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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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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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肯定得嫁人,我家的房子到时候空着也好不了,还不如我早点利用上呢,再说,要是房子真的不行了,那等我以后有能力了,我就回来重盖一栋,盖砖瓦房。”所以说,现在这房子只要能坚持到五年后就可以了。

    王大娘和儿媳妇对看了一眼,虽然不是太赞同云芳这丫头的想法,但是却也真的歇了自己家跟着栽韭菜的心思。

    云芳丫头眼看着两三年就得嫁出去了,房子留着也不知道是留给谁的,所以现在祸祸也就祸祸了,但是他们家可不行啊,他们老的老小的小,全指着这房子遮风避雨呢,可不敢祸祸,也不能祸祸。

第三十一章 羊毛袜

    王大娘是个干活利索的老太太,沈云芳把棉花和布料给她送去刚三天,她就带着儿媳妇和小孙女把一整套棉袄给沈云芳送了回来。

    “都试试吧,看都合不合适,要是不合适,让你嫂子在给你改改。”王大娘坐在沈云芳家东屋的炕上说道。

    大栓媳妇也不客气,拽过棉袄就要往沈云芳身上套。

    沈云芳任由其摆布,把新的棉袄棉裤都换了上,家里没有镜子,她就光脚站在炕上臭美。

    “嫂子,我穿合适不?”

    “大小合适,就是肥瘦有点肥了。你也太瘦了。”大栓媳妇拉着她转圈的看。

    沈云芳今年刚15岁,还没有发育好,在加上营养跟不上去,所以看上去就更是瘦小。

    “不肥,这样最好,有点富余,冬天要是太冷了,还能在里头加点衣服,就是以后胖点也不怕,都能穿。”王大娘是老思想,衣服做的大点好,以后不穿了别人还能捡捡。

    沈云芳左看看右看看,原本对这个时代的衣服也没有多少期望,现在看着身上的衣服,摸摸厚度,这就不错了。

    “挺好的。”给了个五星评价。

    “就是这衣服色儿太旧了,你这小姑娘家家的,穿点带花的颜色多亮堂啊。”王大娘对着沈云芳的一身藏蓝不太满意。

    当初去供销社买布的时候因为手里的钱和票有限,只买了挂里子的细棉布,外面这层沈云芳则直接拿了一件旧衣服改的。

    当时在家挑的,她发现家里还有一件藏蓝色的粗布衣,从大小上看肯定不是自己的,很可能是沈云芳老娘以前的。

    现在这个情况,也没啥好挑剔的了,于是她就拿了自己的一件小花衣做了棉袄外挂,又让王大娘把这件藏蓝色的衣服改改,以后她好套在棉袄外面,耐脏抗磨。

    沈云芳可不觉得穿的满身小花哪漂亮了,她这样的蓝色穿到啥时候都不过时。

    “哎呦,娘,你看看我云芳妹子穿这一身多精神啊,我看可比花的好看。”原本大栓媳妇也没看上这件老么咔哧眼的衣服,不过现在看这丫头穿起来,也不知道咋的哪哪都顺眼,穿起来这个精神啊。

    “是吧,嫂子,我就觉得这色儿能好看。”沈云芳在那沾沾自喜。后面又加了句,“还耐脏。”

