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王惟夏一案,别有说法。王惟夏名昊,又字维夏,为王世贞之后。明朝自嘉靖末年以来,弇州名重无比,“三槐堂王”实为江南世家之最;廷议必欲“两造到都合鞫”,无非有意折辱斯文。 。。
镬汤炽火的江南奏销案(3)
今日发笔,首须向读者致歉的是,昨稿着笔时,因“练川”忆及“琴川”,随即想到吴梅村的《感旧》;玉京道人卞赛赛初遇梅村于秦淮,欲以身相许,而梅村故作不解。后数年已易代,梅村做客常熟,闻玉京亦在此,偶话旧游,主人“尚书某公”(按:自然是钱牧斋),“请为必致之”,座客皆停杯,打算留着量喝喜酒。谁知玉京一到,知是梅村,回车入内宅与柳如是话旧,竟不愿见梅村一面。我一向觉得梅村的这段唯一韵事,也是恨事,令人回肠荡气,惘然不甘。因而一时错觉,竟以心中的琴川为笔底的练川;但所记常熟钱氏豪横,逋欠者众,亦为实情。
至于练川,正是王世贞“弇山堂”所在地的太仓。王为中国第一大姓,其源凡四,而以琅玡王居首。晋室南渡,王谢子弟散居各地,即在北方,亦不尽留于琅玡,其中有一支迁山东莘县,我曾作考证,其地即为《金瓶梅》的主要背景。莘县王氏,至宋真宗朝出一名相王旦;东坡《三槐堂铭》,即为莘县王氏而作。金兵入汴,王旦之后随宋室南渡,郡望特标“三槐堂王”,以别于东晋时侨寄江南的“琅玡王”。王世贞即为“三槐堂王”。
太仓王氏自王锡爵入相而愈贵,锡爵之后出丹青两名家,即其孙时敏(烟客)及时敏之孙原祁(麓台)。山水“四王”,太仓占其三,王烟客祖孙之外,另一王为王鉴,字元照,曾为廉州知府,故人称王廉州,他是王世贞的曾孙,而王惟夏为王元照的从兄弟。惟夏之叔子彦,为王世贞之弟世懋的孙子,与吴梅村以中表而为儿女亲家。《梅村诗集》中赠王子彦叔侄之诗甚多,类皆愁苦之音;有《送王子惟夏以牵染北行》五律四首。《梅村诗集笺注》于“牵染”条下作按语云:“惟夏北行,不知所缘何事。《集览》谓系奏销案,细味诗意,了不相似。且奏销之狱,江南不下数百人,未闻被逮入京也。”殊不知即由于节外生枝的必使两造至京“合鞫”之故。
吴诗虽号称诗史,但如《圆圆曲》等不稍宽贷;而于当世时政,则言婉而意苦,但乞于怜,至多讽示,不敢公然指斥。如送惟夏四律,即为一例,“其三”云:
客睡愁难起,霜天贯索明。
此中多将相,何事一书生?
薄俗高门贱,清时颂系轻。
为文投狱吏,归去就躬耕。
按:此诗体例稍异,乃设身处地为王惟夏在解京途中抒感。“客睡”者宿于邮驿;少陵《客夜》诗:“客睡何曾著,秋天不肯明。”首句言长路漫漫,愁不成寐,因枕上所见唯“霜天贯索明”之故。《晋书?天文志》:“贯索九星,贱人之牢也。一曰……九星皆明,天下狱烦。”此为触景生情、虚实相生的写法,因霜天星明而推想贯索九星皆明;既天下狱烦,则此去诚恐不免,故客睡生愁。
“此中多将相”为“狱烦”的注脚。世祖初崩,朝局大翻,将相系狱,原自有故,乃何事又牵一书生在内?第一联借惟夏之自叹,寄沧桑之深慨。
第二联上句轻,下句重。“颂系”典出《汉书?惠帝本纪》,“颂”者容也,谓虽被系,仍加宽容,不必锒铛就道。以此,唯夏乃得自宽自慰,计唯至狱一投“亲供”,是非自明,便可得释;释则即当归去,如三国时田畴之“躬耕以养父母”。
“其四”云:
但可宽幽系,从教察孝廉。
昔人能荐达,名士出髡钳。
世局胥靡梦,生涯季主占。
定闻收杜笃,宁止放江淹。
此末一首乃慰惟夏,兼为之向当道陈情。首言如不必以刑责为急,略宽其狱;进而察其人品,可当孝廉方正之举。“髡钳”不过城旦之刑,殊非重罪,其中亦颇出名士。《后汉书?刘平传》:“数荐达名士。”第一联上下两句,皆强调王惟夏名下不虚。
