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会说话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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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会说话的猪-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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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他的反感和痛恨。你不能忍受有一个男人在自己的小说中拒绝提到爱情,于是爱情变成了你们交谈的主题。

    你想象他曾经路过清冷无人的地铁站,听过流浪者孤独的音乐,也许他还去过人满为患、精神迷失的酒巴或迪厅。在那里,他亦是东张西望,永远在寻找,永远找不到。你们在行为上相通的,但凑巧没有相遇,若你是那个他找寻中的女孩,你便被命运的波涛推来推去,一直朝向他相反的方向。你们生活在各自的轨道,遵循某种固定的程序,一生不会相撞。

    你也可以设想他受过某种伤害,童年时期或是就在昨天,熟识的朋友或是陌生人,他掉入了生活的陷井,从此开始厌世,开始写作。他恋上了咖啡和失眠,经常悄悄远行,但他又滴酒不沾,在喧嚣的尘世中保持着清醒。但你看着他用完午餐,然后生出了汹涌无限的倦意,仿佛清醒和疲惫都是与生俱来的,不可以拒绝和推却。和他一样,你也常以这个理由宽衣解带,试图入梦,然而你们的眼睛未能闭上,因为有许多个彩色的泡沫依然在面前飘荡。

    在写作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爱,却捕获不到它的意义,只有拒绝和逃避才能给他一个继续寻找的理由。他沉沦于小说和虚构的现实世界,心灵获得了充实而快乐的空间,但身体就此成为无用之物。他觉得这比真实的现实更具有活力。无论那是荒缪、还是悲伤的,痛苦总不能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写作不能改变现实,它是我们生活中的调剂,在不停的戏谑中,而他也确实感觉到了生存的快感和心理上的成就。

    为了爱、或友谊,你可以和他在小说的状态中交谈,你游走于他创造的飞翔的世界里,在文字间,你可能爱上他并与之产生火热炽烈的情感。在他文字的终端,你寻到了一种升华生命的方式,尽管并不浪漫,但他的心灵终归得到了解脱。可你无法想像他的内心世界,在劳苦的思考中,竟然保持了永远纯真的完整形状。

    于是你无法爱他。
第一章
    小说正文

    ■献给那处不毛之地:

    我坚信,它是为热爱这个世界的人而设立,如果你没有付出过爱,你便不可能得到它的爱护,那是我们的美妙幻想之终点。愿我的舅舅生活在那里,至始至终能够笑口常开,并如愿造出第一架结实的飞机,带他飞往更高的地方。

    ——林中小舞

    第一部分:传说

    一(引子)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村庄,没有名称,没有来历。我的爷爷王理想,以前游历四方,靠卖糖葫芦为生,去过许多地方。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误打误撞地进了这个村子。当时,这里还只有二百户人家,靠着一座城市和一座无名大山,山上有马匪,山下有娼妓,除了村外的一条大桥通往那座城市之外,他们与世隔绝,过着孤独的生活。其实跟那座城市,他们也常无关联,只是隔河相望。我的爷爷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罗哩罗嗦,不知道叫它什么好。我说,干脆就称它为理想村吧。为了叙述方便,小说里边的名称,爷爷就全以我的建议为准。

    我的母亲吉小柔,是一个热爱幻想的女人,经常无缘无故地看到许多“天外来客”。我不知道她看见的这些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是她既然说看到了,并且热切地讲给我听,那我就相信,因为我还是小孩子。她从理想村嫁过来已经有十五年了,还没有完全去掉这个怪毛病。她常常无缘无故地从半夜惊醒,对父亲说窗外有许多晃来晃去、手中举着死羊头、脖子里挂着黑色珍珠的野人;对我说厕所的墙外蹲着一条断了脖子的黑狗,如果我表示不同意见,驳斥她的幻觉,她就生气地非要拉我起床,一起到墙外验证。为了让全家人都相信在夜里有莫明其妙的脚步声活动在房子四周,她强迫父亲和我都不要睡觉,每天子夜十二点,她就拍打床铺,唤我们起床。结果是,当黎明时分太阳要升起的时候,她不得不揉着通红的眼睛,在我们的怨气中重新睡下。

    她也常常充满愤恨地提起我的舅舅吉米,那个不可一世让人讨厌的疯子,认为是他毁掉了自己的生活,一遍又一遍,在嘴里说着埋怨、痛苦和忏悔的话。

    由此令我想到,如果没有我那天才一般的舅舅,她和整个理想村、甚至爷爷、父亲和我如今的生活,又会是怎样的一副让人感兴趣的境况呢?

