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有人说她冷漠,其实她面寒心热。譬如在外滩看见警察打人,忍不住气塞胸膛,一气之下,想去做官,或者做主席夫人,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又譬如,作家柯灵当年被日本沪南宪兵队关押在“贝公馆”里。贝公馆坐落在贝当路上,是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净得像天堂。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教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选了这么一处来做现世地狱,叫人两相对比更是忍不住毛骨悚然,从骨子里透出阵阵阴风。
柯灵虽侥幸没有受武士道精神的洗礼——严刑拷打,却听够了被害者受刑时那种锥心刺骨的号叫声,体察了伍子胥过文昭关一夜白头的焦灼无奈,心神俱损。
隔了不久他被释放,有“刚从死亡线上脱险,对那个环境感觉特别灵敏,觉得人世真是美好”的感悟。回到家里,知道爱玲曾在他蒙难时去探问,自是感动不已,“当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常言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爱玲偏偏是你富贵我不沾你,你受难我亦不怕去看你,可见其仁侠重情。
患难不相忘,亦不避嫌弃,那真是无可言说的知己之恩。彼时柯灵虽没有明言,但用文言复信可见其慎重。名士之风悠然可见,其感激之情,也不可言喻。
我读《今生今世》,胡兰成也写到这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倾城之恋》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
事情并不希奇。只是读了柯灵的文章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年救他的就是爱玲。原来她只是兀自做了,完全没有张扬。时隔四十年才知救命之人,柯灵于是“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古人遭难蒙人搭救只是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柯灵想必也是这样的感觉。
施恩不望报正是中国的侠义。爱玲是侠女。
她是天生的贵族,亦是真正的贵族。红尘冷漠湮灭不了她温热善良的心,世间曾有爱玲,是我们的幸!
她本就是妙玉。虽然到头来仍是“红尘肮脏违心愿”,到底没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慨叹。
爱玲比之妙玉是幸运的,因她活在我们的时代。
到底是女子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写得恢弘大气。
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的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写得情致缠绵。
她说:“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服时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金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忘却了忧愁。”写得黯淡幽怨。
我自从看了一幅爱玲储衣室的照片,满满当当的华服,现在看来都不过时,深为惊讶羡慕。读到有段时间爱玲每天提着个小菜篮自己去买菜,我也不觉得她是清苦的,那苏丽珍不也是天天拿着保温桶去买云吞吗?清贫散淡有时也是一种情调。
娴静优雅的爱玲会在阳光浓烈的日子里,摆弄拾掇着自己的旗袍、前清夹袄和日本花布。阳光那样细碎地洒在她脸上。她微眯着眼,笑着,浅浅满足地笑着。树上的叶子闪着金翠的光,她看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着。
旗袍是她的至爱,直到去世,她依旧穿着一件赭红色的旗袍。也是这件赭红色的旗袍使她的辞世显得不那么凄凉——这个女人自始至终是亮烈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女人能像她一般爱恋着旗袍华服。这样的知根知底,一不小心,成了病态。
爱玲说:“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靠这些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注意?”类似这样的话她也曾经对弟弟说过:“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便只认做她内心天真的表证,但对这句话本身的观点,我却不大苟同。
一个没有个性的女人,任凭怎样招摇都是不智的,越招摇,越显得自己的俗陋。女人可以没有姿色,却不能没有个性。譬如爱玲,也许称不上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番味道。
“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这样华丽颓唐的劲头,不是特别的女子怎么当的起?怎能穿着,举手抬足渗地出味道?这个奇装炫人的女子,如同她的文字一样,的确给当时的上海增添了一抹艳异的色彩。
在《更衣记》,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像爱玲这样不善言谈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能够看到自己的人生。
财迷的担当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这是爱玲对生活现实的态度。所以,她会因稿费与杂志编辑起争执,她会与车夫讨价还价。如胡兰成所说:“她处事亦有她的条理,亦且不受欺侮。”又说:“爱玲每用钱,都是一种理直气壮,是慷慨是节俭,皆不夹杂丝毫夸张。”
我友离离也是一个满身尘埃,亦抹不去爽利的女子,爱钱爱物,世俗的真,天真的可爱。与她言笑,时常模糊地想起一个人。近日复读张爱玲,才蓦然悟醒,那个自己一直想不清朗的人就是爱铃。二人的脾性颇有相近相通之处,一般是大家闺秀,一般的独立刚烈,一般的“一钱如命”。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是个“财迷”。有许多关于钱精辟的言论。譬如,“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又有:“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生活中的爱玲也常常喜欢以自食其力的市民自诩,而这小市民是真可爱,叫人忍不住欢喜。她内心光照万物,对人世有华丽的期望。所以爱恋世俗生活享受。但在人生关节路口,该当决断的时候,她又能断然舍弃。钱,对爱玲而言从来不是关系根本,不可牵动她的心意。
好像一九三七年的那个冬夜,爱玲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到大街上。街灯下只看见街道一片寒灰,寂寂的冷,被禁闭已久的她终于再次站在外面的天空下。她断然地离开富裕的父亲,投奔经济拮据的母亲。
在这之前,何干给她带来母亲的消息。母亲让她想清楚:“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跟你父亲将来张家的家产还有你一份!要你自己想清楚,将来不能后悔!”