第二联则颇寄感慨,“役囚徒以锁连缀”,谓之“胥靡”,见《汉书?楚元王传》注。上句“世局胥靡梦”,稍嫌费解,或另有本事亦未可知;下句“生涯季主占”则用《史记?日者传》楚人司马季占卜于长安东市的典故,言乱世祸福无端;但从好处去想:不止如江淹在狱中上书王景,得以释放,且极可能如后汉杜笃,因在狱中作《大司马吴汉诔辞》,为光武激赏,赐帛免刑得官。
镬汤炽火的江南奏销案(4)
按:当时在朝的吴中大老为金之俊,吴江人,明朝万历年间进士,颇受世祖礼遇;本可领导南派,抗议苛政,但结果竟上了“认罪”一疏,孟心史先生谈奏销案,转引陆文衡《啬庵随笔》云:
抚公朱,因见协饷不前,创为绅欠衿欠之法,奏销十七年分钱粮,但分厘未完,即挂名册籍,且以“抗粮”。司农方拟驳核,而曹溪相国子侄,亦册欠有名,亟上认罪一疏,于是概不敢议宽免,照新例革职枷责者,至一万三千五百十七人云。
按:户部堂官别称?##薄F涫被Р亢荷惺椤⒆笥沂汤晌帕⒌隆⒑挛┶⒅熘觯ケ妗灾荨⒋笮耍浣员比耍敕腩⒘跽诒泊笠炱淙ぁ6帕⒌轮斡剿。劣峡瞥“福鲜慷嗬灯浔H缓挛┶执筇澹凼挛袂笃皆剩恢熘瞿谛行摅疲菜滋妫灾饔诎瘛6戎す俳圆灰灾旃蔚目寥盼唬急覆党猓闹庵性诔拇罄隙家选叭献铩保Р吭僖榭砻猓穹恰暗剐心媸?孟心史说他曾见过当时江流的一通函札,称金之俊为“三吴大罪人”!稽诸史实,金之俊当时确为三吴所共弃。
略晓明清之际史事者,都知道有“十从十不从”之说,或谓之为“十不降”。就现代的观点来看,金之俊所献之策,确为“统战”的高招,譬如衣冠之制,男子必须薙发留辫,不得如明朝之戴网巾;而女子不必如旗下之天足、着旗袍。男子生则如清朝之制,死则可用明朝衣饰入殓,终清皆然。此即所谓“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在男性中心社会中,女可“不从”并不表示赋予女性以反抗的自由;“死不从”则是骗人的话,但确实发生了骗的作用。世有如鲁迅之所谓“阿Q”者,金之俊可说是代表人物。
金之俊其时将近七十,在此以前,一直告病,而终始蒙优诏慰留。至康熙元年秋,亦即王惟夏旅途中愁不成寐时,金之俊以内不自安,终于以原官致仕。而时人诗文中,绝不提此人,殆与三吴名流不通吊问。如此衣锦还乡,不还也罢。金之俊的乡居生活,不但寂寞,而且颇受骚扰,经常有人在他家大门上贴“大字报”骂他。金之俊不堪其扰,诉之于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郎自“江上之役”转危为安后,一直坐镇两江,为督抚中的第一流,结果受了金之俊的累。蒋氏《东华录》康熙八年正月第一条记载:
书正月丁未:先是大学士金之俊予告在籍,获有诋毁伊之匿名帖,呈送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后又获施君礼所投首词,称前项谤帖乃施商雨等所作,亦行呈送郎廷佐,即行提人犯究审,随以谤帖首词始末入告。得旨:“匿名乃奸恶之徒,造写陷害平人,如见其投掷,拿获理应照律从重治罪。今施君礼称,为施商雨所作,乃不自行持首,将帖掷于金之俊门首,事属可疑。若因此匿名帖察拿究问,则必致株连无辜;且律载:收审匿名帖者,将审问之人治罪。于商雨等俱不必察拿究问。金之俊系大臣,将匿名帖送总督究审;郎廷佐系总督,将匿名帖收受察拿,生事不合。着议处!”至是,吏部以金之俊、郎廷佐并应罚俸议上,得旨:金之俊着革去宫保衔;郎廷佐于病痊起用日,降四级调用。
越一年,金之俊下世,年七十八,谥文通。清朝文臣谥文通者只两人,皆为贰臣,即金之俊与王永吉。金、王人品差不多,但金之俊身后寂寞异常,当时江南名流诗文,无有及此人者,因此,后世《疑年录》之类的参考书多无金之俊之名,如笔者案头中华版《古今人名辞典》及商务版姜亮夫辑《历代名人年里碑传总表》即是。尤可怪者,姜亮夫于其书序例中言,曾得吴江金松客之助;金既为吴江人,则纵非金之俊族裔,亦必无不知金之俊之理,知而不录,则为有意摒弃,殆亦“我到君前愧姓秦”之意?
