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蔡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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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蔡短篇集-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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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要罗!事关一只手扒鸡ㄋㄟ。而且赌场无姊弟,记住了。」

    有了这种“默契”,我和蓉在玩牌时便占了上风。

    蓉兴奋之馀,又开始唱起:「Do…Re…Mi…Do…Re…Mi……」

    我再听了一次,果然蓉的歌声中,可以被称赞的,只有丹田而已。

    咦?我今晚怎麽不想来杯洛神红茶呢?

    望了望蓉,也许不是我不想喝洛神红茶,而是已经喝得过瘾了。

    因为蓉就是我的洛神红茶。

    隔天下午上楼,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石绵瓦做的屋顶,被强风掀去了一角,雨水顺势入侵,

    导致我的房间内积了5公分左右的水深。

    我拿了张纸,摺了一艘船,让它在我房间航行。

    『你看这样像不像“汪洋中的一条船”?』

    「臭笨鸟!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你的书都被淋湿了!」

    蓉先把我的书搬到高处,然後下楼拿水桶和瓢子,一瓢一瓢地把水舀光,

    再拿着抹布,弯下身子,跪在地上擦乾地板。

    「呼…弄好了。记得要拿书去晒喔!」

    蓉擦了擦汗,松了一口气。

    『嗯…谢谢你。』

    「谢什麽谢,一场电影就好了。」

    『什麽电影?』

    「还装蒜?当然要请我看一场电影罗!真是的,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

    当天晚上,蓉又来叫我下楼去吃赌桌上的战利品——手扒鸡。

    蓉留了鸡腿给我,看着她弟弟们很想吸住口水的表情,我不禁有些心虚。

    然後她跟房东夸大屋顶的损坏程度。

    「爸!你要快点叫人来修啦!」

    房东很快地修好屋顶,并自动把房租调降100元。

    挑了一个比较没有念书压力的星期天,我请蓉看场电影。

    「我带我同学去,不介意吧!?」

    『她自己付钱,我就不介意。』

    「呵呵…笨鸟你真小气。」

    『你喜欢看什麽类型的电影?』

    「我喜欢周润发,他演的我都看。」

    所以,我是跟两个女孩子去看枪战片。

    「我同学长得如何?」

    『唉……』我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喂!臭笨鸟!你怎麽可以这样!」

    『她是你同学,是身份问题;她长得如何,却是面子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呵呵…你又在乱掰了。」

    『你也真是!我批评你同学的长相,你还笑得出来?可见你们的友谊有问题。』

    「臭笨鸟!你欠骂!」

    欠骂的不知道是谁,因为这场电影是一人出钱,叁人看戏。

    接下来是一段寒冷的日子,此时的洛神红茶不仅仍是生活必需,还可带来暖意。

    就像蓉叁不五时地买些热呼呼的红豆饼上楼来找我一样。

    「这里真的好冷!」蓉总是呵口气在手掌,然後双手摩擦着。

    『嗯…习惯了就好。反正是生於忧患,死於安乐。』

    「呵呵…笨鸟,千万不要感冒了喔!」

    『嗯…不会的。我没时间感冒。』

    「别逞强。还有窗户别开那麽大,你那麽喜欢看长荣女中的学生吗?」

    後来,蓉乾脆把我放在窗户边的望远镜给“借”走。

    当天气开始让我脱掉外套时,我才惊觉联考脚步的迅速。

    随着联考一天一天地逼进,压力便一磅一磅地往身上加。

    念书的时间拉长,而洛神红茶则喝得更凶。

    唯一的消遣,大概只有蓉上楼来浇花时,跟她聊一下天。

    然後一起喝洛神红茶。

    蓉虽然不再抱怨洛神红茶的酸,但我隐约可以从她的眉间读到洛神红茶的酸。

    联考前一天晚上,我正在收拾准考证和文具时,蓉来敲门:

    「喂!大笨鸟,明天考试别紧张喔!」

    『嗯…尽力而为了。』我开了房门应道。

    「今晚早点睡,明天不要爬不起来。」

    『嗯…好的。』

    「那我下楼了,记得别紧张喔!」

    『等等!再陪我喝……一杯洛神红茶?』我硬生生把“最後”两字吞入肚子里。

    「呵呵…当然好呀!」

    我又将一杯洛神红茶端给蓉,然後问道:『你还是觉得洛神红茶是酸的吗?』

    蓉慢慢地喝了一口:「唉…大笨鸟,你没救了。洛神红茶真的会酸。」

    那天晚上,我其实是睡不着的。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即将随之而来的离别。

    脑袋里装满的不是明天考试要用到的公式,而是离别前夕的不舍。

    勉强睡了一下,睡梦中竟然出现蓉!

    她在梦中还跟我说:「当君考完日,是妾断肠时。」

    醒来後,我决定把剩下的洛神红茶包泡完。

    联考完後,虽然可以挣脱掉束缚我叁年的锁,但我并没有特别兴奋。

    因为我同时也失去住在这个顶天房间的理由。

    也许,我的生活将失去洛神红茶的味道。

    而伴随洛神红茶而进入我生活中的蓉,是否也会失去?

    打包了行李,准备离开洛神红茶。不,我是说离开这个地方。

    而所谓的行李也只不过是一堆书而已。

    这里的一草一木,从不属於我;

    属於我的,只是洛神红茶的味道。但我又带不走。

    由於不是很习惯道别的场面,所以我昨晚已跟房东跟房东太太“知会”过了。

    幸好蓉那时不在,不然我不知道当我说再见时,是否能如此轻易?

    可悲的习惯又让我在今天早上六点半出门,但以前的离开总是可以回来,

    这次呢?今天其馀的习惯怎麽办?

    傍晚六点半该在哪里包便当?晚上十点半该在哪里买条鸡蛋吐司?

    凌晨十二点又该在哪里诅咒物理老师呢?

    想把这串钥匙放入房东的信箱内,但钥匙就像有千斤重般,让我不能轻易放下。

    但我又没有重新拿起这串钥匙的力气,或者该说是勇气。

    彷佛对我而言,这串钥匙不只是钥匙,而是我归属这里的理由。

    「喂!江边的笨鸟!你要走啦?」蓉的声音突然从楼上传来。

    『嗯…是啊!你今天没上课?』我仰起头,望着在五楼的她。

    「果然是笨鸟,我放暑假了呀!」

    『嗯…』

    「反正你已考完试,多留几天再走好吗?」

    『这样不好意思吧!房东又不会再收我的房租,而且你们也得找新房客。』

    「…………」蓉在五楼沈默着。

    我则在一楼沈默。

    虽然我们互相看着对方,但我没藉口上楼,她也没下楼的理由。

    这情景,很像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在电视机前的僵持。

    『嗯…那麽…再见了。』有沈默就得有开口,就像有开始就会有结束一样。

    「再什麽见,你以後还是可以常来玩呀!」

    『嗯…好啊!』

    「你的发语词要记得改喔!别老是嗯啊嗯的。」

    『你也是一样,在浴室脱衣服前,要先看看有没有浴巾喔!』

    「臭笨鸟…臭笨鸟…臭笨鸟…………」

    蓉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但声音却愈来愈小。

    再见了,洛神红茶。

    再见了,蓉。

    念大学後,慢慢戒掉了喝洛神红茶的习惯。

    可能是因为书开始念得少,所以洛神红茶也跟着喝得少。

    大叁时,有次听到收音机里传来的Do…Re…Mi…Do…Re…Mi……

    我突然怀念起洛神红茶的味道,骑着机车跑遍附近的商店,

    却不再发现天仁的洛神红茶包。

    原来逝去的,不仅是那段“春江水暖我先知”的岁月,还有洛神红茶。

    既然洛神红茶已不再是我生活的味道,那麽蓉也应该离开我的生活了吧!

