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琴弦,摆出一副他早就知道了的样子。刚哥三十岁之前也是混摇滚的一名愤青,三十岁以后大彻大悟,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再努力也最多只能成为那种会劈叉的吉他手,或者能够把鼓槌子扔到空中再接住的鼓手。“为什么?”朱莎好奇地问。刚哥点燃了一支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作为一个主唱,你不能拿锉刀去修理自己的嗓子,你必须从一开始就去发掘自己的个性,发现自己的声音。你可以不写旋律,也可以不懂爵士和声,甚至可以回避复杂的编曲和高难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但是你不能不懂你自己的声音。朋克需要心气,歌特需要性格,民谣需要阅历,slowor需要气质,流行摇滚需要流行的敏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才发现,越是简单的音乐,越需要一颗经过修炼的心。小丫头,你还小,慢慢你就懂了。现在的你,只是凭着一种原始的本能和冲动在演唱,模仿阶段,还不能称之为整个乐队的灵魂人物。”“那罗昊他们就懂了吗?”朱莎不服气地一指罗昊和小丁天恩三个人。这三个人同时大笑不语。朱莎更不明白。 刚哥笑着解释:“你以为罗昊小丁天恩他们就是纯粹的纨绔子弟啊?玩摇滚的个个都以为自己是天才,才不管你爹妈是谁呢。如果没有实力,没有天赋,谁鸟你?罗昊他们虽然也还嫩,但他们至少已经听了一两千张唱片了,他们知道什么声音听起来是舒服的,什么声音听起来特傻,什么声音又是被用滥了的。你听过的那点英文歌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小金鱼和大鲨鱼,所以,不要不服气啊,你还要好好跟他们学。”“我不要跟他们学,我也不要做摇滚乐手。我只是一个会唱几句英文歌的女生。就这么简单。”“那你为什么跟阿昊他们的乐队混在一起?为了爱情?”刚哥大笑。“为了生活。”朱莎认真地回答,但刚哥以为她在开玩笑,他不可思议地问:“摇滚乐手是最穷的一帮人,你居然说是为了生活?你知不知道从年崔健的《一无所有》开始,摇滚乐就一直是非主流的地下团体?”朱莎摇头,她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一次酒吧演出的收入是她四个小时家教的总和。罗昊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随便拿别的话岔开了。演出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朱莎觉得有点饿,坐在车上格外冷。罗昊开着车看着她坐立不安的样子忙问:“怎么了?”朱莎正好看到路边有卖煎饼的小摊,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靠过去对着罗昊小声地说:“我好想吃煎饼啊!你停车让我下去买个煎饼好不好?”她听到后面传来小丁的闷笑,知道她听到了自己的悄悄话,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地说:“你把车让小丁开回去,你陪我走路回学校好不好?”小丁和天恩在后座上瞎起哄,罗昊居然也答应了,把车停在了路边。朱莎高兴得直想跳起来。两人下了车,小丁飞快地就把车开走了。朱莎买了煎饼,用手举着一边走一边吃,问罗昊:“很香啊,你吃不吃?”罗昊说了句不吃,朱莎还以为他在客气,忙又殷勤地把煎饼举到他面前说:“真的很香,你吃一口吧。”罗昊嫌恶地把头撇开,用手一挡,差点把煎饼推得掉到地上去,然后说:“我都说了不吃了!拿开它!” 朱莎眼疾手快才拿稳了,生气地说:“干嘛?不吃拉倒!我这平民家的野丫头,配不上你这贵族家的公子哥!都说不合适了,干嘛还非要和我在一起啊?”越想越气,朱莎不由得箭步如飞朝学校方向跑去,后面罗昊在小声地喊着什么,她也听不见,只顾自己生气地跑。跑了一阵又不见他追上来,心里越发生气,如果说刚才的生气还有点做戏的成分,那现在的生气就完全是怒火熊熊燃烧了。不知跑了多久,也许只有几分钟,朱莎觉得时间过得好漫长,她刚一停下来就被人从后面抱住了,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是罗昊。