    现在的棉袄和不像后世一样,得洗一次拆一次,费事着呢。

    “这傻孩子,你又不钻树趟子,还能咋脏。”王大娘不以为意。

    沈云芳不说了,她可真的想去钻树趟子呢。

    “来,芳,你在把这棉鞋穿上试试,我也不知道你脚多大,我就大约亩的给你做的。”大栓媳妇爱惜的摸了摸棉鞋藏蓝色的鞋面,这才递过去说道。

    “哎呀,还有棉鞋呢,嫂子你给我做的啊,真好。”沈云芳当时可没想到要做棉鞋这事。没想到王大娘婆媳俩直接就给她做出来了。

    “嗯呐,我看衣服改了还剩下点布,寻思你估计也没个可脚的棉鞋,也不费啥事,就给一起做了,赶紧试试大小,不行我就拆了重做。”大栓媳妇笑眯眯的说道。

    “你嫂子针线活比我强,这鞋和这些衣服都是你嫂子出的大力。”王大娘一点都不避讳夸自己儿媳妇,该咋地是咋地。

    沈云芳心里感激,就算她不会做鞋,但是也知道这个时候手工做鞋的麻烦,纳鞋底子都是靠手,一针一针纳的。做双鞋费老劲了。

    “谢谢嫂子了。”沈云芳心里感激但是嘴里也没长篇大论的道谢,简单的一句表达自己心意就好,至于王家婆媳俩的好,她心里记着呢。

    她坐在炕上试棉鞋,看了看光着的大脚板,赶紧的打开红木大箱子,想了想,从里头把两双羊毛袜子都拿了出来。

    这是她用偷偷拔来的羊毛搓成绳,然后织的,羊毛在洗的时候没有漂白,所以织出来的袜子有些发黄。

    “呦,这袜子可怪好看的。”大栓媳妇稀罕的摸了摸羊毛棉袜,然后就发现了不妥之处,“这是羊毛的吧?”她眼睛瞪着沈云芳看,想到这些羊毛可能的出处,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吵吵啥,还怕人不知道咋地。”王大娘赶紧呵斥自己儿媳妇,往外面看了看,确定没人这才放下心来,拿过她手里的袜子仔细的看了看。

    沈云芳早发现王大娘一家也不是那么“循规蹈矩”的人,要不也不敢把这种薅社会主义羊毛的事往外说。她嘿嘿笑了笑,拿过一双袜子自己穿。

    “大嫂喜欢就好,正好咱俩一人一双。”原本都是给自己准备的,这个时候也没心疼就分出去一双。

    “哎呀,那可使不得,嫂子可穿不好这金贵东西,再说嫂子哪能要你东西。”大栓媳妇一听,手里的袜子好像烫手的山芋一样,赶紧的扔到炕上了。

    “咋就不能要,你和大娘因为我忙活了好几天,我表示一下感谢咋就不行了,赶紧的别和我撕吧啊,赶紧拿着。”沈云芳已经把棉鞋穿上了,穿着一身新衣在炕上转圈圈。

    “啥感谢不感谢的,再说你嫂子已经用你剩下的布给孩子做了一件小衣了,那就够意思了。”王大娘也稀罕那样厚实袜子,但该咋地是咋地,这东西她们不能拿,拿了这算咋回事啊。

    “那哪一样,那是我这个当姑姑的给孩子的,这个是我给嫂子的,大娘你可别眼气啊,我可啥也不给你。”沈云芳拿起袜子又塞到了大栓媳妇手里,并且不让她撒手。“嫂子,这袜子也不穿在外头,放心,没人知道。”这要是让人看到,不好解释羊毛的出处,但是袜子这种东西,只要注意点,别人也发现不了。

    “娘,这……”大栓媳妇也不知道咋办好了,只能看向婆婆。

    王大娘怎么能看不出自己媳妇稀罕啊,她看了看云芳丫头。“我能掏出来,就是真的要给,我可不是那装假的人。”沈云芳笑嘻嘻的说道。

    王大娘叹了一声,说道:“你妹子让你收着,你就收着吧,有空啊多给你妹子做几双鞋就啥都有了。”

    “就是,大娘说的对,我可不会做鞋,以后要是我缺鞋穿了,我可就找嫂子了。”沈云芳打趣说道。

    “哎,行,嫂子一定给你做的漂漂亮亮的。”大栓媳妇稀罕的摸着手里的袜子。

    “这鞋还行吧。”沈云芳嘚瑟的把脚伸出去让人看。

    沈云芳这个身体在这个年代属于偏瘦小的那类,脚也是,按她自己的尺码,应该只有三十五号。

    而大栓媳妇给她做的鞋怎么也是三十七号,她的小脚丫伸进去,后面最少还能伸进去两个手指呢。

    “哎呀,大这老些啊,一会儿我拿回去,给你改改才行。”大栓媳妇看后面都能伸进去两个指头了,怕鞋穿起来不跟脚,赶紧说道。

    “不用改,正好,我还寻思等下雪了,在往里垫上厚厚的鞋垫,要是做正好的,我还垫不进去呢。”沈云芳觉得这个大小正好,她还剩下点羊毛,准备做双保暖的鞋垫,下雪天,她还打算去山里转悠转悠呢。