    后来,我的爷爷年老体衰,再也走不动路,扛不起卖糖葫芦的扁担时,为了排遣寂寞,抵抗孤独,回顾一生,他就坐在屋门外的小凳子上,装上一袋搓碎的大烟叶,吧嗒吧嗒地吸两口,给我讲故事听。他讲的故事可多啦:东海边的渔民二十年前捉了一条和两间房子般大的黑色的怪鱼,犹如一条放大了万倍的黑泥鳅,他们几十个人拉起一个巨大的铁锯,喊着号子把鱼分成了几十份,全村的人吃了一个月,还给了爷爷一份。而那条鱼的鲜血流满了街道和河沟,溢出来,顺着大街流到海滩上又流回了大海;还有在爷爷去过的最西边的高原上,曾经有一个通红的火球从天而降,正好砸在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村庄里,烧了一夜冲天的大火。第二天早晨,这个村庄就从地面凭空消失了。穷人和富人的尸骨,都是一样悚人的白色,烧焦的牲畜遍布高原,大瓦房和茅草房同样不堪一击,全部化为灰烬。我的爷爷因为早走了一天而幸免于难。

    诸如此类离奇的经历,他讲过许多。别人不相信,骂他是老糊涂、神经病,他就讲给我听。他还曾经去过一个浩如烟海的森林(不知道这是不是后来我舅舅去过的那一个),为的是到达森林对面那座住满了小孩子的城市,去兜售他的糖葫芦。在那森林里面,我的爷爷闭着眼瞎走了七天七夜,用一把开路的镰刀杀死了一公一母两条大蛇,点了一把火烤熟,吃下它们的肉。它们的浅白色的蛋比两个人的脑袋还要大,就堆在树下的草丛里。它们缠在树上,褐色的带花纹的尾巴尖儿垂下来,能够耷拉到地面。这是一次危险的旅程,能够全身而归就得算我爷爷命大。

    再后来,当我的母亲遇到了同样去卖糖葫芦的父亲王梦想,跟着他私奔嫁过来之后,他们就再未去过那个村子。从此以后发生的故事,就成了一个迷一样的瑕想。她与我的爷爷两个人,为我讲的故事有很大的偏差,但无论是母亲,还是爷爷,从他们的嘴里边出来的那些无穷无尽的有趣的故事,有趣的人们,对我这个年幼的听众来说都是挺好玩的。这些事情,渐渐地在我的脑海之中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既保持了爷爷的观点,也含有母亲的私见。其中,也包括我的想像。而这,也仅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而已。
第二章
    二

    对于我的外祖父吉大刚而言,生下我的舅舅、理想村最富有幻想力和最具野心的农村政治家吉米,这绝对是他有生之年最不可原谅的错误。而每当天近黄昏,村头的“仙境”理发店点亮门灯,打扮成一朵鲜花模样的年轻女人天香准备接客营业的时候,在她的门外总会走过一个瘦弱矮小的疯颠男人。他双手下垂,左脚落在右脚的右前方,右脚落在左脚的左前方,脑袋晃来晃去,腰肢轻摆,奇怪的走路姿势日复一日地勾起人们的讨论和想像。此时,她一定会想起许多有趣和不可思议的往事。

    那时候的理想村依山而建,就像一块刚从地下开采出来的矿石,粘满了泥土和脏物。街道的布局凌乱,房屋不经规划,到处都是猪、狗、鸡、鸭、驴、马这些进化论中的失败者随处留下的屎尿。在山脚的祖先坟墓旁,整日纸钱纷飞,随着吹过的山风飘向对面的城市。没有人知道这个村子的来历(包括名称),也没有人知道村前的那条大河是何日形成,村旁的大山是何日生长起来,甚至早就死了上百年的老祖宗们,活着的时候也对此充满疑问。他们参悟生死的方式就是吃喝玩乐。那条白色的河流从远方而来,绕过山脚又流向远方。河面上漂着丢弃的女婴和患瘟疫而死的母猪,河边铺满了茂盛的青苔,寄生着蛤蟆和昆虫,河上的一座长达二百米的大桥,通向对岸的城市。

