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看?”
“想看,只在DVD里看过的,还没看见真人这样干过。你想,波特诺干得那么有趣,我可是不明白的哟。”
“那你帮我。”
“不行,那就不是自慰了。”
“自渎。”
“随便什么吧,今天,现在!”
她把手放在我的裤子上。
“可是,”我说,“波特诺是个臭小子,而我,已经是男人了嘛。况且,还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坐在身边,那样,就像提一瓶矿泉水,步行到哥本哈根要一杯水喝。不行,有心理障碍。到时候落个阳萎的毛病,可不好医啊。”
“那就老老实实喝酒,还有一瓶。”
“什么?”我觉得我整个儿人猛然勃起,“我有心脏病的,心肌炎,右心室主动脉粥样硬化,左心室嘛,风湿性肌纤维颤抖无力缺血综合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4)
“屁话!”她说,“不是一人一瓶,是总共只有一瓶。别绷得像一张弓似的。没人想谋害你。”
“我会吐得一塌糊涂!”
“尽情吐吧,这破地儿,破地板破沙发破床,没一样东西顺眼,吐吧。”
她站起来,迈着舞蹈一样的步子,走进厨房,一会儿,提着一瓶红酒,得意地出来,把它砰地一声放在桌面上。“选择吧,”她说。
非此即彼。她给我的命题。我的大脑像旋转木马一样,把红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兰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黄色、白色和青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每个马头的两只耳朵之间,穿着发亮的钢管。没有笑嘻嘻的小孩坐在上面,它们空空地原地打转。我撑起来,拿过瓶启,把螺旋状的钻子旋进去,把向上的两只把手一按,木塞出来了。我把我那瓶未喝完的酒倒入杯中,几乎是满满的一杯,都没法加冰块了。然后用新开的那瓶,替她斟上三分之一杯。你骑在红色的木马上旋了10万公里,你还是在原地踏步,离青色的马屁股永远两米。
她提起斐雯丽的头发,把她扔在另一张单人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也猛喝一口,把一杯酒枪毙了二分之一。
“嗬嗬,我们的英雄不准备献身,而是要一醉方休了!”
我打了一个嗝,鼻子嗅到了嗝的酸酒臭。“妈的芳芳!”我笑了,这个鬼丫头。
“妈的本本儿!”
“妈的芳芳,想看我的笑话呀!”
“妈的本本儿,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妈的,什么怎么办?”
“妈的,什么什么怎么办?一切。所有。”她开始尖声尖气地说,“朱塞佩。妈妈,他不是朱塞佩,他是尤索林。不,他们都一样。”
我大笑,直到笑得打呕。哦,疯子芳芳,醉鬼芳芳。
“哦,他妈的人就是这样一堆杂碎!中午吃下的蕃茄酱!”她做了一个鬼脸,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把余下的半杯酒分两口干完,说:“我已经把承包的酒干完了,不喝了,脑袋痛得要命。”
“屁话,这酒可是你开的。”她把两个杯子掺上酒,把几块要化了的残冰放进去。“没冰了,将就吧,乖乖。”
有时候,女生就像百分之百的口香糖,嚼嚼不错,但黏在手指上,却有百分之一万的麻烦。我站起来上卫生间,打开灯,洗脸池上的镜面映出一个满脸通红的家伙,我几乎不认识他。我把尿撒进便池内,大尿,撒了足足三十几秒,一股酒臊气。忙冲干净,免得芳芳撒尿时闻到,暴露肚皮里面的难看的个人档案。我用冷水洗了洗脸,觉得反胃,就蹲在便池旁,呕了几下,吐了两泡酸口水。我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伸进嘴里,压住舌面,往里抠,又呕了几下,吐出一些口水。没见红酒。吐不出来。我洗了手,用漱口杯打水漱了嘴,深呼吸三次,走了出去。没忘关灯。
