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去阿尔泰(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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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去阿尔泰(全本)-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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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人烦死。靠,他们忘了毛主席说过的那句诗了:牢骚满腹防肠断。 
你真要怕失语,就每天拿一本书念,最好是话剧剧本,《雷雨》呀《屈原》呀什么的,可以根据不同角色的不同语气高声朗诵,这里好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他给她出谋划策道。 
他还是第一次到医院的后花园来散步,当然,要不是安静强拉硬拽,他也是不会来的。这座医院的前身是某个北洋时期的大军阀的府邸,雕梁画栋,亭台楼阁,斑驳中仍透着当年的奢华。脚下是一片绿草地,踩上去松软而富有弹性,且散发着一股清香,令他的心胸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安静则干脆躺到地毯般的草地上,打着滚,一个劲地说好舒服啊好舒服。显然,她是憋坏了。病房简直就跟牢房没什么两样,呆久了,会发酵的,会使人体产生某种化学反应。 
她突然一把将他拉倒,咯咯笑着对他说大叔,你也依偎到大自然的怀抱中来吧。万喜良一个跟头栽下去,差点来个倒栽葱,他皱起了眉头说,记住,我不是你的大叔,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叫我前辈就可以了。她悠然地将头枕在自己的肘弯上,喜盈盈地瞟他一眼,你都这么老了,叫一声大叔又有什么了不起。他说我刚三十二岁,老什么老!哦,安静吃惊地一骨碌爬起来,用含讽带刺的口吻说,你才比我大五岁呀,天哪,看上去满脸的褶子快赶上我父亲了,不信,哪天我把我父亲的照片拿给你看,我没瞎说。 
他被她气坏了,站起来,就走,安静起身要去阻拦他,脚下一滑,哎呀一声,跌倒了,跌倒了就没再爬起来。已走出去老远的万喜良赶紧跑回来,只见她两眼紧闭,仿佛一座倒在灯火阑珊处的雕像。他拿去粘在她额前的一根草叶,抱起她,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给她摸脉。他有一个病友就是这么死的,那天,他来找他借火,刚把烟卷点上,吸了一口,就扑倒在地,一摸鼻息,没了…… 
死丫头,快把你的眼睛睁开,快睁开呀,行行好,你可别吓我! 
要我不吓你,也可以,不过有个条件,她突然说。 
他说我又上当了,你这个小骗子,我真想暴打你一顿,以解心头之恨。 
她笑了。仍然闭着双眼,只是更紧地偎进他的怀抱。他紧张地四处看看,看看是否有人在注意他们,果然,那边有一个坐轮椅的老奶奶,手搭着凉篷正往这边张望。赶紧起来,他命令她说。不,除非你答应我的条件,她梗着脖子说,一副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架势。看来,他似乎没的选择了,只好妥协。 
说吧,说说你的条件。 
她说散步的时候,你要挽着我的胳膊,特绅士的那种。 
就这个?OK。他拉她起来,果敢地挽起她的臂膊。 
她依靠着他,还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弄得挺缠绵挺娇滴滴的。他在心里核计着,一旦有谁问起来,他就说她是骨科病人,忘了带拐了。 
她似乎很享受,在享受阳光的同时,也享受着把头枕在男人肩头上的甜蜜蜜,而且还故作小鸟依人状。她说假如是在家里,我会给你做地道的烤土豆吃,那是我在英国约克郡学会的,就是把土豆拿松枝烤熟,用小刀剖开,抹上鲜黄油、酸黄油以及剁碎了的香葱和乳酪,味道绝对正宗。 
他说想不到你还去过英国。她说不止是英国,还有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年轻人不就是要经风雨见世面吗?他说你使谁的支票簿,不会是自力更生的吧?她说一半是自己的,另一半则是父母赞助的,他们都在帝国主义国家教书,替人家培养资产阶级接班人。他还要继续问下去,她却用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说算了,还是不要再提他们为好。 
他的那间病房永远是昏暗的,因为他几乎常年挂着深紫色的绒窗帘,床头柜上的台灯也总是开着的。他除了偶然到阳台上去晒一会儿太阳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看那本关于阿尔泰的书,或遐想。病房里的摆设也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一台扯断了线的电话、一架没插电源的电视和一本美人挂历,每过一天,他便在挂历上画一个圈,对他来说,活一天就是赚一天,值了。 
