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连离开的时候,都没有太多需要送别的对象。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两个月后:
初冬时节,江南湖面才初初开始结冰,而西南的拉萨一带早已是银装素裹。
白微娆呵了一口气,蒸腾的白雾随着风动往上浮,像是能一路飘到天上。她裹着一身臃肿的外套,整个人连同脖子一起缩在了大衣里。
拉萨向来有日光城之称,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地方是全年日照时间最长的一处。阳光的势头大不等于温度适宜,在西北风刺骨地扇动下,白微娆还是忍不住跺了跺脚。
她艰难地从衣兜里拿出手机,找准角度后,对着布达拉宫西南角按下拍摄键。之后,她顺手打开微博软件,点击发送图片,待显示发送的缓存条充盈到百分之一百后,她才重新慢慢悠悠地把手机塞回兜里。
从两个月前离开枫南市之后,白微娆就开始四处游荡。她没什么亲人,没什么牵挂,也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似乎走到哪里就是她的家。在各处游荡的路上,难免困乏,于是她就顺理成章地爱上了刷微博这项活计。
起先,她只是偶尔会发些图片上去,有时候是各地的风景,有时候也会拍些当地人的生活情境。没想到就是这些随手拍的照片,竟让她在两个月之内火了起来,暴涨了近二十万的粉丝。过了没多久,就有记者打听到了她的旅游路线,主动上门寻求合作。
记者的要求并不多,只是跟她结伴同行,然后在途中记录一些关于旅行的点点滴滴,最后制成一本书,以供销售而已。白微娆听后,觉得也不算麻烦,便欣然同意了。毕竟,或许某天梁慕尧问起他的霍音阿姨去哪儿了的时候,她还能随手攥出一本书搪塞他,说她去旅行了。
想起梁慕尧的时候,白微娆忽然觉得自己像是疯了。明明想好再也不回他们身边的,结果偶尔还会幻想着回去的理由。人类对于难以逾越的感情,总是像飞蛾扑火那么冲动。就像她对梁慕尧,就像……她对梁淮则。
每次一触及梁淮则这个名字,白微娆总会明显地感觉心律不齐。
“白小姐,白小姐。”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她才终于从漫长的思绪里拔了出来:“祁超怎么了?”祁超就是那个同行的记者。杂志社为了节约成本,只拨了一个人来,祁超既是摄影师又兼职记者。
祁超往后小跑了好几步,又反复拿着相机比对了很久,才说道:“白小姐,你就站在那里,我给你拍个照吧。这个角度很妙,你看起来也特别漂亮。”
“好啊。”
白微娆把凌乱的头发拨到耳后,朝镜头微微一笑。咔嚓一声快门键按下去,一张照片瞬间成型。
拍完照之后,祁超找了一个当地的店子和白微娆一起休息会,再赶往下一个地点。当地的酥油茶最为又名,祁超很大方地要了两杯,他一杯,白微娆一杯。祁超比白微娆大了三岁,俗话说三岁一代沟,但显然白微娆和祁超之间没有。
祁超挪了挪凳子,很是热情地凑到白微娆的身边,随手翻开单反相机里摄录下的照片,一张一张翻给白微娆看。
“白小姐,这张是我刚刚趁你发呆的时候拍的,还不错吧。”
“嗯。”
“这张是我刚刚趁你发微博的时候拍的,挺自然的吧。”
“是啊。”
祁超是专业的摄影师,技术自然是毋庸置疑的。
得了白微娆的肯定,祁超颇有些不好意思,他挠了挠后脑勺,说:“白小姐,其实你长得很好看。我拍过很多人,但是没一个能像你一样,上镜这么自然的。”
当地人端了两碗酥油茶上来,一份端到她面前,一份端到祁超的面前。
“其实我以前整过容。”
祁超显然有些惊讶:“真的假的?我不信。”
娆忍不住笑了:“真的。”
“不是我吹嘘,我拍过挺多女模,她们整过容的地方,在我的镜头下绝对是无所遁形的。但像白小姐这样,整了容还自然成这样的,我也是第一次见了。”祁超端起酥油茶,豪迈地喝了一口:“冒昧地问一句,白小姐你到底是动了哪里?”
