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 自序
本书人物纯属虚构,正如所有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多取材自真实生活,只不过他们是组合体。深信没有人会自以为是本书中的某个军阀、冒险家、骗子或浪子的原版。如果某位女士幻想自己认识书中的名媛或宠妾,甚至本身曾有过相同的经历,这倒无所谓。
不过,新疆事变倒是真实的。历史背景中的人物也以真名方式出现,例如:首先率领汉军家眷移民新疆的大政治家左宗棠;一八###——一八七八年领导“回变”的雅库布贝格;哈密废王的首相约耳巴司汗;日后被自己的白俄军逐出新疆,在南京受审枪毙的金树仁主席;继金之后成为传奇人物的满洲大将盛世才;曾想建立一个中亚回教帝国,后来于一九三四年尾随喀什噶尔的苏俄领事康士坦丁诺夫一同跨越苏俄边界的汉人回教名将马仲英等等。记载着一九三一——一九三四年间回变的第一手资料,例如,斯文·赫定的《马仲英逃亡记》和吴艾金的《回乱》等书。本书只叙述这次叛乱在一九三三年的部分。
大夫邸(1)
一
李飞坐在茶楼中靠近里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大街和对街的铺子。茶楼的正对面是一间卖绸缎绵丝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着风沙,门上厚重的布帘也垂了下来。右侧是一间羊肉餐馆。夏天时馆子前门是完全敞开的,但是天冷的时候就用隔板和小门将它封起来,上半截装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里面的动静。
狂风从那已被骡车压成沟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尘土。下雨的时候,污水流不进人行道与柏油路之间的水沟,于是把骡车的压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轻风又扬起灰尘,抹得行人一脸的灰。在传统的束缚下,老骡车仍行驶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许是当局严禁他们行驶柏油路吧!也可能是这些骡车夫走了一辈子的泥浆路,习惯了。这条街有四十尺宽。为什么市政府只铺设中间呢?李飞向来爱发问。也许把整个街道铺设起来太昂贵了。也可能是当局认为这些骡车生来就注定该走泥路。箍着铁的大木轮会弄松嵌好的石块,破坏了这条专门行驶汽车和黄包车的道路。这条路像是件进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两三尺的泥土,这座城也脏脏的。他不喜欢这个样子,他向来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东西。
刚才他的心里并非特别在意地想这个问题。他是在古西安城长大的,以它为荣,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现代化。他觉得眼见这座城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改变是件有趣的事。他记得在念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南北大道装上街灯而兴奋不已。中央公园的设立,几条铺上柏油的道路,橡胶轮胎的黄包车和汽车都曾经令他兴奋过。他看过一些外国人——主要是路德教会的传教士、医生和老师,还有不少穿着西裤和衬衫、长腿的欧洲旅客或工程师,他们的脸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肤色的起源。
他看着这座沉静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犹豫、不情愿地,但又显而易见地改变。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中国传统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地转变。人们、风气、政治和衣着的改变都是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乱的困惑。
现在他听到乐队在演奏,心中正纳闷。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门口想看个清楚。警察乐队刚过去,后面接着一大排学生,朝“东大街”走去。这条街已经正式改名为“中山路”,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但是,对当地老百姓来说这条街仍是“东大街”。尽管有一位热心拥护国民党的年轻好事者写信给报社,建议警察该处罚那些把“中山路”说成“东大街”的人们。没用。连警察都继续用“东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飞凝视着街上,那是一幅活动的画面。尘土飞到学生的脸上,太阳也照耀着他们。高举的竹竿上横着白布帆,学生手上拿着的纸旗在风里飞着,上面写有壮观的标语。“支援第十九军!”“全国上下一致团结!”“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这是拥护一九三二年第十九军抗日的示威,结果并没打成。
李飞暗自欢喜,尤其是看到警察乐队。这表示有市政府在后面支持学生的行动,听说在北平警察殴打学生呢!
