖北差委,并仍办理南洋五省教案。江轮甚便,来往甚速,上海有事,仍可随时派令回江。如此办法,似于湖北荆、汉、宜三处通商事务及江南五省教案均有裨益。”

    对于张之洞的这一请求,光绪帝朱批“著照所请。”二月初七日,张之洞发电黄遵宪,以沙市开埠为由,命黄“速来鄂”。此时刘坤一已回任两江,听到这一消息,亦不放人,于二月十三日(4月5日)电奏:

    “查江西教案,电经西抚,已委员携卷即日至沪,必须由该道商办,势难迁离。即其余各省之案,亦须该道接续办理。各口非驻有领事,仍须上海总领事、主教主持。该道既为法总领事信服,在沪与议,当易就范。且苏、浙、鄂、湘四口通商,曾商总署,拟均在沪由该道与商。四口之中,苏浙彼尤注意,是该道留苏,教案、商务皆得兼顾。恳恩准将黄遵宪暂留两江,俟各事大致商定,鄂有要事,再令往来其间。”↖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次日,光绪帝又一次批准。刘坤一为此发两电给张之洞,留黄遵宪在苏州,与日本领事荒川已次开议苏州开埠通商之事。

    王、张、刘是当时权势最大的三位总督,而黄是三人点名奏调的洋务人才,可见黄此时声望极大。然在此后的苏州开埠谈判中,黄遵宪与日本方面议定的“商埠章程”条款,引出了前驻箱根副理事(副领事)刘庆汾许多意见。刘发电张之洞大加批评,张即发电江苏巡抚赵舒翘及黄遵宪等人,要求修改。此中的曲折,也稍稍影响了张、黄关系。很可能是因苏州开埠谈判遭至各方责难,黄遵宪尚未完成谈判,即躲开争议,以“请假”名义去了天津,于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十五日到达。王文韶八月二十九日(10月5日)上奏,“委令总理北洋水师营务处并随同办理洋务”;光绪帝下旨“吏部知道”。十月初九日(11月13日),总理衙门发电王文韶,调黄遵宪“商苏州租界事”,黄十二日去北京。黄遵宪到京后,十三日光绪帝下旨预备召见,十六日光绪帝召见,十九日(11月23日)以“四品卿衔”命其为清朝驻德国公使,二十一日光绪帝再次召见。黄随即发电张之洞:

    “顷奉旨,赏四品卿衔,简使德国。屡邀荐拔,敬谢恩知。遵宪。”

    未久,黄遵宪因其任命被德国所拒,再次发电张之洞:

    “遵宪禀。密。宪定派往英,奉谕前日,或唆英使到署偶询,遂改德。德使谓,华预商英,不商德,英不愿接,德当照办。现据英使函,言明无预商事,亦无不接之言。已由署电许公,未得复。此次来京,召见两次,上垂意甚殷,廿五召见张侍郎,连称好!好!惟国事过弱,终虑不堪驱策,孤负圣恩耳。艳。”

    黄遵宪以上两份电报,说明了其受命到被德国所拒的过程,也说明了其对张之洞“荐拔”的感激。十一月二十日(12月24日),张之洞发电杨锐,命其转交黄:

    “京。乔:转交黄公度。彼族误听传言,致阻乘槎,深为怅闷。译署必另筹位置。祈示。洞。号。”

    黄遵宪收到电报后,立即回电:

    “承温谕,感甚。初十,德使申给地沽(泊)舟之请,言华允所求,便可接黄。廿二,复来转圜。转(总)署既(答)以黄有别差,伊不愿往,辞之。至有无位置,自关国体,亦出自圣恩,宪未敢预闻。宪禀。敬。”

    黄遵宪此次虽未获职,仍回任天津北洋水师营务处,然光绪帝已对其有较大的好感。
第52节,
    湖南长宝盐法道任上时间又过了半年,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光绪帝任命黄遵宪为湖南长宝盐法道,黄立即发电张之洞:

    “蒙恩补授湘盐道。夙荷恩知,重依仁宇,私衷感幸,敬谢垂廑。职道遵宪谨禀。”

    张之洞闻讯后,发电祝贺,并称:“湖南官绅正汲汲讲求洋务,而苦无精通洋务之人,阁下此来大有益于湘也。何日出都,祈示。”黄遵宪收电后,再次发电:

    “奉谕感奋。前在坡奉调,未及回粤。兹拟中旬南旋,准九月到湘。过鄂面求训诲,冀有遵循。遵宪禀。冬。”

    然黄遵宪未回籍,也未等到九月,而是在陈宝箴的催促下,于是年七月中旬赴任。途中过鄂,与张有密切且长久的交谈。七月二十一日,湖南巡抚陈宝箴发电张之洞,有意让黄遵宪署理湖南按察使。张之洞次日回电,称言:◆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箇电悉。黄道遵宪署臬篆,极为相宜。当即将尊电录示黄道。黄意以台端初六日即须入闱,该道拟二十七日行,约初一日到湘,尚可谒见数次。至李臬司入觐批折,虽于初十日外方到,该道渥蒙优待,俾权臬事,到省后谨当静候数日。嘱代请示等语。鄙意黄道似以月初到湘为便,庶可早得晋谒。即候十余日,再委署臬似无妨。盖将委以重任,即无投闲之疑也。特此奉达。尊意究以如何为妥,祈速电示,以便饬遵。祃。”

    陈宝箴、张之洞为黄遵宪的仕途作了精心的安排。黄到湘后,张、黄两人电报频频,交情亦好。

    前已述及,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三日,清廷下旨召张之洞进京,黄遵宪闻讯即于初四日(1898年4月24日)发电张之洞:

    “闻奉召入觐,此事关系中国安危,谨代通国志士叩贺。遵宪禀。”

    此时张之洞对召见的背景一无所知,黄遵宪如此发电,很可能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等人共同参与了杨锐、刘光第在京的密谋。闰三月十二日(5月2日),张之洞决计北上入京,发电黄遵宪:

    “急。初四电愧悚。此行不过备顾问耳。尊意有何救时良策,祈详电指示,以便力陈。感祷。洞。文。”

    黄遵宪为此于闰三月十六日(5月6日)发回一份长电报,详细说明其外交与内政的主张:

    “捧读文电,感悚无似。宪台此行,倘进枢府,必兼总署。自三国协谋还辽后,彼以索报、以争利、以均势之故,割我要害,横索无已,至今日已明明成瓜分之局。俄、法、德皆利在分我土地,惟英以商务广博,倭以地势毗连,均利我之存,不利我之亡。故中国是必以联络英、倭为第一要义。

    “然联络英、倭,尚不足以保国;欲破瓜分之局,必须令中国境内断不再许某国以某事独专其利、独擅其权而后可;既不能理喻势格,何以阻其专利、擅权?故必须设法预图,守我政权,将一切利益公分于众人而后可。彼欲争揽于我者——铁路,不如商立铁路条例,无论何人,均许其入股。彼所垂涎于我者——矿山,不如商立开矿条例,无论何人,均许其开采。彼素责我以不愿通商,今即与之设开通之法,无论何处,均许通商。彼责我以不愿传教,今即与之商保护之法,有法保护,任听传教。自订约五十年来,凡彼所求于我者、责于我者,譬如昨死今生,一切与之图谋更始。所有均利之法、保护之法,但使于政权无所侵损。凡力所能行者,均开诚布公,与之熟筹举行。如谓华官不能妥办,宁可由中国国家聘雇西人,委以事权,俾代襄办。举从前未弭之衅端及他日应杜之祸患,均与之约束分明。
第53节,
    “既许各国立(入)我内地筑路、开矿、通商、传教,应照万国公例,此均系各国子民自图之利益,不必由各国政府出头干预。不幸有进入内地亏产受害者,均照新议条例办理,专就商人、传教人本事,秉公妥办,不得于本事之外,牵涉他事,责偿于中国国家。倘再有无故侵我土地者,中国必以死拒。援大同之例,期附公法之列;藉牵制之势,以杜独占之谋;处卑屈之位,以求必伸之理。朝议一定,便邀约各国商办,并请各国公保不相侵占,务使中国有以图存。如此办理,英、倭必首先允诺,俄、法、德亦无辞固拒,或者瓜分之祸可以免乎?

    “国势既定,乃能变法,以图自强。变法以开民智者为先。著先于京师广设报馆,以作消阻闭藏之气,博译日本新书,以收事半功倍之效;再令各省设学堂,开学会,以立格致明新之堂。而先务之急,尤在罢科举,废时文,其他非一时所能猝及也。~米~花~书~库~ ;www。7mihu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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