安静说他这里简直就是苦行僧打坐的破庙,青灯黄卷。安静还说一个人活一天就该有一天的尊严,得像个样子。她挽起袖子给他布置起来,先把她屋里的水彩画揭下来,贴他的墙壁上,再采些花草装点一下,连那些毛茸茸的加菲猫、史努比和泰迪熊也一起抱过来,摆在窗台和沙发上,立时,房间里就显得生趣盎然多了。他说你把你的这些小道具都转移到我这,你呢?她说反正明天我就出院了,用不着了。他说你昨天说就要出院了,前天又说明天就要出院了,好像前天的前天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呢,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究竟有多少个明天够你拿来搪塞我的?她狡辩说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也是没办法嘛。 
她收拾完房间,掐个腰,检阅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突然在万喜良的枕头下边发现了一个CD机,她说我以为你所有的细胞都坏死了呢,看来没有,起码有音乐细胞还活着,听谁的歌哪,是威尔·史密斯,还是布莱恩?说着,她将耳机戴上,听了两句,就把CD机扔到床上,变态,太变态了,你怎么可以把哀乐当音乐来欣赏呢,她气咻咻地说。 
他说你只要仔细听,就会发现,哀乐远比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动听得多。 
把它丢掉,赶快把它丢掉,她晃动着食指对他说,你知道你现在最该听的是什么吗?是猫王!是《温柔的爱》,是《奶油布鲁斯》,是那些让你热血沸腾的东西! 
他说我发现,你有一种天生的领袖欲,喜欢扮演上帝的角色,说完就笑。 
安静坐下来,坐在他的对面,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而且笑得很爽朗。 
她说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吧,从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干活? 
他告诉她他开过书店,也开过唱片行,还搞过广告公司什么的,总之,下海扑腾了好几年,既赔过钱,也赚过钱,仅此而已。当然,对现在的他来说,这些已毫无意义了。她问他,他赚钱的目的是什么,他摇摇头,确切地说,他也不是很清楚,也许,他说,我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病了以后好拿来治病的吧。 
接下来,她又问到了他的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以及家庭成员,最后才问到了爱情。他说他仍然是个单身汉。她一脸困惑地说,你的智商不算太低呀,按说,骗个把纯情少女应该绰绰有余啊。他说都怪自己的嘴巴不好,缺把门的,整天胡说八道,结果,把人家都得罪跑了。 
她说你举个例子吧。他说有一次一个豪放女好不容易答应跟他上床,他感慨地说了句“对男人来说,其实性生活一直是一种目的,而对女人来说,性生活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方法。”人家一听,提起裤子就走了;另一次他跟某小姐谈婚论嫁的时候,他大放厥词说“我们大多数的男女关系仅限于色情的层次上,而达不到情色的高度,因为情色是更神圣更形而上的一种东西,属于稀有元素,可望不可即。”其结果可想而知,挨一巴掌了事了。 
她说你哪来这么多的废话啊? 
他说美丽的废话是谈情说爱,高雅的废话是意识形态。 
她说你这张讨嫌的嘴确实该打,挨一巴掌都是轻的,都算特赦你了。 
他摊开双手说现在好了,用不着再为这类八卦烦恼了,因为医院是个让时光停止的处所,更是个让爱情止步的处所,爱情在别处,生活也在别处。 
她说他太悲观了。他笑了,说才不呢,我从来就是个乐天派,然后拍了拍手说算了,对我的质询可以告一段落了,还是说说你吧。 
她好像打激灵似的褪了褪脖子,脑袋摇得跟拨浪鼓差不多,我没什么好说的,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有些东西是永远也适应不来的,比如化疗,每次回来,他都吐,吐得一塌糊涂,以至于他不得不抱着马桶一亲热就是半天。安静只能当一个旁观者,帮不上什么忙,干瞅着他凹陷而憔悴的脸凹陷而憔悴。 
万喜良躺了下来。他的肠胃折腾得厉害,像分娩阵痛一般的痛苦,但是,他忍着,尽量忍着,不让她看出来,免得给她留下一个可怜虫的恶劣印象。男人在女人面前,注意塑造一下自己的形象,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安静显得神经高度紧张,不时俯下身去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很难受啊? 