    这期间,认识了不少个女孩子,我总是试着把这些女孩子想像成饮料。

    大多数女孩对我而言,就像是汽水,既甜又不能解渴。

    我贪图的,也许只是汽水所带来的清凉吧!

    偶尔也会有女孩像红茶,但加了糖的红茶,

    也还是太甜。

    告别了青涩的洛神红茶,在考上研究所後,我渐渐地喝起苦涩的咖啡。

    因为研究生日夜颠倒的生活,常需要靠咖啡来提神。

    但我只会为了念书而喝咖啡,从不会为了喝咖啡而念书。

    青涩的日子,当然也被苦涩的日子所取代。

    但喝咖啡只是习惯,并不是生活。

    去年某一个仲夏的夜晚,独自去逛夜市。

    经过一个卖香水的摊位,我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江边的笨鸟,你也来逛夜市啊!」蓉的声音很兴奋。

    『你怎麽也会在这里?』我的声音虽然也是兴奋,但却带点不解。

    「我来卖香水呀!呵呵…真是好久不见了。」

    「你也真是的,这麽久了都没半点消息。」

    「你在念书还是工作?顺不顺利呀?日子过得好不好?」

    「你有女朋友了吗?怎麽没带女朋友来逛街?」

    蓉劈哩啪啦地说着,我却只是看着她隆起的肚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送你一瓶香水。这是有大吉岭茶香的香水喔!」

    「以後你就只是大笨鸟而已,不再是“臭”笨鸟了。」

    「这叫BALGARIPOURHOMME啦!义大利名字,你听不懂的。」

    蓉依旧兴奋,招呼客人之馀,还送我一瓶香水。

    『嗯…谢谢。』

    「嗯啊嗯的,你的发语词还是没变。呵呵…」

    『嗯……』

    看着她忙碌的样子,我便告诉蓉我先去逛逛,待会再回来叙旧。

    「你要马上过来喔!我快收摊了。」蓉微笑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不知怎地,我用比平常慢了好几倍的速度在夜市晃了一圈。

    每走一步,便更思念洛神红茶的味道。

    但就像青涩的日子不可能重来一样,我的舌头也丧失了对洛神红茶味道的记忆。

    原来跟我告别的,不仅是青涩的日子和洛神红茶青涩的味道,

    还有青涩的恋情。

    脑海里涌上第一次见面时,我急着想跑上楼,而她却拖着不想走出浴室的往事。

    蓉那时不得不走出浴室面对我,但我现在却可选择绕路避开她。

    绕了路,经过一个凉水摊,竟然看到上面写着:“洛神红茶”。

    心头一惊,我忍不住买了一杯洛神红茶。

    只喝了一口,眉头便已纠结。

    洛神红茶的味道,嗯……?

    果然微酸。

    jht。于1999年1月9日
白痴,笨蛋,神经病之差异
    白痴也者,白无义,重点在痴这个字。

    医学上有定义智商低於某一标准,谓之白痴,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

    一般人习惯以聪不聪明,来判断白不白痴,这点可以接受。

    笨蛋也者,蛋无义,重点在笨这个字。

    一般认为白痴与笨蛋是同义词,我却不这麽认为。

    我认为应以是否具有智慧,来判断是否是笨蛋。

    神经病也者,不正常的人是也。

    而所谓正常与否,只是多寡之分而已,不代表对或错。

    大家都喜欢黑色,那喜欢黑色的就是正常,而喜欢白色的便成了神经病。

    我举几个例子说明:

    (1)吴叁桂引清兵入关,只为陈圆圆。正常人不作这种事,所以他是神经病。

    为了女人,背上不忠之名,引来唾骂,并不聪明,所以他也是白痴。

    然而他断送的是朱姓江山,得到的是吴姓老婆,何损失之有?