白微娆眼角弯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动了哪里,大概是为了把我原来的样子整的不像些,所以才每一处地方都做了改动吧。”
祁超皱眉:“白小姐你说的……我不太懂。”
“不懂也没事,这只是小事而已。”
祁超对于白微娆的话一知半解,他没再继续追问,只是埋下头继续翻了翻相机。至于他对面的白微娆,则是心猿意马地玩起了手机。
微博铃声清脆悦耳,白微娆随手翻了翻评论区,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id——仙人掌心的火龙果。
这个id几乎每逢白微娆状态发表就会第一时间评论,评论的内容简短而贴心,几乎都是让白微娆注意旅途安全的。起先,白微娆只是觉得这个id眼熟,但到了后来,她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关注这个人的评论,一旦他评论地晚了几步,白微娆心里总是会七上八下的。
刷到他的评论的时候,白微娆仍是忍不住的嘴角上扬。评论内容很简单:藏区气压低,注意高原反应,记得带好沙丁胺醇。
看到沙丁胺醇那四个字的时候,白微娆的眼睛有点疼。她从未在微博上暴露过任何的个人信息,至于知道她患有哮喘病,需要沙丁胺醇的那个人……白微娆不敢想。
“白小姐又在刷评论区吗?”祁超插嘴道。
“对啊,一天没刷了,有点闷得慌。”
祁超突然岔开了话题:“白小姐你刚刚一个人笑了。”
“是吗?”白微娆像是被戳穿了小心思,明显地不好意思。
“白小姐,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祁超换了个称呼,语气也显然腼腆了不少:“虽然才相处了几天,但白小姐的性格却深深地吸引了我,说句实话……白小姐其实我挺喜欢你的。”
白微娆闻言,扑哧一声地笑了出来,接下来爆出的一句话,足矣让祁超惊掉下巴:“祁超,其实我之前结过婚,连孩子都生过了。说起来,我的孩子现在都快六岁了。”
“白小姐,你才比我小了两岁,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你今年应该才二十六多一点吧。你的孩子六岁,那岂不是二十岁就生了孩子。难不成是家里的包办婚姻?”
提及以往的事,白微娆不免想到梁淮则,她的眸子暗了暗,说:“不是,我只是跟他认识的比较早而已。早婚早育,大概就是这样了。”
“然后……后来分开了。”
“嗯。”
白微娆那一声刚落下,祁超就忽然拍案而起,他一脸志气满满的样子:“白小姐,我是个现代人,我并不在乎二婚的问题。既然我们现在都还单着,那我想还是可以勉强试试的……”
“祁超,你别误会了……”
祁超制止住白微娆接下来的话:“别别别,白小姐你先别着急拒绝我。就当是拿我们这几天的交情当筹码,做个朋友还不行吗?况且我们以后还要做一段时间的同事呢,感情还是别闹得太掰,这样不大好。”
祁超一副油头滑脑的样子,倒是把白微娆逗笑了。
他捧了一碗酥油茶,放到白微娆的面前:“这酥油茶是当地的特产,据说特别好喝。刚才趁着你刷微博的间隙,我都已经要了两碗喝完了,你快尝尝。”
