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姑娘--石康恶捧北京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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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姑娘--石康恶捧北京女孩-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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寞,那是一种无奈的窒息感,独处家中,真是形单影只,如处牢笼,倍觉烦恼与绝望,事实上,我现在认为,普通人的生活乐趣,极度有赖于健康安全的公共生活,而放眼四望,那种生活在何处呢?
人类在公共生活方面是有过一些成功的先例的,蒙马特高地、格林威治村等,我认为,这种生活是个人家居生活以外的最终避难所,一般来讲,为了更丰富的公共生活,人们宁可放弃自己的私人生活,若是有一些叫我真的留连忘返的好去处,我甘愿一把火烧掉自己的家,人们建设好自己的小窝儿,下一步便是要离开它了,我不相信会成天呆在自己的小屋里发愣有什么温馨之处,放上音乐,喝上一杯闷酒,那滋味之艰难苦涩,叫人凭空望而生畏,而多彩有趣的公共生活,更有赖于社会的精力安排,那是有关人类生活方式的更关键的部分,它是一种创造性的生活,是人类涉及幸福欢乐这些概念的一部分,事实上,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对此真心地表示绝望,因为无论回望或展望,我都没有看出人们对此有任何行动的迹象,看来这个古老的民族对于单调乏味,有着惊人的忍受能力,换句话说,在精神上,人们是那么容易满足,这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极端贫乏与枯燥,真是够稳定的!对此,尽管我特别地不解,但仍表示由衷的敬佩看来,那些徘徊在中国家居中的妖魔仍在沉睡着,唉,但愿它们能够长眠不醒。

七十年代人的矫情

编辑约写一篇稿子,想谈一谈七十年代人的矫情,我却不知谈些什么好,据说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是矫情的始作俑者,依我看,矫情更像是一种性格而不是社会风气,至于矫情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这倒很难说得清楚,有时候我觉得无非就是一种特主观的个人感受,当你觉得别人矫情的时候,往往你正处在矫情的另一端。
矫情中暗藏着一些私人性质的体验,按照常人的理解,一个人喜欢罗大佑无可厚非,但
要是喜欢得非要坐飞机到上海去听罗大佑个人音乐会,就是喜欢得有点过分,那就是矫情了,比矫情更叫人看不上的是狂热,人们同狂热的人是无法争论的,因为他们懂得狂热是无道理可说的,但他们竟傻到认为矫情是能说一说的,这就叫我有点无法理解,事实上,与别人争论别人的爱好毫无意义,一个人喜欢红色,另一个人喜欢蓝色,这有什么可说的呢?
二○○二年,各种报纸杂志用了一年的时间来谈论小资,春上村树、咖啡、红酒之类的东西纷纷进入话题范围,直到二○○三年出现一本小资手册,把英国作家乔伊斯也纳入小资范围,一下子,在我眼里,小资这个词语便成为人们生活中所有事物的代名词,连乔伊斯都小资了,还有什么不可能成为小资的呢?在我看来,这才是一种愚蠢的矫情,因为它首先是一种愚蠢,然后才谈得到其他,事实上,读过乔伊斯的人少得可怜,这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少得可怜的印刷量上就可看得出来,即使是受过正经文学训练的人也很难读懂它,这样一本书,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庞大人群的明显标志呢?
我认为七十年代人是一个率先迈向健康的人群,这一群人首先意味着经历过从物质匮乏到物质丰富的社会时期,在此之前的人受着贫穷的折磨以及精神生活的极端压抑,之后的人对传统缺乏基本的认识,过分地自以为是,而社会从什么都没有,飞速地向物质社会转型,转型后的社会以个人占有社会财富的多少论成败,精神生活被娱乐所取代,而七十年代人多多少少受到过一点精神生活的吸引,至少,弗洛依德、萨特、海德格尔、福柯曾成为七十年代人的时髦话题,要知道,想谈论那些话题,就需要有一点相关的知识与对思想的好奇心,往后看,成为时髦话题的就只有漫画、明星、旅游、汽车和时尚家居,在七十年代的人看来,成功还是人们生活中众多内容中的一个,对于成功还存在道德上的某种考虑,而八十年代,道德顾忌彻底地消失了,成功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梦想,而那梦想的内容只有一个单调的钱字。
我认为,社会财富的急剧增加以及财富增加带来的好处,使社会对财富抱有一种幻想,认为财富至少可解决人们的大部分问题,这是一种唯物质主义的矫情幻想,从长远看,财富所能代表的,只是一种少数人的生活方式,除此以外,它并不具有太多意义,特别是,在财富上成功,永远都只是少数人的事,而其他人要是以此为目标,得到的就只有不成功的痛苦,由这种痛苦所形成的社会性的焦虑及压抑,是十分令人担心的。
七十年代人现在正是三十来岁、年富力强之时,他们之所以成为关注目标,是因为他们是城市消费的主要力量,在他们的消费过程中,他们的消费特点形成了某种被争相摹仿的风格,这种风格在不具有与他们同等消费实力的人看来,是一种附庸风雅,一种过分,因此很容易被称为矫情,而对于超过他们消费实力的人看来,他们是一些沾沾自喜的失败者,因此也极易被说成是矫情,在两者的眼光看来,七十年代的人都有点过分,不幸的是,两种观点都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而在七十年代的人本身看来,他们只是自然地适应着社会以及自己的内在需求,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行事,我想,毛病不是出现在这群人当中,而是出现在局外人当中,是局外人对七十年代人的生活细节的不理解,要么,干脆就是一种不正当的挑剔及误解。
我个人觉得从心理学的角度倒是能更清楚地谈矫情这件事,因为它很像是某种轻微的强迫症,只要人们不过分地坚持自己的想法,不过分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那么,矫情说到头了,也就是一种无伤大雅的私人性质小个性。我本人限于水平,就只能说到这里了。

