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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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蜻蜓-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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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飞机上的空姐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一批,后来每年每月每日每况愈下。 
要了一杯清茶,喝。我从贴身包里翻出资料,准备写提纲。有一封信是在上海就收到的,是Sam的经纪人发给我的包裹里夹带着的。他要求我上了飞机后再打开看。因为那时我的心会比较安静,不容易受到某些干扰。 
他说他是受Sam的委托帮我弄到一手线索,是因为相信我一定是个有诚心,有责任心的优秀记者。 
他说:“Sam现在已经很少看报纸杂志上的所谓娱乐新闻了,虽然他也明白如果没有媒体就没有明星,他曾经预测未来的娱乐圈将更多地关注人本身而不是艺术本身。因为有些媒体已经开始关注一些和艺人实力无关的东西,而这东西已经离明星要努力的方向越来越远了。要知道,以前,好的报道对明星来说是一种鼓励和肯定,让他了解到歌迷和观众的心。如今一篇不负责任的报道随时可能会把一个艺人之前所有的努力抹杀掉,当他想出面极力澄清的时候,外界又开始怀疑他在开始自我炒作……” 
一个明星竟然将他眼中不可承受的轻,这样诚恳地告诉我这个出道未久的女孩。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从此以后,自己将不再仅仅是一家小小歌迷会的会长。从另一面来说,我将成为一个任重道远的社会人。 
我跟自己发誓说,我绝对不会沦落到跟那帮无聊记者一样,只会报道王靖雯在北京胡同里倒马桶的内容。我要做个有责任心的优秀新人。 
职场之初,人性本善。 
飞机降落在香港机场的时候,我打开了手机,跟林编汇报一路平安。她却似乎并不关心这些,就匆匆说:“嘉华,听说汪明荃患上甲状腺癌,你找个机会去确认一下。” 
我“嗯”了一下,心里不是不失落的。至少,我还没学会迅速将自己投入工作状态。虽然“一个人上了场就得像个球员”这个道理浅显易懂,但我毕竟还有待磨练。 
幸好丽莎和Miss李及时出现,让我重新展现了欢颜。 
她们告诉我Sam的新专集又出来了。这次我要在香港买原版带。   
路过蜻蜓5(1)   
5.一个完全没有过性体验的女孩,对占有的全部理解,也就是能够与他共饮一杯茶,唱同一首歌。更进一步,也不过是喜欢着他的喜欢,享受着他的享受。他快乐,所以我快乐。 
走在傍晚7点的香港,我恍惚似来到另一世界。 
这就是Sam出生并长大的城市?这就是我向往了很久的黄金都会?也只有初入社会、情感史近乎空白的女孩,会如此毫无后顾之忧地勇往直前。许多年以后我告诉自己,人一辈子只能爱一次,往后的,不过是恋爱惯性而已,所以才会索取更多身外之物。同时每迈一步还要数次回首,患得患失。 
现在的我,对Sam,已经不单单是歌迷对歌星的一种仰慕了。在我所领导的歌迷会里,甚至听见过某女歌迷痴痴地用渴望的眼神叹息:“不知道和他做爱,是不是也如歌、如音乐一般让人如痴如醉呢……” 
和他做爱?我没想过,一个完全没有过性体验的女孩,对占有的全部理解,也就是能够与他共饮一杯茶,唱同一首歌。更进一步,也不过是喜欢着他的喜欢,享受着他的享受。他快乐,所以我快乐。 
多么简单且美好的向往。我几乎要开始在自己的白日梦里飘飘然了。 
但我毕竟还是一名娱乐记者,职业素质提醒我不能忘记自己来香港的真正目的。所以一到下榻的宾馆,我匆匆洗了个澡,然后就翻开笔记本开始到处联络。接着在一神秘男子的帮助下,奔赴某唱片公司总部…… 
之所以叫他为神秘男子,是因为他出现得十分意外。那天门铃响起,开门,看见一个身着笔挺西装,雪白衬衫的年轻男子彬彬有礼地站在门外,十分客气地说:“请问朱嘉华小姐是否住在这里?” 