    而且降清後,贵为亲王,帮崇祯拼死拼活,顶多只能混到公侯而已。

    以这点而论,他绝不是笨蛋。

    (2)孙文十一次革命,正常人不会干,所以他是神经病。

    冒着抄家灭族危险,四海奔波,换得劳累困苦的一生以及不到六十的寿命,

    并不聪明,所以也是白痴。

    但他判断正确,认为非革命不足以救中国,先知卓见,可见他绝不是笨蛋。

    (3)在十字路口上碰到黄灯,十个人中有八个人会冲过去,

    所以剩下的那两人是神经病。

    明明可以过却不过,还得多等几分钟,白白浪费时间,并不聪明,

    所以也是白痴。

    但他们宁可牺牲数分钟,却少承担了一点发生意外的风险,

    所失者寡,所得者众,所以他们反而不是笨蛋。

    (4)一般男人喜欢外表美,身材窈窕的女孩,但jht却不这麽认为,

    所以他是神经病。

    明明忙得要死,後天还得开个研讨会,不准备论文,却post一些有的没的,

    很不聪明,所以是白痴。

    但他认真灌Ladytalk板的水,也许有些美女心里一高兴,赏他一顿饭吃,

    岂不得偿所愿?以此观之,jht也绝不会是笨蛋。

    至於高低之分,神经病不用分,因为只代表不正常而已,无所谓高低。

    而白痴与笨蛋孰高孰低?

    笨蛋们当然认为笨蛋高,不然他们也不会被白痴们叫做笨蛋。

    至於白痴们,根本不care谁高谁低,因为高低是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

    大家都考20分,你考30分就很高;

    大家都考90分,你考80分就很低。

    我讲完了,好累哦!我真是白痴。
阿妹
    阿妹也者,not张惠妹是也。

    她只是我的妹妹,从小我便这麽叫她,到现在一直改不了口。

    她长得瘦瘦黑黑的。

    弯弯的眉毛,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略小却清澈的眼睛。

    如果让她挽上发髻,拿把扇子,倒有点像是古装美女身旁的ㄚ环。

    她小我两岁,笑起来很天真。换言之,即一付智商不高的样子。

    从小我们便形影不离,共骑一辆单车,共用一张书桌,共睡一张床。

    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另一种解读?

    我一直觉得她很笨,尤其当我发觉我的智商竟是全校第一的时候。

    不过,感情和智商是两回事。

    君不见愚蠢迟钝的郭靖和聪明慧黠的黄蓉仍是一对令人称羡的神仙伴侣。

    所以,黄蓉哥哥和郭靖妹妹的相处倒是没有隔阂。

    我们在海边长大,海边什麽最美?大概是夜晚的星空吧!

    我和阿妹常爬到屋顶上去看星星和渔船的灯火,并让清柔的海风吹过耳畔。

    过没多久,她便沉沉睡去,然後我总会背着她,慢慢地爬下屋顶。

    到了床上,我再轻轻地摇醒她,因为我们还得再聊一下天,才会甘心睡觉。

    阿妹跟我其实一点也不相像,我聪明她笨;我皮肤白她黑;我安静她野。

    但我们都是天蝎座,一个善於隐藏住自己的星座。

    不过我在阿妹身上并没有发觉这种特质,她比较像是迷糊的射手。

    大概是她笨到连隐瞒自己的愚昧也不会吧!

    记得我国一时,有次她考完试後跑来问我:

    「哥,一只鸡有几只脚?」

    『两只脚嘛!连这也不会?』

    「ㄚ鹤!我给它写四只脚ㄋㄟ!」

    『笨死了!你什麽时候看过一只鸡有四只脚?』

    「我怎麽知道?我又不喜欢吃鸡腿,所以吃鸡肉时也没在算。」

    『那你为什麽猜四只脚?』

    「我以为跟我们家的小白一样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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