他走出门外。学生们的脸在阳光下微笑。队伍有些乱,不过并无妨。人们都围着街道看游行,兴奋地谈论着。也有小学生参加。每一队都由校旗引导。有一队男童子军,制服被厚厚的内衣弄得鼓胀起来,大多数的人都被他们的笛子和铜鼓吸引住了。还有一列中学生的队伍里,一个男生敲打着煤油桶,把群众逗笑了。
有一队女师范学院的女学生。大部分穿着冬季长服,但是前面有十二个女生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白领衬衫、黑灯笼裤和布鞋。她们是排球队的。看到她们白白的小腿,几个老妇人连忙用手遮脸。
“羞死人了!这么大的姑娘也不穿长裤!”其中一个说。
男人——店员啦,街上游荡的小伙子啦——一个个都看得呆了。一切都显得混乱——就像近代中国——新旧错综,杂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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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邸(2)
李飞转身跟在女学生行列的后面。他喜欢这噪声、乐队、学生脸上的阳光、童子军和煤油桶。新的中国正向前迈进,虽然困惑,但是却怀着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车飞驰过东大街时同样的兴奋沸腾。
少女们在格格大笑。几位稍长的女生穿着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队伍后面,当她们随着大家微弱地喊口号时,有点害羞。他也喜欢这点。不过多数的女生都年轻,十七岁到二十岁之间。她们的短发、笑脸、各种羊毛围巾——深红色居多——看起来好美。狂风不时由后面吹乱她们的头发,打到脸上,风沙滚过街道,吹进了她们的眼睛。有些人用围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们的辫子和卷发看起来像煞了风中的牧草。
李飞是国立《新公报》社的西安特派员。他纯粹是为了兴趣才跟在队伍的后面,而不是因为记者的身份。他觉得一定会有妙事发生。如果游行完全平静地进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迹呢!
警察大队队长热忱地派出管弦队,因为他自己也是拥护抗日的青年。这并非意味着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赞成这项举动,事实上西安是一省的省会,省主席是个半文盲的军阀,他早听说学生将要示威,于是打电话给警察局长,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驱散游行的队伍。
游行的队伍来到了“满洲城”的东南角。因为清朝总督和他的满洲侍卫都住在这里,义和团之乱时,慈禧太后逃出八国联军的重围,曾经到过这里,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李飞看到一条巷口站着约三十人到五十人左右的警察,用长竹竿武装着。警察乐队已经走到弯路前五十码处。一声哨音,警察从各条巷子冲了出来,一边喊着“嗬!嗬!嗬!”一边追赶学生。
李飞向后退了一些,双手在胸前交叉,观看着。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劈啪声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赶鸭子嘛!
接着发生一场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状的战斗。竹棍打不死人,学生们便英勇地对抗了一番。有些学生抓紧竹棍的尾端不放,展开了一场拔河赛,双方谁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弹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断,更危险,会把人刮伤流血的。双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脚踢了一会儿。灰尘遮住了双方的视线。大致上学生觉得棒透了,警察就显得荒唐可怜了。
混乱开始的时候,女师范的学生已经走到街角。她们不能前进,又不愿意回头。
现在有几个警察转向她们。
“我们去抓女生!”
“不要。”
“当然要去。我们的任务不就是要阻止示威游行吗?不是挺好玩的吗?”
“我们去赶那批娘子军!”
十一二个年轻人冲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们拿着长竹棍前进,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经断裂了。
少女们尖叫着转身逃跑。谁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队丰润雪白的膝盖。
说起来这些警察脱下制服,和其他年轻人没啥两样。也可以说,当他们穿着制服集体行动时,往往会做出单个人穿便衣时不会做的事情。再说,一个优秀警察应该具有追赶任何逃犯的本能。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机会和女大学生说话,更别说为公事追捕她们、抓她们的身体,从她们雪白的手臂上夺下旗帜,和她们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飞热血沸腾,这根本连逞英雄都谈不上。卑鄙懦弱。他冲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脚踢的混战中。
一个年轻警察追着一个排球队员,抱住她的大腿,一块儿跌倒地上。
少女坐起来,发怒地对他吼道:“你不要脸!”
“奉命行事嘛。”边说边笑着站起来,懒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尘。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这可好了!”她起身捡起帽子,挂有校徽的白衬衫肩膀被撕破了。
“别发火,小姐。我们是奉命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帽子还给我。”年轻的警察说道。
大夫邸(3)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绷着脸撅着嘴。
“给我!”
“过来拿呀!”
警察走过去。少女挥舞着帽子,用帽子掴他耳光,随着优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后转身就跑。李飞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横在她面前。警察跑来从后面抱紧她。根本看不见他是否在和她抢帽子。李飞看准了用力把那个人踢倒,少女挣脱了他的纠缠。
李飞若无其事地走开,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警察爬起来,啪的一声戴上帽子,向周围张望,神情很激动。
“是你踢的?”
“没有哇,我干吗要踢你?”
