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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关羽的话,鲁肃毫不客气地迎头抨击说:“你这话就不对了。刘豫州向我们求救那会儿,惶惶如丧家之犬,那日子比现在要差的多。是我主孙权可怜刘豫州,才保护救济了他。没想到啊,刘豫州竟然心怀叵测,已经得到益州了,却还想霸占荆州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就是个普通百姓也明白这个道理,何况是一个国家领导人呢?我听说见利忘义的人必然没有好下场。如果我们不遵守道义公理,只想恃强凌弱,又怎能得到别人的支持呢?”
(《三国志。鲁肃传》肃曰:“不然。始与豫州观於长阪,豫州之众不当一校,计穷虑极,志势摧弱,图欲远窜,望不及此。主上矜愍豫州之身,无有处所,不爱土地士人之力,使有所庇廕以济其患,而豫州私独饰情,愆德隳好。今已藉手於西州矣,又欲翦并荆州之土,斯盖凡夫所不忍行,而况整领人物之主乎!肃闻贪而弃义,必为祸阶。吾子属当重任,曾不能明道处分,以义辅时,而负恃弱众以图力争,师曲为老,将何获济?” 羽无以答。备遂割湘水为界,於是罢军。)
鲁肃这段慷慨陈词,竟然让关羽“无以答”。这更说明一个事实,“江东和谈”给了孙权拥有分配荆州胜果的权利,这也是刘备方面无法挣脱掉的绳索。
后来,孙刘两家在赤壁之战中打败了曹操,刘备渡过了生存危机,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当初在“和谈”中吃亏太大了。他想突破“江东和谈”的束缚,便使出了赴京口借地、表刘琦为荆州刺史、自领荆州牧的变通手法。即使他使用了这一系列手段,他也没敢否认“借荆州”的说法。所以面对孙权讨要荆州的行为,刘备曾对孙权承诺:“须得凉州,当以荆州相与。”(《三国志。先主传》)。
易中天先生没有理顺以上的逻辑关系,所以才误读了“借荆州”这段历史。这种易中天式的误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误读之一:荆州属于刘备
易中天说:“荆州本是刘表的。刘表死后,那就是他儿子的。所以赤壁之战后,刘备就表荐刘琦做荆州刺史,并没有说荆州是自己的。后来刘琦病死,刘备在大家的推举下接班做了荆州牧。按照继承关系,荆州该是刘备的。荆州是刘备的,江陵和南郡当然也是。只不过江陵被周瑜占着,得去讨要而已。因此《资治通鉴》就不说‘从权借荆州数郡’,而使用‘求督荆州’的说法。因为从继承关系和权属关系看,刘备向孙权要江陵,只能说是‘索江陵’,不能说是‘借荆州’”。
在易中天看来,整个荆州都应该是属于刘备的,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刘备“借荆州”的说法,而且,刘备不仅不应该归还荆州,反倒是孙权应该把自己所占领的荆州之地归还给刘备。
荆州本属于刘表,这没错。但刘表临死前将荆州转给了自己的小儿子刘琮,刘琮向曹操投降,荆州自然就属于曹操。孙刘两家联手打败曹操,并占领了荆州大部分领地,这些领地已经不属于刘表。刘备表刘琦为荆州刺史,想强调刘表与刘琦的传承关系,意在淡化荆州已不再属于刘表的事实。刘琦为无能之辈,刘备并不想把荆州交给刘琦,而是希望通过刘琦的名号来真正地掌握荆州。说白了,刘琦就是刘备为拒还荆州制造的“借口”而已。而刘备的这些小动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够名正言顺。所以他从来没有说过这荆州就是属于自己的。反而不断向东吴表态“将来我一定归还荆州。”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战后胜果分配权归属孙权是“江东和谈”的主基调,这个基调是刘备那些小动作所无法动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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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易中天读不懂诸葛亮(6)
易中天之所以错误地得出了荆州应属刘备的结论,是因为他的目光仅仅局限在刘表——刘琦——刘备这个所谓的传承关系上,而忽视了这个传承早已被“刘琮降曹”所打破的事实。所以,易中天在论述“借荆州”时,其逻辑非常混乱。易先生一番长篇大论下来后,连他自己也没搞明白,既然荆州应该属于刘备,可为什么刘备还要答应今后会把荆州归还给孙权呢?
