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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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缘-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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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捏住她手腕的力道很重,捏得阮清歌整个手臂都麻痹得失去知觉。
    “宋瑾,你发什么神经?”江乔连忙拉开他,挡在了阮清歌的面前,生气地叫道,“你以后离我妹妹远点好吗?”
    宋瑾委屈极了,告诫道:“乔乔,她在装可怜博同情,等你放松警惕,就会反咬你一口。”见江乔不予理会,他用不屑的口吻地对阮清歌说,“阮清歌,你以为freya真的是因为你的才华聘用你?公司想用你搏眼球搏出位,第一位盲人设计师,这会让天弘的名望上去一个台阶。”
    阮清歌唇边泛起一抹讥诮的笑:“没想到我的残疾反倒成了我的优势,我还头一次觉得瞎眼是件好事。”
    僵持片刻后,江乔心寒地质问着她的青梅竹马:“宋瑾,你出国到底学到了什么?是尖酸刻薄还是以怨报德?清歌可是为了救你才失去眼睛,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说话?”
    宋瑾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正要反驳时,背后响起了一声凉淡至极的“白眼狼”。
    温锦言迈着大长腿走来,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层寒气,眉梢眼角都写满赤~裸裸的嘲讽和鄙夷。“宋经理,这里是我的地盘,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可以给我滚出去吗?”
    宋瑾脸瞬间垮掉,讪讪地向总监点点头,拉着江乔离开了。
    阮清歌深吸了口气,回到座位上,想要作画,手腕却是火辣辣的生疼。突然,一丝清凉的风吹来,瞬间冷却了她*的疼痛,却一下子燥热了她的心。
    即便她看不见,她也知道温锦言此时此刻正在给她的手腕处吹气。是那样的柔和,那样的细致,那样的轻缓。阮清歌从来不知道,原来温锦言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总,总监。”她的脸因为羞涩涨得通红,连忙缩回手,手腕那里愈发的熨热了。那片热源,一路蔓延进她的心底,烫得她心跳加速,烫得她不知如何是好。
    温锦言低头看着她,声音冒着酸气:“我说阮清歌,你以前的眼睛是装饰用的吗?怎么会喜欢那种男人?”
    “我那时很寂寞,而他正好出现了。就是年少时的好感呗,也谈不上爱。”阮清歌说完后,咬着下唇,想了想,询问道,“总监,宋瑾说的那事是真的吗?”
    “或许董事有这样的打算。也有记者想采访你,被我打发掉了。衡量一个设计师成功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作品是否受到大众的喜欢。你的身体情况会带来关注度,但绝不会提高销量。”温锦言又正色道,“阮清歌,我不会因为你的眼睛而降低对你的要求。你看你画的是天鹅吗?分明就是胖板鸭!”
    ——
    天弘办公大楼的天台。
    往下一看,城市的繁荣尽收眼底。
    宋瑾扯着头发,心中是烦躁,是失落,是不甘:“乔乔,小时候我们很亲的,你还答应要做我的童养媳。可是后来,阮清歌出现后,一切就变了。”
    宋瑾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八岁那年,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晚,他在马路边遇到了一个衣衫单薄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来,牵着我的手,我会给你温暖的。”小宋瑾把小江乔带回了家,让她住下,一住就是十一年。
    而她在他的心间,一住就是二十一年。