祁超的好意,白微娆也不好拒绝。她拿起酥油茶,刚放到唇边抿了一口,喉头就开始发涩:“这酥油茶喝起来有些腻,也不知道是不是前几天吃错东西了,喝起来竟然有点泛恶心。”
“也是,这高原上的东西热量都比较高。你一个女孩子估计吃不习惯,如果不舒服的话别硬撑着,我陪你一起去看医生好了。”
白微娆笑笑:“谢谢了。”
祁超埋低了脸,轻咳一声,像是在自言自语:“不用谢,贴心是追女孩子的必备法则之一。”
**
傍晚的时候,白微娆一个人从当地的旅店里走了出来。
大概是因为西南地段是全国海拔最高的一处,所以临近傍晚的时候,晚霞也红得像是被火烧着了。旅店临山而建,白微娆坐在山腰的石凳上,安静地观看着落日。望着火烫的霞光,白微娆忽然产生了些莫名的熟悉感,她想了很久,才想到这样的情景,她也曾在数年前经历过。
落基山脉,是加拿大最高耸的一处山体。那时候梁淮则陪着她一起看日落。下山的时候,他怕她高原反应引起她的哮喘病,就把她背在了身上,而她则是数着阶梯陪他一步步往下。她还记得,当时伏在他的背上,平稳而温暖。他时不时就会不安分地回头偷吻她,似乎……当时的晚霞似乎也像现在这么红艳。
只是当初是他们两个人,现在只是她一个罢了。
高原上昼夜温差较大,白微娆还是白天的装束,自然是冷得直打哆嗦。她在山腰上坐了还不到十分钟,就只得回旅店了。结果,刚一站起来,一口气却像是哽在了气管里,既上不去,也下不来。
白微娆捂着胸口大喘了好几口气,也未见平复。这样的病症她实在熟悉不过,是伴随了她整整二十多年的哮喘病。她往兜里摸了摸,甚至连口袋的内衬也一同翻出来了,却也没见到那一瓶沙丁胺醇气雾剂的影子。大脑快速运转了几秒,她才想起来,刚刚出旅店的时候换了件外套,所以把随身的沙丁胺醇也扔在了另一件衣服里。
幸好,旅店离山腰不太远,白微娆觉得,她撑着点应该仍是能够回去的。不过很可惜,她还是高估了自己。高原上低压反应剧烈,白微娆刚走了几步,整个人就跟缺氧似的,脸都胀成了青紫色。她脱力地蹲了下去,手指还紧紧地攥住胸口,如同病入膏肓。
“姐姐……姐姐……”稚嫩的童音从身后传来,生涩的普通话夹带着些当地藏族人的口音。
白微娆回过神,才发现站在她身后的是一名藏族小姑娘。当地人因为常年的日晒,两颊都生成了天然的高原红,小姑娘也毫不例外。
白微娆没带手机,就想着要去让小姑娘去给旅店的人通风报信。结果她捂着胸口刚准备开口,却发现声音已经哑地说不出话来了。
藏族人普遍热情,连小姑娘也不例外。她见白微娆脸色吃力,就绕到她身后给她顺了顺气,倒腾了很久才从随身的布口袋里掏出了一件物品,塞给白微娆。“姐姐,刚刚有个人要我把这个给你。”
白微娆摊开手心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一瓶沙丁胺醇气雾剂。对于哮喘病人来说,沙丁胺醇就是救命的稻草。白微娆向来也是个惜命的人,所以拿到的那一瞬间,她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用力吮吸了好几下。
药效来的很快,不到一分钟,白微娆的呼吸已然平复。
见白微娆已经无碍了,小姑娘转身就要离开。藏族人脚力好,只不过短短一分钟的时间,小姑娘就离了白微娆好几米。白微娆的力气还没恢复,赶了好几步才追上。
她握住小姑娘的肩,循循善诱地问她:“小妹妹,可以告诉姐姐这是谁给你的吗?”