虽然张佩纶在世时张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爱玲的父亲又败了不少,可毕竟是曾经的世家望族,和贾府一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李鸿章送给女儿的嫁妆就蔚为可观,加上张家祖先留下的产业,底子还是有一些,至少表面上仍旧能维持住旧日的生活气派。
爱玲思考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出走。
和姑姑住在一起时,也常常遭遇生活的窘境。曾经有一个阶段,姑姑被洋行裁了员,爱玲继续在读书。母亲在新加坡,生死下落不明,父亲那边的一切早就与她无关了。生逢乱世,又在打仗,谁也顾不到她,谁也怪不了谁。
爱玲趴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听电车回家叮铃铃的声音和街道上喧哗的人声。世声喧杂,旁人一眼滑过的东西,她总能看出妙处来。以往,六楼的高度无形中让她得以用俯瞰的姿态面对生活,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金钱。
迫于生计,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这个发现让我有小小的窃喜,她也如我一般,并非怀揣着文学梦才一路杀奔到这块田地里来的。她需要忧心柴米油盐和房租的费用——当时住的爱丁顿公寓,房租算是很高的。姑姑又不和她客气,老老实实各付一半,锱铢必较。她打碎块玻璃,任是财务危机也得赶紧配上……
爱玲谈钱总不俗,却自有一种平实喜乐,隐隐期盼,如她期许的安定人世。钱能让爱玲看清人生华丽深邃的真象,哀伤深重,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悦,欢喜明亮。这样才是真好!与现今那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字典和笔,阖家皆大欢喜,亲朋好友都称颂我以后会有“出息”,再怎么着也是个舞文弄墨的,俗不了!怎见得就成这样的一钱如命了?
母亲是一个小商人,家道虽不富裕却也殷实,用父母的话来说,“自问没苦着你”。一次聚会,有人在饭桌上说“祝我早日成名,成为大作家”,我居然一时按捺不住,大发一通“我爱文学更爱钱,有名不如有钱实在”的感慨。满座皆惊诧,几位长辈脸色更是讪讪地,看着我,举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好歹我脑筋转得快,看众人脸色不善,赶紧自己给圆了场。
晚上回家自然挨批。父亲训女儿,其词振振:“真不知你哪来一身俗骨。”
听了一愣,这话极度耳熟。偶然翻来,竟是姑姑张茂渊说爱玲的话,被我父亲一字不漏地移来了。我虽反省,却无悔意。从我意识到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的那刻起,我就大彻大悟拜倒在金钱的脚下。钱是身家性命之本,爱钱不是错,爱别人的钱才是错。
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谈稿费,立刻精神抖擞,睡意全消,声音变得清朗起来。想来有些羞愧,又想到爱玲和苏青虽是好友,还不照样为稿费争执?
也算是我与爱玲的一点共通吧!我就是喜欢这样自我涂抹。
该拿的该让的该给的该孝敬的,像刀截一样分明,不拖泥带水最好。我向来认为亲朋好友之间不要打银钱交道;俗语说酒色伤人体;我说银钱坏交情。所以就连家里人,我给钱也是先说清楚,若叫我母亲帮买东西,给她一百回头必得找我三十,不然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爱玲是小钱算计,大钱洒脱,小事精明,大事糊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洒脱。
譬如遇到胡兰成,时年他三十八岁,她二十三岁,他大她十五岁。爱就爱了,无世俗厌语,亦无别念,更不是为了金钱。她是小女子,亦是有担当的大女人。
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爽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
浅斟低唱
爱玲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若我宣称自己是不太爱名利的人,听起来便平白无故清高得吓人。可是不必急着怀疑,因为我爱钱,且我说的不爱名亦不是一点不爱,真是属于自己的,拿得心安理得,并不刻意回避。
事因人论,爱玲是天才,名对她来说,如俯身摘花,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她是天女散花惠泽世人,短短的两三年间,她的美文佳作洒满了整个上海滩。篇篇可圈可点,寻常人可做得到?
《西游记》里讲孙悟空为凤仙郡求雨,请来东海老龙王敖广。龙王却不敢私降甘霖,说点数由天定,且要等风雨雷电四神齐集,还要等玉帝的金旨御准,雷部天君发下公文,才敢行云布雨。
对我等大多数靠写字吃饭的人来说,名是别人给的。如天上下雨,多少不由自己,且要得天时、地利、人和,还是收敛着点好。此时非彼时,今日也不同于六十年前的上海,那时虽是乱世,倒是真有人景仰文学,忠于文学。
太平岁月乱世心,虽无战争,未见得就不乱。看今日传媒大战硝烟弥漫,舆论炒作尸骨如山。“天才”之花一夜之间开得如火如荼,隔三天去看已是昨日黄花。这样的名气真是惨淡,还不如平心静气数自己的钞票好。钱是辛苦挣来的,和自己亲。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许多人虽然早早出名了,可未必有那么多快乐,也不是想象那么痛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名利带来的快乐,总不那么纯粹简单。
只有爱玲,才能真正享受早成名的快乐。成名后的她是社交应酬能免则免,平日恨不能足不出户,寻常爱虚荣排场的女人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她自信不为名气所扰,所以敢要名。
名气对爱玲而言是玩具,或者是工具。成名是为了书更好卖,名气大了投稿也容易,稿费也多。依旧落实到了钱。
那天逛书店,忍不住偷偷溜到书架边找自己的书,像母亲小时候躲在幼儿园外看我一样,远远看见它乖乖静静地在那里摆里,心里就是欢喜。看见有人翻动它更是紧张,作贼似地窥视着读者的表情。来回趸了一会儿,凑到导购小姐跟前问:“这本书卖得怎么样啊?”问时心里惴惴地,生怕被人看穿了去。
当小姐说卖得很不错时,我大大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小时候母亲接我放学,遇到老师,问一声我最近的学习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