泡妞

在我眼里,泡妞是青春期会遇到的问题之一,这是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男性,在性欲的趋使下,使用各种手法,赢得适龄女性信任的过程。泡妞的短期目标,是找到一个释放性欲、寄托感情的途径;而它的长期目标,是建立家庭、生育及培养下一代人类,并使之很好地生活下去;它的社会意义在于,异性之间通过相互接触了解,建立信任,达成契约,以便相互帮助;更重要的是,它能让人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沟通,从而使人进一步了解,自我是什么,而他人又是什么,从而使我们考虑,我们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们正在成为什么样的人。从这一角度看,若是把泡妞与人生的某种重要意义联系起来,一点也不是小题大做,就像人类通过如何取得食物、如何分配食物来认识人性一样可靠。
对于最短期的目标,我是指满足性欲,事实上可说之事并不多,不过,这里面有什么诀窍?
诀窍很明显,那就是,更多的权力,更多的钱,更多的性魅力,一般来讲,有了前两项,你就不必为最后一项发愁了,若是没有前两项,那么,无论途径如何,假装你将会尽快地拥有它,你就有了性魅力,就这么简单。
泡妞的意思就是要得到姑娘,为了得到姑娘,你就得满足姑娘的要求,也就是说,投其所好,一般姑娘要求什么,你就满足她什么,这事儿就成了,如果你无力或无法满足她们,那么只好向她们说谎,向她们保证你会很快满足她们,如果被她们看穿,你就失败了。无论从成功与失败中,我认为,运用头脑,人们都可学到一些对自己有用东西,这里面重要的是什么?我认为,从同样一件事中,不同的人可学到不同的东西,从道德上划分,就是好人学到更好的东西,坏人学到更坏的东西。在我眼里,泡妞像世间任何一件事物一样,可以磨砺人的性格与品质,使它更接近自我,使自我更向它本来的样子迈进。
在人的青春期,极易受制于周围的文化与自身的习性,也就是古老的遗传,严重地缺乏自己的判断,在我的经验里,若要认清这两种东西,是十分艰难的,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承认,偏见是多么地妨碍人的判断,在当时,我所认为的异性的美好,无论是美好的相貌、皮肤、身材、姿态,以及言谈举止,全是出自自己的文化与习性。我曾以为我有独特的眼光,但事实证明,我的眼光几乎与所有人一样;我曾以为我发现了一个姑娘独特的美,其实大家早就发现了;我曾以为我在追求爱情,事实上不过是性欲通过想像在起作用;我曾以为自己在奉献,事实上不过是在毫无掩饰地设法满足自己的私欲,当我人到中年,蓦然回首,观察自己走过的道路时,才知自己离自由是多么遥远。现在,我认为失败的恋情更有意义,它令我从社会为个人指定的独木桥上走下来,去放眼更为广阔的人性空间,那里有更多的异性,更多的自由,更多的生活之路。