误读之二:鲁肃的话没道理
在鲁肃与关羽的谈判会议上,关羽被鲁肃驳得哑口无言。但易中天先生说,鲁肃的话没道理。他说刘备“借荆州”时并非“军败远来,无以为资故也。”其实,没道理的是易中天先生。鲁肃是何等人也?一番“没道理”的话又怎能让关羽“无以答”呢?鲁肃又何曾说过刘备之“军败远来,无以为资”是发生在“借荆州”时?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刘备的“军败远来”是发生在“江东和谈”之前。但易中天先生非要篡改鲁肃的原话,结果把鲁肃搞成了一个很弱智的形象。
误读之三:借少还多
易中天还说,孙权索要的长沙、桂阳、零陵三郡,也不是东吴的,是刘备打下来的,根本不应该还给孙权。易中天以反问的语气责难孙权:“难道向你‘借’了南郡,便连长沙、桂阳、零陵三郡也都是‘借’的了?”在这里,易中天又一次过低估计了孙权和刘备的智商。孙权何曾说过“你刘备借了南郡,就说明你也借了南三郡”之类的话?如果孙权真这样强词夺理,刘备难道就不会据理力争?还用得着三番五次在刘备面前支支吾吾打马虎眼吗?
刘备亲自打下长沙、桂阳、零陵三郡,这的确没错。但刘备赴京口借地在前,出兵南四郡在后。也就是说,刘备是在征得孙权同意后才进兵南四郡的。所以,这南四郡依旧是“借”的。
易中天先生之所以错误地认为,刘备打下的南三郡应属于刘备,是因为易先生根本没有考虑到刘备赴京口的目的何在。
误读之四:孙权同意刘备“领荆州牧”
易中天说,刘备表孙权为车骑将军,孙权也同意刘备“领荆州牧”。但我们查遍三国历史资料,也没有发现孙权曾同意刘备“领荆州牧”的事情。
根据历史记载,刘备是向孙权提出过要都督荆州,但刘备并没有同意。《三国志。鲁肃传》曰:后备诣京见权,求都督荆州,惟肃劝权借之,共拒曹公。也就是说,刘备向孙权请求管理荆州,但孙权方面大多数持反对意见,只有鲁肃提出了一个方案:借之。这个“借之”是借什么呢?当然是借土地给刘备的意思,因为接下来的记载文字是:“曹公闻权以土地业备,方作书,落笔于地。” 如果这样的话,鲁肃所提出的方案,并不是同意刘备任荆州牧,而是提出暂且将荆州的一些土地借给刘备。
《三国志。吴主传》是这样描述的:权以瑜为南郡太守。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领徐州牧。备领荆州牧,屯公安。这里的确有易中天所提到的刘备表孙权为车骑将军的事,也有刘备领荆州牧的事,但恰恰没有孙权同意刘备‘领荆州牧’的事情。看来,是易中天非要孙权同意的。
南郡属于荆州,孙权刚任命周瑜为南郡太守,又怎能同意刘备“领荆州牧”呢?根据《三国志。先主传》记载:“刘琦死,群下推先主为荆州牧。”也就是说,刘备这个“荆州牧”是自封的,孙权并没有同意。
孙权不仅没有同意过刘备“领荆州牧”,而且对刘备“领荆州牧”的行为非常害怕,他担心照这样下去,刘备以后恐怕不会归还荆州之地了。正如《三国志。先主传》紧接着所记载的那样: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也就是说,为了预防刘备不归还荆州,孙权不惜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刘备。易中天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反倒自作聪明地认为:“刘备得到了荆州七郡中的四郡,虽然是最穷的四郡,也让孙权逐渐不敢小看(权稍畏之),这才‘进妹固好’。”荆州四郡,是刘备在征得孙权同意的前提下前去占领的,孙权又何必为刘备得到这四郡而害怕?实际上,孙权害怕的不是刘备占领四郡,而是担心刘备自领荆州牧后会欲望无限膨胀。
附录1:易中天读不懂诸葛亮(7)
误读之五:荆州牧应该到治所就任
对于《三国志。鲁肃传》中“后备诣京见权,求都督荆州。”这句话,易中天还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他胡乱揣测刘备的心理说:“我现在不是荆州牧吗?荆州牧就应该到荆州的之所去就任。”易中天还说,刘备“求督荆州”就是要求到江陵去上任的意思。