少女们一面尖叫、咒骂、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着脚。他神情激动,显示着雄性野兽肉搏中的原始乐趣。
有位警官旁观。一声哨音,浑身脏兮兮的警员都退回巷子里。
“这些摩登的女大学生妙透了!”一个人说。
“什么时候还会有女学生加入的示威游行,长官?”另外一人问道。
警官看看李飞。
“你在这儿干吗?”
“我是记者。”李飞说着,转身走开。
警官追上他:“你不会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嗯?我们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们大可不必对女孩子那么粗鲁呀。何况,她们在跑。”
“我向你保证,这只是执行任务。”
警官转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来。
混乱结束了。真是一大讽刺,警察乐队又开始演奏了。因为乐队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乐,正如警察应该追捕逃犯,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女学生不见了。地上散满了刚刚还神气地在阳光下飞舞的纸旗。中国年轻一代的神圣进展,竟落得如此沮丧的下场。还有女性风味哩!到处都有发夹和发带。李飞还看到一小撮头发,必定是哪个女孩头上掉下来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独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椅上。头发散落零乱,正用手揉着膝盖。
李飞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右边太阳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谢谢你。”
“受伤了吗?”
“不很严重。”
他看到她耳朵后面有个伤痕,正渗着血。
“流血呢?那儿。”
“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后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表。应该就在这附近。”
“只要没被踩碎,应该是不难找。”李飞巡视零乱的现场,踱来踱去,有秩序地把纸片踢开。
“金的吗?”他转向少女。她已经卷起长袍在检查膝盖上的淤伤。她立刻盖住膝盖。
“是的,金壳的。一定是掉在这里。绝不会掉在路上。”
树叶将片片飞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来,想要走动。显而易见,膝盖上的淤伤一定很痛。
这地方不大,发亮的东西应该是不难找到。一阵风吹过,把大部分的纸片刮起来旋转。李飞把剩下的碎片堆积起来,仍未看到手表。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弯着身,一只手捂着膝盖。他看到摇曳的树影中有个东西在发亮。
“在那边!”手表有一部分被埋在土里。他拿起来,把它靠在耳边。停了。
“真谢谢你!”当他把表递给她,她感激地道谢,跛着走向长椅。她有一张小圆脸,匀称的下巴,苗条而优雅的身材。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
“没关系。”她咬着唇,拂着发丝,想把它弄整齐。
“你的太阳穴上有一块污迹。”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给她擦污斑。她没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帮你擦吧。”他轻轻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阳穴。
“我看起来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来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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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邸(4)
她对他笑笑:“刮点伤算不上勇敢。”
他想开个玩笑:“你是为国家流血呀!来,伤口一定要洗干净,包扎好。隔三条街那儿有一家医院,我带你去。”
她眼中现出犹豫的神色,勉强地站了起来。他招来一辆黄包车,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单独去。”
“那么再叫一辆车。”
“不!我宁可走路去。不远嘛!”
李飞告诉车夫拉慢一点,他要用跑陪着她。
“我还没好好地谢你呢,你也还没告诉我贵姓。”
“李。”他说。
她又看看他,不过没继续问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医院比较方便。”
“柔安。温柔的柔,安详的安。”她脸红了一下。
她脸色苍白。耳朵后面的伤口痛得很。激动、流血、蓬乱的仪表,使她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感到有点冷。她咬紧牙,在风里前进,然而有这次经验也蛮有意思的。李飞走在她身边。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试着找个话题。
“你在这儿出生的?”
“是的,我在这儿长大的。住在北城。”他的声音坚定、自信,有点粗率,他的态度潇洒自在。
“我听得出你的口音。”李飞自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开始讲本地的方言。“住”的发音像“十”。
“我也听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记者。”
采访、特派员、编辑都算记者,连名编辑也自称记者。
“原来你是作家呀!”
他们来到市立医院的门口。有些受伤的女生脸上、手上缠着绷带走出来,柔安向一位同校同学打招呼。她觉得下车要比上车还困难,伸出一只手要人搀扶。李飞把手伸给她,她慢慢地滑下来。他扶她上台阶。
他们走进候诊室。还有一大堆男女学生等着疗伤。进到屋子里,避开了冷风和尘土,柔安觉得舒服些了。
“恐怕要等很久才轮到我们哟!”说着要她把头靠着椅子后的墙壁。他到挂号台去替她挂号。
“她住哪里?”护士长问道。他想了想写下“女师范”。护士长很多事,爱挑剔。她已经被这突而涌至的大批病人弄得很光火了。
“她的身份证明,拜托。”
“她的伤口就是她的证明。”他不耐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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