他说不,一点也不。他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故意看也不看她,而是把视线凝聚在墙上贴着的招贴画上,那是诺拉·琼斯北京演唱会的大幅广告,上面的诺拉·琼斯背靠着钢琴正与他眉目传情呢。 
她说你骗不了我,你难受的时候耳朵会动,会出现那种奇怪的返祖现象,我早就发现这个秘密了。这个时候的她,以往特有的倔强的、倨傲的又喜欢寻衅滋事的表情不见了,深藏在眉宇间的则是真诚,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才有的那种真诚,这让他有点感动。 
他说我们去吃东西吧。她说你才刚刚吐过耶。他笑着说正因为吐过了,肚里恰巧一穷二白,才会饿,才会有补充热量的必要,这就叫做吐故纳新。她说那好吧,不过我们最好去吃越南菜。他犹豫了,说吃越南菜就得溜出去,要被医生抓个“现行”怎么办,准得挨骂。她说怕什么,谁让他们的食堂办得那么糟糕的! 
打个车,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家叫西贡的菜馆。本来他还以为找一个素不相识的地方会很难呢,安静说她有一个诀窍,有困难找的哥,的哥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导游。果然。那顿饭吃得很香,很舒服。那里的碗都是椰子壳做的,有一种草木清香。吃得高兴的时候,她突然说我们做朋友吧。他说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她又说那么,再往前发展一步,干脆做恋人得了,有了恋人春天会增加欢愉的希望,夏天会平添美丽的魅力,秋天会渗透宁静的快乐,也会使冬天温暖——没听说过吗,这是夏洛蒂·勃朗特的话。 
他惊讶了,说你难道现在还没有恋人吗?不管怎样,她总是他生平所认识的女孩中最最特别的一个,特别的女孩必定特别招眼,怎么可能成为男孩情网中的落网之鱼呢。他不信。 
她说不仅现在我没有恋人,就是以前或是以前的以前也没有过。他说不会是真的吧,看上去你没那么小儿科呀。她说我大学毕业之后,每三个月就换一个单位,干什么工作久了,都会烦,所以很难交下朋友。他说你追求者匮乏吗?她说当然不是,不过追求我的人,我都不爱,我爱的人,要我去追求,我又不屑——就是这么一回事,懂了吗,傻瓜? 
以后,他们是否能够成为恋人,就成了经常性的话题。他说要是在过去,用不着你跟我摇橄榄枝,我早就主动出击了,一举拿下黑风口。而她则说你想得倒美,要是在过去,我还不一定看得上你这个孔乙己似的人物呢。他耸了耸肩膀,说正好,两便。 
短短几天,他们就把泰国菜、印尼菜、日本料理和韩式拌饭吃了个遍,而且每次出去吃饭她都要换不同的时装,化不同的妆,花枝招展的像个模特,走在街上回头率非常之高,她无所谓,倒把万喜良弄得极不自在。不过,他还是不得不佩服,她选择的时装和她所化的妆总是十分的相称,妖娆而雅致,看上去很养眼。 
有一回,她甚至拖着他去了舞厅,跳了个痛快,两个人浑身是汗,完全沉浸在极乐的自我陶醉之中。只是他的舞姿惨了点。 
跳完舞的转天,万喜良就跟骨头散了架似的爬都爬不起来了,她却依旧生气勃勃,非要拉他去晨练不可。他说拜托,别忘了,我是个病人哪,怎么可以跟你比,还是求你放我一马吧。她说他是自暴自弃,还送了一顶窝囊废的帽子给他。他说你要也是个病人,而且是个患我这种病的病人,就会对我多了一份理解,和宽容。她说他把她看扁了,她要是患了那种病,她只会更加勇敢。那天上午,他们不欢而散。 
好在,到下午,他们又和好了。晒太阳的时候,安静没头没脑地说了句,一个人,如果连一次真正的恋爱都没谈过就死去了,该是多么的荒凉啊,凡是生命所赐予的一切,我们都要享受到才是。 
他说病痛也是生命所赐予的,你也要吗,你也去体验吗?她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体验过,也许我正在体验呢。说着,扑哧一乐,又赶紧声明她是说着玩的。这时候,有一对麻雀跑到阳台上面来觅食,安静企图捉住它们,可惜,她的动作比麻雀慢半拍,没捉住。麻雀的窝就筑在对面的杨树梢头。他说别去打扰它们,它们是一对,正热恋着呢。她说我捉住它们是为了给它们补办一个婚礼,否则就是非法同居,你懂不懂? 