    江乔双手抱胸,神情显得极为的无奈,“宋瑾,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当你是哥哥,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不,你是喜欢我的。只是你对阮清歌有愧疚,知道她喜欢我,就把我让给了他。”宋瑾走到她面前,把她拥入怀中,深情款款地说,“乔乔,我爱你。为了你,我才来到天弘工作的。那个温锦言除了比我有钱外,哪一点比我好?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和我在一起,好吗?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江乔用力推开他,看着不可理喻的童年玩伴,眼里是深深的失望,“宋瑾,我告诉你,你除了比锦言高一公分外,没有一点比锦言好!”她气绝,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走人了。
    **
    周六。车子在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素质拓展的目的地。
    阮清歌蹲下身,摸着酥酥的头,“酥酥,你跟着大家走。”
    到餐厅的通路是一段颠簸不平的石子路,阮清歌走的磕磕碰碰,没多久就掉队了。
    欧力看不下去,屈肘撞了撞一旁听歌的姜可可:“姜可可,快去帮忙吧。”
    “哇,欧力,没想到你还会为你的情敌着想。”姜可可竖起了两个大拇指。
    “在我是总监的爱慕者之前,我首先是一个男人。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绅士精神。”欧力自恋地摸着下巴,又是那副傲娇的模样。
    姜可可把背包扔给他,在他即将尖叫时,言简意赅地让他闭上了嘴巴,“男人,绅士精神”。她走到阮清歌身边,挽起她的手,笑道,“清歌,这狗是拉布拉多吧,看上去很可靠。”
    “是啊,它还会保护我。有一次,有只狼狗一直跟在我身后,酥酥为了保护我,跟狼狗打架,背上还被狼狗咬掉了一块肉,到现在都没长出毛发来。”阮清歌讲到这里,禁不住哽咽了。
    阮蓉、承光和酥酥都是她的软肋,不管在外顶着多么坚硬的壳,在讲到他们时,她的心都会软化成一滩水。
    午餐结束后,阮清歌从背包里拿出一盒蟹壳黄小麻糕、一盒芝麻团子,请同事们吃。
    温锦言抓起一个小麻糕,一边吃一边宣布下午4x100米接力比赛的名单。
    “……第五道,jack,”温锦言望着一旁低着头成局外人的阮清歌,继续说,“。”
    阮清歌震惊地抬起头,她这样子还能跑吗?

☆、第28章 再次奔跑

午休时分,阮清歌来到操场。脚一踩到橡胶跑道,双腿就开始发软。她试着跑了几步,心慌的厉害。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蒙着眼睛走到悬崖边,周围没有任何障碍物,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一脚踩空直接摔下去。
    温锦言过来视察场地,就看到阮清歌坐在草坪上,闷闷不乐地摸着一旁的酥酥。
    “喂,那位穿着大红色运动服的土包子,怎么不去休息?”阳光下,温锦言的笑容耀眼如辰。
    “是大红色吗?我还跟店员说要灰色的。”阮清歌又吃了个哑巴亏,不开心地鼓起了嘴。
    温锦言伸出食指,将她鼓得圆圆的右脸颊跟戳气球一样戳了下去,“说吧,在想什么心事?”
    “总监,我能不能退出接力赛?我分不清哪里是弯道,要是撞上同事们就不好了。”阮清歌恳求道。
    “我安排你跑最后一棒,那是直道。你的定位行走不是特别棒吗?跑到终点就可以了。”温锦言以为她是怕连累小组拿不到第一名,又给她宽心,“大家都是来玩的,图个开心,没有人会在意比赛成绩。”
    阮清歌沉默了许久,终于说出了实情:“我十年没跑步了。我害怕摔倒。”
    温锦言闻言,强硬地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拖着她来到一百米的起跑线上。“我拉着你的手一起跑。一、二——”
    阮清歌使劲抽回手,不停地摇着头,“总监,我真的不行!”
    温锦言将双手按在她的肩膀上,目光坚毅、语气坚定地说:“阮清歌,你相信我吗?我保证不会让你受伤的!”
    阮清歌咬着下唇,点了点头。她愿意相信他,因为他是她非常珍贵的老师、朋友。
    “一、二、三——”
    阮清歌由他牵着,挪开了步伐。慢慢的,她增大了步幅,跑了起来。她感觉到有风从脸颊两旁擦过,带来了栀子树清芬的香味。她听得到自己轻微却急促的喘息声,她甚至能清晰地数着自己因为久违的运动而怦怦跳动的心跳声。
    笑意在她唇边一圈又一圈地荡漾起来。耳边又听到温锦言沉稳的指令:“弯道,放慢速度……直道,跑快点……”
    阮清歌不知道跑了多久,只觉得全身上下前所未有的畅快。最后,她累得倒在了草坪上,喘着粗气,呵呵地笑了出声:“好过瘾!我喜欢跑步的感觉!总监,谢谢你!”