小姑娘笑了笑,两颊的酡红淳朴而干净:“是一个叔叔给我的。”她指了指山脚下的一处:“喏,他刚刚就是站在那里的。他长得高高瘦瘦的,可好看了。”
白微娆目光顺着小姑娘的指尖划去,可那一处空旷的山脚下,早已没了人影。
又高又瘦的人,世界上何其之多。然而,白微娆却开始漫无目的地肖想着,那个人……会不会是他。
其实,这整两个月的时光里,白微娆遇到过很多古怪离奇的事。比如,某天她在露天公园不小心睡着,醒来后就会发现有人给她盖了一件棉衣。棉衣带着标牌还是全新的,一点都不像是被人丢弃施舍的。
又比如,某天她下山的时候打不到车,正愁着如何返回镇上,就会突然有一辆车跑出来,说是恰好途径这里带她一程。偶尔她也会很好奇地问司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么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那时候,司机总会囫囵吞枣地回复她说正好顺路。
可惜荒山野岭,哪有那么多正好。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原本去完拉萨之后,白微娆和祁超是打算一路北上往祁连山的方向去的。结果,那天刚准备出行的时候,祁超忽然接到了个电话,说是杂志社里接了一桩头条要让他去做。杂志社里本来就缺摄影师,祁超恰好又是个专业的,于是就被委以重任了。
出差地点是在加拿大渥太华,一个熟悉到白微娆耳朵都快生茧的地方。
白微娆是完全不受祁超支配的,她有自主权选择接下来的旅行地点。但是,在听到渥太华那简单朴素的三个字之后,她还是忍不住动摇了。
祁超出发的前一晚,白微娆就主动跟他相约,改了原本的行程跟他加拿大去。祁超一听也欣然同意了,一是因为白微娆的旅行地点里正好也缺点外国风情,二也是因为他心里那点觊觎白微娆的小九九在作祟。
十二月的中国在飘雪,隔了一整个大西洋的加拿大也是大雪隆冬。
白微娆和祁超随便找了个酒店住下了,祁超整天都在忙工作,白微娆倒是清闲,偶尔拍些照片发发微博就是她所有的乐趣所在了。
隔着酒店大厅的观景窗,白微娆看见外面围了好一群人。其实,人多不一定能引起她的注意,但如果这些脸孔全都是来源于中国的,那么就足够让她惊讶了。毕竟,异国他乡遇同胞,能算得上人生中足够喜极而泣的事情之一。
只不过是点了一杯咖啡的间隙,白微娆抬起头的时候,对面已经搭建起了许多摄影设备。
渥太华的风景向来优美,温带大陆性气候为它带来了暖湿的春天,也为它带来了一个严寒的冬天。而这种四季分明的国度,便是最适合各种影视剧取景拍摄。
一身黑色及踝羽绒服的女演员被助理簇拥着走到拍摄现场,她不经意地抬头间,白微娆就看到了她的相貌。熟悉的脸庞,带着半分酷似她的味道,令她触电似的从卡座里弹了出来。
白微娆也不顾室外零下的温度,披了件衣服就跑了出去。白微娆走到取景点的时候,拍摄才刚开始进行,所有人都在紧锣密鼓地测试着仪器,也没人发现白微娆这个外人的到来。
后来,等到白微娆走到她身旁的时候,助理才猛地反应过来,拦住她:“你是哪个组的场工,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白微娆深吸一口气,平复了焦急的呼吸,才说:“我是来找小瑶的。”
“小姚?我们这里应该没有姓姚的。”
白微娆这才抬起手,指了指躺椅上那个妆容精细的女人:“我是来找小瑶的,白沐瑶。”
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白沐瑶才幽幽然地转了过去。在见到白微娆的那一刻,她的身体猛地一抖,手里握着的咖啡也差一点倒翻。
助理不屑:“一天到晚想见我们白小姐的人多得是,怎么可能个个都见。小姐,我看你还是先回去吧。”
助理话音刚落,就有人站在了她的身后:“金姐,我认识她。我正好有事要和她说,麻烦你跟导演说一声,迟一点开工。”
得了白沐瑶的话,助理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干巴巴地“哦”了两声。
**
白沐瑶和白微娆回到了酒店的大厅里。室外是零下数十度的低温,反观室内,则是温暖得恍若春盛。
白沐瑶脱下及踝的羽绒服,披在椅子上:“说吧,找我出来有什么事。”还未等白微娆开口,她已经早一步开门见山地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就是那个一年多前和姐夫偷偷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