回忆十年前的消费水平

有编辑来信问我十年前吃什么,玩什么,如何花钱,是否吃碗两块钱的豆腐脑就感到幸福?这些问题问得我直发愣,因为即使现在,豆腐脑也只是一块钱一碗,而对于爱吃的人,一般来讲,可以吃到豆腐脑总是令人高兴的,却很难与幸福扯上关系,我一直认为,幸福是伦理学讨论的一个主题,而在普通生活中,一般使用快乐或快感这样的词语就够了。
不过编辑的话却让我想到十年前的生活水平,沿着这样一条线索,我甚至可以想到一百
年或一千年前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在我们有限的一生里,目睹了很多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物质范围里,食物丰富了,住房面积改善了,我们的快乐增加了吗?这真难说。
事实上,我认为,快乐与否首先涉及记忆,我偏巧有记日记的恶习,翻翻日记本,可以看出,快乐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情,我对着日记,翻来翻去,却无法得出什么结论,一般来讲,生活中绝大多数时间,我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有点麻木,有点机械,甚至呆头呆脑,靠着习惯完成一切,吃、穿、性、阅读、写作等等,剩下的时间里,一般都被这样与那样的压力包围着,那些压力令人焦虑,令人不满,当然,挫败是最经常的,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或是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它一定不会成功,总是这样。而那些快乐,或是直接说,那些偶然的满足,简直就是出奇不意地袭来,一次没想到的结局还过得去的爱情,犹如马路上捡到的一个钱包,或是一次该付而没有付出的账,丢失的手机捡了回来,打麻将在最后几盘里和了大牌,把输的钱捞了回来,还有什么呢?想不出来了,快乐总是短暂的,易逝的,很难抓住的,被牢牢抓住的快乐往往会变成乏味,甚至快乐的反面,只要想想那些离婚的人,你就很容易同意我的观点。
十年前,我的消费水平是每年约一万元,用这笔钱,可以随意地看电影,逛公园,玩游戏,买地摊儿新衣,买书,可以吃得起小饭馆,比起现在,只是无能力消费住房与汽车,出远门只能坐拥挤的火车,坐不起飞机,那时出国更加艰难一点,但在攀比消费时,心里会更平衡,因为在个人对物质的占有上,没有形成眼前这么大的差别,然而这一切都只是生活的表象,只要把视野放大,就会看得出人与人、社会与社会的差别,十年前,我看同时期的美国小说,不自觉地与美国人对比,令我感到与那个世界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现在,我仍看同时期的美国小说,是否觉得与他们的差别缩小了呢?没有,一点没有!反而是由于文化水平提高了的缘故,觉得与他们的差别更大了,我不再会问那个幼稚的问题了,不再会问,为什么总觉得当一个美国人就感觉一切都会好一点呢?我长大了,获得了一种智慧,这种智慧便是:不讲条件,不问原因,逆来顺受,冷酷无情,自私麻木,得过且过,因为这样可以免受幻想的污辱,因为这样可以更加接受这个世界,因为这样可以令我平静。
就是如此。