    两个小时后。
    随着教练员的一声枪声,运动场上响起了热烈的加油助威声。阮清歌站在第五道的最后一个接棒处,在心中默默地数着时间。大约三十多秒后,接力棒就会传到自己的手中。
    一、二、三、四、五……
    “阮清歌,跑!”欧力大声叫道。
    右手心多了个棍棒,阮清歌紧握在手中,迈开步伐,飞快地往终点跑去。
    她的脚重重地落在橡胶跑道上,响起了沉闷的回应声。
    一步又一步,她坚定地往前跑去。
    每一步烙下的不仅是她一百米的征程,还有,她的人生。
    三岁时,她就知道自己的妈妈与别的妈妈不一样,妈妈不会说话,所以她永远无法听到妈妈对她说“我爱你”。
    爸爸总是去外地出差,一年都不会呆在家里几天,所以她几乎没有机会告诉爸爸她有多爱他。
    六岁时,爸爸带来了一个小姐姐,跟着她一起学刺绣。“你好,我叫乔乔。清歌,以后我会像姐姐一样照顾你的。”小姐姐有一个小酒窝,笑起来甜甜的,阮清歌非常喜欢她。
    九岁时,她郁闷地对小姐姐倾诉着心事:“乔乔姐,我觉得我爸爸有点偏心哦。他总是夸你,可是从来没有夸过我。爸爸好像特别喜欢你,一点都不喜欢我。”
    小姐姐亲昵地拉起她的手,安慰道:“清歌,你是江叔叔的女儿,他怎么会不喜欢你呢?别胡思乱想了,他就是对你要求高而已。”
    十二岁时,她来了初潮弄脏了裤子,不敢走回家。小姐姐当机立断脱下衬衫,绑在她的腰间,一路温声软语地安慰着惊慌失措的她:“没事的,不用怕,每个女孩子都会来这个的。我妈妈说了,女孩子来了这个之后,胸部就会发育,我就不再是宋瑾天天嘲笑的太平公主。”
    十五岁时,小姐姐在物理考试上给她作弊,被老师抓到时,小姐姐把所有的过错都揽在了身上。她的手心被老师用鞭子打了二十下,可是她愣是没有掉出一颗眼泪。
    小姐姐带着她来到宋家,找到一个刚刚保送上大学的少年,请他给阮清歌补习数理化。少年的笑容非常的明媚温和,让阮清歌产生了一种懵懵懂懂的悸动。阮清歌记住了,那个少年的名字是宋瑾。
    十七岁时,那是她大闹江枫和乔龄婚礼的前一天,她坐在桃花林下,对着一树桃花刺绣,重遇了回国度假的宋瑾。她试探地问他知不知道小姐姐其实就是她的亲姐姐,宋瑾带着同情的目光回道“我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江枫再婚那天,她只身一人来到教堂,泼了江家三口人一桶墨水,让婚礼彻底成了一场笑话。
    那之后的一个礼拜天,宋瑾约她出来,找她理论。她惊见拐角处有辆车朝着宋瑾的方向驰来,千钧一发之际,她奋力推开了他,耳边回响着震耳欲聋的刹车声——
    “阮清歌,过终点了!别跑了!”温锦言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回了终点线。
    那里,leo、coco和jack等着她,和她击掌庆祝着胜利。
    “清歌,你跑的可真快,我们赢了!”姜可可兴奋地嚷道。
    “真的吗?”阮清歌往前迈了一步,激动地抱住她。
    人声鼎沸的运动场突然安静下来。
    这硬朗的胸膛,还有这清冽的气息……完了,是boss大人!
    阮清歌赶紧松手,呵呵地干笑两声。运动场继续恢复了热闹,唯有温锦言怔在原地,回想着刚刚温香暖玉在怀的感觉。那一刻,他有种强烈的冲动,想就这样一直抱下去。
    **
    晚上的篝火晚会热闹非凡。众人都玩开了,划拳、行酒令、罚酒。这些站在时尚顶端的一流设计师们,私下里和寻常人没有两样,讲黄段子,玩真心话大冒险,到处起哄,随时扯着嗓子吼两句。
    一时间,欢声笑语四起。
    温锦言过来时,就见江乔一身酒气地向他走来,眼里的热情就像那熊熊燃烧的篝火。她大声喊道:“学长,我爱你,我们结婚吧!”