他说亏你想得出,幸好麻雀比人聪明得多,知道婚礼是最麻烦最俗不可耐的一种类似宗教的仪式,所以才唾弃它。 
她用观赏恐龙蛋化石一样的眼光观赏了他一阵,说你不喜欢婚礼吗,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不喜欢婚礼的灵长类动物! 
他说他就是那样的怪物之一,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想,假如有一天他要结婚的话,一定不举办婚礼。宾主言不由衷的客套话,再加上永远千篇一律的程序,腻味死你,倒不如旅行来得惬意。 
她说她跟他恰恰相反,从小就迷恋婚礼,特别是穿婚纱、戴戒指那些环节,更令她无限向往,她甚至还设想过婚后的生活,二人世界之余,每个周末都要跟老人在一起,男人们,也就是她的夫婿和她的父亲去谈他们的政治、他们的股票和他们的足球;而女人们,也就是她和她的母亲则谈她们的烹调、她们的穿着及她们的孩子,其乐融融……他倒吸一口冷气,插嘴说太老套了,你畅想的所有情景,都是十八世纪中叶的生活方式,听不出任何的时代特色。 
颇为扫兴的她,本来雏菊一般的脸蛋,渐渐变得像荨麻一样,又有刺又有毒。她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他比她更豪迈地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再次反目,各自回到各自的病房,都把门摔得噼啪直响。 
他在他的屋里想,她很快就会再转来,跟他和好如初,顶多也就是“要个说法”而已,同上次那样。他能清楚地听到她在那屋故意的引吭高歌,以及这样或那样的动静,他知道,这是她们惯用的伎俩,少来这一套。 
流氓谁不会呀,他想。他也算是半个情场老手了,冲过锋,陷过阵,自信对女孩子并不陌生,凭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明白,两性较量中,进入僵持阶段,比的就是耐性,就看谁服软谁沉不住气了。 
他倚着门板等着,极其沉静,一副狡诈的笑容,等着怯生生的她来敲门。 
一刻钟过去了,两刻钟又过去了,她不但没来敲门,反而连歌也不唱了,这让他觉得周围太沉寂了,沉寂得令人窒息。他的心理防线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全线崩溃了,也许她是真的伤心了,她想。跟我一个要死的人较什么劲哪,见过小心眼的,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难道她不懂得“做人要厚道”的道理吗。 
他懒洋洋地离开倚靠着的门板,躲进卫生间去抽支烟,开始考虑着要不要向她屈膝投降。在他的情感发展史上,迄今为止,还没有过败笔,一向所向披靡,这次恐怕要出意外了,唉,不是我方愚蠢,而是共军太狡猾了……一支烟抽完了,他也没拿定主意。他得注意,开开排风把烟雾赶走,免得护士闻到了挨骂,弄不好,还得写检查。他已经写过一次了。好在,从小学到大学,他检查写的海去了,溜着呢。 
他妈的,能把我万喜良折腾得五迷三道的,也算是能耐,他想。二十一世纪什么最宝贵?人才!她就是难得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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