事实上,刘备“诣京见权”时,根本不是什么荆州牧。他在 “诣京见权”后,才表刘琦为荆州刺史。刘琦死后,才自领荆州牧的。
易中天先生把最基本的的历史时间顺序都弄错了,难怪会得出非常荒唐的观点。
易先生之所以会把时间顺序弄错,则是因为他上了《资治通鉴》的当。
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刘备先打下了荆州四郡,并经过孙权的同意做了荆州牧,然后才到京口见孙权,要求都督荆州。易先生认为,既然孙权同意刘备做荆州牧,整个荆州自然都属于刘备。所以也就不存在刘备“借荆州”的事情。不仅如此,周瑜所占有的南郡等地,都应该是属于刘备的。
实际上,《资治通鉴》把这段历史事件的时间顺序弄错了。正确的顺序应该是:1。刘备嫌周瑜分给自己的地太少,于是赴京口见孙权要求都督荆州。孙权采纳了鲁肃的建议。答应借地给刘备。2。经过孙权的同意,刘备出兵占领荆南四郡。3。刘备表刘琦为荆州刺史,刘琦死后,刘备自领荆州牧。由此可见,刘备是在孙权答应借地后,才出兵占领荆南四郡的。也就是说,这荆南四郡是借来的。而且,刘备在这借来的地盘上自封为荆州牧时,并没有经过孙权的同意。
本人所述的时间顺序来自于《三国志》,实际上《资治通鉴》中的三国史料也取材于《三国志》,但作者司马光将纪传体转换成编年体时,出现了时间顺序的错误。
应该说,《三国志》要比《资治通鉴》可靠的多,但读《资治通鉴》可以省去查时间顺序的麻烦。所以很多人在写文章时,宁愿引用《资治通鉴》的内容。易中天先生的错误,也恰恰是这样造成的。
(四)易中天读不懂“严刑峻法”
易中天在《品三国》中说,诸葛亮的政府最像是真正的政府,因为在魏、蜀、吴三国政府中,只有诸葛亮的蜀汉政府是在“依法治国”。易中天还在襄樊市纪念诸葛亮出山1800年庆典仪式上说,诸葛亮具有“公正廉洁的法制精神”。易中天所谓的诸葛亮“依法治国”的结论,并非拥有真实的史料来佐证,只不过是依据了陈寿对诸葛亮的评语而已。事实上。诸葛亮并没有依法治国,也没有什么法制精神,在他身上体现出的只是一个“人治”精神而已。
易中天之所以说诸葛亮具有法制精神,是因为他错误地把“严刑峻法”看成了“法制精神”。然而,法制的本质并不在“严”和“峻”上,而是在一个“公平”之上。
根据《蜀记》引郭冲五事:诸葛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所以法正曾经劝谏诸葛亮,希望诸葛亮广施恩惠,缓刑弛禁。而诸葛亮则认为,刘璋治蜀时,刑法太轻,导致蜀人忘记了君臣之道。所以他要“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
由此可见,诸葛亮的严刑峻法,体现了一种矫枉过正的心态。与公正的法制精神扯不上关系。诸葛亮要做的并不是维护法律的公平,他只不过是要把刑法加重而已。其目的则是为了维护所谓的“君臣之道”。
诸葛亮执法不公案例之一:打击竞争对手彭羕
彭羕是庞统、法正、刘备公认的奇才,也是诸葛亮最主要的竞争对手之一。诸葛亮向刘备打小报告,说彭羕有野心,导致刘备疏远了彭羕。后来诸葛亮还根据马超的检举材料,把彭羕下进大狱。尽管彭羕为自己百般辩护,诸葛亮还是不由分说,便将其无情诛死。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只能看到严刑,却感觉不到半点的公正。我们也只能看到“人治”,而无法感觉到“法治”。
附录1:易中天读不懂诸葛亮(8)
诸葛亮执法不公案例之二:纵容法正为所欲为
建安二十年,孙权与关羽发生摩擦,刘备率兵前去公安解决问题。身为蜀郡太守的法正开始大肆报复得罪过自己的人,而且还滥用职权,杀死了很多条人命。有人向诸葛亮提出建议,说:“法正这个人太过分了,将军您应该向主公汇报一下这个情况,免得他继续胡作非为。”诸葛亮回答说:“主公现在身处公安,面临着曹操和孙权这两股强敌,而且还要时刻防着孙夫人的突然翻脸。在这样艰难的困境下,是法正充当了主公的翅膀,他让主公翻然而翱翔。这样的局面谁也无法复制。所以,我们又何必阻止法正而让他觉得不如意呢?”