他把她用力地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死丫头!跑得还挺快!我追都追不上!” 朱莎早就心软了,可嘴上还是硬得很:“干嘛追我?让我自己走掉算了!”罗昊还是恶狠狠地说:“叫你别跑你非要跑!我在后面说什么你都听不见啊?我说了,我-不-吃-香-菜!听见了吗?我不吃香菜!”大概承认自己的弱点对男生来说是件很难为情的事,罗昊也是,他一口气说完了,看着朱莎突然转怒为好笑的面孔依旧没有好脸色,板着脸说:“你敢笑我你就死定了!”朱莎把手上已经挤得不成形的煎饼举高,在罗昊耳边轻语:“公子爷,你吃一口我就亲你一下。”罗昊没办法再扮冷脸了,他无可奈何地摇着头,就是不肯吃。天知道他自己为了不受诱惑要付出多大的毅力。朱莎大笑。她几口吃掉煎饼,和罗昊牵手走在三环路上,两人傻里傻气地抬头望着夜空,居然同时看到了一颗流星长长的划过了天边,就像画里一样,两个人手挽着手望着流星,默默地许了个愿。春节很快来临,诺大的校园里因为人烟稀少而显得越发空旷。路边大树底下和墙角落里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又一场雪马上就要下起来了。朱莎一个人坐在这冷清的宿舍里,越发孤单。要过年了,罗昊是不能老陪在她身边的,他要她搬去自己家的小套房那里住,朱莎又不肯,罗昊只好隔天就来看她一次。 朱莎的家教现在也停了,要等过了年到初六才会有课。她现在无事可干,只好买了些毛线给罗昊织毛衣。除夕的早上,朱莎给父亲打电话打到二婶家,父亲和弟弟轮流和她说了几句话,父子俩凄惶的声音让她听得在话筒的这边眼泪像珠子一样滚下来。她放下电话就到邮局把手里攒的这一千块钱寄了回去,她没有别的补偿方式了,除了拼命挣钱、玩命学习以外,她不知道她还能为他们做什么。她把自己关到宿舍里大哭了一场。罗昊来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还是红红的。除夕的下午天就开始阴了,到了晚上越发寒冷。朱莎从下午起就没有出过门,罗昊走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窗前笑着向他挥手,可是一转脸,她的眼泪就出来了。她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索然无味。真可笑,罗昊才刚刚离开,她就有点想他了,以前没有他的时候不也一样过来了。晚上吃过了饭,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只觉得格外凄凉。她想去睡觉,但是睡不着,躺在床上看着无聊的杂志,翻书的时候想起了罗昊。她睡不着,摇头要赶走罗昊的影子,可是它印在了杂志上。朱莎把杂志扔掉,关上灯。可罗昊的样子在黑暗中是那么的明晰,她又把灯打开,披上衣服穿上鞋出去了。 她下了楼想给罗昊打个电话,路过值班室的时候透过门上的玻璃,她发现值班的宋阿姨也回去吃年夜饭了,值班室里的电话正在疯狂地响着,直觉地她就认为这是罗昊在给她打电话。电话机就摆在玻璃下的桌上,但她只看得见,听得见却够不着。情急之下,她冲出去想找个东西来砸碎这块玻璃。等她一手拿着板砖,一手握着门把手想砸玻璃的时候,屋里的电话戛然而止,宋阿姨也不期而至,正严厉地盯着她:“朱莎,你要干什么?”朱莎颓然地放下板砖,喃喃地说:“我想去接电话,谁知道它突然又不响了……”宋阿姨了然地点头:“是等男朋友的电话吧?那也不能砸玻璃呀?你可是你们系的好学生啊!”朱莎羞愧地低下头,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哪来的那种冲动,凭着一股蛮力就想去砸门。初一一大早,罗昊就带着小丁天恩他们来了,准备上地坛逛庙会吃小吃去。随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好像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罗昊介绍说是天恩的表妹苏苏,在附近的师大艺术系读大一。她非要跟着一起来看看Sixteen Eyes的新主唱到底是长的什么样子。朱莎朝她笑笑,苏苏也回以点头微笑,但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让朱莎有点不舒服。她马上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女孩对她不友好,根本就不是专门来看她的,也许来看她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她抬头看罗昊,他正在和小丁说着什么,看到她后马上说:“野猫,你先上车等我。”