    “那也行,我那还剩下些碎布头,等有空我在给你缝双鞋垫。”大栓媳妇说道。

    沈云芳看了看王大娘又看了看大栓媳妇,嘿嘿奸笑道:“我这还剩下点羊毛,用那个做暖和。”

第三十二章 扣麻雀

    北方的冬天是寒冷的,盖家屯从十二月份下了场暴雪后,就正式进入了寒冬。山区的温度更是比别的地方低了几度,天空里三天两头的飘着雪花。

    沈云芳早上睡到自然醒,看了看外面放晴的天,赶紧的起床收拾。

    这些天来,因为西屋种着韭菜,养着蚯蚓,屋里的火不能断,所以这些天她每天晚上都睡不了囫囵觉,总得起来两三次给炕里面加火。

    也因为没有温度计,掌握不好温度和湿度,所以她的养殖业整体发展不太尽如人意。

    韭菜还好,就算温度低点也能受得了,并且她把肥加的足足的,所以到现在为止,韭菜已经割了四次。

    在割了两次后,沈云芳又把韭菜根刨了出来,把韭菜根分了分,把西屋整个屋地下都栽满了。

    那些挡害的生菜,也都让她收了,就剩下插空的那些继续长着。

    一个多月后,生菜都长成了,她把生菜都收了之后,又撒了批生菜种子,现在生菜半大不大的,在长的十天八天的也能收了。

    现在空间里已经存了三十四捆韭菜,都是一斤一捆的。生菜六十颗,因为肥力足,每颗都一斤半以上重。

    原本生菜不止这些的,只是沈云芳没忍住绿色的诱惑,隔三差五的洗几个叶子蘸酱吃,这一个月时间也吃了好几颗了。

    蚯蚓的繁殖就没有预期的那么好了。一是温度湿度掌握不好,对蚯蚓的繁殖有了影响,二就是没有合适的器皿,差不多两个月了,她还是拿最开始的那个咸菜坛子养蚯蚓,大蚯蚓、小蚯蚓和蚯蚓卵混在一起相互影响。

    对这一情况,沈云芳暂时还没有办法解决,实在是找不到东西代替。

    她到是和大栓媳妇打听了下,哪有木工她想做几个木头箱子,或者是能烧瓦罐的地方,她去定制几个合适的瓦罐也行,结果本村即没有木匠也没有会烧瓷的,隔壁村到是有个木匠,离盖家屯十多里路的小树屯有个会烧瓷的,但是现在都不允许私下买卖,而且就是准许她也没有钱,所以只能想别的办法。

    要是实在不行,等来年天气暖和了,她就在后院挖坑铺石子养蚯蚓,虽然肯定有蚯蚓得跑,但是总比现在这样强。

    沈云芳收拾好自己,锅里坐上饭菜,然后喂鸡,在到西屋去烧火浇水去了。

    她现在已经不用每天去生产队喂羊了,从进入一月份开始,队里就把给队里这些牲畜喂食统一做了安排。因为沈云芳年龄小,家里又没有大人,所以她就免了,由二狗子的家人和喂猪的三丫的家人承担,等来年三月春暖花开之后,她在上工。当然她不干活的时候,也是一点公分都没有的。

    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她这才开始穿外出的衣服。

    薄棉袄穿里边,再穿厚棉袄,最外面穿上藏蓝色的那件外套,从炕上拿出自己厚厚的羊毛鞋垫,垫到过大的棉鞋里,这才把自己的小脚伸了进去。

    从箱子里拿出一件外衣,还有那双破手套,到堂屋后,在柴火边上拿起一个柳筐,一个粗木棍就走出了家门。

    到了外面,她把手里拿的那件外套裹在了自己的头上,家里穷啊,没有围巾,她只能对付了。

    顺着后院的小路,沈云芳开始深一脚浅一脚的踏着积雪往山上爬。

    前一阵子趁着没下雪,她很是用了翻功夫去熟悉身后的大山,虽然不太敢往里面深入,但是顺着她家后院进山的这条路她却是走了好几回的,也找到了适合她偷摸种地的地方,为了隐蔽,她找的个离她家有一个多小时路程的小山坡,那里有日照,土地也肥沃,很是适合开垦。