诸葛亮之所以没有向刘备检举法正的过错,是因为他知道凭自己的资历,无论如何也是无法撼动法正地位的。
据说有一次刘备与曹操大战,情况非常不利于刘备,但刘备坚决不撤退,当时没有人敢劝谏刘备。法正冒着箭雨,挡在刘备身前。刘备大喊:“孝直(法正)你快躲箭。”法正说:“明公你不怕箭石,何况我法正呢?”刘备这才说:“孝直,我和你一起退。”于是,刘备才退出了战场。
法正冒着生命危险,保护刘备的安全。刘备自然对他非常信任。所以,诸葛亮不去动法正,是非常明智的。
诸葛亮执法不公案例之三:为讨好关羽而贬低黄忠
老将黄忠,曾在定军山战役中大败曹将夏侯渊,是刘备取得汉中的重要功臣。刘备在自立汉中王的时候,立黄忠为后将军。诸葛亮便提出意见,说:“黄忠的名望向来不如张飞、马超,现在却让黄忠与他们处于相同的排列。张飞、马超见识过黄忠的功劳,可能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是关羽在远处,恐怕会不高兴这样的任职安排。所以我想问问,是不是非要这样任命?”
好在刘备有自己的主见,根本没有听诸葛亮的建议,还是把黄忠升为了后将军。
从这个案例,我们只能看到诸葛亮“论资排辈”的意识很浓,却根本没有什么依功论赏的公平精神。
诸葛亮执法不公案例之四:怨斩刘封
刘备早年无子,在荆州时收养了一个叫刘封的孩子。刘封自幼习武,气力过人,性格刚猛。刘备一开始非常喜欢他,并打算重点培养他在军事方面的能力。
刘备入蜀,由葭萌南下而进攻成都时,刘封才二十岁刚出头。刘封与诸葛亮、张飞一起溯江西进,而且每战必胜,显然出很强的战斗能力。益州平定后,刘封升为副军中郎将。
五年以后,刘封又被刘备委以重任,奉命去统管孟达的军队。于是,刘封的悲剧便开始上演了。
孟达,原本是刘璋手下的一名将领,他也是法正的副手。刘璋命令孟达和法正各率二千人马迎接刘备。刘备便令孟达和他的人马留驻在了江陵。平蜀以后,刘备任命孟达为宜都太守。建安二十四年,孟达奉刘备之命由秭归出发,北攻房陵,房陵太守蒯祺战死,房陵被孟达轻松攻破。
初战告捷,孟达兴奋异常,决定一鼓作气,拿下上庸郡。就在这个时候,刘备给孟达派去了一只援军,这只援军的首领便是刘封。
刘封与孟达在上庸会合后,上庸太守申耽率众投降,申耽还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质押在成都,以表示自己对蜀汉的忠信。申耽的举动赢得了刘备的信任,刘备加封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