朱莎只好把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压下去,然后准备上车和大家一起去。她走到车门愣住了,苏苏居然怡然自得坐在副驾驶座上,还摆出一副天真无辜的面孔说:“莎姐,不好意思,我会晕车,你坐后面吧。”朱莎心里暗暗生气,她一言不发地坐到了后面,打算看看这个有着天使外表的女孩还会玩出哪些花样来。罗昊上了车,发现旁边坐的居然是苏苏,奇怪地问:“你坐这儿干嘛?野猫呢?你怎么坐后头去了?”朱莎还没有说话,苏苏就抢着说了:“莎姐看我会晕车自己坐到后面去的。是吧,莎姐?”罗昊没好气地说:“她怎么会知道你晕不晕车?”天恩也一边上车一边说:“见鬼,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晕车?刚才一路上也没见你晕哪?晕车你还非得来?”苏苏白了他一眼说:“废话!我的事你知道那么清楚干嘛?”朱莎不愿意听这些废话,忙对罗昊说:“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五个人一起挤在罗昊的车里热热闹闹地很快就到了地坛了。北京的庙会除了吃就是玩。大家到了这里,嘴巴一直都不停,几串羊肉串、一碗爆肚和一块京东肉饼吃下去,大家的肚子很快就饱了,开始找起别的乐子来。朱莎第一次来庙会,看什么都新鲜,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抖空竹的,她每个都要看一下,小丁和天恩早就自己玩去了,只有这个苏苏还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到了套圈的地方,罗昊问:“野猫,想要什么玩具?跟我说一声,我帮你套!”苏苏在旁边抢着说:“我想要那个大白熊!罗昊,你给我套那个大白熊!”朱莎听了,顿时心里豁然开朗,原来如此,感情这个苏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罗昊啊。想通了此节,她之前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举动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了。朱莎嘴角露出坏坏的笑对罗昊说:“阿昊,我也要那个大白熊!” 罗昊不疑有它,说了声:“你等着啊!”转身就去服务台买币去了。苏苏恼怒地瞪了朱莎一眼,恶狠狠地说:“我实话告诉你,罗昊是我的!我从十岁起就想嫁给他了!大家都知道!你知道他们家是干什么的吗?你这半路来的外地人凭什么跟我抢他?趁早哪儿凉快上哪儿待着去!你再上十回大学也改不了你这外地口音。你根本配不上他!”朱莎早就料到她会在这时候发难了,心里建设足够强,她也不生气,只用她那招牌动作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才悠悠地说:“就凭我现在是他的正牌女友而你不是!我配不配得上他也不是由你说了算的吧?你好歹也有岁了吧?从十岁起你就想嫁给他,八年了你还一无所获,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啧啧~~就怕他一辈子都当你是妹妹就惨啰!”明里是惋惜,可话里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苏苏闻言顿时气得语噎,脸色发白。朱莎只是云淡风轻地笑,要比狠,谁不会。生活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如果她不够狠早就窝窝囊囊地缩在家里哭了,还想上北京,上名牌大学?做梦吧。苏大小姐,你被家人保护得够好,这是你的幸运,可是你遇到了我,这又是你的不幸。她不理苏苏,自己换了一个位置站在旁边,但心里还是有股憋不住的火气,既气自己的放不开,又气罗昊的迟钝和不在意。他这算什么意思?他不会不知道苏苏对他怀有迷恋,那他还同意把人带到这里来干什么?即使是再大度的人也会心存芥蒂。朱莎默默地想。罗昊很快就买了币回来,到摊主那里换了大大小小十个圈,站在场边准备开始套。也不知他怎么扔的,十有八中,大白熊是赢到了,另外还有大小若干奖品,摊主心疼得面皮直跳。