我点头。他继续说:“受你的朋友委托,听说你需要采访某人的一手资料,特别前来襄助。”他看着我的眼睛。我也看清楚他的面容,十分清秀,可以用漂亮两字来形容。 
他也是英俊的男人,桃花一样的眼神诡异奇妙,皮肤略带苍白,穿得很休闲却很干净大方。 
我在想,是否香港男子都有着如此懂得风情与细腻的眼神;还是我的眼光已经被梦想与渴望笼罩得看花是花,看草亦是花了? 
“请问先生贵姓,是受哪位朋友委托?”我请他入屋就座,顺便匆匆收拾起散乱的行李和换洗下的衣服。 
他笑了一下:“你这个朋友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保密。朱小姐,我也是受雇于人,所以要遵守职场规则而已。我只能告诉你我姓赵,中文名字是彦青,你可以叫我Steven。” 
赵彦青。真是好名字。我在心里赞叹。掏出名片,拱手递过。 
他接过,看了半天,并不住地微笑点头,最后细心收起来,说:“不知道朱小姐是否准备妥当,车就在楼下候着,我们必须争分夺秒。” 
我说好,虽然心中还有疑惑,但也顾不上许多,拿上必需品,就跟随他而去。 
Steven果然雷厉风行,一路为我排解各种障碍。他是司机,那车据说是他公司里的。 
在香港的这次采访,我也算领教了当地娱记的敬业和专业精神,来自大陆的我,根本及不上他们的一半辛苦与灵活,虽然也算是主编器重的人物,但平时工作过于拘谨和古板,每次采访,即使是采访非名人,也万分惧怕丢了对方一字半句的金玉良言,至于明星来内地接受群体采访,我都是老老实实地拿着提纲一条条地核对记录。这次不但参加并体验了香港记者的互动群访,还有机会跟随电视媒体的现场访问,对我来讲,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场不寻常的工作体验。 
香港记者提的问题里,总设置了无数陷阱。让一直小心翼翼端着采访提纲的我,不得不佩服他们临场发挥的高超技巧与狡猾本色。Steven一直在边上替瞠目结舌的、不小心就转不过弯来的我发问,或者迅速且准确地获得我要的意思,然后用他的方式发出问题,让对方瘁不及防地“招供”出答案来。 
这一晚的采访十分成功,连林编在午夜12点前收到我的文字后,都忍不住在电话里多多表扬了几句。 
我浑身冷汗已经渗透后背。摸一摸天灵盖,都是凉的。 
“谢谢你Steven,也谢谢你背后的高人,我相信他真的是我朋友了。”最后告别的时候,我真心向他表示谢意。 
Steven却说:“你何必客气呢,其实我也没帮上你什么忙。只是早就知道你们来自内地的娱记都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狗仔,说穿了也不过是明星后面的跟屁虫而已。我以前认识一个北京男娱记,把自己和明星的关系搞得跟他家人似的,并且不断利用版面为他们发稿,当然发的是宣传稿,全是好话。可是愚昧的歌迷影迷却乐意被这种宣传稿,经过电脑修饰美化的大量照片唬得心花怒放。因为是他们的偶像啊!” 
他说完,顺便给了我他的手提电话号码:“需要我的时候,可以随时致电我。” 
我想起了什么,支吾了一下说:“我总觉得,今天的采访让我觉得,你们太厉害了,特别是到最后,全是围着明星的隐私来炮轰……要在我们那里,除非有十足把握或者找到合适的关节,可不敢随便问,不然明星或者经纪人生气事小,万一不让我们发稿子就惨了。” 
Steven听完,就笑:“其实,你今天看见的,不过是一般的集体采访而已。出场的也都是各种报纸杂志的正规记者。要是真正的狗仔出现,你会觉得那些记者还算高风亮节呢。”   
路过蜻蜓5(2)   
我表示不明白。在我一贯的思维里,香港的狗仔和娱记,其实根本没分别。 
他没有被我这样天真的提问惹笑,相反很认真地回答:“在你们内地,很讲究做记者的职业道德对不对?发东西要尽量发正面的,让明星给老百姓做个好的示范和积极的形象。越是有名的人物,越要保护他们的隐私,是不是?” 