于此可见,人之传名,流芳固难,遗臭亦不易。忝持野史之笔,岂可不为读者一索其真相?邓文如《清诗纪事初编》谓金之俊有《金文通公集》二十卷,顺治中先刻《外集》,续刻《息斋集》,身后都为此集,而尽削前明所作;又谓其“本不能文,而自命欧、曾”,“诗则仅具腔拍而已”。其才如此,其品则邓书别有征引:
苏瀜《惕斋见闻录》称之俊归吴,营太傅第,后街曰“后乐”,前巷曰“承恩”。吴人夜榜其门曰:“后乐街前长乐老;承恩坊里负恩人。”又曰:“仕明仕闯仕清,三朝‘之俊’杰;纵子纵孙纵仆,一代‘岂凡’人。”又曰:“一二三四五六七亡八;孝弟忠信礼义廉无耻。”妻颇贤,别居不受新诰,曰“我自有诰封”。侄某尝责之俊监斩二王。本传称之俊卒前一年,以送究匿名帖事削太傅衔。是乡评物论,皆不与之。
上引之文,标点为笔者所加。第一联则金之俊以范仲淹自命,而吴人以冯道相拟。第二联嵌金之名字,之俊字岂凡。第三联疑原作录叙有误,应作“一二三四五六七;孝弟忠信礼义廉”,上联隐“忘八”,下联隐“无耻”。
至所谓“监斩两王”,一为明太子慈烺,《东华录》载:
顺治元年十二月辛巳(十五日),有刘姓者,自称明崇祯太子,内监杨玉为易服,送至故明周后父周奎家。时崇祯帝公主亦在奎所,相见掩面泣。奎跪献酒食。既而疑其伪,具奏以闻。随令内院传故明贵妃袁氏及东宫官属、内监等辨识,皆不识。问以宫中旧事,亦不能对。袁氏等皆以为伪,唯花园内监常进节、指挥李时荫等执以为真。吏部侍郎沈惟炳、御史赵开心、给事中朱徽等各言事关重大,宜加详慎。因下法司复勘,得假冒状。杨玉、李时荫等十五人皆弃市。以开心奏中有“太子若存,明朝之幸”一语,亦论死,因系言官,免罪,罚俸三个月。仍令内院传谕内外,有以真太子来告者,太子必加恩养,其来告之人亦给优赏。
按:周奎叔侄所献者,实为真太子,孟心史考证此案极确。清朝自以为得天下极正,应吴三桂之请入关,逐李自成,乃为明朝复仇。既然如此,则有明朝太子出现,纵不能拱手让还天下,亦当恩养,所以非指为伪,不能诛戮。后四十年,康熙获崇祯皇四子永王慈灿,亦如法炮制,指真为伪,以成其杀。至于另一王,则为李自成自山西俘来的晋王。
金之俊在明朝官至兵部右侍郎,降清后“仍原官”,至顺治二年六月调为吏右。监斩向归刑部右侍郎,而其时刑部两汉侍郎为孟乔芳、金和玉,不知何以由金之俊监斩?如系临时指派的差使,则非己之职,本可疏辞;倘为自告奋勇,那就更不可恕了!宜乎为其侄所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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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之役”及郑成功的再评价第五章圣祖(1)
顷得读者陈君来书,询以对郑成功如何再评价,以及顾亭林及钱牧斋对“江上之役”的看法,嘱为一谈,敢不如命。按:“江上之役”为延明祚的唯一良机,无奈郑成功将略甚疏,以致一夕生变,竟成“异闻”。两年以后,世祖新丧,此又一良机,而郑成功必欲取台,张苍水固谏不听。半年以后,新朝脚步已稳,于是发生一连串的悲剧:
一、清朝用郑成功叛将黄梧之议,一方面五省迁界,坚壁清野,为暂守之计;一方面杀郑芝龙,表示与郑成功决绝,亦即表示已不以郑成功为患。
二、由于东南无忧,乃得集中全力解决永历。吴三桂亦不复有所瞻顾,以重金购缅人为内应,于是年十二月初,俘获永历。是则杀永历者,虽由吴三桂直接下手,等于郑成功间接促成。
三、郑经本为逆子,当顺治十八年夏秋间,郑成功与荷人僵持时,已有“子弄父兵”的谣传;及至康熙元年,乃有通乳媪生子的丑闻。而“父死、君亡、子乱”之外,复有“将拒”的情事,而此皆由郑成功自取。民国十六年顾颉刚在杭州得一旧钞本,为崇祯十三年进士、鄞县林时对所撰的《荷锸丛谈》,叙郑成功死状云:“子经,乳名锦舍,拥兵与父抗,成功骤发癫狂。癸卯(高阳按:应为壬寅)五月,咬尽手指死。”此必郑成功命黄昱至厦门,监杀郑经及其母董氏,郑经拥兵相抗,予郑成功极深的刺激而发癫狂。所谓“将拒”,殆指部将不奉己命,而为其子所用。
因此,郑成功的再评价,固绝不能抹杀其开台之功,但论“反清复明”的志节,则颇有疑问。至其将略之疏,只看黄梧、施琅不能为其所用,张苍水、甘辉之言亦不见听,可知其余。
至于顾亭林、钱牧斋对“江上之役”的看法,不妨并叙。兹先谈钱牧斋的《投笔集》,前后“秋兴”一百零八首,首八律题作“金陵秋兴八首次草堂韵”,下注:“乙亥七月初一日,正郑成功初下京口、张苍水直逼金陵之际。”
兹录其第一首及第八首如下:
龙虎新军旧羽林,八公草木气森森。
楼船荡日三江涌,石马嘶风九域阴。
扫穴金陵还地肺,埋胡紫塞慰天心。
长干女唱平辽曲,万户秋声息捣湛。(其一)
金刀复汉事逶迤,黄鹄俄传反复陂。
武库再归三尺剑,孝陵重长万年枝。
天轮只傍丹心转,日驾全凭只手移。
孝子忠臣看异代,杜陵诗史汗青垂。(其八)
第八首自注:“少陵诗:周宣汉武今王是,孝子忠臣异代看。”以结句言,固以少陵自命,如郑成功果然成功,则中兴鼓吹,尚有无数气象堂皇的佳作。无奈“后秋兴八首”便是一片惋叹之词了。
这“八首”题下小注:“八月初二日闻警作。”按:清军于七月廿三日由梁化凤出仪凤、钟阜两门,洞穿民居为通路,以轻骑袭郑军前营,郑成功仓皇撤退,“质明,军灶未就,虏倾城出战,军无斗志,竟大败”。距得镇江,适为匝月;三、四日间即已扬帆而去。张苍水于七月廿九日得报,而常熟于八月初二闻警。诗云:
王师横海阵如林,士马奔驰甲仗森。
戒备偶然疏壁下,偏师何竟溃城阴?
凭将按剑申军令,更插刀儆士心。
野老更阑愁不寐,误听刁斗作秋砧。(其一)
羽檄横飞建旆斜,便应一战决戎华。
弋船迅比追风骠,戎垒高于贯月槎。
编户争传归汉籍,死声早已入胡笳。
江天夜报南沙火,簇簇银灯满盏花。(其二)
龙河汉帜散沉晖,万岁楼边候火微。
卷地楼船横海去,射天鸣镝夹江飞。
挥戈不分旄头在,反旆其如马首违。
啮指奔逃看靺褐,重收魂魄饱甘肥。(其三)
“刀”即靴刀,谓大将临阵,插刀于靴,败则自杀,期免被俘受辱。第一首谓郑成功有不胜则死的决心,而戒备偶疏,偏师竟溃,恕词之中,有责备之意。
第二首两联,盛道军力之强,旁观者皆以为必胜无疑,岂意倏忽之间,汉帜竟共沉晖俱散!
第三首写郑成功之败,颇为含蓄。“龙河”即“护龙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