朱莎气归气,看到罗昊身手不凡还是有种不由自主的高兴的,她从那堆奖品里选了个绒毛小老虎玩具,另外抱了那只大白熊,然后把剩下的奖品又还给摊主,摊主高兴得只念佛。朱莎把大白熊往苏苏跟前一递,慷慨地说:“苏苏,你喜欢就送给你吧!我有这只小老虎就够了!”罗昊是属虎的,朱莎特意就选了这只小老虎。苏苏也知道,看到朱莎微笑的样子,又看看手里这只笨重的大白熊,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把大白熊往地下一扔,一跺脚就走了。朱莎捡起地上的熊,故作不解地问:“她怎么生气了?”罗昊看了一眼朱莎,想说什么终又止住。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地在庙会上逛了一阵,小丁他们也回来汇合了,大家没看见苏苏,不免又分散去找她。罗昊让她在糖葫芦摊子这里等着,他自己去找就行,朱莎没法不答应。她站在原地,百无聊赖地看着旁边打扮得奇怪夸张的踩高跷表演。她看了一阵觉得很无味,突然又觉得手里的小包有点不受控制地往旁边歪,她低头一看,一个陌生人飞快地把手从她包里出来,正准备要溜,朱莎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正要着急抬头叫罗昊,罗昊已经从不远处看到了这一幕,几大步跨过去,二话不说就开打,打得这男的脸上就像开了染匠铺。不一会儿,小丁和天恩也先后赶来加入了战斗,三个人单挑一群,和小偷的同伙共七八个人打得不可开交,罗昊的手被划伤了,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朱莎看到罗昊受伤,腿都软了,脑子里什么思想都没有了,把包往苏苏手里一扔就急着要冲上去。罗昊回头情急向苏苏大喊:“你们站开点!别让野猫过来!”苏苏站在一边不知所措,既不敢上去打,又不敢拦住朱莎。朱莎冲上去无从下手,见帮不上什么忙,就朝保安那边跑,一边跑一边大叫:“小偷打人了!小偷打人了!”庙会上的人本来就多,朱莎这一喊顿时骚动起来,差点发生踩踏,正在不远处巡逻的保安急忙赶来维持秩序。罗昊他们还算没吃什么大亏。五个人的庙会之行就以打架收场。回家的路上,小丁开车,罗昊坐到了后排座。朱莎又被挤到前排座,看到罗昊和天恩都受了轻伤,她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坐到了前排副驾驶座那里。她从后视镜里看着苏苏又是给他擦云南白药,又是拿手绢包扎,心里很不是滋味。罗昊疲倦地把头靠在后座椅背上,闭上了眼睛,夕阳的光微微打在苏苏的脸颊上,明媚而绚丽,那双正在忙碌的手在余光中显得越发玉白晶莹,霎那间朱莎的自信被轻易地击垮。她心里的挫败感说不出来,不是难过,不是伤心,是那种钝钝的伤痛,好像重物在撞击,五脏六腑都受了伤,但是却流不出一滴血。朱莎一路上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她忍着眼泪不让它流出来,到了学校下车的时候她没有再看罗昊一眼,只低声说了声再见就往校门走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她一下子哭了出来,眼泪挂在她的睫毛上,回去的时候都结成了细细的冰。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亲们:这几天打开门突然发现一条疯狗蹿过来乱咬人,等我抡起一根巨型打狗棒准备开打,却发现这疯狗原来是条吉娃娃。唉,胜之不武啊!所以我扔了棒子走人了。不必气愤,我会照旧回复大家的留言,看到好的还会照旧赠送积分。也不必给我狂刷分,因为那样更没有意义。谢谢各位给我鼓励的亲们,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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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下面给大家讲个笑话:话说我第一次遇到这厮刷负分,顿时气愤朝某人发出河东狮吼:“快来!你LP被人欺负了!!!”某人顿时一溜小跑过来,花了一分钟了解情况,花了剩下的四分钟设计出一条小程序,然后说:“哈尼,你确定你要这样做?”我点头,作悲愤状:“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呀?马上给我刷正分,把我给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