我点点头:“没错,不然他们如何获得众多歌迷影迷的拥戴爱护?以身作则这个道理是很浅显的。” 
他也点点头:“你这样理解也没错,但在我们这里,如果你作为一个记者,有这样的想法,那你顶多算个小记者。而狗仔,也就是所谓的‘大记者’,就是是专门挖人隐私的,如果搞不到某大人物的隐私和八卦,就发不出独家的头版头条;你也知道,一个记者如果出不了独家,要么该丢饭碗了,要么就继续在基层混着吧。” 
我说:“难道光明磊落的东西就是不好的不商业的吗?” 
“当然不是那么绝对,但是这世界不是纯粹的,有黑就有白,太平盛世也不是装出来的。既然明星除了娱乐大家之外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起到积极的、正面的示范作用,那么他们更应该真实地展示出自己的另一面。没办法,当名人就是这样,你很难有自我。我说得直接点,如果没有狗仔队,娱乐界将更加乌烟瘴气……” 
我似懂非懂地:“看来狗仔队虽然人人痛恶,但他们也有积极的作用了?” 
他点点头:“你理解得没错,不过狗仔也不一定就是记者,民间也有自发的狗仔队,他们专门爱找寻大人物的问题和隐私。” 
可是我还有疑问:“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不太能理解,你所说的狗仔的优点,包括他们存在的必要性。” 
他看了我半天,终于说:“没关系,慢慢地你会找到答案的。”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除了发稿带来的亢奋外,还有一些空荡荡的情绪在内心飘摇。 
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这些我以前闻所未闻的东西?他好看的眼睛,荡漾的神情,如回忆一般地浮现在我思绪里。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自己也是一名娱记。 
但是他和Sam,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男人。 
丽莎听说了此事,她表示惊诧:“嘉华妹妹,相信我,绝对不是我委托的人。也不是Miss李的作风,她从不会鬼鬼祟祟地办事。我以为你采访如此顺利,是因为Sam的照应。” 
我们都愣住了,面面相觑。电光石火间,我突然问:“难道他是Sam的人?” 
“Steven吗?可是我不记得Sam身边有哪个男性朋友叫Steven的,更不记得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里有个叫赵彦青的。”丽莎疑惑。 
“也许Sam作为名人,自有他的一套神秘办事风格。偶尔为件新任务而临时找个新人不是不可能呀。” 
“有道理。”丽莎依旧半信半疑:“也许吧,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回头问问Miss李,她比我更清楚许多事。不管如何,你的工作顺利完成,毕竟是好事。来,我们先去吃饭,晚上我答应过你,一起去红馆参观参观。可惜了你没赶上Sam半个月前刚在红馆结束的演唱会。” 
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呢!不过丽莎也提醒我,香港社会一向有不少变态劫匪,我这次已属运气好。新闻里已经播放过不知多少有关变态男子打着明星幌子诱骗无知少女的案例。假如Steven以受明星委托为名,要从我这里劫财劫色,我就死得难看了。 
她说得有声有色,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晚饭是丽莎坚持要请客,她并没有带我去高档食肆,而是一些路边的排挡。我很高兴,对香港的美食,我早已向往。 
那天晚上,我吃到了自己向往已久的潮州牛丸还有咖喱鱼蛋。意犹未尽。 
丽莎有朋友在红馆做事,当晚馆里恰好没有任何活动和演出,所以我们毫不费力地就进入了这个星光灿烂的小世界。想,曾经有多少个夜晚,Sam在此和无数如我般的歌迷观众一起共歌到天亮。 
如今我却这么真实地站在这里,这个曾经只在电视里才能接触到的梦工厂……我小心翼翼地东摸西碰。然后找到个最接近舞台的座位,坐下来呆呆地盯着空荡荡的清寂舞台。 
可是明天下午的飞机,我就要飞回上海了。 
丽莎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她心知我为何紧张。有场馆工作人员走过来请我们离开。说是有贵宾来看场地。 
“我想是梅艳芳来了,听说她复出后有打算筹办新演唱会的意向。”丽莎拉着我走。我却甩开她的手。“是吗,那太好了。”记者的职业本能让我赶紧去摸包里随时准备的傻瓜相机。又有文章做了! 