    那座城市,也是同样破旧,散发着腥骚之气。高大的楼房就像一根刚从锅底抽出来的烧火棒,轻轻一晃就能落下遮天敝日的粉尘。每天早晨人们起来,举目南望,总是看到天空飘浮着浓厚的尘土,就像有天兵天将准备下凡征战一样。

    人们把河面上的女婴顺流推向了下游,把母猪绑上石块沉到河底喂鱼,但是过了不久,女婴便重又回到了原处,而母猪的尸体仍然正大光明地四脚朝天,在河水里面游泳。

    这些河面的漂浮物最猖蹶的那几年,正是山那边响着枪炮声的时候,每当有绿色和银色的螺旋浆飞机从头顶尖叫着掠过,就吓得村子里那个长着一双罗圈腿信奉十字架的老娘儿们,把每一家每一户的孩子都裹上了尸布丢进河里。后来从村子的上空经过的飞机越来越少(事实上从一开始,就从来没落下过一颗炸弹),枪炮声也越来越稀落。有人说这是土匪作乱,有人说这是军队打仗,总之,这里消息封闭,除了长有翅膀的鸟,什么也进不来。在危险平息之后,村里一些闲着没事儿干的青年,就对村头尖顶教堂里的十字架群起而攻。其中,就包括我的外祖父吉大刚,他带头掀掉了教堂的屋顶,冲到了罗圈腿老娘儿们的坑上,把她举起来扔到了窗外,让人们用石块把她活活砸死。并且,他对村民们这样说:

    “我们不要信十字架了,这件小小的东西顶什么屁用?可怜了那些孩子们……我们应该信佛才对。”

    在没有变成疯子之前,我的舅舅吉米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就表现出了惊人的想像力,对于任何新生事物,他都有着无穷无尽的兴趣。看到天空飘过一块薄如轻纱的乌云,他就知道呆会肯定下雨;看到有粗大的蛇爬过路面,就预料到可能发生地震;他从未听人说起过但他知道人是精子和卵子的组合,起初他突然告诉外祖母〃妈妈,如果当初爸爸不和你睡觉,就不会有我〃的时候,他只有六岁,他的父亲吉大刚惊讶地睁大了眼,母亲刘玉荣呆若木鸡。

    〃他是个天才!〃

    吉大刚数年之内时常大声地说起这件事儿,但是村里没人理会。反倒是有人通过算卦,得出吉米是妖怪的结论,要求外祖父把他掐死,扔到河里喂蛇。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因为他经常煽动学生罢课,导致村民自办学校的老师越来越少,城里来过的几个有学问的女人,一听说学校里有个妖怪,拔腿就走。但村民们没有提起过请老师要给钱的这件事。

    在十岁时,我的舅舅主动要求从村办学校退学,因为他认为那个老迈的数学老师无法解答他提出的问题,以致于他不得不在数学课上呼呼大睡。高智商的头脑促成了他出人意料的生活作风,因此,他在村子里的所作所为便无人可以理解。

    我的外祖母刘玉荣出生至杀猪世家,一个遥远的村落,从她的爷爷辈开始,就与猪结下了不解之缘,随便从那个家族挑出一个人,都是杀猪能手。嫁给外祖父以后,她带来的唯一嫁妆就是一把锃亮的杀猪刀,来到吉家(那时理想村还没有一头猪),当她的肚子开始隆起、大腹便便的时候,就成天地抱怨日子太过清闲,没有猪可杀,手掌发痒。〃单是养鸡养鸭是没有出路的。〃她拿这个借口警告丈夫,不只一次地发着牢骚。丈夫对此置之不理,他过惯了这种春秋耕种冬夏玩耍的悠闲日子。直到后来临产之前,她当着吉大刚的面,挥刀把全家的鸡鸭全部斩下了脑袋,并且把鸡头鸭头用热水烫过炖了一锅骷颅汤。