    沈云芳顺着小路一路向上,爬到山坡上时已经累得浑身是汗了,双手拄着膝盖喘了好一会儿,她这小体格子有些受不了啊,再加上昨天刚下完大雪,地上足有膝盖厚的积雪,让她走的更是十分吃力。

    好一会儿,她喘匀呼了气,赶紧的选地方,布置了起来。

    她要趁着刚下完大雪时候,看能不能多来扣几只麻雀。

    是的,沈云芳馋肉馋的没法,想来想去,只能把主意打到了麻雀身上。

    用筐扣麻雀这事她上辈子小时候就干过,而且需要的工具简单,很适合她现在这种一清二白的人。

    说起来,用筐扣麻雀这事,很多小孩子小时候都干过。最好就是在冬天,特别是大雪把所有地盖的严严实实的时候。方法很简单,只是每次的收获都不是很多,因为麻雀反应灵敏,一般情况下扣住四五只就不错了。况且,即便扣住了,从框里取出来的困难也非常大,因为把筐掀起一个缝隙,小麻雀就会从缝隙中跑掉。

    沈云芳完全是从实践中积累出的经验。

    想她第一次来山上扣麻雀的时候,她在雪地里蹲了三个小时,小米被飞来的麻雀吃了不少,她却一只麻雀都没逮到。

    后来慢慢从一次次失败中摸索出经验来,现在对于扣麻雀她也算是半个专家了,每次上山都小有收获。

    沈云芳拿出点小米撒在了扫出的空地上,然后把拿来的筐放到了上面,用一根小木棍把它支起来,小木棍的底端拴上一条细绳。

    为了防止麻雀发现,她特意拿的白色线,放到雪地里要是不仔细看真看不出来。她把线顺了顺,手里拽着绳子,她走到旁边一棵大树后面蹲了下来。

    耐心的等了一会儿,就有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的飞了过来,有眼尖的发现了地上的小米,然后几只麻雀就都落到了雪地上。

    麻雀还是比较聪明的鸟类,它看到好吃的也没有冒冒失失的行动,而是慢慢地向箩筐靠近,当它长时间观察确定周围没有危险的时候,便一点一点地挪到了筐底下。

    这就是一场耐心的比拼。

    沈云芳蹲到树后,一动不动,眼睛紧盯着地上的麻雀,等几只麻雀进入到埋伏范围,低头对准小米猛啄猛吃的时候,她手里快狠准的拉动绳子,yes!

    其他的麻雀因为筐的突然倒下吓得没命逃窜,筐里那几只贪嘴的也扑棱着要跑。

    那沈云芳能放过它们吗?那肯定是不能了。

    她刚才数了,筐底下应该被她扣到五只。

    她快步走过去,把自己头上的衣服解了下来,沿筐的下沿围住,边轻轻抬起筐,边把破衣服往里收,特别是把伸进筐的胳膊周围捂严实了。

    然后小心的一只只把里面的麻雀抓了出来,也不用绑,直接抓住很残忍的把脖子一扭,然后把尸体往空间里一扔就完事了,一共五只不多也不少。

    接着她把凶案现场还原了回去,人则继续蹲到树后面等下一波。

    只是这次要等的时间就要比先前长了。因为逃走的那些麻雀是不会再上当的,所以她只能等下一波。

第三十三章 意外收获

    今天沈云芳的运气真好,原本是用来扣麻雀的筐,最终居然让她扣了只野鸡回来,算是意外的惊喜。

    当时她刚刚收获几只麻雀,蹲在树后面等下一波光临,谁成想一眼没看到,就有只羽毛鲜艳的野鸡溜溜达达的从雪地的那头过来了。

    然后没两分钟,就自己溜达到了筐底下。那沈云芳就不能客气了,看准时机,手里的绳子一拉,那只野鸡立马就在筐里往上窜,好在她拿的筐是家里的大筐,分量也不算轻,野鸡在里面蹦跶也是徒劳。

    然后沈云芳就这么的轻而易举的抓住了一只不算太沉的野鸡。

    她看了看身后的林子,没有经得起诱惑,顺着这只野鸡的脚印摸索了过去。

    野鸡这种生物,脑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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