“吐了?”她问。
“没啦,吐不出来,”我一面说,一面把身子放倒在长沙发上。“你还真能喝,平时喝一点,不显山不露水。狡滑啊。”
“这叫城府嘛。像玻璃人,一眼看穿了,你还有兴趣?我也头昏得厉害,不断地翻跟斗。但我没太多的胃肠反应。本事。”
我让她帮我点燃一根烟,她把烟嘴上糊得尽是口水,噙在嘴唇上湿漉漉不舒服。“嘿,你这是点烟吗?你是在吃烟呢,就像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口水兮兮。”她笑了,到厨房去拿了两支蜡烛,续着烧。我望着火苗,感觉好像是在原野望着远处的篝火,而一些忧郁的人们赤身露体围绕着火疯狂地旋转,像一阵无形的风。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正在火光上孤寂地漂浮时猛然结束,在一阵休止符后,鲍勃·迪伦近四十年前的粗砺的嗓音响了起来。芳芳转过身来,看着我,随着节奏扭着屁股,又用右手端起杯子,一边喝一边扭。
“这感觉如何?这感觉如何?独自一人感觉如何?……”她跟着老迪伦吼。
“独自一个人是一个傻B,两个人是两个傻B。”我告诉她。
她开始疯笑,格格格,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然后走过来,俯身看着我,仿佛一头非洲母狮看她的猎物。她开始解我衬衫的纽扣,从上面那颗解起,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解开。她跪在沙发旁,我们彼此亲吻,抚摸,像原野上两头眼神温驯、皮毛发亮的动物。
“在老迪伦音乐的伴奏下干事儿,太委屈他了吧。”我说。
“委屈什么?六十年代的象征就是听摇滚和群居乱交。”她说。
“我们可不是。”我申辨。
“谁说我们是哪?”她说,“来吧,在你飞走之前,把你吸干。”
她起身,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我也躺在沙发上,抬起屁股,把裤子蹬在地下。温暖的烛光照着我们的肉体,就像八月的阳光照着剥开皮的成熟的玉米,光滑洁白又饱满多汁。
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小妹妹吧。”
“哪里!”我喝了一口酒,“不太与同学来往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就是考不及格。不想学、不想背。一看见教科书,就看见漫天飞舞的流沙黄尘,连海洋都变成了沙漠。毕业证,对我可是海市蜃楼啊。”
“怎么办?老干部不可能长久当的。”她说。
“不知道,已经休学一年,再接着休,看院方能否通融。学了也没什么意思,成天惦记着人民币和打卡机。”
是啊,我可不愿像西利托的小说中所说的,成为“暴眼鼓肚”,再娶一个“暴眼鼓肚”的老婆,过“暴眼鼓肚”的主流生活。如果把《猜火车》的开头那絮絮叨叨的诅咒稍稍换一下,我们的目标无非是大房子(连体别墅)、广本雅阁、东芝背投、柏丽音响、大号码的白色家电、几件宜家、年薪、银行卡、医保养老保、欺骗、背叛、绿帽子、白领老婆、粉领情人、黑领婊子、以及……
“在想什么啊,想得笑嘻嘻的?”她问。
“你是白领吧?没错?”
“是,算是吧。”
“我刚才在置换《猜火车》的独白,准备娶一个白领老婆啊。”
“好啊!”她跳了一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怎么样,还行吧。我也正想再嫁一个人呢。我看你不错,再嫁给你算了。至于我的丈夫吧,干脆蹬掉,离婚!我性欲很旺盛的,不必担心你老婆是个性冷淡。考虑一下?”