    温锦言看着她身后笑的东倒西歪的下属,略微一思考就明白了过来,“这是大冒险?”
    “真心话!”江乔回的无比认真。
    温锦言笑了笑,没往心里去,视线往人群中扫了一圈,问江乔:“阮清歌呢?她怎么不在这里?”
    又是清歌!为什么学长的眼里只看得到她?江乔指了指东南方向,怏怏地说:“她去那边接电话了。”
    ……
    明月透着清辉,倾洒在小溪上,粼粼的波纹反射出清冷的银灰,笼罩在阮清歌的身上,一切都是那样的圣洁、恬静、柔美。
    一如她此时的声音,静婉、温和,含着说不出的柔情,像是情人之间的呢喃。
    “我跟你说,下午接力赛我跑最后一棒,拿第一名……我喜欢跑步时的风声……你不是很忙吗,怎么会有时间陪我跑步……再跟你说一件有趣的事。倪好刚刚私下透露,mariaashby在时尚周推出了蜘蛛印花的服饰,吓得温锦言差点晕厥在现场……还有还有,倪好还说,温锦言在巴黎一口气吃了十盘红酒蜗牛,结果吃坏了肚子,第二天还是两腿发软地去看秀……”阮清歌拔着石头缝里钻出来的野草,如银铃般的笑声时不时地传出。
    听见身后冷不丁冒出来的咳嗽声,阮清歌吓得手机差点掉到了溪水里。她吐着小舌头,压低声音说:“完了,被boss大人听见了。南星,我先挂了。”
    温锦言一愣,电话另一端居然是宁南星,他还一直以为是阮承光。到底什么时候他们两人的关系发展的如此稔熟?而且,很明显,阮清歌对着他就没有对着自己时那么拘谨了。
    温锦言心中莫名的发酸发涩,正要斥责她八婆时,阮清歌先示软了:“总监,请大人不计小人过。”
    温锦言走到她身边,坐了下来,抬头望着深湛的夜空。星子闪烁,时隐时现,这是在城市极少能看到的夜空。“好美的星空。”说完后,他才意识到在盲人面前说了不该说的话,乖乖地道歉,“对不起。”
    “没事。”阮清歌微微摇了摇头,抬头“望”着星空,颇有感触地说,“虽然上帝拿走了我的眼睛,但是我要告诉他,即便是这样,我也会走好这一生。对了,我还会用跑的。”
    温锦言怔怔地看着她许久,开口了:“阮清歌,你有梦想吗?”
    阮清歌沉吟片刻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有一个从小到大的梦想,听了别笑话我。我想把中国的传统元素刺绣和西方流行的轮廓款式融合在一起,创造出属于我的、阮清歌的、独一无二的个人风格。然后我要在时装周发表自己的作品。在伸展台的正前方摆一张椅子给我妈坐,让她亲眼看到她女儿设计的衣服穿在美丽的模特身上。”阮清歌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粲然一笑,又问,“总监,你有什么梦想呢?”
    月光皎皎,水波荡漾,雾气似缕缕轻柔的鲛绡,缭绕在两人之间,如梦似幻。温锦言凝视着那美丽的笑容,竟失了魂,久久才回过神,“我的梦想就是实现阮清歌的梦想。”
    他终于明白了,他此生的梦想就是她。
    这天晚上,温锦言又做梦了。
    大红的床单上躺着一具宛若美玉雕琢的*,白若莹雪的肌肤,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双腿,一切都美好得令人心醉。
    他艰难地出了口气,颤抖的指尖移至柔滑的香肩,又沿着小巧的锁骨向下探索,最终攀上一对俏丽的浑圆。
    他能明显地感到身下的人浑身直打哆嗦。她抓住他的手腕,她抖得比他还厉害。温锦言俯下身,擒住她鲜红的唇瓣,笨拙、生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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