工作人员一看不对,死死拉住我。场馆灯光却突然大亮。 
“阿梅来了!”丽莎惊喜地叫。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灵活挣脱他的手,闪光灯开始啪啪响。丽莎拼命地同对方解释我只是一家内地正规读物的娱乐记者,而非狗仔队成员。 
等等,谁进入我的镜头了?我将相机从眼前挪开,目瞪口呆。丽莎已经狂喜般地叫了出来——“Sam!” 
他居然也来了!难道他是陪阿梅一起来的吗? 
工作人员走过来扯我们俩走。丽莎求他道:“我们都不捣乱,就在这里看着好吗?我的朋友是你的同事……我跟她招呼过了的。”对方有些犹豫,但态度依然强硬。   
路过蜻蜓5(3)   
Sam已经听见了她的惊叫,将目光投向我们的位置。梅艳芳也转头过来,向我们挥手示意。微笑。 
“你们好!”Sam大声地跟我们招呼。英气逼人。 
这是我第二次遇见他。 
因为激动,我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丽莎也只会拼命地冲他抛飞吻。他开始大笑。我僵在原地,看着他,一眼眼地仿佛要看到他心里去:“Sam,还记得上海的香樟花园否?”我默默地想,接着眼泪不争气地汹涌出来。不是悲伤,绝对不是,那么是喜悦吗?或者是某种无法言说的委屈感? 
他看见我,目光中有些意外。他的笑容凝在半空中,开始向我走过来。两个黑衣人出现,见状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他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然后开了口。 
“是蜻蜓吗?”声音很温柔很温柔。 
仿佛周身的血都涌上了头,我的脑袋一懵。心跳开始加快。丽莎在边上拼命催我,将手掌伸到我眼前晃动,我慢慢挡开她的手。 
“是,是我!”我用力地点头,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的目光。 
“欢迎你来到香港!”他抓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话音一落,就转身向梅艳芳叫:“阿梅,我有朋友从上海来,失陪一会!” 
我满脑子搜索想说的千言万语,最后出口的却是——“我明天就回上海去了。” 
“啊,那太遗憾了。”他松开我的手,幸福的余温却已经传遍我的全身。 
我的下一句是:“我还会再来的!” 
“是吗,那太好了!一定要来看我的演出哟!”他显然高兴起来。我拼命点头,表示一定! 
“听说你这次来香港要办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希望我确实帮到了你。”他会在此时想起我的工作,可见是个多么会体贴人的、毫无明星架子的男人。我只会同他拼命说谢谢。 
黑衣人在这个关节走上前来,先是对我笑了笑,然后冲着Sam的耳朵说了几句什么。他的表情一变,回过来跟我们说:“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一步了。”接着同丽莎也握了握手。 
他刚转身,我就忍不住将双手握成喇叭,放在嘴边开始大叫:“Sam大哥!我会一直支持你的!” 
他停顿了一下,跟着回过头来。眸子里似乎闪动着什么。深深的眼窝里透出迷人气息。 
“谢谢!亲爱的蜻蜓,我也要告诉你,我一直记得…上…海…的…香…樟…花…园!我们还会再见的,是吗?” 
他大声而坚定地说。接着抛出Sam式的迷人笑容,然后匆匆和一群人离开。 
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浑身汗透,整个人终于瘫软在座位上。握着丽莎的手,我喃喃道:“丽莎,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来香港!” 
“我知道。” 
“这次是我第二次见到了Sam!” 
“我也知道。……”她的手与我的一起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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