    可怕的一幕。满满的一锅汤洋溢着诱人的香气和血腥端到了桌上。外祖父不敢喝。在几天之内,她自己一个人全部喝到了肚子里。我的舅舅吉米出生以后是个大脑壳,厚嘴皮,尖嘴巴,一副鸡头鸭面。外祖父悲哀地说:

    〃这是因为他在娘胎里喝了过多的骷颅汤的缘故〃。

    外祖母不以为然,借此趁热打铁:“我也不想儿子长大以后天天吃草根,喝骷颅汤,听那罗圈腿女人的鬼话。想活命,就养猪。”那把锋利的杀猪刀就执在她的手中,在阳光下一晃一晃,闪耀着不能容人反驳的气势。

    外祖父已经对妻子的果敢和独断深信不疑,在孩子出生不久,天儿渐渐变冷的时候,他就在院落里垒了十几个猪圈,又结伙了几个村里的年轻人,到河对面的城里,买了几百只猪苗回来饲养。那是他第一次跨过大桥,见到城里人,他发现城里人和理想村的居民在长相上没什么区别,如果非要说出点差异来,就是两者的脖子大相径庭。那个猪贩子的脖子总是缩在衣领里面,下巴贴着胸脯上的第一根肋骨,肩膀耸立,远远看去好像没有脖子似的,站在大街上不时抬头望天,缩着脖子,好像天总是在下雨。他的头部转动,活像一部雷达天线。而吉大刚几个人均是趾高气扬,不看天不看地,向前直视,对穿长袍的路人和四个轮子的汽车毫不理会。据说,那天在回来的路上,因为这件事儿,外祖父高兴的唱起了歌。
第三章
    三

    事实证明,对于吉家来说,养猪绝对是一个英明的决断,五年之内,他们就从最穷的一户变成了理想村的首富,这可以从小偷们一度频频光顾他家这件事得到验证。那时来的还只是一些初涉此道的不入流的小偷,不知道来自何方(有的很可能就是本村人),看不清面目,他们一般蒙着头,只露着俩眼,白天装做卖杂货的小商贩混进村来,在大门前踩点儿,逛到吉家时,发现院子里没有狗,其实那只狗已经被外祖母早年的时候用来表演了刀术。晚上小偷们就会跳进墙来,用迷香摞倒靠近墙头的肥猪,拴上了绳索,墙外的同伙把猪拉出墙去。后来这事儿被外祖父发现了,他在墙头上插上了铁丝网,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雇了四个小青年,拉着铜线直达几公里外,爬上木制的电线杆,通上了强电流,并且在墙头布满了尖利的碎玻璃片。不过,第一个牺牲品并不是梁上君子,而是院里打鸣的老公鸡,它见主人忙来忙去不亦乐乎,兴奋地展翅高飞,落在了墙头上。随着一声巨响和一道亮光,“扑嗤”,这鸡就变成了一块烤肉。但是只要肯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自从第一个试图攀爬的小偷被划破了裤裆、第二个被当场电成全身焦黑的傻子以后,就再也没有小偷来过。

    好日子过了没多久,更严重的偷盗发生了。据说各地因为打仗,都在闹饥荒,山上的土匪头子、政府的通辑要犯马疯子快要饿死啦,为了找东西吃,他带人冲下了山。见活物就吃,见死物就烧。他们也不是什么都抢,总是会给山下的穷人留条后路,就像羊吃草,吃一点,留一点,好候着它长出来,等来年再吃。有一次,他们骑着棕色的高头大马,手中举着自制的双管火枪,光明正大地闯进了理想村。我的爷爷告诉我,那时的理想村还没有娼妓,否则,在马匪最饥饿的几年中,那些女人肯定会遭殃,不是被轮奸,就得被剥皮吃掉,因为马疯子实在是饿坏了。他们下一次山,连树皮都不会放过,碰上有拿枪的不知道是哪一支军队的士兵,不由分说就乱刀砍死,用柴火烤着吃。他们也没有信仰,不供活佛不信奉上帝,简直就是真正的无产阶级。

    那一次抢劫,让吉大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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