下象棋

前几天收拾房间,把换季衣服收好,把夏天穿的T恤和短裤拿出来,顺手清理了一个卫生死角,那是一个我好几年都没有碰过的柜门,里面放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过了时的任天堂游戏机、游戏卡,一些电脑游戏程序,旧姑娘落在我这里的东西等等,我把那些年代久远的像是某种遗物般的东西纷纷装进两个大塑料袋,准备扔掉,空出地方来装书,忽然,一副象棋和几本象棋谱吸引了我,象棋是那一种老旧的式样,漆成深红色的枣木棋子,被压得无法再展开的塑料棋盘,用胶水粘过的纸棋盒,这也许是我保存时间最长的东西了,我记得
那是上初中时用过的玩艺儿,我犹豫了一下,最终把它们装进垃圾袋,我知道,我再不会使用它了。
我下象棋纯粹出于偶然,一天,我在楼下一个人等了小伙伴出来一起踢球,不知为什么,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我站到树阴下,那里有一个老头,我们都管他叫王大爷,王大爷是个棋迷,每天风雨无阻地在树下下象棋,坐在自带的小马扎上,棋盘就铺在地上,周围总是围着一群人。
王大爷那天的运气像我一样衰,他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地上是码放整齐的一盘棋,每个棋子都放在最初的位置上,他的对手一个也没有来,而我,正好坐在王大爷对面的地上,与王大爷隔着棋盘,王大爷〃丝丝〃地抽着一支现在早已见不到的旱烟杆,不停地打量了我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问:〃会下吗?〃
我摇摇头,事实上,我连马走田象走日都不会,王大爷也真是无聊,就把这些基本规则教给了我,并顺手让了车马炮三个子儿,连赢了我三盘,这一下我急了,小伙伴来了,叫我去踢球,我不去,王大爷的棋友来了,在旁边给我支招儿,王大爷还差点跟他们翻脸,于是,一帮人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一盘接一盘地输棋,每到被将死,王大爷便故作稳健,但脸上却掩饰不住地得意,这一下,一直下到天黑,我一盘也没赢,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第二天一放学,我便砸了我的存钱罐,买了这副象棋以及两本棋谱,利用所有时间拼命钻研,每天放学都要挤在一帮老头儿中间,与王大爷下上一盘,当然,在学校,我很快找到了棋友儿,成天下个没完,开始时,还遭受王大爷奚落:〃哟,盘头马,厉害呀!〃或是:〃连鸳鸯炮都会使了啊,不简单呀!〃但一个月后,情况大变,我由于连着看了五六本棋谱,棋艺猛长,王大爷那一路野棋已无法与我战斗,我已能轻松击败他,并且不爱跟他下了,但我每天放学都要路过那个棋摊儿,王大爷却死拉着我下个不停,即使是正与别人下着,也要拉我过来,并管我叫徒弟,在我们俩下的时候,还不许我让子,更可气的是,他落下风后便开始耍赖,不停地悔棋,却不让我悔一步,但仍一盘也无法战胜我,这令他十分愤怒,更无法让他放过我,他总是拉住我,以各种办法让我跟他下一盘才罢休,输了之后长叹一声,目光沮丧。一年后,我迷上象棋,起初雄心勃勃,不停地买来大量棋书,但有一天跟真会下的人一下,才发现自己是个臭棋篓子,根本还没入门,于是对象棋失了兴趣。
在我把那副破象棋扔入垃圾箱之际,出乎意料地,我想到王大爷,感到十分不解,他为什么会迷上那种场场大败的游戏呢?支撑他的仅仅是一种老顽童似的好胜心吗?我不知道,我只是想到他,想到他天天守着那一副象棋,坐在露天的树下,等候着衰老,等候着失败,等候着与我战斗,他那么不服,我真是为他感到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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