“什么?真想嫁给我?”轮到我跳了一下,好像所有的麻烦都溶解在苏格兰威士忌中吞下了肚子。“可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她格格笑起来,眼睛眯缝着,涨潮一样,泪水都几乎乐了出来。“别担心,开个玩笑!瞧把你急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我还不想嫁你呢。正经工作都没一份!再说,我丈夫也不会答应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是那个意思,真的。只是婚嫁是个很突然的词,就像你散步猛一下撞到了猛犸象。”
“学经济的,少用点儿比喻,那种修辞方法不是你那个行当的工具。”
卡朋特似乎已翻来覆去唱完第二遍了,她也该休息一下。“换一张,想听什么?”我问。
“无所谓,”她摇晃着身子,“只要不是谋杀你耳朵的就行了。甲壳虫和猫王也不听,都腻了,从读大学就往耳朵里塞,占满了内存,总得删点空间出来玩儿别的吧。”
“老黑人的爵士,行吗?”我站起来。
“阿姆斯特朗?”她停止摇晃,抬头看着我的鼻子尖,“可以啊,听听他那颤动的嗓子,像大提琴弦的震动。”
我到吧台那儿,拿出卡朋特的,在装CD的抽屉里翻出阿姆斯特朗。音乐也好,文学也好,和电器手机毕竟不一样,并非新的就是好的。从某个角度讲,旧的才是好的,因为不好的已经被岁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的地方?喜欢冰雪?但没想过到东北开呐。”
“边缘化的时空?”
我想了一想,点了点头。“哼,有道理。我说你该去当作家吧!”
我坐的方向面朝着门,门被推开了。一男一女手牵手走了进来,都穿着牛仔裤、体恤和运动鞋,头发染成浅栗色,两蓬秋风枯草。我急忙走过去,招呼雌雄二草。他们找到一个角落坐下,要两杯速溶咖啡。我到吧台去拿杯子,撕开包装袋,倒开水,在瓷盘上放6块方糖。然后我用一个黑色的塑料托盘,把它们送到桌子上,点点头,笑一笑,“请慢用。”
我倒了两杯水,又到芳芳那儿坐下,把一杯推给她。“白水,免费。”
她瞟了瞟枯草,说:“总算有了点人气。再坐几分钟,也该走啦。你不能离开?”
“肯定不能。八点以前就我一个人应付。”
“还说请你吃火锅的。”
“那当然是好事,”我说,“就当你的邀请是期货了?”
“行啊。”
这时,两蓬枯草碰在一起,旁若无人地亲嘴,咂吧有声。
“唉,他们真懂生活,”芳芳感叹,“饭前口腔清洗。”
“有时候,还有男女坐在角落里脱衣解带的,”我说,“有一晚,都他妈凌晨一点过了,还有人坐着不走。列侬唱N遍了,我也懒得管。我打着呵欠去送啤酒,看见两人衣扣都松了,正紧紧抱在一起。那女的把头抬起,还白我一眼,害得我差点去厕所自渎。”
“你们男生不是爱说看得着、搞不着,心头如刀割吗!住在学生宿舍,也没法解决问题啊。到这儿来,虽说不能真刀真枪地干,却总可以耍完一个套路。”
“肉体无奈。”
“的确无奈啊,无奈得很咧!”
她叹一口气,低头打开皮包,拿出钱夹子。“多少钱?”
“30元。”
我到吧台把钱锁进抽屉,在本子上记下帐目。
她已站起来,肩上挎着包,右手提着香蕉。
“嗨,”她说,“忘了让你吃香蕉了。拿点儿去?”
我摆摆手,说:“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这玩艺儿,软扒扒的,怎么,你喜欢吃?那么多,吃不完很快会坏的。”
“我可是香蕉鱼啊,”她说,“一顿要吃七十八根。”
我读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笑了,说:“吃得圆滚滚出不了洞,是有生命危险的呢。”
她把香蕉放在地板上,凑过来,身体离我只有10公分。她的眼睛盯着我,就像黑色的漩涡,要把我拉进她深深的未知的冰海深处。我使劲抬头,把双眼挣脱她的吸引,俯视她麦田一样的头顶。
“你说,”她眼神恍惚地问,“西摩干吗用手枪打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是顿悟了人生吗?”
我耸耸肩,说:“没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活了。活腻了。就这样。”
她淡淡地笑笑,说:“他妈的!”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霍尔顿的口头禅。
“他妈的!”我高兴地说,并伸出手掌。
她击打了一下,就像我们已成为某个秘密社团的人一样。然后她拎起香蕉,走了。
“他妈的!”我倚靠在吧台上喃喃自语。
第一次到拉萨(1)
八郎学、梅子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